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娘
小时候,母亲常说我是捡来的一条生命,是家里的那些母鸡下的蛋把我养大的。上世纪60年代,很多家庭都生养了一大群孩子。但由于生活拮据,物质匮乏,医疗保障差,部分孩子出生后不久就夭折了。我家亦如此,母亲共生了八个孩子,只养大我们兄弟姊妹六个。而我就是母亲失去生育能力前身上掉下的最后一坨肉。
不知是母亲的乳汁已被哥哥姐姐们吃干的原因,还是饥荒把母亲折磨得面黄肌瘦的缘故,出世的我由于先天营养不足,下地时像只红耗子似的,只有鞋子大。微弱的声音不停地呻吟,母亲把奶头塞进我的嘴里,但不管我怎样使劲吮吸,都成了干枯的井。没有乳汁,母亲急中生智喂了我几口水,我的哭声越来越大。第二、三天,母亲用米汤加糖当奶喂我,我睁开了眼睛。
以后的日子,母亲为了维系我的生命,常抱着我去讨坐月子妇女的奶吃,或者强行从小羊羔的母羊奶头上或喂养小牛犊的母牛奶头上挤奶来给我吃。一天一个样变化的我,让母亲看到了一线希望。后来,母亲每天熬米浆当奶喂我,两三个月后,我开始会笑,手会乱舞,脚会乱蹭,“呜哇呜哇”哭叫。
母亲盼望我顺利长大,开始喂我鸡蛋花,可我的喉咙只有麻线粗,一吃就吐。没办法,母亲只好把鸡蛋调开拌裹在蒸熟的饭粒上,晒干后磨成面,再调成浆糊喂我。慢慢的我能吃稀饭、蔬菜,会坐、会挪、会爬、会走,咿呀学语,会说话,会叫“阿妈”。从此,鸡蛋成了我丰富的营养,母鸡成了我的奶娘,喂养着我渐渐成长。
伴随着童年时光一天天长大的我,逐渐才明白,穷困潦倒的我家,要有鸡蛋吃可不是容易的事。那时的乡村,缺吃少粮,要养更多的鸡等于多养了人,与人争嘴。但与养猪相比,鸡吃的是人嘴皮外边的饭,所以,我家也养了七、八只鸡。母鸡占多数,用来下蛋,换针头线脑、油盐钱,公鸡不生蛋,只能用来传种,因此养得少。
我家的房后是一片树林,有很多虫蚁。清晨,母亲放鸡出厩,捧一撮碎米撒在院里,喂完,便把鸡撵出家门,让鸡群到处刨食。傍晚,鸡群又被母亲用少许的粮食呼唤回家,关进厩里。日复一日,雏鸡慢慢长大,有母鸡开始产蛋。每当这时,细心的母亲看见那些红着脸“咯哒、咯哒……”叫着,跳上跳下到处找窝产蛋的母鸡,总是盯得很紧。每天放鸡出厩时,总要一一的用手指伸进鸡屁股里摸摸,判断和预测母鸡生蛋的日期,以免鸡下野蛋,断了家里的财路。
要把一只母鸡养大,生蛋换钱,也面临不少威胁。黄鼠狼、老鹰是鸡的敌人,不时千方百计来蚕食鸡。有的人家心怵不正,经常用老鼠药掺拌粮食放在菜园地里、庄稼地旁,诱毒不懂事的鸡。也有时,一场瘟疫蔓延,全村的鸡十多天就所剩无几,几乎全部死光,鸡的命运却又是如此悲惨。
养鸡难,吃鸡蛋更难。那时的鸡蛋是不可随便吃的,母亲总是把鸡蛋积攒起来,埋藏在糠箩里、缸罐的米面里,必要时孵小鸡养。或是卖钱,以鸡蛋换物。或是用来挡门户,送鸡酒,担待来客。所以,每逢亲戚家坐月子婆娘生孩子,听说母亲要去送鸡酒,我总是要撵路,盼望着去吃几个鸡蛋。
