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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朱大

时间:2023/11/9 作者: 广西文学 热度: 12236
·魏 纬·

  进入梅雨季节后几乎天天下雨。蚊子变得又多又凶,一到晚上我们便得早早躲进蚊帐,洗的衣服也老晾不干,面包刚放一天就有了霉点,地板家具上老是挂着水珠,蟑螂也开始准时出现……面对着这些烦心事,小莫倒从不抱怨,她天生有种泰然的神情,近来就更是如此,我有时忍不住抱怨几句她也像是没听见,仍懒洋洋地做着手里的事,我于是也就平静下来。渐渐地,我发现我们之间安静的时候竟是越来越多。

  安静当然是好的,尤其在为那家奶茶店忙碌了两年多、现在终于把它关掉后,我想我们很需要这种安静。这间房子还有两个月才到期——这本是我们租来作为奶茶店的库房的,后来我们也住在了这里。现在新的房子已找好,只等两个月后搬过去。虽没明说,我们似已心照不宣地认为这段时间应是一段假期,一切的事情都要等这两个月过去后再说。

  我们原准备去哪儿旅游一趟,但计划了半天,最后只是去了一趟李坤的养殖场。一年多前李坤辞了职,去远郊办了一个养鸡场。那是在一座小山上,李坤说那里的空气新鲜夜晚凉快,夏天睡觉时都还得盖条薄被。他的那些鸡全都是散养,据说已在申请绿色认证,如果成功就可进入大型的超市。李坤一直邀我们去玩玩,尝尝他那些绿色鸡和绿色蛋。

  那天在车站接到我们后,李坤一路上都絮絮叨叨,郊区的人其实比市区人有钱,这里影院的设施可能比市区还好,这路上的豪车绝对比市里还更多,将来的发展趋势一定是住在郊区……然后,我也记不太清是怎么回事,他突然就提到了朱大,“对了,你还记得朱大吧?前些日子我碰到过他,还说过话。妈的这家伙也胖了,身上的肉直晃,头发也白了一半,不过,嘿嘿,精神头还在。”

  我说:“你知道他住的地方吗?什么时候带我去见见他?”李坤一仰脖子:“没问题,包在我身上。”

  小莫问朱大是谁,我和李坤互相看着笑了笑,然后我说:“回头再告诉你。”

  我们在山上待了一晚上就回来了。那之后小莫一直没再问起朱大的事,我以为她忘了,但那天,在临睡前,她突然靠着枕头发了一阵呆,然后嘀咕道:“朱大,这名字就像个屠夫一样,你那么想见朱大,那到底是什么人?”

  我笑了一声,便支起身子告诉她:“这朱大跟屠夫没半点关系,在我上中学的时候,朱大可是我们那儿无人不晓的人物,他是踢球的好手,入选过市足球队,还在关键比赛中进过关键球。他长得身高体壮的,而且讲义气、敢出头,能镇得住街上的那帮混混,很多别人摆不平的事只要找到他,就一定能摆平,他一出门必定是威风十足,到处都有人给他点头递烟。一句话,那时的朱大就是我们这帮屁孩的偶像。”

  “可惜呵。”我摇着头叹息道,“当年我们搬去时,这朱大已搬走了。刚刚搬走,所以我没见过他。这个名字我听了无数遍,可就是没见过这个人,这下你该懂我为什么想见他了吧?”

  “那他现在,应该有五十多了吧?”小莫问。

  “差不多,不过他再老我也想见见。”

  小莫沉吟着,慢慢倒在枕头上,然后看着天花板说:“我也想见见这人,到时我们一起去。”

  “你去干吗?”

  她不答,只是轻轻一笑,自言自语道:“朱大,这名字倒真有点意思。”

  “你不是说像屠夫吗?”

