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评何为、文学共和与重建集体性
——刘大先访谈录
◎ 周新民 刘大先
周新民:看到你的个人简介,发现我们在学术道路上有些共同点。我们硕士研究生期间读的都是文艺学专业,而进入博士研究生期间,都选择了中国现当代文学。我之所以不在文艺学专业继续深造,是因为在学习过程中,觉得当时的文学理论研究,以“搬运”西方文学理论为主业,而西方文学理论无法贴切地解读中国文学。为此,我开始了学术转向。你学术转向的内在原因又是什么?
刘大先:我起初没有你那种学术自觉,倒有种随波逐流的意味。我2003年硕士毕业就到中国社科院工作了,按照当时社科院的规定,进院第一年需要下到地方比如内蒙古或者甘肃某个地方挂职做个副县长之类,接触一些计生、招商之类的实际工作锻炼一下,满两年之后才能考博继续深造。我所在的部门不是研究室,而是编辑部,这也算是事务性工作,所以没有“下放”,一开始就在前辈的带领下审稿、编稿。我们单位的主流是做史诗学和民俗学,风气影响下我也拉拉杂杂跟着读了一些此方面的书。2005年,一起进单位的其他三位同事都开始准备考博了,我也有点着急,也想跟着考,至于自己未来的学术之路,并没有想清楚。一个偶然的机会,文学所的老先生建议我考汪晖先生的思想史,我也联系过他,还去清华听了一个学期关于民族主义的博士课程,也到隔壁旁听了葛兆光先生的古代典籍解读课程——纯粹出于对于知识本身的兴趣,倒并没有想到是否对自己未来的研究有什么帮助。因为之前一直学文艺学,硕士论文是写当代审美文化的,跟思想史的做法有些差别。我可能没有显示出在思想史方面特别的学术潜力,单位的领导也建议说可以继续学美学,后来就改报了文学所的美学和北师大的现代文学。这两个地方倒是都考取了,最终我还是选择了去北师大。因为意识到美学可能已经是个夕阳学科,五六十年代和八十年代的两次“美学热”背后有其复杂的政治因素,人们借谈美学来说政治;而九十年代之后兴起的生活美学逐渐转向文化批判和日常生活审美两个方向,可以将它们作为知识背景和方法,但如果真要建立自己的学术根基,可能还是需要一块比较“实”的领域。
我的博士导师是做现代戏剧研究的,不过并没有硬性规定我必须走这条路,因此我选择了一个之前没有人做过的话题: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试图将现代文学和少数民族文学这两个原本在学科分类体系中不同的学科勾连起来。事实上,这个话题也与我正在从事的工作息息相关,毕竟如果专业相距过远,对于将来的工作很不利。这些都是实际的考虑,并没有“以学术为志业”的崇高感,相信很多与我类似的朋友会有同感:我们这些人出自底层,家庭和接受教育的环境注定了在成长的过程中缺乏有效而明晰的指导,会走很多弯道,做很多无用功,仿佛走在歧径丛生的暗夜,只能慢慢走出自己的路。这个从蒙昧到自觉转化的过程异常艰难,如果没有自身天赋的因素和些许的运气,几乎不可能形成一种自觉的追求。做博士论文的几年应该是我获得这种自觉的过程,意识到可以在已有的基础上开辟属于自己的话题,通过“六经注我”式的综合,将文艺学、现代文学、少数民族文学乃至思想史的内容提炼为一套解释系统,来对一种边缘的文学文化现象进行知识考古、现状描述和理论前瞻。这是一种所谓的“跨学科”尝试,面对的是实际的“问题”,而不是为了学位而强为之文的高头讲章。当然,那时候心中多少也有一些野心,想在这个领域建立起一个标杆性的东西。也就是在这个过程中,逐渐发现之前散乱读的书、听的课乃至无聊时候练笔写的一些评论都是有用的,它们都可以成为整合成自己这套话语的材料,而早先文艺学的影响还是在将具体批评与文学史研究理论化的冲动中打下了深刻的烙印。
