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开喀什,前往图木舒克(维吾尔语:突出的鹰脸),馒头柳倏忽不见,间或有几棵白杨,像是被一场飓风遗漏下来的,树干纤细,叶片稀疏。黄色在这里,被供奉为神祗:像一个巨大冰冷的金属盘,向四周辐射出原始而单纯的光芒——死亡的光芒。它所聚拢的沙粒,皆为海洋的尸体。它一直在扩散,试图将整个人类,都纳入它的死亡档案中。
向前延伸的柏油路两旁,无法看到绿树,只是戈壁滩。这种滩涂,以沙土为底色,堆积着青灰白黑大小石子,铺天盖地。太阳将戈壁滩晒出一溜火光,旷野空荡,地平线上晃动着地气,旱得透明的蓝空中飘着红色粉末。环顾四周,哪里都是无人的荒滩,荒滩上的黄沙和石子。道路穿针引线地从茫茫大漠间通过,两头都不知道通往何处。远山低矮,山体棕黑,皱褶似裙摆。山上唯一的装点,便是电线杆,枯槁凝立。偶尔,在山体的凹陷处,窜出蓬绿茸茸的粗草,或一片疹子般的骆驼刺,乱七八糟。甚而连这样的山,也很快不见。
黄啊黄——黄统治了整个南疆。
三辆卡车驶来,红色车头一律沾满泥浆,车厢内堆着新翻出来的红胶土。路旁偶尔能看到个衰败的土坯房,门前用木杆撑起个凉棚,堆着一个圈套一个圈的废旧轮胎。木板侧旁,是个蓝色大水罐,写着汉维两种文字:加水洗车。
环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的道路边,只有两类店铺可以生存:汽车修理店和小饭馆。这两类店铺常拥挤混杂在一起:西克尔野生鱼+昆仑轮胎/川香鱼府+水库招待所/顺路维吾尔快餐店+苏比百货店。长途司机利用修车时间在旁边饭馆大吃一顿后,接着开始漫长旅途。
那种是真正的漫长:从和田到喀什,一整天;从喀什到阿克苏,一整天;从阿克苏到库尔勒,一整天;从库尔勒到乌鲁木齐,还需一整天。一整天坐在车里,即便座位再舒适,身体也会因疲倦而日趋干燥。这样的道路除了黄沙灰尘,别无他物。看到路口壅塞着十几家小店时,脑海会炸开一个词:繁华。窗外的景象变成累赘,让人的知觉,越来越迟钝。
除了这几样,还是这几样:黄土包、青石滩、加油站、修理店。有时,在紧挨着大漠,远避着人眼的地方,能看到些鲜红土壤。这种土壤极不适合种植庄稼,是酸性的。目光从未如此单调。这样的景象重复、重复、再重复,让人止不住要皱眉,怀疑自己是不是得了眼病:只要朝那晒得起烟的沙地里瞪上一阵,眼珠珠就针扎般疼。原本黄灿灿的沙丘,看久了,居然变得银白。那不是戈壁,不是沙漠,而是海,是洋,那沙子的浪头没边没际,没春没秋。
陡然闪出片粗粗棱棱的苞米,像片树林子迎着风。一阵沙扑过来,肥大的叶子哗哗地抖擞一阵,风静了,又是碧绿绿的,绿得像墨;凸起团红柳,灰白叶片,粉白碎花,野天野地间,孟浪妖娆。人看到这绿,这红,心肺立刻觉得滋润了,火胀的眼泡子也舒坦了一些,没留神,那尖叫便从齿缝泄出——不为植物,而为自己!
