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四哥的信息犹如一颗沉闷的炸弹。屋子里的人七嘴八舌地议论开了——大家立即停止了闲聊,关于四哥的一切马上成了众人话题的焦点。
“老四到底是怎么回事,书读得越多,脑袋瓜子越呆了?到自己父亲跟前,还要做什么挽幛,以侄子自称?”“看来书真是读呆了,哎——”“真是的,你说六叔六婶都不在了,他还有啥顾忌……”议论声愈来愈大,大家纷纷发表着自己的意见。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每个人仿佛都拥有了许多话语权。
四哥在北京一所高校任教,得知父亲去世的消息,马上就买火车票朝回赶。他怕赶到家太晚,就给六弟发了个信息,让帮忙先替自己做个挽幛。
四哥的父亲总共弟兄六个。六叔家没有儿子,正好四哥的父亲有五个儿子。于是,就把老四儿子从小过继给了弟弟。四哥从小乖巧,六叔六婶见他很是疼爱,尽心抚养四哥长大,上学,工作,直至结婚生子。前几年,六叔六婶先后去世,在北京的四哥也就很少回村子了。
四哥的父亲有八十五岁的高龄了,大家都说老人是寿终正寝。在乡村,八十岁以上的老人去世,算“喜丧”。但对于家人来说,老人突然走了,还是令子女们忍不住哀伤。
六弟最小,家里凡事都是老大拿意见。六弟就坐在一旁,招待来客。他向客人叙述着老人去世前的情景,说昨天下午父亲精神还好好的,还准备今天早上要去地里干活,一点征兆也沒有啊,凌晨时怎么说走就走了呢?这句话在以后的几天时间里,凡来人奔丧,六弟都要不厌其烦地重复——这也在情理之中,奔丧的人自然要关心地问。生命如尘埃,谁知道会在什么时候突然落定。
风水先生请到了。很快,下葬的时间确定了。墓地的风水也看好了。主事的人,便分派人去给亲戚报丧。老人一辈弟兄多,到了孙子辈,枝枝蔓蔓的就更多了。
院子里,厨师带着五六个中年妇女也来了。现在村子里的红白喜事,酒席服务全都给承包出去了。甚至打墓下葬的,都有专门的人承包。以前可不是这样,桌椅板凳锅碗瓢盆都是到东邻西舍家一件一件临时借来的,主厨的,搭棚的,下葬的……全都是村里人自愿来帮忙的。院子里,一下子热闹了起来——搭锅生炉,烧水擦洗,列菜单,支案板,择菜,冲洗……
陆陆续续,吊丧的人渐渐多了,时不时可以听到“咿咿呀呀”的女人哭声——言辞含含糊糊,拖曳的调儿似断非断,悲悲戚戚,如唱戏般地婉转。守灵的孝子,此时也忍不住眼泪簌簌。有人过来拉劝,一般是别人越劝,奔丧的越要哭得悲切,推让几次,才肯作罢。
前院角落里那棵樱桃树,六弟说这是老人生前嫁接的。此时,已冒出一小簇一小簇的芽苞,像一朵朵火焰,在春光中鼓足了劲,仿佛随时要燃烧一般。
儿女子孙该到的都到了。只差北京的老四了。
这是我去参加朋友父亲葬礼时的情景。
回来之后,我一直纠结这件事——老四为何要把自己与父亲如此分清?
