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上世纪三十年代红透上海滩的才女,我能给你写点什么呢?可是,请你原谅,我有我不得不写的理由。
从读《金锁记》开始喜欢你。喜欢你笔下一个个凄凉委婉的故事,喜欢你故事里的一个个小奸小坏,爱耍小聪明的小人物,喜欢那一个个被金钱、被社会劈杀了的可悲可叹的女人们。你无情地展示她们不甚可爱的一面,但你又叹着气说: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唱戏的人一曲终了,听戏的人却久久不散
每每想起你那经典的寓言,便忍不住地发笑。“没伞的挨着打伞的,钻到伞底下去躲雨,以为多少有点掩蔽。可是伞的边缘滔滔流下水来,反而比外面的雨更来得凶,挤在伞檐下的人,头上淋得稀湿。”这就好像穷人结交富人,往往要赔本。真精彩。一场风雨过后,重读你的书,有这么一段话是让我潸然泪下的。“只有年轻人是自由的,知识一开,初发现他们的自由是件稀罕的东西,便守不住它了。就因为自由是可珍贵的,它仿佛烫手似的,自由的人到处磕头礼拜求人家收下他的自由。”
是的,人因为年轻,也只有年轻人敢于用一时的迷恋来取暖。最后,守着一堆灰烬,怨得了谁呢?别人需用半辈子搞懂的事,被你三言两语泄露了天机。盛名之时,你才只有二十三岁,这样的年纪,你怎么就看透了这世上的男人女人呢?
“每一个男人心中,都藏着红白两朵玫瑰。红玫瑰是他热烈的情妇,白玫瑰是他圣洁的妻。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那么,聪明的你,为什么不告诉今天的女人们,究竟要做一朵什么样的玫瑰,才能令他人赏心,于自己甘心呢?
这个故事你还没讲完,一炉香便已尽了。一抽身,你却先走了。可最初的那一个个漂亮的亮相,仿佛还留在空气里,幽幽划下一根丝线,宛如水袖一甩,唱戏的人一曲终了,下台走了,可听戏的人却久久不愿离去。
张爱玲的小说,最喜欢的还是《金锁记》。那文字,一遍读不得,心太躁读不得,感情不温不凉读不得,没有悲悯心读不得……
大宅门的婚姻讲的是门当户对,偏偏姜家的二少爷身有残疾,高不成低不就,便想着退一步先娶个姨太太,将来有了般配的女子再做正室。给残疾人做姨太太,便是小家碧玉也不肯的,哪个爹妈不疼自家女儿。一家麻油店里传来好消息,他家的姑娘愿意给了姜家。姑娘名叫曹七巧,长得清丽可人,人称“麻油西施”,可叹父母双亡,哥嫂便把这水灵灵的妹子“嫁”了姜家。七巧便成了残疾二少爷的姨太太。姜家眼见着二少爷的身体每况愈下,再娶门户相当的小姐已无可能,不如让七巧死心塌地跟了二少爷,便将她扶了正。七巧在姜家的地位与日俱增,分家时,一双儿女更是加重了她与姜家各房争夺财产的分量。
钱是争到了,病怏怏的丈夫也死了,寡居多年,一双儿女开始谈婚论嫁。这怎么可以,她不幸福,儿女凭什么幸福?旁人她干涉不了,儿女的事她做得了主。先是想方设法破坏儿子的婚姻,将儿媳活活折磨死,再处心积虑地拆散女儿的姻缘,儿女灰了心,陪着她一起守着烟枪过活。一家人生生被拖入无底的深渊中。
张爱玲在小说中细微地镂刻着人物变态的心理,那利刃一般的描写产生了令人齿寒的效果。
“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这个麻油店的“麻油西施”,她曾经是那么泼辣,那么明媚,“十八九岁做姑娘的时候,高高挽起了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可哥哥嫂子却把她像一件衣服那样卖了出去,嫁给一个残废。
