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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音乐美学之角度看音乐基本要素与音乐形式要素之关系

时间:2023/11/9 作者: 参花(下) 热度: 15363
左欣 卢乐彤

  摘要:关于音乐基本要素与音乐形式要素之间的关系,现存不同说法,本文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梳理,解析音乐基本要素与音乐形式要素的概念,并从音乐美学角度试论二者之间的区别,以厘清音乐基本要素与音乐形式要素的关系。

  关键词:音乐形式要素 音乐基本要素 音乐美学

  一、引言

  (一)研究背景及研究问题

  音乐由何组成?从音乐美学的角度看,音乐由音乐的形式与内容构成,音乐的形式又由音乐的各种元素结合而组成,而音乐基本要素同样组成了音乐本体即音乐形式,那么究竟音乐形式要素与音乐基本要素是否相同,目前说法不一。本研究通过查阅相关文献,对音乐形式要素与音乐基本要素的概念进行解读,并辩证地从美学角度对二者的关系进行分析,以厘清“音乐形式要素是否等同于音乐基本要素”这个问题。

  (二)研究文献综述

  至2021年4月,笔者于国内较具权威的资料库中以“音乐形式要素”与“音乐基本要素”为关键词进行文献搜索,共得21篇有效文献(含专著一本)。其中关于二者的论述,共两种不同观点,即“音乐形式要素包括音乐基本要素”“音乐形式要素等同于音乐基本要素”。阐述中认同“音乐形式要素包括音乐基本要素”观点的文献共7篇,认同“音乐形式要素基本等同于音乐基本要素”观点的文献共14篇。

  张前、王次炤、周海宏先生在文章与专著中提及,音乐形式要素基本包括力度、速度、节奏、音程等。杨易禾先生于《论音乐表演艺术的形式美》中也提到关于音乐的形式要素,即包含音色、音准、力度、速度、节奏。另外,还有6篇文献基本与张前、王次炤先生观点一致。笔者通过权威资料库搜索词条“音乐基本要素”,得出音乐基本要素包含音高、音长、音强以及音色等。以上文献皆将旋律、和声、曲式等归为形式的组织手段,并非要素,由此可见,音乐形式要素与音乐基本要素基本等同。

  刘丽、陈丹、吴玮等人在文中阐述音乐形式要素时,将旋律、和声、曲式等纳入形式要素之中,结合“音乐基本要素”的词条解释,可认为音乐形式要素与音乐基本要素属于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

  占主导观点的即“音乐形式要素包括音乐基本要素”,相关文献虽然表述了有关“音乐形式要素”或“音乐基本要素”的基本概念,但对于二者的关系并无过多论述。本文从二者概念出发,通过对三者概念的梳理与分析,从而以美学角度辩证地分析二者究竟是何种关系。

  二、音乐基本要素与音乐形式要素之概念

  (一)音乐基本要素

  关于音乐基本要素的概念,目前学术界观点基本一致,即指:构成音乐的各种元素,包括音的高低、音的长短、音的强弱以及音色。但是对于其所包括的要素,却存在不同的看法,部分人认为,和声、力度、速度、调式、曲式等也包含在内,而部分人认为,仅包括音高、节奏、节拍、音色。

  对于音乐基本要素的释义不得不提到其核心词,即“基本”。所谓“基本”,即根本的,主要的;所谓“要素”,即构成事物所需的必要因素,那么“音乐基本要素”即组成音乐根本、主要的必要因素。一条最简单的旋律,由音的高低、音的长短、音的强弱以及音色组成,缺一不可,这是一条旋律所必备的,那么速度、力度、和声等要素的加入,是为了使音乐更加丰富,更加饱满,但是并不是不可或缺的。例如一条单旋律音乐,它仅仅需要音高、节奏、节拍以及音色的简单构成即可,即使没有和声、曲式等,也能称其为音乐。综上而言,音乐基本要素便是由音高、节奏、节拍以及音色组成,而和声、调式、曲式等可称之为音乐要素。

  (二)音乐形式要素

  从美学的角度看,音乐由音乐形式与音乐内容组成,也是理性与感性的结合,客观的形式即理性,主观的内容即感性。若要了解何为音乐形式要素,首先要厘清何为形式,何为音乐形式。“所谓‘形式’,即构成事物的各种元素之组织或安排。它虽是事物的外形,但却有其内部的组织规律。”那么音乐形式则可以理解为,构成音乐的各种元素之组织或安排,音乐形式的构成即由音乐形式要素有规律、有安排地组合而成,所谓的音乐形式也即音乐本体。因此,音乐形式要素即是构成音乐本体的各种元素,包括旋律、和声、曲式、配器等。