  “就是像屠夫才有意思呵。”

  我“切”了一声,不再理她。

  不想在那之后,这“朱大”就成了我们的话题,或者说成了我们的话引子,朱大腿上的伤疤、朱大的女人、朱大踢点球时如何轻巧自如、朱大如何从火中抢出煤气罐……凡此种种,都会引出我们更多的谈论或是回忆,小时候的什么吃食现在没了、第一次的打架、如何为上厕所而不得不看了一场电影、在网吧过夜的经历、中学时老师如何分配女生和男生的座位……因为这个朱大,我们的话一下又多了起来。这时我也才发觉,之前的那种安静并不是那么自然,它似乎也不像我之前所猜想的,是与这两年的忙碌或与这天气有关。不,我越来越肯定并不是这样,那么它到底与什么有关呢?我却说不出来,那个答案游游移移地沉在意识深处,似乎稍微碰一碰就会碎掉或是消失,于是我也干脆不去理会它。现在好像只有一点是清楚的,那就是因为这个“朱大”,我们之间的某些东西又活了过来。

  我们的日子仍然昏昏沉沉又香香甜甜的——这间房子仍堆放着一些奶茶原料,那馥郁的味道总让人有点头昏脑涨。我们不大出门,小莫更是整天宅在家里,调制奶茶、做心水甜食、阅读、在跑步机上跑步,她看来很适应这样的生活,皮肤的状况也有明显改善,不过她仍是那么瘦,不管怎么吃怎么宅也胖不了,这也是她一直引以为傲的。她近来睡得也越来越多,时常看着看着书,便渐渐倒在沙发上睡去,一睡就是三个多小时,而且晚上的睡眠也一点不受影响。我总怀疑这屋里的香味大概有些催眠的作用——当然这只是对女人而言。

  天气仍阴沉沉的,屋里的空气很闷。这时屋子里有两个人,但其中一个已睡着了,那么这间屋子实际上只有一个人吗?我不太清楚,对于我来说这是种特殊的体验——不,我并不是说以前没人在我旁边睡着过,但那都只是偶尔的,不像眼下这样频繁,简直都成了一种日常。

  现在每当小莫睡着时,我总是稍稍有点茫然,而且一举一动都格外地小心——其实我觉得这已回答了我的疑惑:这房间里当然仍是两个人,而且睡着的那个反而更像是这间屋子的主角。不知为什么,近来我越来越多地想象着一个人住在这间屋子的情形,不过这种事,似乎是想象不出来的。

  我有时会打量睡着的小莫,她那样子也说不上有多好看,不过她在沙发上睡着,我在旁边看着,这倒让我浮起一点混浊的、类似恋爱的感觉来。当然,这感觉比恋爱要轻松得多,比起一般的所谓恋爱来,我们此时无须说话,无须去体味对方的语气、表情、动作,也无须去思索怎样才能让对方觉得更有意思,甚至此时的安静,也比一般恋爱中的安静更让人觉得有兴味。有时我觉得这或许是另一种方式的恋爱。不过如果说这也是恋爱,那么睡着的一方会感觉到吗?或许会吧,我想,即便睡着了,她多少应该会感觉到一点的。有时,我觉得睡着的小莫倒更像是一位“伴侣”——近来我常想起“伴侣”这词,也不是所谓的“生活伴侣”,而是某种搭档,类似两个对手戏演员之间的关系。小雨淅沥,我轻手轻脚地在屋里穿行。“恋爱的感觉”,有时这么想着我不禁会笑一笑。

  有时我难免会被勾起情欲,她那样的一种睡姿——仰着身子,衣服半敞,裙子撩起露出细小的底裤,我时常觉得是故意摆出来的。照理说我对她已如此熟悉,本不至于这么容易动情,不过睡着的她,我是说在白天以这样一种姿势睡着的她,却似乎有些陌生,仿佛这是个仅仅只是认识却并不熟悉的人。我于是总忍不住一再打量她,替她撩起一缕耷下的头发,拉好裙子,搭上一件衣服,有时也会忍不住俯身去吻她,这时她如果恰好醒来,我们就会顺理成章地做爱——而在我的印象里,她十有八九都会恰好醒来的。

  这是一幢三层的老楼,外面是一片废墟——几个月后这幢楼也将被拆掉,所以不关窗子也没关系。做爱时小莫总喜欢躺在地板上,说是从这个角度看窗外很舒服。有一次做到中途,她突然说窗外的天空让她想到了一首诗。我问是哪首,她闭着眼半天没作声,最后只轻轻嘀咕了两个字:“悠悠。”我最终也没明白这究竟是哪首诗。

