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一直偏爱哀伤的文字,它常常刺痛我内心深处,让我心肺撕裂、泪眼婆娑,让我在暗夜里一次次回望我走过的路。尽管过去的路无法回头再走一次,但我的回望,让我更刻骨铭心地记住过往的坎坷和弯曲,让我在迈步未来之时,少一点艰辛跋涉的山道,多一些安然舒适的坦途。我今后的路,不求尽如我意,但求无愧我心。
在我青春的岁月里,那些疼痛的文字为我铺陈出一幅爱之痛之的纯美画卷。
曾经我也试图用疼痛的文字,为我即将消失的青春画一个圆满的句号,但是,我生活的夹缝里挤进来一点点阳光,这点点阳光的透射,让我渐渐淡化了生命的疼痛,我只能让一些肤浅的文字搁置在疼痛的边沿。
其实,在我的芳华流年里,曾经有过一段疼痛时光,也许这种疼痛,在漫漫人生路上轻微细小无足挂齿,但是,在我的芳华流年里却蓄满了伤痕和泪水,以至于在我渐渐老去的记忆里,那段时光清晰如昨,疼痛依旧。
二
那是一段教书岁月。
1992年夏天,我师范毕业,被分配到我的母校任教。离开母校三年了,我转身回来,从原来的学生变成了老师,这让我一下子无所适从。毕竟,老师们三年前的谆谆教诲仿佛还萦绕耳畔。现在,我回来了,我原来的老师也叫我老师,这称呼听起来有点怪怪的,但是,我毕竟真的是老师了。我与母校师生情谊,又多了一层同事关系,身份变得复杂起来。
其实,我的梦一直在远方。
走出“老虎坳”那天,我没想过再回到故乡。至少在我尚未“衣锦”之时,不愿考虑“还乡”。
当然,我不知道哪里更适合我,但我的志向一定是一个不叫月里的地方。
但是,“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就业原则,只让我的心还留在远方。
我也扪心自问,我是不是羽翼未丰就想要高飞?我是不是一个忤逆儿,还未长成,就想抛弃亲娘?
谁不留恋故土?谁不热爱家乡?
只是,我的记忆里,没有比故乡更穷僻的地方了。我在这里土生土长,我更能知道她的穷困闭塞,理解她不得不选择的低调与沉默。
我只想走出去,某年某月某日能尽自己的所能,更好地回馈我的家乡。
手持介绍信,我挥一把泪,让心里那些暗伤慢慢搁浅。
我撂开少年的躯壳,我把洗得发白的解放鞋丢进河里,我曾经的踌躇满志连同我的少年记忆随着河水一起向远方流走。我在县城大街的地摊上砍价,把一双人造革的“三节头”踩在脚下,我喷洒了廉价摩丝,挺着一米七四,一百四十余斤的身板回来,站在镜子前,也“人五人六”了。
来到母校,我爬到背后的山顶上,在那片茂密的松林里寻找我遗失的时光。我斜靠着背诵古诗词的那棵苍松脚下,多了一些杂乱的脚印,我深深刻在地上那个励志的 “忍” 字已经被风吹走……
也许,时间总会冲淡记忆。那些留在母校的少年时光已经跟随历史一同消退,只有林中重复的鸟鸣蝉唱,风吹树梢的沙沙声响,还有当年的模样。
三
归来这年,我快十九岁了,再过五个月,我就真的满十九岁了。但是,我却没有我想象中的老师模样。
十九岁,我到了青春的年岁,却没有一颗躁动的心。我的喉结没有明显突出,我的声线没有完成过渡。我缺少男人应有的青春萌动,我对女人不感兴趣。她们是否抹油扑粉,是否前凸后翘,我全不在意。
那时候,我的青春应该还在沉睡。我没有胡须,我隐秘的地方还比较洁净。在星月朦胧的晚上,和几位男老师结伴,来到学校坡脚的水井旁冲凉。我们赤条条地暴露在夜空之下,若隐若现的月光,让我窥见了男人的“黑”,他们把肥皂故意多搓洗几把那些黑黑的地方。我懒得理会,我觉得他们黑得肮脏,不像我,没有污渍,干干净净。