  三、音乐基本要素与音乐形式要素的关系

  由上述可知,音乐基本要素即音的高低、音的长短、音的强弱以及音色。音乐形式要素即包括旋律、和声、曲式、配器等。如果用建筑来比喻,将音乐形式要素比喻为混凝土再合适不过了。混凝土由水、砂、石等材料按照一定比例搅拌混合而成,而音乐的基本要素即建筑中的水、砂、石等。例如,旋律是通过音高、节奏、节拍等基本要素有规律地组合而成;再如和声,横向的和声,由两条不同的旋律组合而成,其中又包括组成旋律的基本要素。由此可知,音乐形式要素与音乐基本要素应属于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

  虽然音乐基本要素也可以构成简单的音乐,但是从音乐美学的角度而言,音乐作为一种审美艺术,仅有简单的音高、节奏、节拍以及音色是无法构成美的音乐作品的。因此,若要成就一部具有形式美的音乐作品,就需要由音乐基本要素相互结合,构成更丰富的形式要素,而形式要素遵循美的原则,即构成了美的音乐形式(音乐本体)。而这种具有形式美的音乐通过被赋予丰富深刻的内容,包括现实内容与潜在内容,即基本情绪、风格体系、精神特征等,随即而成就一部优秀的音乐作品。

  部分专家认为,和声、曲式等只是音乐形式的一种组织手段,这种组织手段是音乐各种基本要素的有序组合,那么所谓的“组织手段”又有何含义呢?“组织手段”在超星词条中释义为管理手段之一,它是为实现组织目标,应用管理科学,有计划地通过组织整体的力量影响个体的措施和方法,简而言之,组织手段即通过一定的形式,将单个分散的个体整合为一个整体,并达到统一。那么,若和声是音乐形式的一种组织手段,一部音乐作品是否由音乐基本要素仅仅有序组合为和声呢?是否其中最大的元素即为和声呢?众所周知,音乐本体也就是所谓的音乐形式中包含的要素并不可能仅仅有和声,应该包括更多要素,调式调性、曲式结构、配器,等等,有了调式调性,有了和声,有了曲式结构等,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音乐本体。由此看来,调式调性、和声、曲式也不过是音乐形式中的一员,由于它们的有序组合,才构成一部形式美的作品。那么,以上要素也就是形式要素中的一个组成部分,称它们为音乐形式要素更为恰当,而所谓的形式美的原则,应是组织手段,即以美的原则将音乐的形式要素有序组织。

  综上而言,音乐形式要素与音乐基本要素二者的关系,并不是相等的关系,而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且所谓旋律、和声、曲式等也并不能称之为所谓的“组织手段”,而是音乐形式要素之一。

  四、结语

  目前,关于音乐形式要素与音乐基本要素之间的关系并无太多人关注,至于何为合理的定义,也需要由更具权威的学者对其进行深入的分析与论证,以上仅为笔者个人的见解。音乐美学这门学科与哲学类似,是需要仔细钻研、用心体会才能学懂的一门科目,其中有许多观点值得更多学者进行深入分析与探究。另外,该门学科的学习,也能让更多的音乐爱好者以及专业音乐学习者更加了解音乐,更加懂音乐,以及更为懂得如何去鉴赏、感受一部好的音乐作品。作为研究者,我们所需要做的就是为更多的音乐学习者提供了解、欣赏音乐的途径,在研究的路上,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龐肖狄.从音乐美学角度论音乐艺术的形式与内容[J].中国文艺家,2017(12):65.

  [2]刘丽.从音乐美学角度论音乐艺术的形式与内容[J].艺术教育,2020(09):42-45.

  [3]董艳菊.用音乐美学的观点看音乐形式中诸要素的关系[J].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02):136-137.

  [4]周海宏.“内容”与“形式”问题的梳理——兼再谈音乐美学研究中的方法论问题[J].人民音乐,1999(01):23-28.

  [5]占羚,陈思遥,蒋凌羽.基于美学视域下关于音乐内容与形式及其关系的思考[J].黄河之声,2015(07):87-88.

  [6]陈丹.渗透形式要素,提升音乐审美[J].江苏教育,2018(51):63.

  [7]吴玮.抓住音乐要素,突出音乐本体[J].江西教育,2017(01):49-50.

  [8]张前,王次炤.音乐美学基础[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92(05):44-48.

  (作者简介:左欣,女,硕士研究生在读,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研究方向:音乐教育;卢乐彤,女,硕士研究生在读,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研究方向:音乐教育)

  (责任编辑 刘冬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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