遥远、孤绝、静谧,是这片大地的状态。然而,每日目睹无边无际的黄巨兽,人必要从混混沌沌中觉醒,时刻提醒自己:活着,真好。这就是南疆腹地被沙漠侵蚀的道路——它能够轻易地、毫不浪漫地解释宗教中最巨大而复杂的命题。
城市的边缘地带,交叠地出现着黄和绿。从凸显在地表的现象看,两者的关系极为粗糙,但在地层之下又血肉相连,有着极为复杂的循环。最初的变化,从路面开始:不仅有油罐车、中巴车、小汽车,还多了三轮车和毛驴车。总能见到毛驴车:一头驴,一个车板。赶车的,未必都是男人,也有妇女。坐着两个小孩,或一个;或者,毛驴车上装满长长的芦苇秆,被麻绳捆扎住。出现了一个小型清真寺:黄砖垒砌,大门上顶着两个小门楼;两个新月,遥遥相望。
在一户农家的院墙外,摊着堆玉米,黄灿灿的。墙是红砖垒砌的,抹了水泥,没有刷白石灰。大门是原木色的。这里到底是更偏僻的乡野农户,和喀什高台民居中的木门不能比:那里的住户,多是皇族之后,将木门刷得蓝、粉、黄,异常绚丽;而东疆吐鲁番农家,则喜在门板上画大团花卉。路两旁的戈壁滩上,人们堆起西瓜,搭起凉棚;或将卡车车厢敞开,裸出西瓜。有的路段堆着破旧门窗、某种大型机械被拆解后的废料、红砖块、垒砌成一摞摞的木板(立着个广告牌:老付木匠店);人们骑着摩托车,肆意地向前或向后。
虽然有了人迹,但沙漠的力量无处不在。在那个乡村的十字路口,虽然建起四层楼,但楼房和街道间的空当,还是黄土滩。黄沙被人踩来踩去,几乎模糊了柏油路面,只在路中心,能模模糊糊看到稀疏的黄线。
路边有棵胡杨树,异常遒劲,树腰庞大,要十几个人手拉手才能抱住。粗糙树干上分开七八个叉,延伸出多根枝条。这棵树实在硕大,从一片枯黄焦炭中,腾出绿色火焰,持续燃烧。这棵树突破了黄沙的最后界限,变成了几何学图案,刺目地留存在人的眼眸中。人不必去考察这树的种子从哪里来,何以勾连起庞大的汲水网络,击破细沙尘土的狡猾伎俩,最终将巨大身躯缓慢挺起,和地面形成九十度直角,只觉得,这棵胡杨,是自然用神力,在荒蛮大地上建起的纪念碑。
这棵胡杨树和岭南的榕树、芒果树、荔枝树、棕榈树有何不同?树的差别不大,但泥土却完全不同。岭南的红土潮润,新疆的沙土干旱。岭南的树无需将根须扩展太广,便能撑起硕大躯干;而新疆的树,要在地底下牵扯起千丝万缕的根须,一点点、一滴滴,四处搜索水分,才能供应给枝干。
一个五六岁男孩,白肤黄发,大眼薄唇,赤裸的胳膊和腿上沾满灰尘,脸颊上一道道黑,坐在树下,用英吉沙小刀(英吉沙是一个县,以制作手工小刀出名)切开哈密瓜,兀自吃着。他动作熟练,边吃边削,全然不知有一粒瓜子缀在下巴。他的短衫短裤上沾满灰土,他简直像个小野人。眼睫一抬,蝴蝶飞起,停留片刻,继续啃瓜。他如此脏污,如此壮硕,如此心理素质强大……像棵小胡杨。
我不断地看他,再看他——那吃瓜的脏孩子,感觉心尖上的某根琴弦,被重重拨响。啊,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所目睹的行为,像急匆匆写下的初稿,其所袒露的外表,多么粗糙,根本没有经过删除、变动、嵌插、挪移;然而,一旦长久盯视,深入阅读,便能在混乱不堪的表面下,探测到清澈的底层世界。
眼前的这一幕,显示出超乎寻常的和谐:光秃秃黄土山包、硕大胡杨、正在吞噬水果的男孩、指尖上甜蜜的汁液……似乎,所有关于沙漠地带的全部隐喻,都蕴藏在这幅图中:死亡与生命;苦涩与甜美;孤绝与希望。
事实上,六年前,我曾拜访过图木舒克。