我不知道,我的“洁净”已经成为笑柄。快满十九岁了,我竟然还不懂许多事,这个年龄段,该懂的我却不懂,那是莫大的悲哀。
嘴上无毛,办事不牢。我空有老师的身份,却难以融进教师队伍这个大集体,这使我痛苦不堪。
我只好一个人孤独地在校园小径上漫步,和那窄窄的小路两旁瘦瘦高高的小树为伍,我的脚下踢打着一块无辜的小石子,我偶尔捡来小树丫拽在手上……我像一只离群的孤单羔羊。
我的人生变得漫无目的。只有一些细碎的回忆一点点支撑着我的快乐。我沉浸在读书的那些美妙时光里,哪怕在当年做过的一些“坏事”里,我都能找到快乐。我曾经偷过潘婶的黄瓜,我在早餐铺子有过“顺手牵羊”,马婶蒸锅里的白菜包子,曾经填饱过我饥肠辘辘的肚子……
我在环山跑道上游逛,我的记忆里仍有他乡喧嚣闹市的霓虹,有歌声飘荡琴声悠扬的琴房,有挥汗疾奔的绿荫大道,还有静坐河边,面对狰狞的河床独自感伤。
或许,只是因为孤单,所以我喜欢走在校园里这条孤单的路上。我只能和自己说话,也许是没有朋友,也许青春没来,我只好向自己诉说。
青春?我真的不懂吗?也许吧!抑或是我早已懂了,只是,我不愿说出来!
四
来到母校,正值暑假,我还没上课,就先领到第一个月工资,一百七十六元人民币,重重地塞在我的“保险内裤”里。一年半载后,家里因供我读书卖掉的母马,定能回到它熟悉的马厩了,我心中窃喜。
在这样略显自豪的心态下,我开始了正式的第一堂课。
当全班同学起立叫“老师好”的时候,我看见课堂上有几位个头比我高,头型比我靓,脸比我黑的男生,他们上唇有一抹洗不掉的,像新锅上灶刚刚烧起的淡淡的黑,我心里突然恐慌!
在第一组的最后一桌,有位男生一直低着头,在全班叫“老师好”的时候,他并未出声。
我没有直接开讲,我让学生先做课前预习,踱步来到后排。在好一阵打量之后,终于把他认出来了,一认出他我的心情就乱了。他是我二姨妈的小儿子,小我三个月的表弟。
我俩小学同学,上学或放学路上,我们经常干架,但是我输的频率很高。那时,我跟他很少说话,因为我有点怕他。我比他年纪大一点,但是我却打不过他,这很丢脸。我不愿与他靠近,他会借靠近我偷偷给我一下,疼痛,我却不好意思哭出声,被小弟打哭了,会被笑掉大牙。
现在,我的课堂上坐着他,我原来的同学亲戚兄弟,变成我的学生。他一直低着头,看到他如坐针毡的样子,我也觉得有点尴尬。
此时,我并不因为我站在讲台上就多么的高傲,并不因为我可以在课堂上对曾经“欺负”过我的同学表弟颐指气使而有任何的满足感。小时候那些所谓的“冤仇”,早已淡化在风里。我只担心他心里难以接受现实,害怕熟知我俩的人,在人前背后指指点点。
表弟学习成绩一塌糊涂,只有体育课和劳动课,他才能派上用场。篮球赛场上,他终究能享受到同学们投来的羡慕眼光。
当我有了独立的住处之后,我把表弟安排到我的单身宿舍,我俩同吃同住,我想为他搭建一个更好的平台。
但是,我的努力还是白费了。
表弟拿着课本眼前就黑,书再也读不下去了。一年之后,我只好任由他去,他成为我班上第一个辍学的学生。
他跟随打工大军南下,到“遍地黄金”的东莞深圳淘金。因为草草地荒芜了学业,他只好在工地搬砖到市场当小贩,做一些最底层的苦力活,日子过得极为艰苦。两年不见,原来肥硕光润的身子,已经变得枯黑干瘦蜡黄,年纪轻轻就显出老年的模样。
我内心被隐隐刺痛。我如果不是他的老师,结果会不会不一样?尘世中,有一些人,是不是一开始就注定要走一条“不寻常”的路子?
