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53年,西班牙人塞维特斯被新教领袖加尔文操纵控制的宗教法庭处以火刑,烧死在日内瓦。说起这个带有堂吉诃德气质的阿拉贡人惹火烧身的缘由来,并非因其杀人越货、品行不端,不过是因为他坚决反对三位一体的观点,从而与加尔文大师的教义相抵牾罢了。但这在加尔文看来,绝非小事一桩,实属“是可忍,孰不可忍”的“大逆不道”,他决不能坐视不管,任其“流毒”。此时的加尔文已非昔日可比,早已羽翼丰满,大权在握,任何敢于向他的教义挑战的人就是“和上帝过不去”,就是十恶不赦的“撒旦”、“异端”,且谁若胆敢坚持己见,“死不悔改”,那就只能被毫不留情地予以肉体消灭。
塞维特斯正是这样的牺牲品之一。加尔文的这一倒行逆施激起了无数有良心的知识分子的愤怒。两个世纪以后,英国历史学家吉本宣称这一牺牲使他的反感甚于罗马天主教宗教法庭的大屠杀。法国启蒙学者伏尔泰则坚定地认为,处决塞维特斯是宗教改革所干的第一次“宗教虐杀”,也是第一次彻底抛弃那伟大运动最主要的思想。巴尔扎克甚至认为:“加尔文的宗教恐怖统治比法国革命最坏的血洗还要可憎。”但在这众多的愤怒和抗议声中,最激动人心、最振聋发聩的声讨不是发自吉本,也不是发自伏尔泰、巴尔扎克或者其他什么人,而是发自与加尔文同时代的思想斗士卡斯特里奥——“把一个人活活烧死不是保卫一个教义,而是屠杀一个人。我们不应用火烧别人来证明我们自己的信仰,只应为了我们的信仰随时准备被烧死。”他的呐喊不啻一道划过夜幕的闪电,永远闪烁着人性的光辉。
遗憾的是,这样一场足以彪炳青史的斗争,却有湮没无闻的危险。今天,人们毫不吝惜地把花环套在洛克、休谟和伏尔泰的脖子上,称赞他们是宣告、论证、捍卫思想自由权利的先驱——这当然也算不上什么错误——可是还有谁记得起卡斯特里奥,这位宣告思想自由权利的“先驱的先驱”,这位曾冒着生命危险挑战加尔文的勇士?茨威格不无愤慨地写道:“历史没有时间作出公证。作为无私的编年史,他的任务是记载成功的人,但很少鉴定他们的道德价值。历史的目光只盯着胜利者而置被征服者于不顾。这些‘无名小卒被倾入遗忘的汪洋大海中,既无十字架又无花环记录他们徒劳的牺牲。”
或许正是有感于此,才促使茨威格这个伟大的人道主义作家花费精力,在卷帙浩繁的史料中,抉隐发微,钩玄提要,以饱满的激情写成《异端的权利》一书,使得“卡斯特里奥反对加尔文”这段弥足珍贵的历史浮出水面,重见天日。该书夹叙夹议,以史带论,并非如孔子编书“述而不作”,而是心有感愤,“不平则鸣”。本书大量直引、转述卡氏的话,使斗争的情景仿佛就在眼前。但就我的观感而言,这些浓墨重彩未始不可以看作是茨威格的“夫子自道”。这本写于六十多年前的小书今日读来依然令人浮想联翩,震撼不已。
斗争的意义首先在于,参战双方力量对比极为悬殊。
就社会地位而言,一方(卡斯特里奥)是“可有可无、微不足道、无足轻重的小人物……靠译书和担任家庭教师所入,不足以养活妻子儿女”;一方(加尔文)是威名赫赫,与罗马教廷分庭抗礼的新教旗手,日内瓦的实际控制者。
就双方所能掌握和调动的资源而言,一方只能以笔为戈,以心为旗,以逻辑为力量,挥舞“批判的武器”;一方则玩国家于股掌,“能够使全城全国转化为严格顺从的机器……各种权力机关——市行政会议和宗教法庭,大学和法院,金融和道德,教士和学校,巡捕和监狱,文字和言论,甚至最秘密的切切私语,都听任他摆布”,随心所欲地行使“武器的批判”。
显而易见,这是一场不待交锋、胜负立判的斗争。卡斯特里奥对此何尝不是心知肚明、一清二楚?他恰如其分地称自己向加尔文“叫板”是“苍蝇撼大象”。的确,人们怎么能指望一个“既手无寸铁又单枪匹马”的一介布衣战胜“有成千上万的支持,又有全部国家装备着的”独裁者呢?