周新民:从理论上的“虚”转向“实”的研究领域,这可以看作你学术转向的一个重要标志。不管自觉还是自发的行为,从某种意味上“决定”了你的学术道路。不过,在你的学术道路中,文学批评占有重要的比重。今天,文学批评的功能和价值与建构现代民族国家的理念密不可分。批评家的思想资源可以不同,理论方法可能会参差有别。但是,有价值的文学批评必须为建构中华民族这个现代民族国家的核心文化理念提供思想资源和智力支持。我认为,你的文学批评的最大特色恰恰就在这里。
刘大先:你这一说我倒是想起前几天在南宁张燕玲老师办的一个青年批评家培训班上,黎湘萍先生说到蒂博代的《六说文学批评》。蒂博代把文学批评分为三种形态:读者的自发批评、教授的职业批评和文学家的批评。在他看来,批评的功能,不仅要有趣味上的判断,也要有建设,还要有创造。这是八九十年前的话,现在看依然有其合理性。我在其他的文章中曾经说过批评的专业性,相当于蒂博代说的职业批评。因为批评本身作为一种评价是人的本能,谁都可以对某个文本、现象或问题发表意见,但“意见”如果不经过学理性的梳理与反思就只有个体的意义,而我们这些职业者应该从这种本能中超越出来,在个人审美趣味、文学内部的技巧与形式之外,有更为广泛的生产性。这种生产性就体现在要将文学批评变成一种知识的生产、思想的启发与文化的实践,换句话说,它是建设性和创造性的,不仅仅是文学的附庸,而具有自己的独立性,能够能动地反作用于文学,并且有机地加入到文化的再生产之中。
诚如你所说,无论持有如何的思想资源和理论方法,任何时代的批评都一定是建基在当时的社会语境之上,立足于同具体时代种种思潮的交锋与对话之中。“文学批评何为”的话题指向的是它的功能和价值。文学在现代民族国家建立的过程中获得了前所未有的重要性,所谓兴观群怨、熏浸刺提,它在“想象的共同体”建构过程中的意义连带着赋予了文学批评在美学意义之外的政治性、教化性与乌托邦维度,使批评的位置一下得以跃升到文化导向的地位,这在现代文学史上可以找到一系列的例证和论述。而当下,因为新媒体传播方式和文化多元化带来的新变,文学的这方面的功能有所弱化,文学批评也有着向“帮忙”和“帮闲”发展的趋势。但作为一个有勇气和担当的批评者,不能妄自菲薄。事实上文学批评可能是这个时代少数无法被消费社会和商业逻辑全然腐蚀的文化形态,它在有意无意中仍然可以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与时代交锋和对话的作用。要做到这一点,最关键的是要抓住我们时代重要而真实的问题,并将之历史化和政治化,进而在“碎片化”的语境中建构出具有共识性的理念。这就是你所说的为一个国家的“核心文化理念”提供思想资源和智力支撑。这听上去比较高蹈,在实际过程中却是有现实针对性的。我所做的少数民族文学批评不过是其中的一个侧面——既不能无视现实中存在的多样性文学与文化生态现状,同时也要摆脱偏狭的差异性认同,而要将多元化与一体性之间的互动与博弈揭示出来,从中寻找到平衡点,进而为现实中的边疆、民族、地缘政治、身份认同、跨文化传播与交流等问题提供一定的参考。如此一来,一个貌似边缘、冷僻的学科就具有了普遍的意义,它已经不再局限于某个二级学科的内部知识循环或自娱自乐,而是公共性的议题。所谓学者的人间情怀,大致就是这个意思。
周新民:你的著作《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认为,“多民族一体的中国现代文学中少数民族文学诞生的文化史前因、思想史意义与文化人类学价值。在彰显少数民族文学独特性的同时,也依托于统一的国家文化领导权,从而使得少数民族文学作为一种国家文化软实力成为复兴中华民族文化的动力源泉之一。”在我看来,这是你研究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的基本出发点。你能围绕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史具体情形阐释下这一观点么?