有一年,骨瘦如柴的我,经常呕心,肚子隐隐作痛,母亲请赤脚医生帮我看了又看后,说我肚子里可能有蛔虫,就包了一种叫敌百虫的药,嘱咐母亲,回家兑水用油炒鸡蛋给我吃。因为那是用来毒杀苍蝇、蚊虫、壁虱、虼蚤的农药,过量会致人死亡。我依照赤脚医生的要求,狼吞虎咽,吃下了油煎蛋。第二天,解大便时,果真随着粪便排出了几条底线粗的蛔虫,呕心肚子疼的毛病没再犯了。见着小伙伴,我还不时向他们炫耀,我得吃了一个大鸡蛋,而且是油煎的,那是世上最好的吃食,比肉还香。
还有一次,我们一群孩子去坝塘里游泳,其中一个不会凫水,溺死了,吓得我落魂散胆。母亲说怕我的魂掉在那里,便端着米,燃着香,用根红线捆着鸡蛋,接连领我到出事地点叫魂:“小乖狗,你爬高上低、摔着砸着、牛拐着、蛇吓着、水淹着,你回来……三魂七魄归身拢身来,回来家里来……”接连三天,叫魂结束后,红线拴带在了我手上,鸡蛋成了我的美餐。幼稚的我,多么希望肚子里再生蛔虫,多么希望经常叫魂,让我隔三差五有鸡蛋吃。一次我们去草楼里玩“躲猫猫”,我却意外地捡到了别人家母鸡撒的一窝野蛋,揣回家,母亲奖赏我两个鸡蛋,让我喜出望外,高兴了好几天。
那年,大哥相亲,大嫂的父亲按照乡俗来“踩家”,因为鸡蛋少,要担待客人,其他人都被母亲安排出门做活计。我司守在灶旁往锅下不停地添柴凑火,等待美好的晚餐。菜上桌时,母亲却叫我出去拾粪,天黑了再回来吃饭。不懂事的我满腹疙瘩,出去一会儿,又转身跑回家,以找弹弓,或是什么玩具为名,去瞄瞄母亲是否为我留点鸡蛋。母亲没骂我,却远远的给我使了个眼色,暗示我出去。无知的我还是不愿走远,躲在门外,偷偷看大哥和大嫂的父亲喝酒,和母亲侃大哥的婚事。等待的晚餐却是那样的漫长,似乎让我熬了几年几月。轮到我吃饭时,母亲递给我一碗饭,看看哥哥姐姐们的碗里也没有鸡蛋,我心灰意冷,埋怨母亲说话不算数,没给我留鸡蛋。饥饿中,狼吞虎咽扒了两口,才发现母亲在我的碗底埋了几小快豆大的鸡蛋,我一下子阴转晴,生怕哥哥姐姐们看见,飞似的离开了饭桌,跑到门外的猪槽上,稀里哗啦倒进了肚里。后来,母亲一直是用这种方法,避开家庭成员的目光,一次次优厚我,分槽喂养我。
岁月如母亲手下孵出的一窝窝小鸡,如母鸡生下的一个个鸡蛋更替着。进入八十年代,农民获得了自由,可以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随心所欲地种庄稼,自由自在地养猪鸡,再也不用去完成那派购上交的猪、鸡、蛋任务,吃鸡蛋、吃鸡肉也不再那么难了。记得我离开乡村准备去城里读书前的那几天,不杀生的母亲,既杀鸡,又炒蛋,请来邻居,热闹了一番。
那年,我把未婚的妻子领回家,母亲高兴得以同样的方式招待了我们。妻子生女儿坐月子时,母亲从老家送来了很多鸡和蛋,使妻子有了源源不断的鸡和蛋吃,催生了很多奶水,让女儿长得又白又胖。
弹指挥间,当年女儿呱呱坠地的情景还没淡忘,十五岁的女儿已长大和我齐肩并耳。可从小在钢筋水泥森林里长大的女儿,越大越挑食,连鸡蛋都不吃了,常挂在嘴边的是那些用外文翻译过来的“麦当劳”“德克士”“肯德基”……
很难想象,成为第二代城市人的女儿,又会对那些曾经是乡村奶娘的母鸡了解多少呢?