五
到母校任教的前两个月,我没有单独宿舍。热心的宋副校长在他那间拥挤的小瓦房里,用几根檩条支起了“阁楼”,搭上几块木板,垫一张席子,铺一张床单,丢一条薄被,就成了我暂时的“家”。
我每天踩着一架旧木梯子上下,有时候还故意把木梯蹬得很响,似乎要让人感觉我身手如何机敏矫健沉稳。其实,我不过是自己做戏,自我欣赏,自我陶醉罢了。
美了仅仅几天,我就被闹心的事情折腾得近乎发狂。因为,我不得不与一群老鼠争抢地盘。
我到来之前,阁楼本来就是老鼠的天堂。如今,我抢占了鼠辈们的地盘,宋副校长在把二楼倒腾给我的时候,曾经毁坏了几个鼠窝。
几天之后,屋顶的椽皮上,有些老鼠窸窸窣窣的声音传来,之后,便是放肆地赛跑、恋爱、调情、撕咬,完全忽视了我的存在。更可恨的是,它们玩着玩着,竟然来到我枕边,把枕芯里的棉絮拖出去,在不远处的墙角修建了一个窝,不几天,那个棉絮堆成的鼠窝里竟然多出六只粉嫩的小老鼠。
我极度愤怒。我的忙碌和疏忽,给鼠辈们钻了空子。
我忍无可忍,决定奋起反抗。
白天,我趁大老鼠们外出觅食,把窝里尚未睁开眼睛的老鼠仔捧到学校门前的小水沟。尽管小老鼠散发出来的“鼠气”让我想吐,但我还是把它们捧着。毕竟,那是六条生命,刚来到世界,在尚未睁眼打量这个多彩世界的时候,我就要让它们消失。现在,无法想象当初的我竟然那么残忍。如果它们不是老鼠多好,或者不在我枕芯的棉絮里逍遥多好,至少我不会对它们下狠手。现在,我只能把它们放进水沟,让它们生死由命了。
处理完这几只小崽子以后,我找来一些稻草,挖了点黏性泥土搅匀后,堵死鼠辈们常出入的几个洞口,暂时清静了两天。
毕竟,“老鼠天生会打洞”!两天之后鼠辈们把那些堵塞洞口的稻草撕开,又来到我的床榻边。它们在曾经的鼠窝旁号叫,那些叫声凄惨瘆人,让我毛骨悚然。
我拍打床铺,那几只老鼠不为所动,瞪着鼠眼与我对视,我起身拿起床沿的小木棍扫过去,它们才仓皇逃走。
我心里无比恐慌,我杀死了一窝小老鼠,这群老鼠会不会随时报复?
那几天晚上,我在阁楼上睡得胆战心惊,我害怕一群鼠辈们在我熟睡时,把我的耳朵咬破,把我的鼻梁扯歪。
我每晚都要醒来很多次,导致我精神萎靡,无法正常工作。我觉得我再也熬不下去了。我必须想方设法战胜鼠辈。
我从牙缝里省出点小钱,到后街定制了三副 “铁猫”。我把“铁猫”安装在鼠辈们必经的路上。第一天晚上,两只大老鼠就送进“猫”口,我用木棍把捕获的老鼠敲碎,然后把它们的血涂在洞口,用它们同类的鲜血发去警告。
我想,老鼠们应该怕了,它们也许要放弃这个地盘了。接下来的日子里,阁楼上很静很静,静得连细碎的鼠步都听不见了,我以为我就可以美美地睡去。
但是,我错了,我睡着睡着又不自觉惊醒过来,一大群老鼠纠缠在我梦里。
看来,我注定要被鼠所困。
两个月后,一位退休的老教师把家迁往别处,我在另一栋瓦房里安了家,那里也不缺老鼠,但是,和原来的住地一样,那里的老鼠也在“阁楼”上,我来这里,不再住“二楼”,我离鼠辈有了“一层楼”的距离,就这一点点距离,突然让我有了安稳的感觉,我不再纠缠那些鼠辈。
就让鼠辈在它们习惯的地盘上玩耍去吧!
