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去年写的一篇小说,关于这篇小说写作的起因,说实话,我现在已经想不起来了。喜欢写作的朋友们大概都有这样的体会:指不定什么时候,指不定在什么场合,一个念头(或者叫灵感)就会闯入我们的脑中,如不及时留意,它会瞬息飞走,任你拍破脑袋,再也想不起来。但我们一旦留意了,并且用思索去滋养它,它说不定就像一粒种子破壳而出,然后长成一篇所谓的小说或者别的什么。这篇小说就是这样出壳的。
种子往往自带基因,它破壳以后,长成什么往往无需我们绞尽脑汁。只是它的走向需要作者驾驭,它的枝桠需要作者修剪。
这篇小说的故事肯定是荒诞的。荒诞的素材生活中比比皆是,但如果如实地写生活中荒诞的事,说不定会让编辑为难。用米朵儿想要遮盖她锦鸡般的头发来说事,我相信会赢得更多的同理心。不是吗?年轻人为了好看,把本来好看的头发染成种种其他颜色,甚至白发或者奶奶灰。到了一定年纪的人,却为头上的白发而纠结。染发的危害我们听的太多,但还是不由自主地去染,颇费苦心地去染,无可奈何地去染。粉飾未必是错,粉饰过猛难免会给人一种荒诞感。
这篇小说中我最不满意的地方,是对小杨工作情况的叙述。这一块太直白了,会带偏读者对整个小说主题的理解。用含蓄一点的方式去写小杨,肯定能给小说增加一点艺术气质。问题是,写作火候欠缺的我难以艺术性地表现他,而懒惰的毛病又使我不想对一篇已经搁笔的文字砍筋伐骨。这也是一种荒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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