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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的“譬喻思维”

时间:2023/11/9 作者: 书屋 热度: 23434
黄俊杰

  一

  “譬喻思维”是最近几十年来现代语言哲学家非常重视的一个研究领域。语言哲学家主要以西方语文作为素材来研究、归纳、区分三种譬喻的类型:(1)实体譬喻,以具体实存之事物来譬喻抽象之义理;(2)空间方位譬喻,如用上、下、高、低、远、近、深、浅等方位进行譬喻,使具体、不具“价值涵义”的方位认知转化为抽象性的、具有道德意义的价值取向;(3)容器譬喻,以容器作为譬喻而进行思考的思维方式。这三种类型的“譬喻思维”也常见于儒家与佛家经典之中。

  在传统的儒家思想中也常以“类推思维”拉近“来源域”与“目标域”之距离,消除人对事物之陌生感。所谓“来源域”,是指譬喻所从出之领域中的事物,如“山”“水”等具体事物;所谓“目标域”,是指譬喻所指向之目标,如“仁”“智”等抽象价值理念。“类推思维”常见于儒家经典之中,如《孟子·尽心下》说“言近而指远者,善言也”,但是,荀子却反对以譬喻作为辩说的方法,《荀子·非十二子》中说“辩说譬喻,齐给便利而不顺礼义,谓之奸说”。刘勰《文心雕龙》说:“诗人比兴,触物圆览。物虽胡越,合则肝胆。”刘勰认为“比兴”式的思维有助于拉近人与物的距离。中国文化中的“类推思维”或“譬喻思维”,常通过“比”与“兴”的思考方式而进行。

  二

  中西文化中均各有其源远流长的“譬喻思维”传统。古希腊哲人亚里士多德在所著《诗学》中曾说:“隐喻字是属于别的事物的字,借来作隐喻,或借‘属作‘种,或借‘种作‘属,或借‘种作‘种,或借用类同字。”譬喻之运用习见于古希腊人之论著,亦习见于后来中西哲学传统之中,十七世纪英国政治哲学家霍布斯曾提出,造成哲学家的荒谬结论的有六个原因,其中第六个原因就是“用隐喻、比喻或其他修辞学上的譬喻而不用正式的语词”,他認为譬喻之运用乃哲学思考不彰之原因,此说实属无稽之谈,难获学者之共许。

  在古代中国文化中,“类推思维”颇为发达。中国古代之“类推思维”方法,古籍或称为“辟”“援”,《墨子·小取》论所谓“辟”或“援”的思考方法说:“辟也者,举他﹝原作“也”,从王先谦改﹞物而以明之也。”“援也者,曰:子然,我奚独不可以然也?”

  或称为“譬”,孔子说:“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孔子认为以己之所欲譬之他人,就是为仁的方法。朱熹在与学生讨论孔子这句话时,解释“能近取譬”说:“如释氏说如标月指,月虽不在指上,亦欲随指见月,须恁地始得。”朱子以“随指见月”说明譬喻,出自《圆觉经》,颇能阐释譬喻之作用。西汉刘向《说苑》卷十一将“譬”解为“以其所知谕其所不知”。“譬”或称为“譬喻”,东汉王符《潜夫论·释难》云:“夫譬喻也者,生于直告之不明,故假物之然否以彰之。”《礼记·学记》:“不学博依,不能安诗。”郑玄注:“博依,广譬喻也。”前引亚里士多德对Metaphor所下之定义,与《墨子·小取》“举他物而以明之也”、刘向《说苑》“以其所知谕其所不知”、《潜夫论·释难》“假物之然否以彰之”诸说若合符节,可以互相发明。

  古代中国文化中常见的“类推思维”,起于古人对宇宙万物之分类,《周易·系辞下》说伏羲“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中国古代文化中之“类推思维”,表现为中国文学中的“比”“兴”,而其“来源域”则多元多样,不一而足,正如刘勰《文心雕龙·比兴》云:“夫比之为义,取类不常。”中国文化中的“类推思维”或“譬喻思维”,具体运作方式不一而足,或采“以偏例全”之思路,如《庄子·齐物论》之“罔两”与“景”;或以“天”喻“人”,如《逸周书·时训》以“蛰虫不振”喻“阴气奸阳”,以“鱼不上冰”喻“甲胄私藏”;或以“古”喻“今”,如儒家之历史思维;或以外在之事物喻内在之情感,如《红楼梦》第四十五回,黛玉咏菊诗“已觉秋窗秋不尽,那堪风雨助凄凉”;或以具体之事物喻抽象之本质,如以“山”喻沉稳厚重,以“水”喻流动不居,以“海”喻深不可测。上述“譬喻思维”之运作方式,皆属于南宋大儒朱子解释《诗》之《诗集传》中所说:“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