六
故乡是个酒风盛行的地方。学校里,老师们常常为求一场大醉而寻找可以喝酒的理由。
“天若不爱酒,酒星不在天。地若不爱酒,地应无酒泉。”只是,醉过之后,这“天之美禄”恐怕也无人能懂了。
我被酒所伤,又难以逃离酒的捆绑。
曾经,酒夺去了父亲五十七岁的生命。在学校里苦熬光阴的我的兄弟臣子,也因为一场酒,让他灵肉归西。
或许,越穷僻的地方,人们越爱喝酒吧!
月里酒乡,名副其实。每逢集日,市场酒行成为最热闹繁华拥挤的地方,或是男人蹲在酒缸边品酒,或是女人为家中男人怀揣小酒壶。
集市上的居家男女,大多为酒而来,在田地里耕作的男人,闻到酒香了,就有使不完的力气。
因为父亲的身体被酒泡化了,我一开始特别厌恶酒。
但是,在这样一个酒的环境里,一大群光棍聚在一起,“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我不知道是该恨孟林还是老义,由于他们的言语刺激,让我也渐渐沉浸在酒里。
那天,老义、孟林两位同事在我隔壁喝酒,我扛着大碗一头扎进去。本想凑个热闹,谁知我不受欢迎,孟林甚至想要把我驱逐,说什么嘴上无毛,酒杯不端,算什么男子汉,不与为伍之类,反正话很难听。
老义、孟林来自外乡,外乡人敢羞辱本地仔!一气之下,我自己找来酒杯,盛满,一饮而尽。酒所到之处灼热难耐,我感觉自己的食道被烧伤了,我赶紧喝汤吃饭,足有几分钟才缓过劲儿。
那次赌气的端杯,我就被酒困住了。在任何饭局,再说自己不会喝酒,已经没人相信了。一来二去,酒量渐渐就见长了,关键是,喝酒之后能忘记一些孤独。平时不敢大声说的话说出来了,甚至敢跟自己的老师叫板了,对教材里的一些不同观点敢于义正词严了。
直到有一次,一位老师酒后上晚自习,他裤子拉链忘记拉上,自己的“羞辱”全部展现在学生面前,我值周正好经过把他叫走后,才觉得应该建议好好杀一杀酒风了。
我慢慢疏远酒局。但是,我一疏远酒局,我的孤独又来了,校园内,我成为另类,没有同伴,没有朋友,原来跟我勾肩搭背称兄道弟的同事也在用另类的眼光刺杀着我。
我生存在酒乡,与其说我屈服于酒,不如说我屈服于乡情。直到现在,我因酒已经遍体鳞伤。
但是,我又如何抱怨?
七
那些年,故乡形成了一种习惯,不管哪个村寨,只要有老师家访,不管自己的孩子是不是在家访老师的班级里,寨子里有孩子在学校读书的,都自觉相约陪同。有多少学生,就有多少家长,有多少家长,就得走访多少家庭。不认识不要紧,家长都自觉汇报学生在家的表现。家家户户,以老师能到家里为荣。不是自己班里的,老师也要认真了解,把情况带回学校,再向该生教师反馈。
尽管我在当地土生土长,但因为读书在外,对一些长辈的约定俗成还是知之甚少。这导致我在一次家访时,无意得罪了一户纯朴的家庭。
那是在一个移民搬迁的村子,住户较杂,各自为政。我到了两姐妹都在我班的春泥家家访。老人们一边交谈一边安排饭局。春泥姐妹在校表现乖巧,谈话过程很愉悦,进餐过程也相当快乐。因为高兴,我控制不好杯盏,对陪同就餐中途离去的另一学生蓝玫父亲不太注意,当蓝家安排好饭局,邀请我赴宴时,我已经醉成烂泥。
这个事情后来升级了,因为我的疏忽,蓝玫父亲在村子里抬不起头,我不到蓝玫家,就是小瞧他们。老师来了,不进你家门,你还有什么脸?