然而,记忆中的那个被土黄色覆盖大部区域的衰败之地,早已不见。现在,虽然这里的人流量比喀什少,楼房比喀什矮,但其所展现的,却是一个崭新城市的完整雏形:楼房、街道、路灯、商店、市场、宾馆。路灯上悬挂着红彤彤的中国结、国旗。
尽管在道路两边,楼房或平房的空隙,依旧能感觉黄色时隐时现,但沙漠边的人们似乎格外顽强,以树的形式,不断进行抗争。且不说笔直的钻天杨,黑铁丝般遒劲的榆树,也不说扑簌簌挂着铜钱叶片的白杨树,底部鼓着大土包的红柳,单说那一棵沙枣树,便让我魂牵梦绕。沙枣树的幼枝上有银白色鳞片,老枝则鳞片脱落,栗褐色,极为光滑。叶片铁灰掺杂银白,果实如指头肚大小。未成熟时,是绿色;成熟时,皮变得姜黄绛红,可生吃。我母亲常将沙枣和在面中,蒸沙枣馒头。
最令我难忘的,不是果实,而是花香。沙枣花呈钟状或漏斗状,米粒大小,花蕊外部为银白色,内部则明黄,一个挨一个,串成一嘟噜,从枝丫垂挂而下,散发着一种浓度甚高,几乎令人透不过气来的香味,可飘散至十里之外。这种香味热情、感性、狂野,像个吉卜赛女郎,茁壮激越,无拘无束,浓而不腻,久闻不厌。枣花香真是自然界的神奇:枣树长在沙漠边,根须要格外努力,才能吮到水滴,一点点积蓄起来,输送给枝叶花朵。如此艰涩的环境,却孕育出富丽的香味,一旦绽开,整个大地为之迷醉。傍晚出门约会的青年男子,折一束路边采摘的沙枣花,送给可爱的姑娘,几乎是南疆生活的经典画面。
我们来到了市区旁的唐王城。据说,这里是唐代尉头州城遗址,距今有两千多年,是古丝绸之路上的必经要道,维吾尔族人称这里为“托库孜萨热依”(意为:九座宫殿),然而现在,这里并没有传说中蓝琉璃嵌碧玉的座座宫殿,只在一片荒石滩上,树起一堵高耸的泥石墙。城墙分内城、外城、大外城,因风吹日晒,墙体已斑驳倾斜。绕过墙角下的骆驼刺,顺着侧坡攀登,不到十分钟,已达顶部。墙顶上并不陡峭逼仄,反而有近十米宽,甚为平坦。从墙头俯瞰下去,图木舒克是一座被绿色掩映的城市:间间四方形黄泥土屋,排排红白相间的小楼,农田旁林立着白杨树,和脚下的枯干城墙,正相反。
我在城墙上遇到五位维吾尔族男子,年龄都是二十几岁,穿着短袖T恤和牛仔裤,黑发黑眼珠。他们是附近县城的农民,这日无事,便相约着骑摩托车来此登高望远,还准备等一下进城,吃烤肉喝啤酒。他们非常憨直,虽然汉语不甚流利,但交流起来,并无障碍。他们有地,有老婆和孩子,喜欢约朋友一起出门玩耍。他们并不知道唐王城的历史。只是说,“到城墙那里去玩”。于是,就到达了城墙。
唐王城不仅存在于那个废墟,还延展于当下。那条铺着柏油,种着绿树的街道,被命名为“唐王城街”。街道两侧,有馕坑、西瓜摊、修理部、蔬菜摊、蜂蜜店、三轮车(拉着活羊)、男人(带花帽)、女人(在渠边清洗地毯)。
进入博物馆后,那幅被历史迷雾淹没的图景慢慢浮现:从汉代起,此地的人们就已开始用书简传递信息。神奇的是,那些竖长条的木头,居然能保存至今,能看到其上的文字墨黑,一笔一画(若在岭南,这样的东西早已腐朽溃烂)。至唐,此地异常繁华:出土了很多泥塑佛头、丝绢、陶器、钱币。我端详画着迦叶头像的壁画残片:颜色艳丽、表情生动,甚而能看出迦叶的头发茂密,耳垂硕大。唐代的粟特文字很古怪,由很多撇,形成某种粘黏状态。观清朝文人用毛笔写的情诗:“寸心难禁意如煎” “休使愚目望西穿”,感情炽烈真挚。
我陡然一惊:从汉往来木简,唐建城墙,至清人用毛笔写情诗,事实上,这里的气候一直没有太大改观。对生活在沙漠边缘的人们来说,气候是这里恒久的帝王,一直掌控着此地的生灵。人们虽然不断抗争,然而,发生在这里的改变,其实是局部和微弱的。