在我们这里,自家晚辈的男性是不必做挽幛的。老四执意要做挽幛,就是他把自己当外人了。在村里人看来,这自然是有悖于人之常情。我虽然是局外人,心里也暗暗对老四不满——不管怎样,毕竟是自己的亲生父亲,去世了,天大的事,都应该放下,否则就是不明事理了。但凭着直觉,我又隐隐感觉事实并非如此简单。然而,我又说不出其中的蹊跷所在。
四哥会是怎样的一个人?我猜想着。农村的丧事,各种风俗仪式本来就琐碎繁杂,都要一一按部就班地进行。院子里,人来人往,出出进进,喇叭声、吵闹声、鼓风机的呼呼声等声音混杂在一起,很是热闹。
第三天午饭时,没想到,我们竟然坐在了一桌。刚开始我并不知道他是四哥。正吃着,有个穿着孝衣的中年男子,也端碗浆饭,在桌边的空位坐下。六弟见状就介绍说,这位是四哥,昨晚回来的。我仔细打量这位高校的教授——方方的脸庞,一副黑色边框的近视镜,架在并不高挺的鼻梁上,一说话就微笑,斯文和蔼。这有点出乎我的意料。不过,他们兄弟俩倒是有几分神似,毕竟是血缘关系,就算从小没在同一个锅里吃饭长大。
四哥昨晚到县城住宾馆了,是最豪华的一家四星级宾馆。他一个人回来的。按道理,这几天晚上,作为孝子,应该守灵才是。这样的老规矩四哥不会不知。他解释道,昨天下午一到家就回老房子看了——当然是六叔六婶的老宅子。院子的木门差不多成朽的了,铁锁也锈住了,我鼓捣了半天,才进去。这么长时间,屋子没人住,也是很乱。墙角满是蜘蛛网,北边的墙也裂开了几道缝隙,到了夏天,恐怕几场雨就倒塌了。好在离县城不远。想想,我离开村子也有二十多年的时间了,咱六叔六婶走了也快十多年了,房子怎么能不老呢?四哥说这番话的时候,看似轻松的口气,却怎么也让人轻松不起来。时光飞逝,留在每个人心中或多或少的隐秘的沉疴,只有在漫长岁月中一点点被消磨了。
不知怎的,四哥的眼神里掩饰不住一种莫名的伤感——一种浩大无边而又不可言说的伤感,仿佛一切都在劫难逃,瞬息却又会被湮没。回到村子,破败的屋子,熟悉的物件,去世的父亲,往昔生活的点点滴滴,恍惚间纷沓而至。四哥五岁时就过继给了六叔,关于那时的记忆,并没有随着时光的流逝而模糊遥远。四哥一直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突然间会从一个快乐的家庭,被抱到另一个陌生的家,并且还要改口给一个和自己关系不大的人喊父母?是父母嫌弃自己,还是生活负担太重?为啥不送其他几个哥哥,而偏偏是自己呢?一定是自己最小了,不能给家里添劳力挣工分,才被送走的。在村里,他常常看到兄妹们和父母一起劳作生活,欢声笑语,就会产生一种莫名的亲近感,但他只是远远地望着,他知道,这一切,已与自己没有多大关系。毕竟还是在同一个大家族之中,父母有时对他也亲热招呼,但不知为什么,他总是感到别扭,那分明是一种刻意装出的虚伪。许多时候,他故意表现出一种执拗的冷漠。父母总是摇摇头,无奈失落地离去。这时,一种报复的惬意,会让他兴奋不已好几天。多少年来,四哥每想起这些,就犹如揭开陈年的伤疤,痛苦而残忍。他喜欢独自沉浸在这样的痛苦之中,这样的痛感让他时刻保持着一种警醒——对外界的警惕防备,对自己尴尬身份的刻意提醒。尽管他觉得这样做,对自己未免太残忍。有时,他会突然跌入一种无底的深渊,无奈而绝望。关于这些,他一直百思不得其解,却一直都在冥思苦想。