我变成了冤大头,我不知道蓝玫家与春泥家早年就小有积怨,我家访原本可调和他们的矛盾,让学习成绩更好的蓝玫父亲在春泥家老爸面前扬眉一次。但是,就因为我的一次酒醉,加剧了邻里矛盾。
问题大了。我知道后,到街上割了两斤肉,到蓝玫家专程拜访,用了好多办法,把春泥父亲一起叫了过来,苦口婆心僵局才逐渐缓解。
之后的很长日子,凡是蓝玫父亲赶集,总会给我带点东西,不是一袋李子,就是几斤花生,有时忘记带东西,他会到街上割半斤猪肉挂在我门上。
我一直觉得愧疚,我不该接受学生家长的礼品,但是我又不敢退回去,害怕适得其反,破坏家长对我的信任。幸好蓝玫成绩拔尖,我在考试中巧立名目,专设一些奖励,用现金作为奖品,发到蓝玫手里。那些现金都是我的工资,我用这种无奈的方式将费用返回到学生家里。
八
一天周六,闲来无事。我和担任内保的解哥相邀到附近村小看望他的拜把兄弟阿光。
我们俩骑着嘉陵摩托,呼啸在乡间土路上。田里的禾苗一片新绿。车轮卷起的尘土迷乱了路旁小草的眼睑。
阿光对我们突然造访十分愕然。在他的屋里,就见一张床,床上杂乱,被褥应该很长时间没有洗过了,狭小的空间弥漫着浓浓的汗酸味儿!和我的单身宿舍一个样子。
我懒得理会他俩相互亲昵问候,拥抱拉手,自顾走出校门,来到学校旁边的小卖部门前与店家那条小狗逗乐。
解哥、阿光寻我而来,在看我与小狗嬉闹,阿光操起棍子,朝着狗崽劈来,我急忙起身阻拦,脚背挨了一棒。幸好棍子不大,劈下来的时候一头先触到地上,我脚背只有隐约的疼痛。
竟然为小狗挡棍棒,在场的好多人都觉得奇怪。
谁能知道,我的内心深处,还有一些无法抹去的伤。
那是一次周末家访,在学生家用完午餐,我看到前来收拾残局的一条狗,全身金黄油亮,随口赞美了一句。晚上,那狗就进了餐桌。此后,每次到乡村,我都很少乱指家畜家禽,害怕被人误会,害怕某些猪狗鸡鸭突然殒命。
今天,我不想再次成为自己内心的罪人。
我们慢慢闲逛,小小的一个村庄,十来分钟就走了个来回。无所事事的我们提议找个地方弄点鱼来打打牙祭。
我们各自拿了铁盆提桶,三个人挤上摩托,来到一个叫“甲河”的地方。我们在葱茏的稻田间发现一个牛滚凼一般大的小水塘,水很浅,很浑浊。解哥说凭他多年的经验推断,这水塘里一定有鱼。
堵住三个入水口之后,我们开始从水塘往外戽水。
我们轮番上阵,只短短四十分钟,水塘的水就被我们戽干。我们看到一些慌乱的泥鳅没命地往稀泥里钻。解哥、阿光踏进泥塘,一人往一头翻找,我在塘边用提桶接鱼。其实也不怕笑话,我根本不会抓鱼,特别是泥鳅、黄鳝一类的全身溜滑的家伙,我拿不住它们。在两位老师忙碌的背后,我做一个清闲的看客。
在提桶装到一半的时候。整个水塘已经被翻得底朝天。解哥、阿光坐在田坎边吸烟小憩。我的眼睛还在搜寻,不想漏掉哪怕一条小小的泥鳅。
突然,我发现水塘边沿有个小碗口一般大的洞穴,现在正慢慢流出浑浊的水。我想那里面会不会有“漏网之鱼”。