在姜家,丫头们都敢嘲笑她“见多识广”,笑她不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家闺秀。她虽被扶正,可在姜家上下眼里,却始终是一个姨太太,因为她名不正言不顺,因为她出身低贱。偏她的丈夫只是一瘫能喘气的肉,给不了她丝毫的温情。因此,她觉得自己是被亏欠了的。
女儿有了意中人,男友第一次登门,曹七巧却故意说一句:“她再抽两筒就下来”,男友既震惊又绝望,夺门而逃。
曹七巧的一生,能掌控在手中的事物实在太少,所以,她要死死地攥着手中的每一分钱,决不让别人从她这里落得什么好处。儿女是她生养的,也该由她毁掉。
在她眼里,只有钱能让她感到踏实温暖,无爱她还能活,若连钱都没了,她如何面对这世间的寒凉。
分家之后,三少爷季泽来找她,说了一堆“甜言蜜语”,使她如脚踏彩云,瞬间晕晕乎乎起来。她暗暗思忖,“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吗?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然而仅仅一个转念,清醒了。“他想她的钱——她卖掉她的一生换来的几个钱”,她当即翻脸。
她要真心,哪怕只有一点点,她早已不期盼长相思长相守的爱情,可是季泽却连一点点真心都不肯给她,还妄想骗走她戴了一辈子枷锁换来的财产,她怎么能允许,纵使她思慕了他一辈子。
得非所愿,愿非所得。
一辈子受人欺负,一辈子被人嘲笑,箍在她身上的那件黄金的枷锁,变成了一把剑。她用这把剑刺向她的亲人和敌人,在他们痛苦的呻吟中慰藉自己那颗变态的灵魂。
三十年了,她丰盈的心变得枯萎,如同她一天天干瘦的身体。明知挣扎无益,便不挣扎了,执着也是徒然,便舍弃了。
晚年,“她摸索着腕上的翠玉镯子,徐徐将那镯子顺着骨瘦如柴的手臂往上推,一直推到腋下。”这一句,写尽了女人的一生。
岁月如风,再姣好的容颜也有被风干的一天。一字一句,我们眼睁睁地看着张爱玲把一颗汁液饱满的葡萄写成了葡萄干。
若能重新来过,七巧一定愿意回到青春泼辣时的陋巷,那里没有富贵的枷锁,不必假惺惺去讨好妯娌换一点微笑,更不会被一群小丫鬟轻视。只是一辈子,在柴米油盐中热气腾腾地过日子,嫁一个身板宽厚的普通汉子,遮得风挡得雨,享受她一辈子不曾尝过的情爱。
人不会爱,人太有限
看完《色·戒》,很多人没有走出电影院就开始嚷嚷:“为一枚钻石戒指,就把自己给卖了,不值。”说这话的都是女人,个个义愤填膺,特别不齿的样子。张爱玲用一万多字写完了《色·戒》,而李安通过汤唯的眼神所表达出来的情感,即便用一个长篇,也倾诉不了。
我们看的是洁版的《色·戒》,轰轰烈烈的床戏基本上删干净了,可我始终相信,删掉的那些情戏就像一个滚烫灼人的火球,是这部戏的高潮和核心。王佳芝和易先生的身体缠绕交织在一起的时候,在那场还没有到来的暗杀行动中,王佳芝就已经输了。
都说女人虚荣,不是比首饰,便是比包包。可若把你丢在老上海的脂粉堆里,和一群太太们整日在牌桌上暗地里较劲,这个一伸手是鸽子蛋,那个一伸手是红宝石,把那摸牌的动作硬生生变成了炫耀。她最年轻、最美貌,却只戴了最便宜的翡翠,一颗心便躁了。
一个男人若对女人上了心,这样的细节是关照得到的。易先生要让小女人扬眉吐气一回,要送她一枚最大的鸽子蛋。他没有想到、正是这一分顾念与温情救了他的命。别说女人无聊虚荣,只爱珠宝,只是女人通过这些物件看到了疼惜,看到了爱。
女人爱一个人是没有道理的。管他是正是邪,管他是汉奸是君子。王佳芝最初接近易先生是为了完成任务,因为不专业,居然动了情。
她的防线早在易先生送她戒指前就已经失守了。
她无奈地看着这个男人一点点钻进了她的心里。
这就是张爱玲的高明之处,她太懂女人了,往往在不该认真的时候,女人认真了,假戏真做了。
