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饭局》选题这样琐细,原以为会是一篇博士论文拿来出版。今天的文学博士论文,都是选题越来越细,几乎无人敢做大文章。翻看了后记才发现,原来是作者经年来发表的文章,“日积月累,集腋成裘”而来。如此一来,它既有了有机的可读性,趣味性大大增强,同时也欠缺了论文的系统性,学术性相对减弱。
或许是由于我一开始就想歪了,原以为书中会有很多谈吃的内容。不料所谓“饭局”,重在“局”而不在“饭”,谈吃不过是个引子,主要谈的是和谁一起吃,更主要的是介绍他们都是谁。有限的谈吃文字里,给我无意中发现躺着中枪的是钱锺书,尽管他的名字理所当然地根本也不在书里。
事情的原委是,錢先生长了一副中国胃,尽管留洋多年还是只习惯中餐。据杨绛先生说,文学研究所“编委每次开会,总要到“同和居”吃一顿酒席似的晚饭。锺书吃饭回家,总夸赞香酥鸡、乌鱼蛋汤等名菜”。杨绛不是编委,一直没有出席,后来戈宝权到任才请杨绛入席。这段文字见于《听杨绛谈往事》,印象深刻,后曾写入我的《闲读近乎勇》一书,遂以为钱先生也是一流的美食家。
想不到在《鲁迅的饭局》里看到两则记录。一是说,“同和居”名震京城的“三绝”是烤馒头、三不沾和糟熘系列,当年鲁迅就非常喜欢那里的烤馒头。二是说,鲁迅还喜欢去“致美斋”吃饭,原来那里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有过一位掌柜,谈吐不俗,很有风趣,“遇到熟人,只要他不忙,必来陪坐,还要上一道‘敬菜,如烩乌鱼蛋之类,以示亲热,这是不收钱的”。这样看来,第一,鲁迅会吃,知道“同和居”真正的名菜。第二,烩乌鱼蛋都是别处送人的“敬菜”,乌鱼蛋汤大约也算不得“同和居”真正的名菜,除非是“世风日下”,六十年代的“同和居”与三十年代已不可同日而语,大不如前。总之,钱先生作为美食家的形象在我心中顿时打起了折扣。
书中倒是出现另一位钱先生——钱稻孙,他和鲁迅相知相熟,至少在学识上是相互敬重的,可惜后来在历史上几近湮没,我也是最近才了解到其人其事。书中一节记载颇为有趣,说是一家三代成为“广和居”常客的大有人在。“据钱稻孙回忆,民国后他在教育部时,有一次和父亲去广和居,伙计见了就招呼说‘钱少爷来了,他本来以为是叫自己,后来才发现叫的是他父亲钱恂。”这样的回忆,看似平淡寻常,不动声色,稍加体悟,不觉莞尔。要想让我的儿子或是任何人的儿子能有这样记忆,该当是何等的难事。
书中论及鲁迅在北京的“绍兴会馆”居住的八年时光,有一小段文字写得颇为体贴:“如果仅仅从无争、淡泊的角度讲,绍兴会馆的弱八年,是鲁迅一生的‘黄金时代——兄弟没有失和,他没有受当局通缉,没有承受‘娶二房的非议,没有与人论争的烦扰。”是啊,人生如梦,转眼就是百年。究竟何时黄金,何时白铜,又何时废铁,各人心头自有一本账,外人实难辨认与定论。
该书引我注目的还有二位姓许的,一男一女。先说男的,许寿裳与鲁迅关系最为密切。许寿裳是鲁迅的同乡、同学和同事,前者比后者小两岁,两人相识相交长达三十五年,可谓“同声相应,同气相求”。这种关系让我意识到,后人认为鲁迅个性孤僻古怪的看法其实是站不住脚的,至少让我看见他内心温暖的一面。以我今天的年龄来观望人世,到死还能保持三十五年交情的同学和同事,世上又能有几个?