刘大先:“少数民族文学”这种提法有种鲜明的当代性。我这里说的“当代性”显然不仅是个时间概念,而是包含着明确的政治意味,即它的发生首先是一种国家行为,是自上而下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作用的结果,表征着翻身做主人的中国各个族群人民的平权实践。这样说并不意味着少数民族文学在此之前不存在,恰恰相反,各个民族哪怕是那些直到20世纪中叶还处于刀耕火种状态的族群,也几乎都有着自己悠久的文化传统和书面或口头的文学。这就是所谓“文化史前因”,即它并不是“想象”虚构的产物,不是“无中生有”,而是有着从《礼记》就记载的“五方之民”的区别和联系,同时也有着从《春秋公羊传》就衍生的“大一统”传统。这种“五方”之别的现实与“一统”政教的理想,提供了“多元一体”政治文化理念的思想资源,使得现代中国能够进行所谓的“创造性转化”。在帝制中国应对现代性危机的时候能够从容转圜,旧邦新命、再造中华,而没有像莫卧儿王朝、俄罗斯、奥匈、奥斯曼土耳其那些显赫一时的大帝国一样分崩离析,在保持了统一的同时也没有窒息内部多样性的生机。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多民族共有的文学文化遗产有着集体记忆般的思想史意义,很容易与现代意义上的民主协商、平等互进、团结共荣、多元发展观念相接榫,启发了现代中国的政治治理、社会调节、文化措施与文学样态。
另一方面,前现代时期的少数民族文学尽管存在,却一直是自然化的存在,现代意义上的“民族”与“少数民族”还没有产生。这中间有着文化民族主义向政治民族主义转变的过程,一旦现代民族诞生了,必然要求国家的文化领导权起到统摄多元族群小传统的作用,进而让种种差异性和独特性因素成为国家整体文化规划的有机组成部分。我们会发现,“少数民族文学”命名、创作与研究的起步推动力,最初正是基于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权利平等的诉求而展开的。最初的研究样式是编写各兄弟民族族别文学史与文学概貌,而这些少数民族文学史和文学概貌的书写语法和逻辑都是遵循与模仿主流“中国文学史”的分期、断代和文类划分标准,在总体上是按照政治史和主导性意识形态的要求进行的,只是在其内部有些许的差异,比如某些民族独有的文类、信仰和美学趣味等。后者以差异性的面目出现,最初只是描述性与展示性的,经过建国后几十年起承转合、此消彼长的主流文学思潮变迁,现在成了一种文化软实力的资源了。
从中国文学史的流变来看,每次大的思想与文化转型或强势文体的出现,从魏晋南北朝到唐帝国、唐宋变革、辽金元清,往往都有着外来因素与内部多族群文化碰撞交流的刺激作用。文学史的现代创立与研究者们对此也多有关注,五四新文化运动在延续晚清以来吸收西学的热潮中,也开始关注本土的民族民间文化,提出“到民间去”,试图结合中西文化的新要素来革故鼎新。甚至游离在新文化运动边缘地带的老舍,因为在帝国首善之区长大,也痛感“老大帝国”的腐朽不堪,而闻一多、沈从文这些文学家因为亲历了从文化中心到西南多民族边地的流亡过程,接触了多民族文化,深感边地边民带有的未被主流文明腐蚀的朴野生命力。这种对于“边缘”的再度发现与发明甚至可以贯联起今文经学比如龚自珍、魏源等人的“山林”之学、边政史地之学到1920年代末期和1940年代中期的几次西北科学考察,以及吴文藻、马长寿等人提倡的边政学和蛮族学。这一脉学统直到杨义新世纪提出的“重绘中国文学地图”都可以算作是“边缘活力”的模式。但是,对这种模式也要提出反思与超越,即这种模式摆脱不了某种进化论的潜在框架,无意识中将边地、边疆和少数民族视作一个普遍性时间(现代性)中的特殊性空间与人群,似乎这些地方、人群及其文化体现了我们文化中那些“活化石”般的存在——它可以作为被发明和利用的矿藏,而拒绝了他们的“同时代性”。而事实上少数民族文学/文化与主流文学/文化从来都是共生在中国的共时性空间之中,自从民族识别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后,就转化为社会主义国家中的平等公民组合而不再是和亲、羁縻、藩属、朝贡、土司、流官等历史上不同时期的关系形态,在当下更是要面对全球性的相通语境,比如移民、流散、多媒体技术、大众文化与消费主义、资本增殖与新自由主义等一系列复杂纠缠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权力生态。在共同的遭遇和命运中,少数民族文学如何在整体的中国文学中凝聚共识、在思想分化与社会撕裂的现状中打造所谓的“核心价值”,我想应该是研究的出发点,也是归宿。
周新民:五四以后很长时间以来,观照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的批评思想资源主要是进化论与科学话语,建国后少数民族文学基本上纳入到统一的意识形态话语体系中,上个世纪8 0年代以来基本上采用文化研究的方法来观照少数民族文学。你认为,当下应该在怎样的话语谱系之中去观照中国少数民族文学?