然而,他茕茕孑立,才证明他不愧是一个顶天立地的英雄。所谓“千夫之喏喏,不如一士之谔谔”。历史一再证明真正的精神上的业绩靠的不是人多势众,应者如云,也不是敲锣打鼓,大造舆论,而是诉诸良心,服从理性和“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道德勇气。
伟人的思想决不会因为创造者位卑而褪色。相反,他以弱敌强、无所畏惧的勇气方才值得大书特书。正如茨威格所言:“他(卡斯特里奥)知道这一点而恰恰因为这一点,他才毫不犹豫地追随了良心的召唤。他那圣洁的顽强精神使他这个‘无名小卒在人类解放的伟人战斗中永远刻下英名。他有勇气坚决反对一个世界范围的恐怖统治,他对加尔文的长期斗争将永垂史册。”
斗争的意义其次在于,卡氏揭露了加尔文的罪行,树起了“宗教宽容”的旗帜。
加尔文狂妄地宣称:任何人,不管是为一个异端辩护或是被控告为一个异端,它本身就犯了异端罪,应予惩罚。卡斯特里奥偏不信这个邪,他大胆地质问加尔文:什么是异端?谁有权利宣布别人是异端?“在五花八门的解释中,我们怎样才能决定什么是‘真实的基督教义,或什么是上帝旨意的‘正确解释呢?”杨朱墨子在孟子眼里是异端,非洲人在白种人眼里是异端,甚至乡下人在城里人眼里也是异端。事实上,“我们在那些和我们观点不同的人们眼里都是异端”。这个世界有多少人口就有多少意见,没有谁能够高高在上,发号施令,乱扣“异端”罪名。就新教教会而言,“异端”这一单独的概念本身就是荒谬的,因为新教要求每一个人有权阐述。卡氏动摇了“异端”这一概念存在的合法性,也就从根本上推翻了加尔文处死塞维特斯的合法性。
那么,既然思想观点的分歧客观存在,依卡氏之见,又当如何解决呢?首先,应该认识到“我们的世界大得足以容纳许多真理”。其次,不要像市场上的小贩那样,在布道台上叫嚷:只有自己,而不是别人所兜售的,是真正的信仰。历史一再证明,那些“具曰‘予圣”的人,最终往往留下“谁知乌之雌雄”(《诗经》)的笑柄。第三,思想家之间的分歧只应该用思想的工具来处置,而不是用火与剑。卡氏引用路德的话为证:“异端决不能用物质的力量镇压或者压制下去,而只能用上帝的话进行争辩。因为异端是一种精神上的事物,不能用尘世的水与火将其冲洗掉。”
激赏卡氏的勇气,了解卡氏的思想,窃以为,读是书而到此为止,只恐怕要辜负了茨大师的一番苦心吧?事实上,茨威格关注此事,别有深意存焉。因为他已经看到,卡斯特里奥反对加尔文的“斗争超越了它所发生的那个时代时空的限制”。他们所争论的是“一个范围大得多并且是永恒的生死攸关的问题”,“这场持久的斗争无论叫什么两极都可以:宗教宽容对不宽容,自主对监护,人道对盲信,个性对机械一致,良心对暴力”,根本的问题是:“什么对我们更为重要:是人类还是政治,是精神气质还是理性概念,是个人还是社会。”我们必须毫不松懈地追问:为什么事物会走向自己的反面?为什么理想主义者反而会成为效率更高的杀人机器?专制是如何建立起来的?其统治的“秘诀”是什么?这些问题彼此纠缠在一起,难以分割。
“宗教改革在开始的时候是作为一种在精神和宗教事务上保证和平的运动。它意图把福音交给每一个人而不加任何限制。是个人信仰,而不是由罗马教皇和基督教协进会塑造基督。”可是一旦加尔文决心不择手段罢黜百家,定己意于一尊,新教运动就走到了危险的边缘。另一方面,“人民是易于接受建议的。这并不是由于容忍和正义,而只是由于偏执狂们自称他们的真理是惟一可以接受的真理,而他们自己的意志是世俗法律的基本模式”。按照陀斯妥耶夫斯基对人性的观察,人多半是害怕天赋人权的。茨威格进一步解释道:“人多数在面对亟待解决的难题和生活所强加的责任时,出于惰性,渴望有一个明确而又普遍有效的、有秩序的世界性机构,省得他们去费心思索。”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理想主义者和空想家们一旦取得了胜利,几乎无一例外地立刻被证明是恶劣的骗子手”和凶猛的刽子手,原因何在?茨威格认为:“不论支配思想是什么,一旦借助于恐怖统治作为工具,对不同的信仰强求一律,他所实行的就不复是理想主义而是野蛮行为了。”有着切肤之痛的索尔仁尼琴给出了另一方面的证明,他在《古拉格群岛》一书中一针见血地写道:“思想体系!——它使暴行得到所需的辩解,使坏人得到所需的持久的坚强意志。那是一种社会理论,这种理论使他能够在自己和别人面前粉饰自己的行为,美事他听到的不是责难,不是咒骂,而是颂扬和称誉。……莎士比亚的恶人不能逾越的界线,有思想体系的恶人却能越过去——并且他的眼睛依然是清朗的。”也正因为此,“他们会轻易地下令判处成百或上千的死刑,只要他们内心充满了他们的‘理想、他们的理论以及他们的体系”(茨威格)。刀剑和“真理”的结合,就是问题的答案。
中国人读此书应该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吧?四百年前以火刑柱和断头台来压制异议的悲剧,没有成为绝响,这才是最大的悲剧。本世纪,在经历了苏联斯大林的大清洗和柬埔寨波尔布特的暴政后,痛定思痛,人们应该体味到重提“异端的权利”,重提思想自由是何等的重要,何等的紧迫!以中国为例,今日看来,那些从前被打入另册、斥为异端的人,如张中晓、遇罗克、顾准,思想是何等的犀利!本来它们对国家对社会的贡献还应该更大,可惜它们当时却只能在专制的淫威下呻吟。走笔至此,想起了黑格尔的话,(大意)我们学习历史的惟一收获是,人们从历史教训中没有学到任何东西。这一现象是否还会一如既往地继续存在下去呢?只有天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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