  中国式的“类推思维”,虽然近取诸身,远取诸物,随机点播,启人心智,但是如果未能在两端之间获得一种“动态的平衡”,可能也会陷入思维的盲点。举例言之,“以偏例全”的类推思维,常常出现“以偏概全”,或出现“以偏斥全”;“以天喻人”在汉代则沦为董仲舒等汉儒所说的“以人副天”;“以古喻今”也常沦为“屈古从今”“古为今用”。为避免此类问题,在“以彼物比此物”之时,必须兼观“彼物”与“此物”,执两用中,或可不堕于一边。

  中国文化中的“譬喻思维”之所以“以彼物比此物”,皆为拉近“来源域”与“目标域”之距离,而消除人对事物之陌生感或疏离感,此所以孟子以“言近而指远”为“善言”之标准。刘勰之言“诗人比兴,触物圆览。物虽胡越,合则肝胆”说得好,正是譬喻的运用得宜,才能使身处不同空间与时间的人不仅可以克服地理的陌生感,而且可以克服心理的异己感。

  中国思想论著常见“水”之譬喻,“水”常在政治论、修养工夫论与宇宙生成论的脉络中被运用:

  首先,“水”在政治论述中被运用。如《左传·昭公九年》以“木水之有本原”喻“民人之有谋主”;《荀子·王制》中“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尚书·酒诰》“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等,均在政治论脉络中以“水”为喻。

  其次,“水”在修养工夫论中被运用。如《孟子》以水“盈科而后进”喻“君子不成章也不达”;《荀子·解蔽》以“盘水”喻人之“心”;《道德经·七十八》以“天下莫柔弱于水”喻“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凡此皆因中国哲学是一种生活方式,其核心问题在灵性修炼。中国古代哲人“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以转化自己的心身,并转化世界。

  最后,“水”也常在宇宙生成论或自然论中被使用,前者如《管子·水地》,后者如《道德经》《庄子》《荀子·乐论》等均可见此类用法。

  儒家“譬喻思维”常表现为“兴”式思维,《论语·阳货》曰:“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朱子将“兴”解释为“感发志意”,孔安国则解释为“引譬联类”。我们可以说:“引譬联类”是其手段,以“感发志意”为其目的。儒家通过“引譬联类”,而“兴”起人之自作主宰之心志,在孟子学中获得最充分的表达。二十世纪当代新儒家学者唐君毅,曾阐释孟子“兴”之精神说:“兴起一切人之心志,以自下升高,而向上植立之道。”儒家作为“譬喻思维”表现的“兴”式思维,虽以蓄德为目标,但运用方式活泼空灵,在隐喻与转喻之间自由出入。我们可以说:由于“兴”式思维之贯穿于儒家“譬喻思维”之中,使得儒家“譬喻思维”的运用能够不沉滞于当代语言学家所说的譬喻的“来源域”,而从“能诠”走向“所诠”,甚至达到“能所双忘”之境界。

  儒家运用譬喻所表现的“兴”式思维,与儒家思想浸润在诗教传统中有深刻关系。中国古代文化的诗教传统,特重心志之兴发,马一浮先生论诗教云:“六艺之教莫先于诗,于此感发兴起,乃可识仁,故曰‘兴于诗,又曰‘诗可以兴。‘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故一切言教皆摄于诗。”马先生论诗教与“兴”式思维之关系鞭辟入里。儒家人物浸润在诗教传统的“兴”式思考之中,他们有所言说,常常不质直以言之,常常曲折以言之,他们常常通过譬喻的运用,致力于以“情”感人,所以,譬喻之发达在儒家实理所当然,事所必至。

  三

  1.儒家“类”的自觉及其意义

  人类学研究文献告诉我们:近代以前的人类社会因为生活资源有限,常有杀死或遗弃老人的行为,现在北极因纽特人与亚马逊西北部的Witotos人更是常见遗弃老人的现象。远古中国也有“花甲生藏”的习俗。所以,葬礼的出现是人类文明史上划时代的事件。《论语·学而》曾子曰:“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丧尽其礼、祭尽其诚,则人民之德性必归于淳厚。葬礼的出现更是代表人之作为人的自觉,是“人”的“类”意识成熟的一种表现。孟子与荀子正是古代儒家“人”的“类”之自觉意识的代表。《孟子·公孙丑上》孟子说:“麒麟之于走兽,凤凰之于飞鸟,太山之于丘垤,河海之于行潦,类也。圣人之于民,亦類也。出于其类,拔乎其萃,自生民以来,未有盛于孔子也。”

  孟子在“类”的思维之中,将(1)作为“整体”的走兽与作为“部分”的麒麟;(2)作为“整体”的飞鸟与作为“部分”的凤凰;(3)作为“整体”的丘垤与作为“部分”的太山;(4)作为“整体”的生民与作为“部分”的圣人,各归属同一“类”,孟子也在“类”的思维中,建立事物的相似性,《孟子·告子上》:“故凡同类者,举相似也,何独至于人而疑之?圣人,与我同类者……易牙先得我口之所耆者也。如使口之于味也,其性与人殊,若犬马之与我不同类也,则天下何耆皆从易牙之于味也?”