闹钟
老家的人都说村后那座靠山,像一只头仰东方,展翅欲飞的凤凰。依我看,倒很像我家那只天天“喔!—喔!—喔!”啼鸣的芦花公鸡。一间间黑灰色的瓦房,稀稀疏疏散落在山坡上。那就是我们的村庄。
村庄本来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但当地人都不愿喊,却称它“独家村”。说它独,是因为方圆几座山,村庄独一无二,祖辈都姓李,全是一棵树上的种子,后裔都是同宗同族。虽然同吃一井水,同烧一山柴,除娶进村的媳妇,从不通婚。横枕的山脉似门槛,把村庄拦在山旮旯里,一切都很闭塞。每天与外面接触最多的就数我们翻山过箐到山外边去读书的娃娃,一天来回四趟,像牛马一样奔跑,在路上行走的时间和在学校读书的时间差不了多少。所以,为了赶早,常常是起五更,睡半夜,才能按时到达学校,不误课时。
一年中,日长夜短时节,再贪睡的我也不会迟到。而到了冬天,虽然昼短夜长,但天寒地冷,天亮得迟,若无人叫醒,经常睡过了头,误了时辰。自从我上学读书开始,母亲就精挑细选,培育了一只芦花公鸡,每天黎明前,公鸡就会“啪!啪!啪!”拍打几下翅膀,“喔—喔—喔”地重复三次鸣叫。听到鸡叫,母亲摇醒我,催促我起床上学,并把我送出村口,直到踏上那条连着学校的路,才回家舂米、磨面,或是浇菜园、挑吃水,忙到天亮日出,才下田干活,上山砍柴……
时间长了,我也就习以为常,一听到鸡叫,大脑里的生物钟就醒了。可是那只公鸡不会生蛋,很不受家人欢迎,都认为它吃家饭,屙野屎,东窜西跳,到处找母鸡撒野,好几次都想把它宰了。因为在那饥饿的年代,多养鸡,等于和人争口粮,村里很多人都情愿多养母鸡,生蛋赚油盐钱,公鸡还不等打鸣,“半大鸡”就被劁猪匠阉了。只有要挡门立户、讨名、建房、祭奠的人家才有计划地蓄养公鸡,用时,宰了它,敬神祭祖,看鸡头卜卦卦,预测运程安康。唯有有母亲坚持为了能让我按时上学,不同意打它的主意,像宽容我一样,放纵那只不断健壮的大芦花公鸡,“喔—喔—喔”呼唤着我家的黎明,报时提醒我上学。
我上五年级那年腊月的一天,家里的那只芦花公鸡却惹了一场风波。当时的农家每年都要完成上交鸡和蛋的派购任务。恰逢供销社的营业员上门来通知到约定的地点交鸡,一眼就盯上了我家那只羽毛漂亮,站在门外的柴码上高鸣,引得一群母鸡“咯—咯—咯”拥来的大芦花公鸡。收鸡的人问母亲:“是你家的鸡吗?”母亲连连答应“是呢!是呢!”。诚实的母亲抱着一只下空了蛋的老母鸡去交售时,收鸡的人却垮下脸责问:“真奇怪,你家刚才不是还有只大公鸡吗?怎么变成了母鸡?”莫名其妙就给母亲扣上了“不忠于社会主义”的帽子。母亲只好红着脸低头“认罪”:“我回去抓,我回去抓……”母亲拎着吆鸡棍,像唤我的乳名一样,一边呼唤一边找鸡,一直找啊找,那只公鸡始终没有露面。母亲只好乞求生产队长作证,用两只母鸡抵交了派购任务。
傍晚,收鸡的人挑着货郎担走后,那只逃过一劫的大芦花公鸡不知又从哪儿冒了出来,跑回家,和往常一样,第二天黎明前又“喔—喔—喔”的嘹亮高鸣,催我起床上学。可“公鸡变母鸡”的风波却闹得我家好长时间在众人面前抬不起头,也在我心灵深处镌刻下了一道深深的阴影。