  我不太喜欢地板的味道——尤其这个季节的潮气太重,也不太明白做爱时想到诗歌是否正常,不过我从不跟小莫说起这些,此时我们共同感兴趣的话题只有“朱大”。

  小莫总是对朱大的相貌很感兴趣,“他身高到底是多少?”“他是不是有络腮胡子?”“他应该是张圆脸吧?”“他有文身吗?”……

  朱大踢球时我确实见过一次,不过那是在体育场里,球场和看台间还隔着田径跑道,所以我见到的只是个人影而已。对朱大的样子,我的印象更多的是来自别人的描述:朱大的身高应该在一米八五左右,那时的他当然还不是胖子——胖子不可能有百米十一秒的速度,另外,他的头发微微有点鬈,但没有络腮胡子,他皮肤很黑但没听说有文身,据说说话时总喜欢眯着眼睛,尤其跟女人说话时……

  当我把这些都告诉小莫时,我心里很明白,她印象中的那个朱大肯定已是另一个样子。我有时想问问她,此时她是否还觉得朱大像个屠夫,不过也说不清为什么,这话到了嘴边又总是咽了回去。

  朋友们都很忙,时常来看我们的只有朱娜,她是小莫的闺蜜,一个富二代,她已计划下半年去英国留学,所以这段时间正好有空。

  朱娜一来我就借故躲出去,倒也不是讨厌她,只是两个女孩嘀嘀咕咕说着体己话,我待在旁边不太合适。

  我总是开着那辆破车去兜风,它与朱娜那辆鲜亮的豪车恰成鲜明的对比。我以后也会开上这样的豪车吗?开这样的车到底是种什么感觉?或许我也该去英国看一看?英国的天气是不是跟这黄梅季节一样整天又湿又阴的?在英国待长了,我是不是也会像英国人那样总是沉着脸……我抑制不住这些碎片似的念头不断涌上来,我觉得这应该跟这天气有关。

  这里过江很方便,不用几分钟便可进入江底隧道,出来后便可上到环城公路。这里车流顺畅而且视野开阔,很适于兜风,我于是打开窗子,边大口地吸烟边开始听歌。那段时间我迷上了陕北小调,《信天游》《走西口》《赶牲灵》《蓝花花》……只要一上了路就反复地听。小莫曾说我根子上就是个乡巴佬,我想她说得很对。

  那天远处的天空出现了彩虹,一些人停下车来观看,还有人拍照。我也停下车看了一会儿,说不清为什么,这彩虹却让我又想起了“悠悠”,小莫做爱时念叨的“悠悠”。这两个字,应该是某首古诗或古词的结尾,但我一直懒得去查,对我来说,知道它来自一首诗词,换句话说,知道小莫当时说的并不是没来由的两个字,也就足够了,况且想象着一首未知的诗词,说不定比真正看到它要更好。

  彩虹,地板上的做爱,悠悠,想象中的古诗词,环城公路,正在耳边回响的陕北小调……我不清楚它们之间到底有何关联,但它们显然是有关联的。

  如果下着雨不便出门,我便来到走廊上看书。那全都是小莫的书,很杂,《理智与情感》《月亮与六便士》《小团圆》《魔山》《福尔摩斯探案集》……我当然只看《福尔摩斯探案集》,幸亏它有五册之多,很够我看一阵的。有一次小莫给我推荐一部不知名作家的小说。

  “你这水平,大概勉强还能看看这个。”她说。

  “我这水平?我什么水平?”

  “你自己什么水平你不知道?”

  “我还真不知道。”

  “不知道自己什么水平那就是你的水平。”

  “嘿,你这说的什么?我怎么听不懂?”

  “这正好就是你的水平。”

  在自己擅长的领域,小莫向来就是这么一副腔调。

  我不太知道朱娜和小莫到底都聊些什么,往往我走进房间时,她们便顿一顿,然后就换了话题,衣服的款式、近来又有了什么新店、哪个男星又出轨、某某女星明显又整了容……我很少能加入她们的谈话中,能做的也只是为她们调制一杯奶茶,或是用烤箱做点杏仁饼。

  唯一的一次例外,是那天偶然谈起了朱大。那应该是小莫提起的,朱娜马上显得很有兴趣。我于是不得不仔细描述了一番——有了之前的“预演”,这番描述明显更加完善、更有条理,语气节奏也更漂亮了一些。朱娜听得很入神,不时掩口轻笑。听完后她转头问小莫——这有点奇怪,但她当时确实是看着小莫说的:“这人是不是黑社会?应该是电影里那种黑帮老大吧?我是说他那样子。”

  “怎么会?”小莫笑道,“我一开始就觉得他像个屠夫。”

