穿过街,对面的百货商店,我拎着一罐可口可乐,肩上,一只背包。就这样,我再次穿过街,走向地下铁。我总在最后一秒步入地铁的大门。我靠在角落的扶手上,静静的听着我最爱的mp3,静静的,我就这样等着终点站,等着下车。
我走在繁华的商业街上,物色着我的目标。
在我面前,晃过一个178Cm的大男生。很少见一个男生留有很长的头发却很整洁。
我快步追上,终于看清,他全身穿着我爱的东方骆驼。就如我,傲视群雄。所以很少有一个女生,刷着全黑的指甲油。他那宽大的上衣口袋里,若隐若现的闪着一只黑色的皮夹,看似,是鳄鱼的。
我飘然上去,皮夹就到手了。没走出五步,我觉的有一阵风飘过我的双眼:我终于看清,他:
英俊的脸,却有让女生羡慕的双眼皮,长长的,似卷过的睫毛。我们对望了一秒,我就有了幻想。
突然发现,到手的皮夹又回到了他的口袋,又突然明白:
他是个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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