六叔六婶对四哥一直都很疼爱。刚开始,他明显地抵触,觉得自己不过就是一个暂时的寄居者,当完成某些所谓的使命之后,迟早都会回到父母身边。于是,他倔强地坚持好长时间就是不肯改口。但是六叔六婶毫不在意,说随他便,愿叫啥就叫啥。他们依然买好吃的给他吃,买好玩的给他玩,却从来舍不得给两个姐姐。渐渐地,他觉得他们对他真好,至少比狠心的父母要好太多,这才慢慢改了口,并且给自己的父母改口伯父伯母——谁知这一改口,就是一辈子。一转身,就是咫尺天涯。那一刻,他对自己说,将来一定要出人头地,对“父母”好,让“伯父伯母”看看,让他们为自己当初的抉择而后悔。
大锅煮的浆饭最好吃。浆饭悠长的香气,弥漫在整个屋子。浆饭,是我们这里的一种极为普通又具有特色的小吃——在煮开的水里,兑上发酵变酸的粉浆,再放些筋道的手擀面,然后放上芹菜丁、海带片、花生仁、鲜黄豆、嫩豆腐等佐料,最后煮成稠糊糊的面条就可以了。尤其在冬天,一碗热乎乎的浆饭下肚,整个肠胃都是酸香酸香的,浑身也舒畅无比。
四哥说,好久没吃过这么香的浆饭了,北京没有这样的浆饭。北京的豆汁倒是和浆饭的味道有几分相似。这时,四哥一脸温情,不觉沉浸在某种情绪之中。周围没人回应,没有人去过北京,也或者去过却没有吃过北京的豆汁,更不知道豆汁是一种什么样的食物。而对于四哥,在北京每每喝起豆汁,他就会想起故乡浆饭的味道。这酸香的味道,是家的味道。他常常会被这味道牵引着思绪,回到村子,发现村子上空,竟然到处都飘着浆饭的香气。兴奋的他在村巷中跑来跑去,却怎么也找不到自己的家门口。
刚吃好,外面就有人吆喝,让孝子们带上烟酒,一起到祖坟地去验墓。话音刚落,四哥正要点燃香烟的打火机“噗”的一声灭了。霎时,他神色黯然。
俗话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在以前,谁家要是没有生养儿子,那就是绝门断后,为传统所不容。老了无子照顾,境况不免凄凉,这在村子里是抬不起头的。遇到这种情况,常常有人就选择同宗兄弟的儿子,通过族人认可,举行过继仪式,多要立字据,同中介人一起画押。这样,同宗晚辈做自己的儿子也不会感到别扭,对其也如同已出。作为过继儿子,从过继之日起,便视新父母如同亲生,自己的一切行为均与新家相联系,对家庭成员的称谓也重新改呼。
四哥过继时,六叔六婶是让人查了老皇历的,专门挑了一个黄道吉日。记得,他和六叔两人净手燃香,郑重地向列祖列宗跪拜祷告,祈求庇佑平安吉祥——那些泛黄老旧照片里的人,陌生而呆板,他们会有那么大的神力吗?四哥一直在发呆。祭拜很快完毕,全家在一起吃了顿团圆饭。这顿团圆饭特别得丰盛,让他眼花缭乱,有点不知所措,手中的筷子都不知夹什么。好在有人不停地给他碗里夹菜,嘴巴最终抵不住诱惑,他终于放开了肚皮去吃。全家人都很高兴,他也很开心。他并不知道别人为什么而高兴,只知道自己为平生第一次吃到这么多好吃的而开心。
四哥从此和六叔就是一家人了——生是一家人,死是一家鬼,将来去世,他是要和叔父叔母埋葬在一起的。而家族父亲这一支的祖坟里肯定是不会再有他位置的,他与自己亲生父母生前不能在一起,死后只能在厚厚的黄土里,彼此沉默。
此时,我才恍然理解四哥的苦衷。
二