  “不不,怎么会像屠夫?这明显就是黑社会。”朱娜笑着,瞥了我一眼。

  我什么也不说。我已做了我所能做的,尽量准确地描述了我印象中的朱大。但不管我怎么描述,他对她们来说都是另一个样子。这当然也很正常,我觉得并没什么可反驳、可争论的。让我有点惊讶的只是,女人们为何都对这个朱大这么感兴趣。

  朱娜仰靠在抱枕上,忽然又笑了两声,“朱大,这名字有意思,跟我的有点像,朱大,朱娜,呵呵。”

  我说“朱大”只是个外号,念着顺口而已,我从不觉得它有什么意思。

  这之后过了一会儿——这之间的情形我有点记不清了,朱娜终于看向我,说道:“你们什么时候去见这朱大?到时通知我一声,我也想见见这人。”

  她说这话时小莫已经又睡着了,所以她的声音压得很低。我说:“还没定,或许我们去的时候,你已经在英国了。”

  “唉,也是。”她手里摇着一个小绒毛熊,整个人陷在沙发里。我们之间一时沉默下来。

  这时似乎是偶然的,我们的手指尖触了一下,我缩回手,也不去看她。过了十几秒钟后,我们的手又轻轻碰到了一起,这一下明显是有意的,可也说不清是谁主动。我们互相看着,然后就开始接吻。我脑子有点乱,不太明白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现在想来,那情形就像一段剪接混乱的电影,完全没一点头绪。

  我看了一眼小莫,朱娜也看了看她,然后我们继续接吻。

  我示意朱娜到外面去,去她的车里或我的车里,但她摇头,那意思很明显:就在这里,就在小莫的旁边。

  “不行,万一她……”我松开了她。朱娜看着我,停顿了一下,然后她拿起了奶茶,喝了两口后她突然就笑起来,而且越笑越大声。

  小莫醒了,问她笑什么。朱娜说没什么,刚刚看了个好笑的段子而已。

  临走前朱娜又叮嘱了一遍:“这两个月内,如果你们要去见朱大,可一定要通知我。”

  天气一下就热了起来。我们更减少了出门,每天唯一出门的机会就是去倒垃圾,而小莫连这么一点路也不愿走,总要和我划拳以逃避劳动,不过她总是输多胜少。

  我们也减少了做爱。在整天开着空调的房间内,小莫的嗜睡症却消失了,常常能捧着一本书看到半夜,白天她则做清洁、看老电影或是很起劲地写点什么,在饭桌上也喋喋不休地评论近来的文娱热点,有时来了情绪,还拿腔拿调地朗诵点什么,总之那段时间她状态很不错。

  走廊上其实还蛮阴凉,下午时我总喜欢待在那儿,睡觉或看看《兵器》杂志。楼下的空地上有个篮球架,孤零零的,那些人大概只管拆房子却忘了去拆掉它。无聊时,我常把废纸团成球状,向那篮筐里投。这游戏我玩得很专注,渐渐地准度也有所提高,有时十次里竟能中两次——这是在三楼上,难度还是蛮大的。

  那段时间我几乎投光了所有的废纸。

  朱娜来得也少了,据说她现在很忙。她偶尔来时,我仍是借故躲出去。

  我仍开着那破车在环城路上兜风。天气酷热,道路上泛着干渴的光。我这时已不再听陕北小调,却开始听原版的电影录音,马丁·斯科塞斯的《纯真年代》。这是朱娜给我推荐的——她现在也正猛听原版英文电影录音。

  说到朱娜,我现在每次见她都有点不自然,她却神色如常,仿佛那天下午的事根本没发生过——在演戏这件事上你不得不佩服女人,她们似乎就是为此而生的。我有时想,如果小莫也有这种事,她是不是会比朱娜演得更出色?想想小莫朗诵诗歌的样子,我觉得这很有可能。

  我和朱娜其实单独见过一次,在我的车里,我给她听那些陕北小调。她并没笑我土,只轻描淡写地推荐了几部原版英文电影,说开车时最好听听这些,又有助安全又能练听力,“这些片子的发音都是蛮纯正的。”

  仿佛有默契似的,我们都没提起那个下午,我想她应该也觉得奇怪——离开了那间房子、离开小莫身边,我们好像就对对方没什么兴趣了。

  最后我们还是试了一下,我慢慢地凑向她。她犹豫了片刻,但并没有躲,我们的嘴唇于是接触在了一起,大约三秒钟。朱娜靠在座位上看着窗外,一时似乎有点发愣,然后她又轻轻地笑了,我也笑了。我掏出烟给了她一支,自己也点上一支。我们都知道这件事就这么结束了。