刘大先:你归纳得很到位,确实在少数民族文学批评的思想资源选择上,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侧重。总体而言,进化论和科学主义话语作为现代以来的“知识范型”,几乎笼罩在从少数民族文学诞生与发展的始终,无论是意识形态一体化时期,还是后来的反抗与认同、承认的政治、亚文化与少数者话语等,背后都隐藏着一种源自启蒙运动的现代性视角。这种视角就是所谓的打破了政教一体整合状态的“现代性分化”,像马克斯·韦伯所说,价值领域被分化为认知—技术、道德—实践和审美—表现等不同领域,政治上的自由、民主、平等与学术上的科学、理性、独立等成为普遍接受的认识基础。这个认识论基础决定了少数民族文学必然处于“分化”后的一个各司其职式的二级学科,它的功能也就被窄化成了一种无伤大雅但也无关紧要的知识补充和文化多元的一个表征。但是,随着现实语境的变迁,我们的文学研究和批评似乎在“分”之后又到了要重新“合”的时候。不打破现代性分科这种思想的牢笼,就很难在文学批评(不仅仅是少数民族文学批评)上有所突破。许多学者已经注意到这个涉及到学术范式转型的关键问题,比如从2012年开始由清华大学和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联合召开的几次关于文明等级论和殖民史学的研讨会,后来结集为《世界秩序与文明等级:全球史研究的新路径》论文集,就是集中对现代知识生产与现代历史和国际秩序的形成进行的知识考古和反思。这种学术史梳理与反思其实也是涉及少数民族文学批评的认知框架问题。任何话语都有其难以完全覆盖的隙缝和暗处,在既有的研究中因为囿于种种方法和视野的局限,往往难以解释少数民族文学当中许多特有的问题,或者将某些特殊性化解和压抑在普遍性之中。比如关于特定民族的宗教信仰、文化小传统里不为现代性所制约驯化的部分、偏离了主流美学一系列范畴的观念等。这就需要我们正本清源,在清理既有知识与观念体系的基础上,从少数民族文学的原始材料和现实生态出发进行观照。我想强调的是,这种观照并不是一般少数民族文学批评无所用心地说的那种建立少数民族文学的“主体性”,那不过是重复了压抑性话语的逻辑,使自己成为它所反对对象的镜像而已。无论少数民族文学还是主流文学其实都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甚至是“你就是我,我就是你”的混血状态,不存在单一纯粹的本质主义式的主体。所以,我所提倡的是结合“客位”的介入与观察和“主位”的自我表述和诉求,或者可以说是一种交互主体性的视角和思维。
周新民:有学者认为,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经历了“社会主义的民族文学——民族的民族文学——后殖民弱势文学三种身份的历史演变”,你同意这样的论断么?