弗洛伊德曾解释说,做梦其实就是人的愿望的不断满足。或许小时候,我常常会产生这样那样的愿望,因而到了晚上便常常做梦。梦的内容纷繁而冗杂。只是一觉醒来,做过的梦便如逝去的云,早已不知踪影。然而,不知为什么,总有这样一个梦境,几十年来,竟然反复地出现在梦中——村前的深沟里,我沿着弯弯曲曲的小路,不停寻找着回家的路。我越是走得快,那条小路的坡度就越陡峭。我一次次地爬上去,可不知為什么,一爬到半坡就会一次次地滑了下来,直至我精疲力竭……这样的梦境,不止一次地出现在我的梦中,甚至前段时间,我还梦到过。当年村里人为了防土匪,就把村子搬迁到四面环沟的土塬上,到村子,得沿着沟底的那条弯曲小路。由于雨水的冲刷,这条小路不知改道了多少次——弯的,直的,宽的,窄的,老路一旦被暴雨冲毁,村子里便会不厌其烦地顺着土崖的走势,重新开出一条新路来。小路的最初具体走向,到现在我还记得清清楚楚——或许就是因为这个梦,才让记忆如此清晰而深刻。我寻思着,这条在梦中反复出现的小路,会不会向我暗示着什么?或许,我这辈子注定是要离开村子,到外面漂泊,梦中的小路,或许是在不断提醒着我——无论漂泊在何处,一定要记得回家的路。因为这条路是我通向生命最初记忆的隐秘通道。
然而年幼时,我险些送给了别人。虽然后来只是虚惊一场,不过现在想来,还是心有余悸。
父亲姊妹五个。他是老大,下面有三个妹妹和一个弟弟。在村子里,作为长子,毫无疑问地要承担起延续家族后代烟火的任务。姐姐是老大,到我跟前,全家都希望能是个男孩,没想到还是个女孩。我的降生,打破了全家人的希望与期盼。母亲告诉我,当时她怀我的时候,在镇上上班的父亲就给母亲说,要是生下的是男孩,就给母亲买只烧鸡吃。那时,对于物质极度贫乏的农村,能吃上烧鸡是一件多么奢侈的事。当然,母亲最终没有吃上父亲承诺的那只烧鸡。这辈子,我始终欠母亲一只烧鸡。
直到后来,有了弟弟,全家才皆大欢喜。作为长子长孙,无疑给这个二十多口人的大家庭了带来了欢喜和希望。弟弟从一出生,营养就跟不上,身体比较弱,这更成了全家人都呵护的宝贝。当过几天乡村医生的母亲,对弟弟的照顾自然是无微不至——天稍微起点风,母亲就赶紧追到外面给弟弟加件衣服;天热了,就拿蒲扇轻轻摇半夜;弟弟的饮食,更是顿顿、时时都要特别注意,不敢有半点马虎。弟弟在我们大家庭里,享受着和曾祖母同样的待遇——其实那时,所谓的优待也不过是平时多吃几个鸡蛋而已。尤其是爷爷,有了孙子,那份欢喜更是溢于言表。我和姐姐小的时候,爷爷从来都没有上手抱过。而现在,爷爷一有空,就抱着弟弟在村子里转,而且是哪里人多,就朝哪里抱。爷爷一直都是喜欢男孩。他总说,女孩子养活大,就成了人家的人,白养活。每次赶集回来,都不忘给弟弟捎点好吃的。爷爷总是只给我和姐姐几粒花生,哄我们说这是路上无意间捡到的。可是,话刚说完,爷爷转过身,就会给弟弟从口袋里一把一把地掏出好多。我对爷爷的这种做法,一直耿耿于怀。后来,碰见的次数多了,就习以为常了。反正谁叫自己是姐姐,凡事得让着弟弟。
平时,爷爷总喜欢和我开玩笑,说我从小是从“河北”抱养过来的。我们村高踞在黄河南岸的土塬。村子里人说的“河北”,就是村子北面、黄河对面的山西芮城,并非真正的河北省。爷爷刚开始说的时候,我并不相信,以为是逗着玩的——爷爷知道我是凡事都爱较真的人。后来,开玩笑的人越来越多了,村里竟然也有人和我开同样的玩笑。他们不知什么时候,从爷爷的口中知晓,也随嘴乱说了起来。渐渐地,我就有点将信将疑了。