  孟子从“圣人与我同类”,提出“凡同类者,举相似也”的命题。

  荀子对“人”的“类”之自觉也大加发挥,《荀子·礼论》说“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又说“凡生乎天地之间者,有血气之属必有知,有知之属莫不爱其类”。荀子又强调,“人”之“类”的自觉,始于精勤不懈的学习,陈昭瑛教授研究荀子的“类”的自觉,指出荀子认为“学习的目标是成为士、成为君子、成为圣人。‘为之,人也;舍之,禽兽也。《荀子》书中多处肯定禽兽具有同类爱,此处则指出因为‘学习,人异于禽兽。人是在学习中发展出人本身的‘类意识,即意识人自己是异于禽兽的类”。荀子可能是古代的儒者之中,最强调通过学习以提升“类”的自觉的人物。

  2.孟子的“类”的概念的两种用法

  “类”的自觉是古代儒家运用“譬喻思维”的思想基础。孟子之长于譬喻在古代儒家中独树一帜,最早注释《孟子》的东汉赵岐在《孟子题辞》中说:“孟子长于譬喻,辞不迫切,而意已独至。”民国姚永概说:“有一句之譬喻,有双排之譬喻,有连叠之譬喻,有整段之譬喻,有全篇之譬喻,孟子七篇,大致已备。”其说甚是。

  孟子所使用的“类”的概念约有两种用法:第一,是对于具体的相同种属的模拟,例如《孟子·公孙丑上》以“走兽”与“麒麟”为同类、“飞鸟”与“凤凰”为同类、“丘垤”与“太山”为同类、“行潦”与“河海”为同类,譬喻“民”与“圣人”为同类;第二,则是对抽象的概念性的模拟,例如《孟子·梁惠王上》以“挟太山以超北海”譬喻“非能力所及之事”,及以“为长者折枝”譬喻“能力可及之事”,而借此将“王之不王”譬喻成“折枝之类也”。但是,我想在此特别指出的是,孟子以及历史上的许多儒者,之所以明辨“人”与“禽兽”不同类,主要是为了兴发人之所以为人之道,唐君毅先生说:“孟子之言人与禽兽之辨,虽必待将人客观化为一类之存在,而后有此辨;然孟子此辨之目标,又不真在客观的辨万物之类之有种种,而要在由辨人与禽兽不同类,以使人自知人之所以为人。此自知,则要在人之能重返于其自身之主体,而加以反省自觉。由此反省自觉所得者,唯是人之生命心灵之自身之性,为其仁义之德之根之所在者。”唐先生之说最为通达。

  3.孔、孟思想中譬喻的两种形态

  再进一步看,孔、孟所运用的譬喻,大致出现两种形态:第一种是异类相比。例如《论语·雍也》:“子曰:‘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动,仁者静;知者乐,仁者寿。”孔子以“水”譬喻“知者”,以“山”譬喻“仁者”,而“知者”“仁者”之于“山”“水”是不同类的事物。第二种是同类相比。例如《孟子·公孙丑上》:“有若曰:‘岂惟民哉?麒麟之于走兽,凤凰之于飞鸟,太山之于丘垤,河海之于行潦,类也。圣人之于民,亦类也。”以及《孟子·告子上》:“故曰,口之于味也,有同耆焉;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目之于色也,有同美焉。至于心,独无所同然乎?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谓理也,义也。圣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故理义之悦我心,犹刍豢之悦我口。”均属于同类相比之譬喻类型。

  四

  从本文对儒家“譬喻思维”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几点启示:

  第一,儒家尤其是孟子善于运用“譬喻思维”,以提出并论证抽象命题。儒家的“譬喻思维”方式,虽然有其渊源于远古以来“近取诸身,远取诸物”的中国思维传统,但主要仍是源自孔孟以降儒家的“类”思维的发达,孟子说“凡同类者,举相似也”。儒家深刻认知“人”与禽兽不同“类”,这是儒家运用同类相比与异类相比的“譬喻思维”方法的基础。

  第二,儒家的人的“类”自觉,却不只是为了运用譬喻以辩说而已,儒家从人的“类”的自觉,要求人必须兴起心志以做人。《中庸》说“人者,仁也”,以“人”与“仁”互为声训,儒家思想中所谓“人”就是指成为“仁”者,我们可以说在儒家思想里,“to be human is to be humane”。儒家所关心的永远不只是人之“存有”的问题,而更是人之“生成”的问题,儒家鼓励人兴起心志,自作主宰,儒家论说中“譬喻思维”的运用,乃是为了兴发人之心志,优入圣域,成圣成贤。所以,在儒家传统中,并不是为譬喻而譬喻,耽溺于譬喻之美以至于玩物丧志,而是以譬喻作为津渡与桥梁,鼓励人得鱼而忘筌,过河而拆桥,经由艰辛的“引譬联类”以“感发志意”,“使人自知人之所以为人”而通往生命提升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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