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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纯情的少男少女的恋歌(赏析《采槟榔》)

时间:2007/8/12 作者: 尘埃 热度: 81388

    采槟榔
 
    殷忆秋 词  黎锦光 曲
 
    高高的树上结槟榔,
    谁先爬上谁先尝。
    谁先爬上我替谁先装。
    少年郎,采槟榔,
    姐姐提篮抬头望,低头又想:
    他又美,他又壮,谁人比他强?
    赶忙来叫声我的郎呀,
    青山好呀流水长!
    那太阳已残,那归鸟在唱,
    教我俩赶快回家乡。
 
    [赏析]
一对纯情的少男少女的恋歌
 
    读书多年,教学数载,青梅竹马,纯情少年,已经成为最平常的词语,从未探究考证过。今读《采槟榔》歌词,感觉可以甩掉一切的典故考源,也可以扔掉一切描写字典,独有词歌词才是可以配得上解释这两词的经典。
 
    如果来做一个作业,试比较下面诗句,你更喜爱哪一首,并说出理由。
 
    “高高的树上结槟榔,谁先爬上谁先尝。谁先爬上我替谁先装。”《采槟榔》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长干行》
 
    恐怕答案有很多种,但最终的取舍还是取前者。
 
    不妨我们公布一下答案的理由:
 
    1、歌词率真,把天真的情趣突兀,你看“谁先爬上谁先尝”,写出了少年的打赌,“谁先爬上我替谁先装”,写出了少女的情致:直露火辣,生活的气息,情感的纯洁,从字面扑面而生。而《长干行》,前两句很有情趣,儿童的嬉戏“骑竹马”,初开的情窦“弄青梅”,真有东方的含蓄。然而时代的差异,生活和情感的外化,更让人喜欢《采槟榔》。
 
    2、《采槟榔》写情之始,是正在进行式,让人感受到的是自己青春的气息,仿佛自己也正在演绎着少年情爱的幸福;而《长干行》是回忆,是过去式,写一位女子,思夫心切,愿从住地长干跋涉数百里远路,迎接丈夫,让人处在往事的寻觅中,有不堪回首的沧桑。
 
    3、《采槟榔》是豆蔻与少年的双向情感的流露,少年的采槟榔,少女的装槟榔,有着事件的连接,有着情感的上凝聚,有着挑选的喜爱——“谁先爬上谁先尝”;而《长干行》是单方的梦回式追忆,虽有把竹竿当马骑的单纯,虽有绕床的亲昵、弄青梅的含蓄,但一句“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理性的释怀,丢却了谁先尝的多少的亲热。
 
    4、《采槟榔》的生活是在劳动中,有着大自然的自然,有着大自然的底色,给人有着不尽的想像空间,你可添补天空、树林、溪水、飞鸟及野花等等美的背景,让人物置于其间,是美的天然空间;而《长干行》是在古式居室里的嬉闹,有着诗一般的羞涩,让人想像的是使性子的别扭,虽细节再现,但少了天空的旷达。
 
    如此等等,还可能有很多很多的理由,尤其是今人的审美观念和对生活向往,让你更喜爱《采槟榔》。
 
    “纯情”,抽象义应是纯洁的情感或爱情,又为感情或爱情的纯洁真挚。但必须加上脱离滚滚红尘才能寻得,才可以产生,而人类的纯情,应是童年、少年时代,不为世俗,不为势利,也可以这样说,人之初是纯情的,我们说纯情少男或者纯情少女,有着纯情似水的恋爱和交往,这几乎是我们每个人梦幻式的追求或理想,然而过了“人之初“,要想有纯情,恐怕要修炼到上乘境界,否则别说是难以达到的理想境界,就是真的出现在你面前,恐怕在你的眼里也打上世俗的色彩。不信,《采槟榔》就把纯情展示在你的面前,你是否能丢掉世俗,直接地赶受到这是生活中的真实的纯情。
 
    “少年郎,采槟榔,姐姐提篮抬头望,低头想:他又美,他又壮,谁人比他强?”此段歌词,你如果这样来入境,你就会有这样的纯情:
 
    1、情在心底爬出的。采槟榔是生活的真实,少年郎在树上,那敏捷,那兴奋,那欢跃,那专情,只要一想像就可以在眼前出现,而作为自称姐姐的纯情少女,抬头望而引起的内心激荡由低头想来交代,“他又美,他又壮,谁人比他强?”你能说这种喜爱,这种恋情,是不是经过一番萌动而突发,是不是悄然而至的,如果打一个类比,好像灵感思维的到来一样,具备突然的显示,在这种状态下产生的一切美感,绝对不可能是在事先有什么准备的,这是不是纯情的一个特征?
 