从此,藏着这个不是秘密的秘密,我对周围的人与事都显得特别敏感,甚至警惕。我细心观察父母对待我和姐弟的态度,吃的穿的,哪怕不经意的一句话,或一个表情,都足以让我琢磨半天。这些对我来说,是个不为人所知的巨大秘密。有时,我特别孤独,就常常一个人跑到村子后面的土崖边看黄河,说是看黄河,其实是想望望黄河对面依稀的村庄。土崖下面就是黄河,几百米高的土崖成了村子的天然屏障。土坡上栽了许多仅有一指粗的槐树和榆树苗。其余就是一望无际的狼尾巴草,浩浩荡荡地侵占了整个山坡。狼尾巴草也叫飞蓬草。一到秋季,飞蓬草一簇簇白色的舌状小花,因极小的一阵风,就会四处飘散,漫天遍野地飞,向天空中,向四面八方,到处都是,谁也不知它们究竟最后能飞到哪里。望着浑浊翻滚的黄河,北面的中条山模模糊糊,我听大人说,对面就是芮城,我的亲生父母就在黄河的对面。想着自己从未谋面的父母,他们会在对面的哪个村庄,长得会是啥样呢?为什么他们竟然这么狠心,把我送这么远,想回去都没有办法。一想到这里,我就伤心不已。无限夸张放大的孤独与寂寞,瞬间包围了我——眼前纷纷扬扬的白色小花,不知要飘向何处?我的眼泪不觉淌了下来。
后来,有人再开玩笑时,我差不多信以为真了——我曾经怒气冲冲地跑回家,大声质问正在忙碌的母亲,这究竟到底是不是真的,要求母亲马上把我送回去。现在回过头,才发现自己当时是多么的孩子气。然而,那时,这对于一颗幼小纯真的心灵来说,又是怎样一种无意而深刻的伤害?
六七岁时,我差点被送给了别人。父亲的一个好友住在县城,他家只有一个男孩,看见我家有两个女孩,就三番五次地缠着父亲,非要抱养一个,说有儿有女才成为好字,说让父亲不管怎样得成全他的好。心软的父亲经不起朋友的软磨硬缠,想到平时关系又相当不错,自己又了解朋友的人品,实在推辞不过,只好答应,准备把我抱养过去。
其实,父亲的朋友第一次去我家提这事,我就晓得了。母亲一再告诉我说,她肯定舍不得把我送给别人的。但我还是将信将疑。那段时间,父亲的朋友三番五次地来我家,每次他来,都从县城买了许多禮物。这些礼物包装花花绿绿,都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他总是想方设法和我套近乎,看到眼前这么多自己从来没有见过的五彩缤纷的食品和玩具,我眼花缭乱,充满好奇。可是,当我一察觉到在他陌生的笑容里,一定掩藏着阴谋,顿时,我就若一个受惊的兔子,惊慌失措地拒绝,然后仓皇逃走——其实这对于一个孩子来说,面对这些诱惑,该需要付出多大的勇气来拒绝。
再后来几天,我时刻保持警惕,一吃完饭,撒腿就跑,躲在无人的角落。平时与我敌对的弟弟,也和我保持统一战线,不时给我打探消息。父亲的朋友一离开,我才敢露面——终于我以这样幼稚决绝的方式坚持到了胜利。记得,我曾大声地给父母郑重声明——我宁可和你们住草屋烂棚,也不去和那人去县城住高楼大厦。这么多年过去了,每每提起这件事,母亲都会重复起这句话,笑笑。
最后,父亲的想法最终没能实现。父亲与母亲商量,没想到,母亲的态度很坚决。不同意,母亲说,我只有两个女儿,哪个都是身上掉下的肉,哪个都舍不得。最后,父亲的朋友一看,实在没戏,只好作罢。临走时,他心里不甘,就顺手把家里窗台上正开花的一盆君子兰搬走了。现在,母亲有时提起这事,还不忘那盆君子兰,她总说,养花这么多年了,那盆长势出奇的好。父亲总是不好意思地笑笑,不说话。
一个无心的玩笑,曾让幼小的心灵经历了怎样的惊悸;一次意外的遭遇,险些改变了我的人生命运。如今回想起来,一切都遥不可及,却又仿佛刚刚平息一般。
风筝,飞得再高,也离不开牵它的那根长长的线。只要线在,无论何时,它始终都会找到回家的路。风筝不能挣脱线的束缚,当然,牵着的手也不能轻易松开。