从图木舒克去五十团的路上,途经四十九团八连,陡然出现一截路,几乎堪称奢侈——高耸的白杨树前,夹杂着一排低矮的沙枣树,错落有致。倏忽一闪,即刻置换成铁锈秃山,一辆拖拉机(车斗内装着几根粗木)突突驶来。很快,山峦消逝,四面围拢起一片荒漠,地面是结了碱的虚土包,野生的胡杨,散漫成片。因尚未到深秋,灰绿叶片上落满黄土,软塌塌地耷拉着。
这片野生胡杨林和那棵突兀大胡杨不同:这些树不足两米,生长的方向完全没有章法,东一棵西一棵;它们不是五棵十棵,而是几百棵上千棵。我们行驶的是插入这片野林的逼仄小道,车一驰过,尾部便腾起硕大白雾,像一道伤疤,慢慢地,慢慢地,又自动愈合。随着尘埃落定,那些树,那片天,又恢复成原初模样。没有村庄;没有溪流。这些树活到现在,一定是靠着坚定意志,等春夏之交,雪山融水灌入河流后涨潮,漫溢至此时,积蓄下能量。这片林子是灰绿色的,但它的本质,是另一种黄色:它依旧是大自然野生的那部分,不属人力管辖。
穿行在这样一片野林,感觉这里就是天边地角:没有别的人,别的车,好像驶入的不是真实场景,而是好莱坞西部片的某个镜头。车子直直插入,像锨刃剁在一丛野草根上,锐利,干脆,有种义不容辞的果决,并携带着久违的杀气。那是人的杀气。人自己是闻不到的;只在特殊的场合,才砰然释放。车窗外的灰绿胡杨变得阴森可怖,车变成浮游体,晃动在无边无际的死海中。如果此刻,野林中突然窜出头动物,或车抛锚,轮胎爆裂,那我们和车,一切都将成为自然案板上的鱼肉。
这是一段旋风式的旅程。从这样的道路中驶出,简直像胜利大逃亡。让我无比惊诧的是,这么干涩、惊悚的道路之后,居然,有一个盛大的绿城在等待着我们:五十团。我们在这里看到的街道、居民楼、广场、花园、市场,样样都闪着手工艺术品的光芒。只要看到它们,人便找到了自己的同类,找回了自信。
那少女忧郁地走过盆地
我时常想起英老师,她的形象总和我的两个母亲及嫂子并列出现。她们都是女人,成年女人,每个人都呼吸粗重,胸脯高耸,用松鼠般机警的眼神打量世界,打量我,每个人都强令我从原先不为人识的边缘被拔出,脱离开轨道,任我艰涩费劲地自己摸索着回去。1983年9月1日,我成为初中一年级学生的第一天,被英老师唤出教室,站在过道上。陡然进入昏暗,令我根本无法看清她的脸(我哪里敢仰视),只听头顶有股平和舒缓的语调在说:“你要好自为之啊!你是班里唯一的农村户口!”
声音顿了顿,接着道:“在我们这个班,有校长的儿子、专员的女儿……”
我身上的衣服如花瓣被秋风吹落,陡然间赤条条。我如雕塑般僵直在来往行走的学生中。慌乱中,我抬起头,碰到了她的眼睛,却平添了一种古怪的勇气,反而正视起来。她的眼睛,三角形,目光深处像有个死亡的质点。姜黄紧身毛衣让她胸脯尖得骇人,而她在这个校园里以正派先进、完美优雅出名。此刻,她如女王般宣布旨意,而实际,却是披着黄色礼服的刽子手。
这一瞬被我长久存留:女性英老师的眼神,她的衣服,她一板一眼的腔调,她为自己聚敛起的女王光芒。这些细节,像压在舌底的糖块,常被我在黑夜中取出,一遍遍舔舐,尝尽里面的毒素。是的,饥饿、战争、艾滋病、核武器,这些难题一直困惑着人类,可还有一样:尊严。在那个初中一年级的过道上,我羞窘到极点,心跳剧烈,慌乱中将右手按在心脏位置,像捧着一只鸟儿,唯恐它飞走。我明知心脏就在那里,却感觉那里钝钝的、重重的,像枝头的鸟儿马上就要掉下来,须好生扶稳。当我奔跑在乡间时,感觉身体像羚羊。现在,我被城里的枪射中。我因有着太高的敏感度,太低的燃点,就这么轻易被射中。现在,我本身就是罪过:我是唯一的农村户口!