易先生让王佳芝感觉到了她在这个男人心里的重要,一个男人对女人真诚地好,无微不至地好,哪怕不能够让女人舍身相报,最终也一定会有收获。
无法抗拒男人的关爱,这是女人的弱点,女人的软肋,女人一旦动了真情,任谁拿都她没办法了。
王佳芝在最后一刻超越了自己的使命,她像飞蛾投火一样投身于她的爱情,她明明知道这样做的结局是死,但她还是拿生命做了一次豪赌。她舍身救下的易先生亲手把她送上了刑场。可她没有一丝后悔,虽然到死她都不能确定易先生是不是真的爱过她。
正如张爱玲所说:女人一旦爱上一个男人,如赐予女人的一杯毒酒,心甘情愿地以一种最美的姿势一饮而尽,一切的心都交了出去,生死度外。
在王佳芝对易先生发出警告之后,影片由一条表面平静的暗流变成了飞流直下的瀑布,易先生逃跑起来身手真是敏捷,他离开珠宝店后,影片的压抑与寒凉扑面而来。
王佳芝站在街边梦游一般地晃荡,我的泪水潸然而下:这爱多么奢侈,它在瞬间绽放的光芒遮盖了仇恨——况且,那仇恨产生的方式是那么的荒诞。
似乎每个人,多多少少都要在现实里遭遇到爱情残忍的一面。
临刑前的女人面色平静,她前面是深不见底的深渊。枪响了,她爱的那个男人也只是怅然地坐在她的床头黯然神伤,可就连这一点点的伤心都是不能够见人、见光的,他躲在那个黑屋子里也仅仅是片刻。可见,情爱这东西,终究是男人比女人沉迷得快,也比女人醒得快。
人不会爱,人太有限!
嫁人,就是嫁给了一种命运
宁静的夜里,沏上一杯清茶,翻读张爱玲的文字,就会有一分把玩古董的美感。一部《倾城之恋》,读过再不能忘。
旧时日的白流苏和范柳原,成为新女性内心深处一个自省的经典。原著近三万字的长度经由著名编剧邹静之操刀改编后成为34 集电视剧。
原本,非常害怕电视剧版的《倾城之恋》成为一块“注水肉”。好在,邹静之参透了《倾城之恋》中低吟浅唱的各种情绪。
那彻骨的寒凉与极致的沧桑始终氤氲其中。
那个在遇到爱情时依然清醒的白流苏,她对人生的态度,冰冷却有把握。她不仅吸引着范柳原,也吸引着芸芸众生中的男人女人。
谁能想到,一对恋人的婚姻居然要一场战争来成全。岁月静好,人的心却乱着,不知道掰完了玉米是不是还能遇着西瓜?而乱世,最要紧是抱团取暖,浪子此时才能收心过日子。
战争一停,范柳原便又恢复了纨绔子弟的本性。参透一切的白流苏每日里安安静静守着自家豪宅,点着蚊香等男人回家,那些爱呀情呀的话语随他说给旁的女人去,她对那些事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女人到一定年纪,装睡还伴着打鼾。她知道,在炮火连天的炎凉中,他们给了彼此最深切的依靠,那样的生死之交面对再苟且的生活都不会分开了。既然如此,她还争什么呢,由他满世界撩妹去吧,等他有一天老到眼花腿颤了,心和身体便都会安分了,那阵子,你像撵狗一样让他出门,他都懒得动了。
电影可以散场,但人生还有长长的路需要走,还有漫漫长夜的孤独寂寞需要独自承受。张爱玲骨子里是天真的,而这天真,让她不务实、不圆滑、不合群,也不容易快乐。她笔下的故事热热闹闹,她笔下的白流苏精致又精明,可张爱玲面对自己的爱情时,脑子彻底短路。他对胡兰成的爱,简直就像在夏天等待一场大雪,既无望又辛酸。
婚姻对女人最大的诱惑,是现世安稳,可这安稳若想靠婚姻来完成,则是最不安稳的,因为基本上靠运气。
繁华落尽。张爱玲终于知道此生的安稳是她自己,便再也不肯碰那撕心扯肺的劳什子爱情。
老照片中的她,冷静、自信、独立。年少时,曾经想,这样一个女子叫什么样的人来爱好呢?却原来是胡兰成,真正是秦可卿遇到了贾珍,让人打心底里疼得紧。