三
姑姑家来了贵客。怪不得一大早上,姑姑门前的梧桐树上,不时传来喜鹊“喳喳”的叫声。
可是,姑姑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表弟在大学谈了个女朋友,今天第一次来家里。按道理说,儿子有了对象,作为父母的更应该心里无比欢喜才是。
女孩一个人不远千里从安阳赶过来,还特意带着大包小包的礼物,给姑姑、姑父、小侄女等一一准备了礼物。女孩长得眉目清秀,落落大方,嘴巴又乖巧,一句一个伯母地叫,这让姑姑倒有点不太适应。三姑、小姑都说这女孩是个难得的好闺女。然而,姑姑却一直紧绷着脸,表面上心不在焉地应付着,满心的不愿意挂在脸上,怎么也提不起精神来。很明显,姑姑心里是一百个不情愿。大家都很纳闷。
姑姑早就知道表弟谈了这个女朋友,开始态度还是很赞成的。她为儿子能找到这么俊俏又优秀的姑娘而高兴。平时一见到亲戚朋友,姑姑也会主动告知,说我家老二终于找到媳妇了,这下我就不用再操心了。言谈之中,满是作为母亲的一种无以言表的自豪与幸福。
没想到后来,表弟渐渐向姑姑透露了女友家里的具体情况。姑娘的父母都在银行上班,家里条件不错,住房也相当宽敞,就这么一个闺女。姑娘的父母一见表弟落落大方又一表人才,也甚是欢喜。说只要表弟的父母没意见,就行。姑姑这一听,态度马上就来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坚决不同意,还劝表弟趁早和人家姑娘分手。
这下,表弟和女友着急了。人家女孩子赶紧不远千里地赶了过来。
母亲的性格和做事风格,表弟是清楚的。姑姑的脾气特倔,家里的事从来是说一不二的。只要姑姑决定了的事,就是十头牛也拉不回来的。姑姑的家教特严。表弟和表哥从小一旦干了错事,只要姑姑在场,大多时都会不由分说地摔上个耳光再说。所以,表弟表哥他们从小到大,做事都特别谨慎小心,一般不敢违背姑姑的意见。
无奈之余,表弟只好搬了姨妈舅舅等救兵。没想到,不管是谁,无论任何人,怎么劝都无济于事。连姑姑的女儿表姐都急得说姑姑真是个老封建,说表弟去安阳了,你不是还有一个儿子和女儿呢,怕啥?平时说话有权威的大姑说,错过这个店就没这个村了,你提着灯笼到哪能找这么好的闺女,你不能太自私了,只为自己想,到啥年代了,还这么封建。
就是不行!姑姑一脸倔强,无论正说反说,她就是死活不同意。姑姑振振有词地说道,不是我封建,蛮不讲理,不懂人情世故,这孩子确实是个好闺女,条件又不错,可是她家的情况,一旦结婚,就等于就把儿子入赘给别人。我就两儿子,好不容易养大,供他上学,现在学上成了,倒去给别人当儿子,作为母亲的我,心里能舒畅吗?儿子替别人顶门立户,怎么都不如在自己家里腰板硬气,我才不想让儿子受那份窝囊气。况且我又不是养活不起,咋的?安阳这么远,想见上一面都很难,你说我的心里能好受吗?到时村子里人知道了,非要戳断我的脊梁骨不可。我怎么去面对列祖列宗?凡事要想公平,打个颠倒,要是这事放在你们身上,你们还会说这些劝慰我的话吗?说着说着,姑姑的眼泪都快掉了下来,仿佛表弟真的就要入赘给了别人一般。
的确,从小在生活在村里的姑姑,有这样的想法也最正常不过。养儿就是为了防老,这是几千年来中国式的朴素思想。姑姑的所做所想也不过是基于这点——自己老了病了咋办,谁养活谁照顾?还指望着儿子到时养老送终呢。