我,一个莫名其妙欲跻身上流的乡巴佬,被她,英老师,果断拎出来予以敲打。那个十二岁郊区菜农的女儿,柔弱的反抗之声如井下冤魂。她慌乱申辩:“……我没有……”她也不知道她没有什么,但她已经知道,她所生活的这个集体,残忍冷酷。
这个班,女王培养奸细,豢养犬儒,令班级呈微缩“文革”小景观。一张硕大无朋的表格贴在墙上,用红旗、黄旗、绿旗代表学生的行为指标。女孩因一面面绿旗,终于成为典型,成为城市户口的对立面。女孩如草船借箭的稻草人,浑身皆被射中,无一处遗漏。女孩夜夜噩梦,看女王手举绿旗,不断重复:你这个坏女生。
英老师如夜行的锁喉杀手,让恐惧一点点渗入我的体内。而她,居然因那张表格成为先进教师,继而,副校长,在我离开家乡到乌鲁木齐工作后,她打电话来,希望我找些企业家赞助学校。我做到了。酒桌上,英老师举起杯子说话时依旧平缓典雅,感谢辞令类同玻璃杯般寒凉。退休后,她搏击商海,开补习班赚钱。哪个时代都不落伍,英老师宛如随风飘之稻草。
因为我,养母和生母原本简单的姐妹关系变得龌龊别扭。生母粗糙,声气大,干活风风火火,爱恨全在脸上;养母隐忍,温和,处事多虑。多年来她总是遭人鄙视:后妈,无法生育。对外人,她招待得热情周到,可背地里,她常陷入低声诅咒,“短寿”“绝户”最为常见,还有一些独属甘肃妇女的发明。她做饭时诅咒,烧火时诅咒,纳鞋底时诅咒。只要醒着,她就翕动嘴唇,处于诅咒状态。别人听不到,我懂。我懂:她内心的积怨已如青藏高原般深厚,以致她对这个世界的态度分裂成两极,一面温顺柔韧,另一面复杂吊诡。
那一幕终于发生:十岁,我从学校归来,喊妈时,她俩同时抬头,同时答应。那一日,生母来我家做客,正坐在桌边椅子上。那个尴尬的时刻让我害怕。我看到她俩互相对视时,充满了怨毒愠怒。这纠缠错综的情绪,如黏糊糊的胶水粘满手,怎么都洗不掉。
双重母亲、嫂子、英老师,她们编织起一张巨大的女人网,将我牢牢扣在其中,任古怪火焰炙烤,生硬大手揉捏。一切的罪行都缘起在那一天:白雪日,我被抱走。之后,我的生活便处于半空状。养父母待我不薄,却总隔着一层。尤其养母,生怕我知道那个秘密。她常对我做一种“严肃”游戏——她看着我,将前半生的冤屈后半生的希望一股脑儿压过来,慢腾腾道:“你说,我是不是你亲妈?”
“你说,我是不是你亲妈?”
从她那宽阔的胸膛里放射出厚重的喘息,当它们到达我的皮肤时,已如剑似刀。她的语调闷声闷气,比平常更低。她的脸是破碎的、浮动的,和阴影搅和在一起,呈现出一种铁的沉重。这游戏让我感觉不自在,闷闷不乐,但我因不敢让她生气而拼命点头。于是,她拧着眉头说,我不是亲的谁是亲的……我还是不说话,只是感觉疲倦、累、绝望。我想要逃离她,逃离这个家、这个小城,这个令我窒息的盆地。
那时的小城笼罩着浓烈诗歌味。“柳丝”文学社汇聚起一批年轻人,阿帆也在其中。他是南方人,眼神忧郁,说话温柔,这些恰是我粗粝成长中最为匮乏的阴性气息。我一下子就记住了他。他说的一些词语令我很好奇:“蛮多”“蛮好”……我们只说“很”。他一说“蛮”,我就感觉他在撒娇。我想笑,但见他一脸严肃,也就忍住了。
那时,我们并不总在一起。不,几乎很少在一起。总是一群喜欢诗歌的年轻人聚在我家,谈诗歌,唱费翔齐秦。有一次,他们走后,我坐在蓦然空荡的屋子,感觉整个世界都被移走,心里升腾起模糊的悲伤——不单单是为了这聚会、这诗歌,还有更深远的东西。他们已离开十几分钟,估计已走出小路上了柏油路,然后各自散开。我猛地站起,冲出小屋,推开褐色大门,在乡间小路上跑了起来。
我跑得那么快,几乎是这一生跑得最快的一次,双脚完全离地,像在飞,几乎飞了起来。我是在抵抗经由命运安排给我的生活吗?我疯狂地奔跑,像去追赶属于自己的另一种命运。当我在拐弯处截到他,一个人的阿帆时,他整个人都哆嗦起来,伴之以尖叫。他说他走着走着觉得那么落寞,心想如果我能出现就好了,于是我便从天而降。