    2、情在生活劳动中。人与自然在斗争中,所结出的情感火花,应是原始的,人性的。比如在1998年,特大洪水中,人们的牺牲精神,人们互爱情操,恐怕是任何政治口号的呼喊不出来的,它是原生态的。歌词《采槟榔》在树上地下,少男,少女,由采摘而萌生的爱恋,应是自然的,原生态的,“他又美,他又壮,谁人比他强”,是少女的直接感受,由感官到美感,由外在刺激到内心萌动,无不由眼前的感官获得的,在这种状态下生成的爱,只能是甜美的,天然的,毫无矫饰,这应纯情的由来,因为在直接的生活中、劳动中,结出的爱情,不带有任何的虚伪。
 
    如果上述两种判断是真判断,那么,“赶忙来叫声我的郎呀,青山好呀,流水长!那太阳已残,那归鸟在唱,教我俩赶快回家乡”,这一行为应是纯情结的槟榔。“赶忙”是由衷的,是喜不自禁的,一声“我的郎呀”,显示的多么唯一,是“我的”,多么亲密,是“郎”。而“青山好呀,流水长”,是隐喻,比海枯石烂,天荒地老来得纯真,因为后者的誓言,是主观的,我们见到有多少誓言为真,而前者是自然的由衷的,已经把自己全部交给“郎”,而且是那份急切,那份火热,人们知道这种爱火是能令一切世俗熔化的。“那太阳已残,那归鸟在唱,教我俩赶快回家乡”,是多么的甜美,你可以看到少女已经娇颜如花,火辣辣,红扑扑,借说太阳已残,归鸟在唱,表达我急不可耐,她要亲亲,她要爱爱,“教我俩赶快回家乡”,“赶快”一词,传达了多少情语,“回家乡”隐去了多少情欲。这种纯情,都是自然萌发的,而不是造作的。
 
    你说,这是不是在任何字典、词典中查不出来的对“纯情”的注释,因为它是具体的感官的,直接的,形象的。如果真有“形象”的定义,我们只能在赏析《采槟榔》中抽象出来。
 
    然而,这种爱情,又是健康的,因为是生活的结晶,是生活中应有的,也确有的;这种爱情更的纯情的,因为任何自我陶醉、创伤心灵的呼喊不来人间的真情,它是主观的,矫情的。
 
    周璇,出生在江苏常州一户姓苏的人家,学名苏璞,小名义官。苏璞三岁时,被舅父拐卖到江苏省金坛县一带,后来被一户姓王的人家收养,改名为王小红。不久,养母欧阳玉珍改嫁给上海一名姓张的工人,就将小红送给住在上海北京东路一户周姓人家,这样,小红又换了姓,叫周小红。长至7、8岁时,周家家境日益贫困,她被送进一个歌舞班。1932年经人介绍,她加入黎锦晖创办的明月歌舞团习艺。“一·二八事变”不久,她在一次晚会中,登台演唱了抗日歌曲《民族之光》,其中有一句歌词“往前进,周旋于沙场之上”,小红唱得特别投入,慷慨激昂,受到观众赞扬,因此黎锦晖就替小红起了个艺名叫周旋。后来又有人建议,给“旋”字加上“斜王旁”,成为“璇”字(璇,乃美玉之称)。此后,在演艺圈里,人们又亲热地称她为“璇子”。1934年,上海各家电台联合举办歌星比赛,白虹、周璇、汪曼杰名列三甲。报刊评论她是“新出现的小歌星,前程似锦”,电台称誉她的嗓子“如金笛沁入人心”。从此,“金嗓子”便成了她的雅号,那年她才14岁。周璇是随着《马路天使》一举成名的,她用甜润柔和的歌喉,打动了观众,唱红了影坛。她演唱的《四季歌》和《天涯歌女》,流传至今,成为不朽的经典名曲。而由殷忆秋作词、黎锦光编曲的《采槟榔》,经过周璇的演唱,唱出了湖南湘潭花鼓戏双川调的民歌气息,唱出了少男少女的纯情,唱出了健康优美意境,使得《采槟榔》成为经典歌曲。
 
    歌词的纯情,歌曲的民族气息,歌者的金嗓子,三美合一,造就了纯情的审美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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