  我想那个下午应该是个意外。

  此时我忽然有个念头——如果那天下午没提起朱大,我们之间或许就……

  小莫终究找了份工作,在一家西餐厅里弹钢琴,每天三小时。她说这是一朋友给介绍的,“也不算正式工作,只当是玩了。”

  我颇有些不适应:在这短短的时间里,我竟已经习惯了游手好闲,而且这样的日子,我似乎觉得可以无限地延续下去的。现在小莫又开始上班,才让我意识到这想法有多荒唐——是呵,人都得工作,世界靠这个才得以运转,工作才是真理、是这个世界的常态,游手好闲注定是不长久的。可是,这世上应该有过一辈子游手好闲的人吧?那样的一生到底是什么滋味呢?那或许也算得上积极的、幸福的一生?我不太清楚。

  小莫第一天上班时我去接她。那餐厅在一座大厦的最高层,中途还得换乘一次电梯。尽管如此麻烦,顾客却很多,等候区里还有不少人等座。我不想打扰小莫,便也在那儿等着。

  这餐厅很大,遥遥地看去,小莫穿着白衣黑裙,正轻轻抚弄着钢琴,不过我听不清她弹的是什么。

  约半个小时后,我进了餐厅。这是角落里的一张小桌。我环顾四周,发现只有我是单独一人,这让我稍稍有些不自在。

  这里离小莫比较近,但她并没发现我,仍低头弹着琴。她此时的样子让我觉得很有些陌生——实际上,刚才在等候区时我就有这感觉。我想这肯定是因为这环境:在这个最庸常最有人间味的地方,她却穿着戏服——我觉得那就是戏服——在那儿弹钢琴,如果不觉得陌生那才怪了。

  我实在有点不明白,这餐厅里为何非要摆架钢琴。

  我打量着小莫,不禁又想到她睡着时的样子,我想那个小莫是多么令我安心、心情舒缓,而眼前的这个她却似乎有点远、让我一阵不自在,我简直无法想象在两个多小时后,我将与这个正在工作的、看起来像个仙子的人物上床。

  当然,这是工作,我忽然觉得这跟小莫说的“只是玩一玩”根本没一点关系。这就是工作,真正的工作,在飘着肉香的餐厅里弹钢琴,能创造出这种工作的人绝对是不同凡响。

  在回来的路上,小莫话出奇的多,一会儿问灯光是否合适、菜的味道如何,一会儿又问那些曲子是否应该弹得更舒缓一些。我只是尽量简短地应付着,心里却闷闷不乐。我想问问她是否仍觉得这只是“玩一玩”,不过却又懒得问——我很清楚她会说些什么。

  周末时李坤回来了。我们照例又一起喝啤酒吃烤串。这时李坤又提到了朱大,说老屋拆迁有些纠纷,想去找朱大帮帮忙。我说,要不现在就去?“我这里还有两瓶酒,正好当见面礼。”李坤想了想,一拍桌子,“好,现在就去。”

  我们说着便起身,小莫说她也去,李坤看着她:“你也去?”小莫笑道:“是呵,不光我去,还得叫上朱娜。”我忙说:“得了吧,你还真把她的话当真?”

  没想到刚出门,却迎面碰上了朱娜,“哟,你们这是去哪儿?”小莫抢先应道:“我们去见朱大。”朱娜听了便一拍手,“你们怎么不通知我?”我说:“这不正准备给你打电话嘛。”“得了吧,你那德性我还不知道?”我和李坤不禁相视一笑。

  临上车时又有了麻烦:朱娜坚持要开她的车去,“这车难道不比你那辆好?”不过李坤的习惯却是不坐女人开的车,于是我们只得分成两拨,小莫坐朱娜的豪车,李坤坐我的破车。

  李坤的驾驶技术比我好,于是我让给他开。刚上路,李坤便看着我一笑,“要不要甩掉她们?朱大恐怕不愿意见女人。”我说:“看你的本事咯。”

  李坤一摆手,“这算什么?小菜一碟。”

  说话间前方就到了一个路口,李坤一个加速,抢在黄灯亮起的最后一秒前冲了过去。后面的朱娜毫无办法,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李坤不禁大笑。

  小莫的电话马上就追了过来,“你们怎么回事?是不是想甩掉我们?”我说:“绝对没这回事,是你们自己跟得不紧,不过你也知道地址了,自己找去也可以嘛。”

  “不行,那地方那么乱怎么找?你们现在在哪儿?就在这儿停着,等我们过来。”

  我答应着把电话挂了。李坤看了我一眼,“真的要等?”