我把手伸进洞穴,触碰到一个滑溜溜的东西,我握紧手,用力往外扯,一条比泥鳅大很多的鱼飞了出来,落在水塘残乱的稀泥上。阿光他们像发现新大陆,两眼放光。“齐心鱼”,阿光高叫,这鱼都是成双成对在一起的,洞内一定还有一条。果不然,阿光从洞内扯出一条个头更大的鱼来。
那一刻,我有点麻木,我没有为我发现这个洞,从洞内掏出两条鱼而兴奋,我的思绪有点飘荡。
在解哥与阿光的对话里,我渐渐读懂了这种当地叫“齐心鱼”的鱼,先一条被扯出的是“丈夫”,后一条出来的是“妻子”,它个头显大是因为藏了一肚子鱼卵。“丈夫”的担当冒险,妄图以自我牺牲换来另一半和子孙后代的平安,让我心生敬畏。
直到现在,我都不懂这鱼的真正名字,我也不想考究它们的真正名字了。其实知道它们成双成对,坚持在一起就足够了,就按照当地的习俗,把“齐心鱼”的名字一直叫下去。
骑车返回,晚霞的余晖烧红西边的云彩,我的脸不经意间泛起红晕。
九
偶遇“齐心鱼”之后,我慢慢控制不住自己的内心,我胸中某一团火开始点燃。
纵然再愚钝,我也能感觉到我的青春醒来了。
我开始观察异性的变化,我开始对学校仅有的几位女老师品头论足,哪位太肥胖,哪位脸太黑,哪位大腿过粗,哪位胸太瘪,哪位年纪不大但胸部下垂太快,哪位有狐臭……
我突然感觉,自己小有天才,我竟然发现有位代课女教师用红墨水倒在墨水盒上,轻轻蘸在脸颊,淡淡地代替腮红,她的脸颊好几天都洗不干净。这个发现让我振奋,原来女人爱美,什么事都可以做得出来。
课堂上,趁学生做练习的空当,我的目光更多地停留在女生的身上,我想看看谁萌春了,谁乳臭未干。
如果有“眼睛犯罪”,我想,我已经成为一个彻头彻尾的罪犯,一个猥琐不堪、屡教不改的惯犯。
那段时间,我很迷惘,我不敢与学生对视,我怕他们从我眼神里看到某些他们想象不到的事情来。我害怕在学生面前好不容易树立起来的高大形象,被我眼睛的贪婪毁灭。
我开始刻意注意隔壁李家公鸡打雄,观察黄家母狗求欢。傍晚,我常到屋后的那片繁茂的松林里,观看小鸟归巢,妄图聆听它们互诉衷肠。
有一天夜里,一场春梦把我摧毁。早上起来,我看见床单凭空多了一张不规则的图形,我慌乱迷惘无助羞涩自责。
我开始唾弃自己,我觉得自己变得肮脏,我本来光洁的私处,如今有点杂乱,我说出话来有点瓮声瓮气,再也没有原先的婉转动听。
那些漂亮的女人走过眼前,我原本温顺的某个地方突然就变得不听话了,同我跳动的心一起奔放。
我自己被自己弄得紧张,我尽量逃避一些不必要的“公众场合”,我害怕自己的“丑行”暴露。
我变得沉默了,一个爱说爱笑爱唱的人,突然就沉默了。
我不知道,沉默是不是一个人对爱最苍白的表情。但是我敢肯定,我的沉默一定是我青春的内心对爱情最无力的回应。
我终于明白,沉默的人,心底是有爱的,爱是深沉的。如今,装在沉默心里的爱,弄伤了我的心。
可是,人的一生,谁又能逃避青春?