现在,别人都不存在了,只剩我们俩。我们走过缀满豆荚叶片的皂荚树,走过绿色大馒头般的榆树,走过笔直傲慢的白杨树……我们不知疲倦地走着,只愿走到一生的尽头。我们坐在马路牙子上,路边菊花扯出丝丝缕缕的金线,但空气里却没有花香,只有一股干燥的沙漠味。我离他很近,那股陌生的男人味,让我又欢喜又疲倦又忧伤。当我们的手偶尔触碰,在我的心窝里、肚腹底,血液在青春的皮肤下微微跳动,几乎要奔突出来,从衣服的皱褶和细小的毛孔里奔突出来。我们说着诗歌时,诗歌不过是把掩护伞,将这种相遇的时光拖延得更长久些。下午缓慢而沉闷地一点点流逝,他的存在令我生出一种奇怪的感觉,既不想让时间停止也不愿让时间继续,只愿就这样,一直保持这状态。回家时我一个人走在乡间小路上,身体里洋溢着蜂蜜的味道。
夏天很快过去,阿帆要去南方上大学,去火车站送行的人很多,到最后,也没轮上我告别。他走后,我意识到,自己永远不会像以前那么开心。生活再次轮回到焦灼状态。令我诧异的是,我收到了他寄来的信。火车站是终点,亦是起点,我们开始两地书。那些信,不是邮件,不是短信,不是Q Q留言,不是一切借助机器而形成的文字,而是纸、笔、心三位一体的产物:信。一封又一封。证据确凿的信,将澎湃感情原封不动地打包寄来,只等撕开信皮,掏出信瓤,扑面文字恍如荒梦诞言,只说给你,只你能懂,只在你我间有效。
我将那些信按时间编号排列,每晚都被灼烫字句折磨得不能入睡。生活变成与信粘连成片的一个梦:期待中,回复中,寄出中……我时常蜷缩身子,在学校天桥一角展开信。那一刻,全世界都被我打开,我腾空而起,从现实的场景脱离,到达南方。他在那里读书、吃饭、睡觉、淋浴、打篮球、洗衣服。
那个街区——赵家条——在那个时段它也曾属于我。
在那之后和那之前,它都与我毫无关系。但他在那里时,那个街区,同时也属于我。我看见他走出教室来到操场,坐在台阶上读信。这样的激情在我的一生只有一次。在他,同样。我们俩仅有的一次。这样的疯狂,纸上的疯狂。这心有灵犀的情愫那么崭新,那么强烈。我找到了他,让他落入我的掌控,如果换上另一个男人,那掌控也会降临。
接到分手信后我在小屋默默流泪。这是继六岁后,我所遭受的又一次遗弃。那是我无法描述的感觉,只觉得这一切不该这样发生,世界像一场骗局,轻易就能挪走脚下泥土,让你摔倒。所有的事情像雪片般叠加:养母极力掩饰的秘密,亲人们集体封口缄默,嫂子和英老师交替出现,她们集体导演了一出和我相关的戏剧,只为让我陷入噩梦。
我的失恋令养母欢欣鼓舞。她是恨他的——怕他把我带走。他来我家时,她连眼皮都不愿抬一下。他那么敏感,想必早已洞悉这莫名敌意。我觉得是这敌意加速了初恋走向死亡——母亲要完全地占有我。她嘲讽我,我幼稚的恋情,说我耳朵背后的沙子还没掉完……我坐在她面前,她纳着鞋底,时而将锥子在头皮上刮一下,放下锥子时,我看到她的眼眶湿了——这多么可怕——我感觉身负千斤重担,寒战阵阵。
我的眼前出现了另一个人,她有母亲的面貌,母亲的动作,但她却不是母亲,她压抑着,几乎,不,真的哭了出来。可是,要哭的人应该是我,而不是她。我听到自己微弱的呜咽响在心中。失去了阿帆,失去了全部的外围世界,我不仅要重新复位,且陷落得更深。可我哭泣的声音,却比不过正在高兴的母亲。
1994年至2000年,我住在乌鲁木齐幸福路一幢普通楼房内。那是个多人杂居的房间,是报社的女生宿舍。我在过厅里置了张小桌,铺了块黄桌布,用一个小鞋架当书架压住廉价化纤布,不让它随胳膊肘晃动。一盏简易粉色折叠台灯,散发出清凉的白光,如沉默母牛目睹我在狼狈的生存中如何奋力挽救自己。
2011年,我在岭南的傍晚接到了阿帆的电话。
自1989年分别于小城,我们再也没有相遇。那天深夜,在电脑上翻看自己十八岁的照片,我感觉那女孩笑得实在太灿烂,像要把一生的幸福都挥霍光。那是没有皱纹的笑。一条皱纹都没有。看着看着,我的孩子凑过来说,妈妈,这个女生是谁,我想和她当同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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