没人能劝得了姑姑了。事情以后的发展就落入俗套,没有任何悬念。表弟只好和女友一直悄悄交往。姑姑还是不放心,怕他们藕断丝连,非要让大学毕业的表弟去很远的地方当兵。最后,几年的磨炼,表弟在部队考到了武汉上军校。终于,表弟和女友当初炽热的感情,也随着距离和时间的推移,自然就淡了。现在表弟也已结婚,生了个活泼可爱的儿子。姑姑离开村子,去表弟的城市帮忙带孙子去了,每天忙得不亦乐乎。
一切遂了姑姑的心愿。姑姑终于用自己的强势和倔强,坚守住了自己心中那座隐形的堡垒,这曾经让姑姑纠结不已的堡垒——经年累月由一代代人维护坚守的所谓真理。
对表弟来说,姑姑未免是太强势和武断了。若是这事发生在别人身上,姑姑或许也会说些和别人劝她的同样的话来安慰,而一旦这事发生在自己身上,则成了一种莫大的耻辱。她只知道这种事坚决不能发生在自己身上。但这却又不完全是姑姑的错。如若站在一个母亲的角度来看,姑姑的想法也算人之常情。好不容易养大一个小伙子,却要去别人的家,作为母亲的心,该会是怎样的五味杂陈,难以言表。只是,我比表弟要幸运得多。比姑姑年长许多的父亲,在这事上想得很开,说只要孩子过得好,其他的什么都不重要。
我不知道,规劝姑姑的大姑、三姑、叔叔等人,若这样的事临到自己身上,不知会不会也如姑姑般纠结?
四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看到了这样一份民国十六年间的《入赘契约》:
入赘契约
立写承赘子婿红券人xxx,情因祖宗无德,小子无能,流落他乡,无以为生。今自请媒证xxx向女家说合,甘愿入赘x府xx先生膝下承为子婿,以继烟祀。自赘之后,甘更名改姓,一切听从管束,遵守家风,勤耕苦作,孝顺岳父岳母,不得恁意乖张,偷闲懒惰,走东去西,如违管教,逐出家门,乱棒打死,不得异言,高山滚石,永不回头。
媒证xxx(押)
家族xxx(手印)xxx(手印)
xxx(押)xxx(手印)仝在
亲证xxx(手印)xxx(手印)xxx(押)
民国十六年仲夏月廿八日出书
这是一份入赘时所立的字据,民国十六年,也就是一九二七年,将近有一个世纪的历史了。据说这字据是写在牛皮上的字据,又叫牛皮合同。这份牛皮合同,也真是很牛皮——言辞之间,无不流露出对入赘男子的肆意贬低,就连祖宗也不放过,一旦有违管教,便只能落得逐出家门、乱棒打死的下场。入赘男子,只不过是一个继承烟火的工具,一个只要能讨口饭吃便言听计从的奴隶——作为一个人最起码的尊严与权利,在这里已被完全剥夺与践踏,让人触目惊心。这牛皮合同,差不多就是一张卖身契。我震撼不已。
在以前,入赘,多是女家没有兄弟,为了传宗接代,补充劳力,并赡养女家老人,招女婿上门;还有就是男子家贫而无力娶妻,只能以身为质到女家完婚。男方到女家成亲落户,要随女家的姓氏,常常被人耻笑为“倒插门”,“小子无能更姓改名”等。秦汉时,入赘形式具有“赘婿服役”的性质。宋代以后,入赘变为“赘婿补代”“赘婿养老”的性质。入赘之日,由女家备四人轿,并用行人执事,专迎新郎,俗称“抬郎头”。或先一日去女家住在新房中,正日,花轿鼓吹,迎娶新娘,似男家迎娶,到门拜堂。入赘婚姻中的男人,尴尬的身份,让其要承受比常人更大的压力。