第二年,我离开家到十多里外的狗街镇上读初中,那只芦花公鸡又引发了家庭成员的争议,缺钱时总想把它卖掉,来客时总想把它杀掉。只有母亲反对,认为那只芦花公鸡个头大,雄壮魁梧,留着给母鸡配种,母鸡产出的蛋大,能卖好价钱。就这样,那只芦花公鸡和我一样,像母亲的亲生骨肉,在母亲的呵护下,未被阉掉,一天天成长。病了,母亲喂它土霉素,躲过了一场又一场瘟疫,一次次逃过了黄鼠狼和老鹰的恶爪,像个讨人喜欢的民歌手“喔—喔—喔”地鸣叫,快乐地生活着。
转眼我初中毕业,要去读中专,那只芦花公鸡已经有五、六岁了,脚杆上已经长出了一个大拐拐。临走的头天,家里再次有人提议,为我饯行,决定杀了那只芦花老公鸡,母亲也动心了,认为该另选种了。可拿着改变自己一生命运录取通知书的我,怎么也高兴不起来。那天晚上,我想了很多很多,一夜未眠。直到天亮起床,我没有听到那只芦花公鸡的呼唤。心里便猜想,也许那只芦花公鸡早已变成刀下的肉,煮在火上,散发着香味,只等待上桌了。
起床后我才知道,那只芦花公鸡昨晚没有回家。母亲正在房前屋后到处找它,我也急忙跟着找,找了好半天,才在村庄旁的山箐里发现了它血淋淋的骷髅骨架和头脚,却没见到黄鼠狼的影子,只有满地鸡毛,在树林里飘散……
送我去等班车的路上,母亲和我都为那只历经磨难的芦花公鸡惋惜。从母亲的叹息中,我终于明白,那次公鸡变母鸡“事件”真相,是精明的母亲为了保住它,给我当闹钟,悄悄把鸡抓进麻袋,藏在了无人知晓的烤烟房里……
我和母亲说着走着,爬上对门坡头时,太阳已经从东边老家那座山背后升上来一人多高,照得我脚下的路暖洋洋的又宽又亮。
新郎
我十岁那年,大哥在部队当兵,为了筹办大哥的婚事,母亲差不多准备了近两年的时间,结婚的良辰吉日已经择好,亲戚朋友的请柬已经全部发出,筹办婚宴酒席的事正在紧锣密鼓进行。可是,离举行婚礼的第六天,一个穿着绿色衣服的乡邮员来到我家,交给母亲一张纸,说是电报,就急匆匆走了。母亲不识字,拿着那张重若千斤的纸请教书的大叔一看,却大吃一惊。电报共苍蝇大的几个字,内容大意是:大哥接到部队的紧急通知,要上老山前线打仗,无法回家,婚礼可以如期举行。
骑虎难下的母亲急得团团转。办?还是不办?肥猪养好了,烟酒糖茶一切都准备好了,亲戚朋友的请柬也发了。“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大哥的婚礼成了母亲心头难解的结。很多邻居叔叔婶婶跑来我家,你一言,我一语,纷纷出谋划策。有的人建议延迟婚礼,有的说大哥当兵是保家卫国,还是按照乡间风俗该办就办。
没有新郎咋办?母亲又去求教风水先生,说是用一只公鸡代替即可。的确如此,鸡在乡村民俗中扮演着很多角色。谁家生孩子了,姑爷就会抱着一只鸡去岳母家“报喜”,若是生男孩就抱一只母鸡,若是生女孩就抱一只公鸡,岳母一看“报喜鸡”就心知肚明了,很快就会料理“送祝米”的事。在乡村,起房盖屋破土要用“领生鸡”,竖柱上梁要用“跑梁鸡”,上坟扫墓要用“山神鸡”,孩子取名拜干爹要用“撞名鸡”。几乎红白喜事都少不了鸡,都把鸡视作逢凶化吉的吉祥物。母亲讨得风水先生的金口玉言,就请能说会道的媒婆翻山越岭到大嫂家,说了几箩筐的话,征得大嫂家同意后,才一锤定音,按照大哥的意愿如期举办婚礼。
乡村的婚礼是一项系统工程,转眼到了举行大哥婚礼的日子,家里来了很多帮忙筹办婚宴的父老乡亲,在“总管火”的统一指挥下,杀猪宰羊的,下厨做饭的,搭青棚的,迎客的,待客的,分工明确,有条不紊进行着。