刘大先:我认为这是用现象的描述性抽绎替代了现实,同时可能有些简单地套用后殖民理论之嫌,正如我前面强调的中国有着“大一统”与“五方之民”调和与博弈的传统,这与殖民和移民国家有着历史性的区别,在挪用西方批评话语内部自我反思产生的理论的时候,对于其间的区别不可不察,即后殖民理论在多大意义上能够适应本土的文学现实,是需要细致梳理和辨析的。我曾经在一篇回应姚新勇的文章《民族文学研究的方法、立场和理论命题的生产》中也说过这个问题,他刻意强调的是“自我本位主体性呈现”“返还本族群文化之根”,也即一种“少数民族文学中心论”,而忽略了所谓少数民族文学的“自我本位主体性”始终无法摆脱笼罩其上的国家主导性文学规划和体制,即无论如何,少数民族文学主体都是在中国这个“大主体”之下的“亚主体”。诚然,“弱势”与“强势”,“边缘”与“中心”在长时段中看,存在易位互换的可能性,然而从现实来看,任何当代合法的“少数民族文学”总是受庇于(当然也受限于)当代国家文学组织和体制体系,比如少数民族文学教育规划、扶持计划、作协系统与评奖机制等,先天地属于国家主流意识形态辖制下的文学之一种,而不可能超脱这个限制。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在进入一般文学史家所谓“新时期”“后新时期”之后,许多少数民族作家的主体话语姿态实际上是在以一种强化特殊性的方式获取自身的象征资本,从而在整个全球文化符号流通的文化场域获取入场券。它只不过是换了视角,并不能改变文学事实,并且该话语的语法实际上与某些异见话语不谋而合,刻意建造自己的特殊性、差异性与文化例外。这无疑是对文化融合现实的反动。这倒并不是说“国家主义”立场天然就具有了合法性,而是说现实与话语建构必须区分其界限,尽管想象和话语具有能动性,能够进入实践领域,但不能以想象和话语取代现实实践,否则就不是学理性的研究,而是一种想象性导向。
其实,当我们用“少数民族文学”这个全称判断的时候,就是做一种“整体研究”,而中国少数民族的诸种多样性(比如语言、文化传统、表述样式、文类与风格等)很难削足适履地囊括进来,所以做任何“整体研究”都只能是理想类型的归纳和抽绎。从历史来看,多民族国家的中国有其统一、交流、融合的文化与制度传统,族群间的亲疏之见、族类之异、他我之别、内外之分只在具体的历史语境中发生作用,这也是维护中国没有像欧洲那样分散为多个国家的原因;从现实看,面对日益复杂、冲突并起的现状,有必要树立一种所谓的“核心价值”,这是一种立场选择和价值关怀。我们现在的批评话语往往在很大程度上遵循了一种中庸的“政治正确”,即价值判断上的多元主义立场。但是,换个角度来看,在价值问题上如果放任个人选择的自主性,很容易走向一种后现代相对主义的犬儒式纵容。因而我们在谈论某种“多元共生”或者“少数者文学”的时候,一定不能抽象化,而要努力建立起该概念、观念、词语与具体语境之间的关联。
当然,在进行“分解研究”的时候也需要注意到容易陷入“边缘研究”的另一种单向度之中。“边缘研究”对于社会主义早期民族识别中的本质主义倾向是一种反拨,在后者的民族界定中更多地考量不同族群对自身历史形成渊源的追寻与认同,族群内涵的确认往往是由非族群出身的成员和政治势力通过语言、地域、经济生活、心理素质等要素加以表述的结果,未必真实地反映了族群的历史演变过程,也很难表达出族群自身的真正要求,而貌似族群原始特征的一些民族溯源的要素,可能仅是通过一些历史记忆而建构的表征,而非历史的事实。“边缘研究”则将“族群”看作是一个人群主观的认同范畴,而非一个特定语言、文化与体质特征等凝聚而成的综合体。族群边界既然由主观认同加以维系和选择,那么它就是可变的和移动的,常常具有多重的可被利用的意义。也就是说,族群的界定一定是受特定政治经济环境的制约,在掌握知识与权力之知识精英的引导和推动下,通过共同称号、族源历史,并以某些体质、语言、宗教或文化特征来强调内部的一体性、阶序性,以及对外设定族群边界以排除他人。