因为张爱玲,所以看了胡兰成的《今生今世》。那个让张爱玲“低到尘埃里,从尘埃里开出花来”的男人真是让人无福消受。做过汉奸,气节有亏。但他的不守节,在私生活上更甚。他对女性,要真情要很多很多的爱,因为这些他都没有。他欢喜的是“此时语笑得人意,此时歌舞动人情”,他的情意会随处抛洒,再狼狈时都不忘调情。他夸女子的美是“生得瘦不见骨,丰不余肉”。他自认为是一位“永结无情契”的高人,旁人看来,到底只是个朝秦暮楚的薄情汉。
看他的文章,文笔轻灵圆润,确是才子一枚。也难怪张爱玲倾心于他,以为找到了今生今世唯一的知己,终知不过一场误会。
在《今生今世》中,我看到了胡兰成的才华,也看到了他隐隐的自得。张爱玲对他的刻骨铭心,像一块石子垫高了他的傲慢,他历数身边的女人,就像一个无德男人炫耀他的艳遇和女人对他的死心塌地,他的得意,和他恨不得在所有文章中都说“我和爱玲”如何如何的难看吃相,让张迷们很是不齿。
喜欢张爱玲的文字,有关她的传记统统找来看,开始佩服胡兰成这样的男人。他对女人的谎言,说得不但女人信,连他自己都信以为真。
撒谎最需要想象力还需要好记性。第一个谎言最具想象力,后面的谎言则需要说服力,之后一定要有个好记性,记住自己撒过的谎。一个谎言需要几百个谎言来掩饰,这样连绵不绝极富创造性的能力是胡兰成这种男人与生俱来的功夫。
胡兰成很有女人缘,情商也高。他最大的本事就是,既花女人的钱,又负女人的心。
男人最可悲的不是没有钱,而是不会说话。失去了话语权的男人在女人面前是做不成人的。胡兰成会说话,舌灿莲花。因此,张爱玲仍仰着脸看他,看到脖子发酸,欢喜得对他一掷千金,连分手后《女人万岁》的稿费都分他一半。张爱玲口口声声要还给母亲的钱,母亲流着泪没有收,她把钱给胡兰成的时候,男人默默地拿了。
张爱玲的曾祖父是李鸿章,出身名门的她因为父母过早离异,后母生活上的苛待,使她比很多人更早地经历了人生的大起大落,对金钱也是比较看重的,她对父母姑姑弟弟甚至从小带她长大的佣人都有亏欠,唯独对胡兰成褪去一身的骄傲。
抗战刚结束,胡兰成已是过街老鼠,与一美妇人避至温州逃难,却在这样的时刻萌生爱意。而此时身处上海的张爱玲并不知她心心念念的丈夫化一路惊险为惊艳。于是她不顾战时兵荒马乱,千里迢迢从上海去见他,尽管她那样地不喜欢出门,却毅然前往。“想着你就在那里,这温州城就像含有宝珠在放光。”
一路艰辛抵达温州,胡兰成“心里即刻不喜,甚至没有感激”,而“夫妻患难相从,千里迢迢特为来看我,此是世人之事,但爱玲也这样,我只觉不宜。”
胡兰成对外人介绍张爱玲是他妹妹,将她安置在旅馆,却不与她同住。最终张爱玲不得不失望地返回上海,“那天船将开时,你回岸上去了,我一人雨中撑伞在船舷边,对着滔滔黄浪,伫立涕泣久之”。
张爱玲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爱情成了废墟,她便用一世的苍凉将这情感掩埋了。
从某种程度上说,嫁人,就是嫁给了一种命运,张爱玲自己的文字中也写过,佣人从小就告诉她,女人姓“碰”。
张爱玲是有傲气的,可胡兰成知道,越是一脸傲气的女人,越好对付。他知道即便冷落了她,她也不会口出恶言、死缠烂打,因为,她有她的傲气。
可是,傲气的张爱玲一路寻夫的文字看得令人揪心。
半路上,张爱玲不得不夜宿人家。大小姐如今只能“带着童养媳的心情,小心地把自己的一床棉被折出极窄的一个被筒,只够我侧身睡在里面,手与腿都要伸得笔直,而且不能翻身”。路途辛苦,也坏了胃口,吃不下饭。凄暗的屋内,张爱玲惶恐不安,心知“我再哭也不会有人听见的”,于是放声大哭,边哭边自问,“拉尼(想必是胡兰成的代称),你就在不远吗?我是不是离你近了些呢?”恍惚间竟幻想起来,这屋子胡兰成是否到过,自己又“能不能在空气里体会到”……
这文字让人情何以堪?