蒙在鼓里的我被母亲叫到跟前,告诉我明天必须跟着娶亲的队伍去娶媳妇,言下之意,就是让我抱着一只公鸡扮演“新郎”的角色。年幼无知的我一头雾水,但在我家,母亲的话就是命令,我只好服从母亲的安排,理发、洗澡做好明天参与娶亲的准备。而且,从来没有如此大气过的母亲,给我从头到脚准备了一套新衣服、新皮带、新袜子、新鞋子,向我开出了从未享受过的重磅筹码,令我高兴不已。
第二天早晨,我被家里那只当闹钟的大红公鸡“喔—喔—喔”唤醒。随后,只见母亲把那只大红公鸡从厩里抓出来,叫我配合她为鸡洗嘴、洗脚,然后用一根红布条把鸡脚扎紧交给我。就这样娶亲的一切工作已经准备就绪,两面红旗,两只唢呐,两个伴娘,两个伴郎,一个“管事”和一个抱着大红公鸡的我,组成娶亲的队伍,在悠扬的唢呐声和噼里啪啦的爆竹声中,迎着明媚的阳光,踏上了去大嫂家的路。
寒冬腊月的山野,山风和煦轻盈,山雀飞来飞去嬉闹如歌,漫山遍野的山茶花开得如火如荼。我和那两个抬红旗的小伙伴一会儿我换他们抬红旗,一会儿他们换我抱鸡,一路蹦蹦跳跳走进了大嫂家。
吃过午饭,娘家为大嫂举行出嫁仪式,树枝叶搭成的青棚下面,铺满青松毛的院子里,桌子、凳子摆了一大排,娶亲的、送亲的,很多亲戚朋友围着桌子团团圆圆坐成一串项链,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我身上。众目睽睽之下的我顿时耳红脸红,把大红公鸡高高举起,向着四周晃了晃,示意大家,新郎是大红公鸡不是我。
仪式开始,按照乡俗,由大嫂的舅舅为新郎披红。我抱着大红公鸡,羞羞答答站在花枝招展的大嫂身旁,就像个小矮人娶媳妇,心里很不是滋味。只见大嫂的舅舅把两条红布折叠起来,分别从我的肩上披在胸前,挂在了大红公鸡的身上。一边披,一边拉开嗓门说:“小小红布六尺长,登科日子赐新郎,自从今日赐过后,夫妻恩爱万年长。”此时,我胸前红布被风唰啦唰啦吹起,反复拍打着鸡头鸡脸。大红公鸡就“喔—喔—喔”的鸣叫不停。只听大嫂的舅舅说:“大红公鸡叫三声,好兆头啊——好兆头啊!”
仪式完毕,唢呐声声,爆竹声声,披红挂彩的我抱着大红公鸡,紧跟在两个高举红旗的小伙伴和两个唢呐手后面,带着大嫂,领着浩浩荡荡送亲的大队人马,重复着早上来的崎岖山路往回赶。
一路走走歇歇,停停走走,汗水蒸发了我的羞涩,山风吹走了我的疲惫。直到太阳偏西,大嫂才被我们顺利娶进家,娶媳妇的任务大功告成,大红公鸡回到了鸡群中,我又成了名副其实的孩子。
由于大哥不在场,乡村婚俗中的“抢枕头”“闹新房”等活动全部省略,只有晚上的土著左脚舞篝火晚会在院子里闪亮登场。琴弦声声,歌舞震天,一场自编自演的乡村民族歌舞擂台赛在我家小小的院子里通宵达旦。让我最难忘的是大嫂唱的那首调子:“我家小郎去参军,穿上绿军装,前像不说半像不说照上一张带回来、带回来,带回我望望,小妹在家里呀,一直等着你,小妹在家里呀,一直挂着你,等到你回来,我们再结婚,等到你回来,我们做一家。”
就这样,在那个“吃菜要吃白菜心,嫁人要嫁解放军”的年代,那只大红公鸡和我把大嫂娶进了家。
直到自卫还击战胜利,大哥从老山前线回来,给我一顶黄军帽,一个黄书包,我喜出望外。
第二年,大嫂生了一个女孩,母亲给她取名叫“小鸡兰(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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