如此一来,随着周边环境的变化,族群认同的边界也可随之改变。这样的叙述策略对传统“大一统”历史观仅仅强调因治理方面的行政规划需要而界定族群的思路是一种有益的修正,特别是把被界定族群的自我认知纳入了考察的范围,也可以防止上层统治者和知识精英任意使用权力界定族群特质和边界的弊端。“边缘”立场提供了一种有效补充视角,然而也不能忽略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作为一种社会主义文学的基本事实——它的确是强势话语的建构,但并非全然外在的“干预”的结果,不能无视少数民族内在承传与流变——它同时也是少数民族作家主动的选择,是内外双向合力作用的结果。无论是历史遭遇和现实实践,“少数民族文学”的发生和创立最初具有文化平权的作用,但其最终目的是旨在消灭民族,走向一种消除身份的乌托邦理想。
我认为应当在少数民族文学的多元性中寻求中华民族的共同价值,承认具体的文化认同要求,同时开发中华民族共同价值和实践,以之作为民族身份的功能性基础,并且也相应施行具体的针对性政策对特定族群由于历史性原因造成的不利和落后进行必要的扶助。对此,一方面需要从理论上加以辨析,另一方面也要从实践中进行改进;民族身份、民族文化上应当理解、尊重少数民族的要求,同时少数民族也应该通过转换性地融入到主流社会中来提升自己的社会地位。我想,这是研究少数民族文学的现实伦理。任何少数民族的作家总是个体化的,而某族文学则是一个集体的类型归类,“少数民族文学”天然就是内部多样性的存在,它们自身之间构成了类似维特根斯坦所谓的“家族相似”状况,呈现出本雅明所说的“星丛”的异质并置特征,而“中国文学”又是多样性的各族文学的集体共和。如果说,我们研究中国少数民族文学能够为中国文学乃至全球范围内的其他文学提供什么理念上的启示,如何超越既有的后殖民理论、区域研究、边缘研究,“集体的多样性”可能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突破。这也是近年来我在一些文章中提出“文学共和”与“重建集体性”的意义所在。
我所说的“集体性”区别于革命文学时期的政治一体化集体,而是主张要从个人主义的意识形态封闭圈中走出,重新让文学进入到历史生产之中,个人不再是游离在现实之外的分子,而是通过文学联结现世人生的零碎经验,恢复与发明历史传统,重申对于未来的理想热情,营造总体性的规划,建构共通性的价值。这要求文学从学科的机械划分中走出来,走向公共空间,联结社会与时代最切要、重大的问题,而不是拘囿于某种孤芳自赏、酬唱往来的小圈子。这样的文学超越了曾经的对于世界的摹仿,也不再是对于世界的阐释,而是要成为世界本身的实践组成部分,进而改造生活。中国是个非均质存在,充满着种种区域、族群、经济、文化的不平衡。在文学上最突出的特点是多民族叙述与抒情的差异性,这种由生产与生活方式、民俗仪轨、宗教信仰、语言、地域等因素造成的内部多样性不能忽视。但是问题的另一方面是,这个多元的中国也有自己的“总体性”问题,毕竟无论“全球化”如何深入渗透到政治、贸易、消费、文化乃至生活的方方面面,全球体系依然是以主权国家为单位进行的对话、合作、联盟与冲突的格局。这种多元与一体的辩证法要求我们必须在尊重差异的基础上,以文化的公约数,建构某种共通经验和未来可能。诚然,随着多元主义、现实利益与价值观念的差异扩大,建构1980年代的那种“态度的同一性”也许未必可行,却不妨碍我们重新思考求同存异、想象同一个美好未来的可能性。