一场特殊的婚礼正在进行。在唢呐和锣鼓的热闹声中,和以往婚礼不同的是,新娘子穿着婚纱,兴高采烈地走在前面,后面的新郎则被几个人抬在一个简易的轿子上,头上蒙着大红盖头。大家簇拥着,说笑着跟在新娘身后。这是村子里新郎入赘成婚,新娘迎娶新郎的仪式,自然和平时的男娶女嫁的仪式有所区别了。唢呐高亢地吹着,欢声笑语中,谁也没有注意,此时,在这热闹的人群后面,跟着一位憔悴的中年妇女。她远远地跟在后面,偶尔侧过头,用衣袖偷偷抹上几把眼泪。她是新郎的母亲。看着被“娶”走的儿子,她伤心地向旁人叹息倾诉着,哎!这一切都怨自己,都怪自己没本事,不得已,才选其下策。这是前不久发生在村子里的一件事。
如今,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观念的开放,入赘也早已没了像牛皮合同上所说的那么苛刻。但几千年来,以父系为继嗣体系的宗族观念和传宗接代的思想,早已自觉不自觉地浸入我们的血脉之中——这已成为一种在短时间之内难以擦抹掉的文化印记。一想到表弟和女友,我又开始莫名地纠结。
前年,我参加了精准扶贫。帮扶户是住在秦岭深山区的一位六十多岁的老人。现在,老大儿子都远在新疆打工。小儿子从小就过继给了本村的一户人家。如今,老人一个人生活,孤苦伶仃,还耕种着几亩地。我了解情况时,就顺便对他说,这样也好,正好儿子和您在一个村,有时农忙了或者头疼脑闷的时候,他还可以随时搭把手或者过来照顾。谁知,老人脸色一沉,迟疑了会,不好意思地摇摇头,小声说,有时他也搭把手,但都是暗地里帮的。毕竟人家把他从小养大,他也不能帮我太多。我也不想因為自己给儿子制造一些矛盾,影响孩子的幸福啊——亲生的儿子就在身边,却因为过继的原因,不能正大光明地帮自己忙。偶尔帮上几次倒成了老人不敢说出的纠结。
山路弯弯。傍晚,我走在返回的路上,山崖沟壑,荒地田垄,或者河谷村旁,随处都会碰见一种草——飞蓬草。这种草,生命力极其顽强,在北方的土地上,是极常见且很普通的一种草。小时候,我割猪草,最讨厌的就是这种草——样子长得不好看,连我家牲口都懒得吃这种草。庄稼地里,一旦出现这草,都会被锄头毫不留情地消灭。然而,这种草往往在田垄沟壑处长得极为茂盛,很成气候。一到秋季飞花时节,地上、空中到处成了它们的地盘。在我们这里,这种草被赋予一个极其难听的名字:猪尾巴草——臭名臭样,仿佛成了大自然极其多余的荒草。只不过碰上那年,家里上地缺肥料,父亲就拉个架子车,随便去个地方,不到一会儿,就能割上满满一架子车。拉回来后,就用铡刀铡成短短的一截一截,与家畜的粪便混在一起,就能沤肥。这恐怕是飞蓬草在农村唯一的用处了。
直到后来,偶然机会,我从百度百科上才知,这种极其普通的飞蓬草竟然是一种药材,有清热利湿、散瘀消肿等多种功效。灰不溜秋的荒草竟然成了药材,这完全改变了我从小对它的偏见——天地万物,看来极其寻常的事物,都有各自存在的理由。
只是,每年到了秋季,田野上到处飘满白色舌状的小花。这种极其寻常的小花,就是飞蓬草花。不知怎的,我总会生出许多莫名的伤感。它们终究是要不断流浪漂泊,东西南北,天涯海角,随遇而安,但它们安扎下来的脚跟,也只是暂时的,待到来年,它们又要拖儿携女,开始新的流浪——终究因为本心不安,最终也难得有种归宿感。
此刻,我似乎理解了四哥心里多年的纠结,还有姑姑的坚决固执,以及那位母亲的伤心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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