十
也许,我总也走不出世俗。
在我芳华叩醒心灵的时候,我选择离开。再次背上行囊,踏上征途。
在这段教书的岁月里,我的浅薄一点点暴露出来。
虽然,我的学生中考成绩位居前列,但是毕竟我能给予学生的还是太少太少。我觉得自己更像一个骗子,我在利用学生的纯真善良无知,骗取他们的信任和崇拜。可我自己是一个多么浅薄的人啊!
我甚至感觉自己很龌龊,我不懂自己的青春,无法开导学生们的青春。
我是一个十足的混蛋。班里一个女同学突然请假,说是身体不舒服,谁知一请假就是一辈子告别学堂。我两个月后去家访,发现她已经为人妻为人母了。我一直以为她在变胖,那时候,我多想抽自己耳光,我的心被刀戳一般疼痛,我的泪水仿佛要淌成一条悔恨的河流。
我必须走,再不走,我就要崩溃了。我无法面对一双双饥渴的眼睛,无法面对那一个个渴望通过读书改变命运的家庭。
我再次奋发,复习备考。
那些日子,我已经分不清白天黑夜,我上课变得潦潦草草,复习也有点胡乱瞎忙。我已经把自己的生活彻底弄乱,头发长了,胡须乱了,眼睛近视了,我连衣服也很少洗了。我像一个疯子,找不到曾经的干练清爽。
上天总还是眷顾我多几分,1995年秋天,我成为带薪脱产进修的幸运儿。我领着工资上学去,那时候,我感觉每天总有太阳照着我,我的世界没有黑暗,我的一年四季全是春天。
我像插上翅膀的雄鹰,振翅在故乡的上空,盘旋过后,带着新的梦想飞向远方。
其实,我知道,离去是一种必然,我的梦需要一个新的根基,我不想因为自己的浅薄,耽误一代又一代故乡的亲人。
我的芳华,被流年的风一点点吹走。我那些青春的碎屑镶嵌在故土之上。
我离去,带着这段教书岁月的疼痛,开始一段新忙。我含着苦涩的泪水离开,在芳华萌动的年岁里,我一点点揉碎了那些美好的时光。我抬起头来,我的芳华还在,我带着青春上路,把我的青春送到他乡,在一个新的地方,为青春安家,让青春自由生长。
我想,学成之后,我应该回来,我的离去,不会太远不能太久,我奔忙的心,还留在家乡,留在环山跑道上,留在繁茂的树林里,留在水井旁,留在教室里,或者还留在我的同事、我的学生的心上……
十一
现在,我用一段文字为我青春萌芽的那段时光祭祀。我的青春开始的时候,它发出的声音里有着太多苦痛的哀鸣。我的无知无助无奈,让我的青春早期堆满疼痛。我一直期盼时光会淡忘一切,即使不能痊愈,我也渴望那些疼痛能尽可能地少一点。我心中挥之不去的阴霾,背负着的疼痛,还有那个憨憨的青春背影,在我梦中一次次倔强地出现,虽然我看不清当年的面容,但是每梦一次,我的疼痛就会加深几分。
沧桑的时光总会成为过往,我正踩着青春的尾巴走在路上。我想把那些疼痛的痕迹留给过去,趁我的青春未被世界毁容,我要带着阳光上路,玩转那些飞逝的时光,让青春疯狂地转动,勇敢地把自己推到风口浪尖,让生命的硬度接受一次彻底的检阅。
也许,我未来的生活还会是一片灰色,阴霾照样笼罩。几年后,我褪色的青春外衣,定将变成淡淡的土黄,那些曾经的光鲜亮丽,总会被时光磨破。但愿,在未来的征途上,我能像一朵小花,得到一丝阳光的温暖,如一棵小草,得到一滴甘露的滋养。
明天,我不会再把疼痛化成泪水,不会再为疾苦哭诉。我会用老去的眼光打量别人的青春,看看别人的青春会不会也和我的当年一样,他们会不会也有一段青春的疼痛时光,他们会不会也和我一样曾经忧伤。
时光一天天继续疯长,直到有一天,我被它消耗殆尽。那时,我终将彻底忘记那段疼痛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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