纵使张爱玲一身傲骨,毕竟也是个女人。从小就在烟榻前跟父亲要学费,跟了母亲又被抱怨受了拖累,跟姑姑在一起住也是小心翼翼。她比任何人更想要有一段可靠的感情。所以,她文中的白流苏会隐忍着向范柳原要归宿。而张爱玲也能够为了爱放低自己的姿态,她对胡兰成的爱,如火如荼,心力交瘁。而面对胡兰成的移情,她自伤自怜地说道:“我倘使不得不离开你,亦不致寻短见,亦不能够再爱别人,我将只是萎谢了。”
果真,随着她和胡兰成感情的破灭,张爱玲也跟着凋零了,枯萎了。枯萎的不只是青春和爱情,还有她的才情。
一段倾城之恋,让张爱玲戒了一切的人间冷暖。
处处留情的胡兰成,晚年这样写道:“梦醒来,我身在忘川,立在属于我的那块三生石旁,三生石上只有爱玲的名字,可是我看不到爱玲你在哪儿,原是今生今世已惘然,山河岁月空惆怅,而我,终将是要等着你的。”这段话让人想啐他一脸的唾沫星子。
这才是胡兰成,在谁身边就是谁的噩梦。
有意思的是,胡兰成的情感终结者居然是上海滩赫赫有名的“大阿姐”佘爱珍,原来,能摆平渣男的从来都不是淑女。果真应了那句话:好人怕烂仔,烂仔怕不要命的。
感情最会骗人,也最能让人明白,这个世界没什么是不能失去的,得不到的都是不属于自己的。
还是张爱玲,对过往的一切情深义重,但决不回头。
文坛寂寞,只出一位这样的奇女子。
如今的我们,也只能在看张爱玲的作品时,忆起那一缕缕张氏沉香屑。文字在她的笔下,如同有了生命,直钻进你的心里去。读她的书就好像在闻经年的檀香,丝丝缕缕都是感动。
尤其爱看她的照片——仿佛伊人就在眼前,一切都是夸张夺目的。明黄的宽袍大袖,嘈切的云朵盘头,黑色的绸底上装嵌着桃红的边,如意镶边的宝蓝色配着苹果绿色的绣花袄裤,像极了戏台上的人,乱世的佳人。如同她的文字,华丽而颓败。她最喜欢的词是苍凉,苍凉的叹息、苍凉的手势,所以她能够隔着红尘漫漫的帘幕,用一双冷眼旁观繁华的湮没和乱世的沧桑。
所有的一切都被她一样样放弃,直至生命。
上世纪九十年代,她在洛杉矶孤独离世,使人们又记起这个曾经在上海如日中天的才女作家,她又成了文艺片导演们重新忆起的经典,那个单薄、高挑、经常在黑白照片上奇装异服的女子在半个世纪后被重新熟知,引得几乎所有小资的红唇都会说一句:“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不知掌声背后,她在天上的灵魂是否依旧世俗得精致,冷冷地打量这一切。
《金锁记》《红玫瑰与白玫瑰》《半生缘》《倾城之恋》,一直到《色戒》,半世纪的爱恨情仇依然讲着现在的故事,借镜是一种无可奈何的苍凉。
李碧华说过,“在这世界上,能叫一个扬眉女子低头,挫其锐气的,只有两样——爱情和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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