再来说说女的。她可不是许广平,而是一位叫许羡苏的,也是鲁迅的学生。据孙伏园对人说,“鲁迅家不但常有男学生,也常有女学生,有二人最熟,但鲁迅是爱长的那一个的,他是爱才的,而她最有才气,所以他爱她”。二人最熟,指二许,长的那个,指许广平,不仅年长后者,个子也高于后者。有意思的是,在一段不短的时期,许羡苏住在鲁迅家里帮助料理家务,如同家庭中的一员,也就是照看鲁迅的母亲和妻子朱安。鲁迅一直都是靠与她通信来保持和家中的联络,以至于许羡苏是鲁迅一生写信数量最多的人,也是唯一收到鲁迅1932年前全部著译和所编刊物的人。
书里说,二许之争的结果,鲁迅选择了许广平,而许羡苏直到四年后才真正接受了这个结果。据说她后来还应聘到北京参加了鲁迅故居的筹建工作。1961年写了回忆鲁迅的文章,提供了不少珍贵的史料。我以前居然对此毫无所闻,真是孤陋寡闻。
1929年5月,鲁迅因母病去北平探亲时告诉许羡苏,已和许广平一起生活了,而且许广平已怀孕,“许羡苏听了并不以为奇,平静地说:这也是意料中的。同样想到了结果但不无沮丧的人是朱安”。据俞芳小姐回忆,“她很激动又很失望地对我说:‘过去大先生和我不好,我想好好地服侍他,一切顺着他,将来总会好的。她又给我打了一个比方说:‘我好比是一只蜗牛,从墙底一点一点往上爬,爬得虽慢,总有一天会爬到墙顶的,可是现在我没有办法了,我没有气力爬了。我待他再好,也是无用。她说这些话时,神情十分沮丧”。
朱安也实在可怜,据说当年做菜的手艺已相当不错,许羡苏回忆:“他们家的绍兴饭菜做得很不差,有酱过心的蚌蟹蛋,泡得适时的麻哈,但也有很多干菜。”由于鲁迅走南闯北,喜欢的口味也南北杂陈,不满足于干菜太多的绍兴菜。而朱安“只能从饭菜的剩余来判断鲁迅喜欢吃什么,假使这道菜吃剩得不多或吃光了,她揣摩鲁迅一定很喜爱,下一次做菜时,就多做一些”,可鲁迅毕竟不是一个满足了胃就能留得住的男人。
自1919年12月“鲁迅从北京回到绍兴卖掉了老屋,带着母亲、朱安和三弟周建人及其眷属永远离开了绍兴”,家乡在他心目中一直都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在‘五四前后的作品中,他笔下的故乡形象,充满了冷寂与荒凉”,家乡的小城到处都是蒙昧、落后与排外,“随着时间的推移,鲁迅渐渐淡忘了那个现实中让他不快的故乡,他的后期作品中充满了对故乡温馨的回忆”。在这一点上,推崇他的萧红也是一样,经由了这样复杂的感情变化。
鲁迅一生中,与不少人也都有过感情亲疏的变化,多半是先前好,后来坏。最典型的就是刘半农。但“鲁迅虽写文章批评刘半农,却一直是化名,不肯亮明身份,说明对二人的关系还是抱着希望,不愿意弄到公开冲突的地步”。而且刘半农去世后,“鲁迅写了诚恳忠厚的纪念文章”:“我愿以愤火照出他的战绩,免使一群陷沙鬼将他先前的光荣和死尸一同拖入烂泥的深渊。”
这句话的风格,倒也十分符合鲁迅在审美上向来欣赏的阳刚坚硬、大气磅礴。书里还提到,鲁迅“对京剧常辛辣嘲讽,比如‘中国的最伟大最永久,而且最普遍的艺术也就是男人扮女人”。可是他却厚待秦腔与绍兴戏,“明末李自成闯荡天下是带着米脂的戏班子的,戏班子中有人流落到绍兴,于是就有了紹兴戏,‘故绍兴戏要比毗邻的嵊县越剧刚硬得多,实是秦腔的旁支兄弟(鲁迅语)”。我过去只知道越剧里还融入了或者说保留了一段绍兴大班的行腔,是“商派”越剧老演员商芳臣的特色唱腔,竟不晓得绍兴戏的源头出自大西北。
此次看书发现真正与文学密切相关的事宜并不很多,只还记得两处:一处是说,鲁迅原本打算写一部长篇小说《杨贵妃》,结果跑去西安一看,全然找不到想象中长安的影子。后来,在给日本朋友去信时写道:“到那里一看,想不到连天空都不像唐朝的天空,费尽心机用幻想描绘出的计划完全被打破了,至今一个字也未能写出。原来还是凭书本来摹想的好。”究其根本原因,鲁迅心中的长安以及想要写的长安,是想要以此表达,“汉唐虽然也有边患,但魄力究竟雄大,人民具有不至于为异族奴隶的自信心”。尔后的中国,“神经可就衰弱过敏了,每遇外国东西,便觉得仿佛彼来俘我一样,推拒,惶恐,退缩,逃避,抖成一团,又必想一篇道理来掩饰,而国粹遂成为孱王和孱奴的宝贝”。这样鞭辟入里的写照,至今也只有鲁迅笔下可以游走得出来。
第二处是相邻两篇与文学翻译有关的文章。一篇介绍了曹靖华,说鲁迅日记里提到曹靖华的地方有三百多处,文章中有一句话令我莞尔,“曹靖华因为翻译了《铁流》,成了著名的翻译家”。想想也是,历史上仅仅由于翻译过一本名著或畅销书而成为著名翻译家的,也的确大有人在,绝不止曹靖华一人。时也,命也,运也,不服不成。
而在接下来的另一篇文章里,提到作家姚克(1905—1991)是鲁迅作品的英文翻译者,也是鲁迅逝世后的抬棺者和葬礼司仪。姚克这个名字,我从小如雷贯耳,但还不知道“他在上海滩精通洋务,尤精英文,是一位语言天才,英语发音纯正,文辞优美,有‘洋状元之称,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中国唯一的英文杂志《天下》的几位编辑、作者之一。不过,其过人之处,还在于对国学也颇有造诣”。如此说来,还真是令人神往,想要把他翻译的鲁迅小说找来一瞧。
《鲁迅的饭局》这本书从鲁迅在外面以及在家里与人吃饭入手,分析描绘了一大批和鲁迅有过接触的历史人物。作者颇费匠心,从鲁迅日记和其他各种图书资料中挖掘出凡有记载和鲁迅一起吃过饭的人,重点不在写吃饭,而是写吃饭的人。其实,以作者研究的细致和掌握材料的丰富,他只要做一个简单的统计,所有人物与鲁迅关系的亲疏远近、地位身份之不同,岂不一目了然。估计作者大约不是理工男,或者对统计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所以说来道去,就差临门一脚,着实有点可惜,又好比饭局上少了最后一道甜点,也还是余兴未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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