  “好容易才甩掉,等个芝麻呵。”

  李坤又是嘿嘿一笑。

  车子七拐八绕了一番,终于开进了一个院子里。这好像是个工厂的宿舍区,房子都比较老旧,我有点疑惑:朱大怎么会住在这个地方?

  上到三楼后,李坤敲门。开门的是个女人,三十多岁,很深的眼影,一头蓬蓬的短发,手臂上文着一只蝴蝶。她打量了一眼李坤,“朱大不在,今天是星期天,他总在那棋牌室的。”李坤问:“是青年路的那一家?”女人应了一声便关上了门。

  下楼后我问:“这是谁?”李坤说:“不认识,以前没见过。”这时小莫又打来电话:“你们到底在哪儿?”我说:“我们一直在这儿等着呢,怎么你们还没来?”小莫说:“你瞎说,我们早到了,根本没看见你们。”我说你们肯定找错了地方。这时我听见朱娜说:“别管他们,我们直接去,他们肯定已经到了。”挂了电话后,我把这话告诉李坤,他大笑。

  青年路很近,十分钟就到了。李坤找到那间棋牌室,里面的人却说朱大今天没来,“肯定吃饭时又碰到了什么人,这个点还没来,今天不会来了。”“他在哪吃饭?”“那就不知道了,他吃饭的地方那么多。”

  出来后我说:“你给朱大打个电话嘛。”李坤说:“我没他的电话,朱大很少给人电话的。”我有点惊讶,原以为他跟朱大熟得很,原来却……“要不还是去他家吧,把酒先交给那女的,让她跟朱大说一声,我们下次再来。”我说,李坤点点头,说只能这样了。

  我们便上了车。不想刚刚启动,小莫的电话又来了,“我们撞车了,追了别人的尾……”我吓了一跳,忙问严不严重、受没受伤。小莫说人没事,只是车头撞瘪了,“已经报警了,正在等交警来。”我问对方说什么没有,“什么也没说。”小莫说,“这人看样子蛮老练的,也不跟我们谈,说没什么好谈的,一切等交警来再说。”

  我们马上赶了过去。不过等赶到时,现场却已处理完了,因受损并不严重,对方已离开了。而据交警的判断,这起事故是朱娜的全责。我们便也不再去朱大那里,直接回了家。

  几天后,朱娜给我们看了责任认定书——果然是她的全责,不过她也不在乎。李坤也正好在,我注意到他看认定书时神色稍稍变了一下。

  待朱娜和小莫离开后,我问他怎么回事,“妈的,这是朱大的车,她们撞的是朱大的车,那人肯定就是朱大。”他说。“哦,你肯定?”“当然,朱大的车号我还能记错?”

  我愣了片刻,不禁笑了,“这就是说她们已见过朱大却还不知道?”李坤说:“要不要告诉她们?”我摇着头,又笑了一下。

  那天晚上,我装作无意地问小莫:“你们那天撞的那人是个什么样子?像不像黑社会?”小莫一撇嘴:“黑社会?我看也就一般人,长得有点恶心,一脸的横肉,朱娜也是这么说。”我张了张嘴,终究没再说什么。

  夏天终于快结束了。朱娜去了英国。在临走前她还叮嘱小莫,见到朱大后一定要拍几张照给她发过去,“我真想看看这人是什么样子”。

  在搬家之前,我们又去了一次李坤的养殖场。此时这山上不光养鸡,还种了葡萄,李坤说将来要搞一片葡萄园。他看起来倒是雄心勃勃的。

  吃饭时李坤又说到朱大,说那件事幸亏有朱大帮忙,已经解决了。又说:“以后有机会一定带你们去见见他,这次一定让你们见到。”

  我答应着,心里却已不那么起劲。我想这事已过去了,现在见不见朱大已无所谓了,我觉得小莫应也是这样。当然了,这全都是因为工作,我们现在满心想的都是工作、都是重新开始干正事,而见朱大,那似乎只是这个夏天的一点小点缀,或只是一种特殊的味道,就像蝉鸣一样,随着夏天结束,它也就自然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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