回到文学的层面,就是建构一种“文学共和”,即重申新中国建立的理论根基“人民共和”。“人民”具体存在的丰富多元与理想愿景的共同诉求,决定了需要用“共和”来建构一种集体性。这里的集体性不是铁板一块的“一体性”——事实上从来就不存在那种“一体性”,它总有裂口和隙缝;也不是孤立分子式的聚合,它指向一种有机与能动。在所谓的“大历史”结束之后,意识形态并没有终结,而“人”也依然充满了各种生发的契机。这样语境中的“中国”是机能性而不是实体性的,需要再次恢复个人与历史之间的联结。“文学”应该既是知识性、娱乐性、教育性、审美性的,又是有机性、实践性、能动性、生产性的。只有建构了对于“中国故事”的集体性,才有可能谋求中国主体既保持对内对外的开放,又能够独立自主的重建。解决了如何理解这样的“中国故事”,那么如何“讲述”便不再成为问题,“讲述”内含在这种中国理解之中,技术性的层面永远都无法脱离内容而存在,“共和的集体”题中应有之义便是讲述手法与方式的多元共生,而少数民族文学作为中国研究的问题与方法也就落在了实处。
周新民:你提出一个重要的观点:“跨国的、协作的、多元共生的、和而不同的观念可能是世界文学中多民族文学的最终旨归。”这一构想的精髓在于承认各个民族文学的差异性,并保持各个民族文学差异性的基础上,去建立“世界文学”。请你详细解释下这一观点的具体内涵,实现这一宏伟目标的路径有哪些?
刘大先:虽然在很多持有普适性文学观的学者那里,“民族文学”是一个过时的乃至不具备合法性的概念,但我并不因此责怪他们的偏狭。因为我理解那种言论背后的认知框架的局限性,而那种局限性恰恰是在既定的教育中产生,在没有突破这层思想的天花板之前,他们无法拔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地球。我所谈论的“少数民族文学”,同时也是“中国文学”,更是“全球性的文学”,它涉及的是如何脚踏实地地看待他人的命运与生活、别样的风景与文化、可资参照的资源与遗产——“我”总是与“你”以及“他”共生在复杂的关系网络之中。在这样的视野中,研究对象本身是否符合主流的审美标准和文化等级形成的趣味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基于此要开发出一种新的文化眼光。这种眼光是整体性和历史性的,同时也是充满现实感和未来导向的——文学批评不能满足于充当阐释者或者描述者,更应该有信心再次为我们时代的“文学”立法。多民族文学正是我们时代文学的一种,它早已经不再仅是某种地域性写作或族群性言说——这当然也是它题中应有之义——而同时也是带有时代症候的表述,是描摹和回应我们时代生活的种种面相与问题,因而也是“世界文学”。
我强调“跨国、协作、多元共生、和而不同”是想要表明一种理想类型,那就是只有当我们意识到多民族文学在当下现实中已经跨越了地理空间、族别身份和意识形态隔阂的界限,成为不同人群表达情感、政治诉求、美学理想的言说,才能自觉地把它作为一种全球化时代的文化现象。它的外延不仅包含中国境内的多民族文学,同时也纳入了其他国家的少数族裔文学和流散文学,以及不同文学之间的译介与交往;它的内涵则是不同文学形式,包括口头传统、书面文学、网络文学乃至影像书写的“泛文学”之间必然形成的参差不齐、多姿多彩的题材内容、美学风格、价值理念。如今已经不再是某种单一性话语可以涵盖一切、包打天下的时代了,在文学的民主化浪潮中,形形色色的话语都会出来谋求自己的话语权,一个严肃的批评者应该鼓励并促成不同话语开放性的蓬勃发展和彼此对话,而不是抱残守缺地死守着既定的文学观和美学观去遮蔽乃至压抑多样的可能性。
理论并不是为了指导具体的创作,从而实现某种蓝图式的文学乌托邦盛景,那恰恰是一种封闭,所以我不能指定一条道路,事实上谁也无法划定清晰的路径。但是理论的探讨却可以改变人们的思维观念和观察视角,异质性他者角度的观察思考与原先主位角度的“视域融合”,蕴藏着无限的可能,也恰合了文学本身应该具有的自由天性。
周新民:湖北大学文学院
刘大先: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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