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秦牧家作客
在秦牧先生家里做客,是1982年5月间的事,已经过去37年了,但仿佛是昨天之事,回想起来就如饮十年陈酿,清醇而醉人。
我先与秦牧夫人有文字之交。有一回,我在书店里看到一本新出版的《樱桃与茉莉》,即站在书架前读了其中的两篇,觉得自然清新,爱不释手,就买了回来。看完这本书后,又读她之前出版的几本散文集,就写了《紫风散文的诗意美》,发表在1981年第8期的《作品》上。接着,我又写了《秦牧散文的艺术个性及风格》,发表于1982年第1期的《花城》。
因为先前我与紫风先生有了书信的交往,在写完秦牧的长篇评论之后,我将文稿请夫人转给秦牧,想听听他的意见,再行修改。我至今还保留了他的复信。他信中写道:
来信与尊稿读到。
可以看出,稿子是费了很大心力写成的。
其中,关于知识性为思想性服务,杂文在散文中的比重,议论中的抒情韵味,放纵与控制等方面,我以为见解是贴切的,在这一类评论文章中,我觉得尊稿是出类拔萃的。
我一向对于评论拙作的文章,不愿对其观点提出意见。交给我看的,我只校正其中事实有出入的部分。尊文可能对拙作评价高了一些。但我只酌动了数字(校正事实),其他悉依原状。稿子挂号寄回,请查收。一起自然得由你自己决定。
我以为广东的《花城》,北京的《文藝报》或《文艺研究》,武汉的《艺丛》,比较有可能登这方面的稿子。
(秦牧函的右上方写有紫风的附言:“信稿都读过了……稿子写得很有深度,你一定花了不少功夫。有空望多联系。”)
从回信的正文部分,可见先生的虚怀若谷。后来按先生的提议给了《花城》,顺利得以发表。这一期的《花城》因发表了一篇当时不合时宜的小说,被拉黑注销,我的文章自然也被随之被拉黑。直到我把它收进《散文十二家》(人民文学出版社1992年版),才真正与读者见面。我当时头脑迷糊,缺了一根筋,应该立即交给其它刊物发表,才是正确的道理。今天想起来,是一个失策与遗憾。
也巧,就在《花城》发表拙评后,我去海南岛参加中国现代文学研究年会暨纪念《讲话》发表40周年的学术讨论会,会议约定代表们提前三天,先行在广州集结。那时交通很不发达,不能直飞海口,海口只有一个小型的军用机场。外地代表在广州中转才行。我从南京乘飞机到广州,接站的是中山大学的吴宏聪教授。他安排与会代表在“艺邨”招待所食宿,且给了三天的个人自由,我们便有充裕的时间游览与访友。我电话告知紫风先生去拜访的意向,她立告家址,表示她与秦牧先生热忱地等待我去造访。
记得那是一个上午,我约广东民族学院青年老师的郭小东带路且陪同。我随小东转弯抹角地走街串巷,终于到了华侨新村旧楼的三楼。一进秦牧家客厅,就见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研所的林非先生和《花城》编辑部的李士非先生在访。彼此招呼之后,林、李两先生起身告辞,大概他们已经交流了一段时间,便前客让后客了。
秦牧见我,俨然一见如故。我造访的本意就是见见这位著名的前辈散文家。他笑着问我,希望我让他谈些什么?我说:“请你谈谈你个人的成长与创作的故事。”他话匣子一打开,就海阔天空地聊,用他广东乡音的普通话,就像他散文那样的自由喷薄,充满激情;而且富有幽默、诙谐与闲适感。渐渐地,他那古铜色的脸庞、高达结实的身躯、大腿翘二腿的架势,不再给我们威严与压迫感,而觉得他是一位书卷气极浓的“士大夫”。我见过一些作家,都拿架子,至少给你一种俯视胁迫你的感觉,让你战战兢兢、敬而远之。而秦牧不是这样,他平视我们,完全把小辈分的我与小东当做他的故友,让你觉得他的平易近人与真诚相待。说到他的儿时,他说童年与少年的他,特别的调皮,总是头上长角,身上长刺。他常常逃学,与小伙伴爬树摘桑葚等野果,或者下河捞鱼摸虾,弄得脸上与衣服都是脏兮兮的没个人样;于是就遭来了妈妈的棍棒教育,而且妈妈有时出手很重。往往是他的舅舅来救驾,让他免受了很多皮肉之苦。他一生都很感激与感恩舅舅。舅舅特喜欢烟与酒,长大之后,舅舅的烟酒都是由外甥专供。说到青灯儿时的这类事,秦牧不时爽朗地大笑,仿佛他又回到儿时,就像一个“老孩子”,永葆着一颗稚气满满的童心。秦牧后来创作了不少儿童文学作品,自然是他的童心使然。他的散文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丰富而瑰丽的想象,自然也是他童心的来复与发酵。
我们聊天时,女主人间或来客厅转一转,加入我们的聊天时也只有三言两语。当秦牧说到自己“头上长角,身上长刺”的时候,她说,他是 “以打手的姿态走上文坛的”。不用多说,我理解秦牧的第一本杂文集《秦牧杂文》,就是因为充满着锐利的批判精神,得到伯乐叶圣陶的赏识而得以出版。其实,我觉得秦牧在谈到文坛现状的时候,也是长角带刺的。他说,当时中国作家协会会员里差不多有三分之一的会员是文艺干部,他们不创作,专管作家、管作家的意识形态。还说,我们大学里的教授,有些写文章文理都不通还教书,真是误人子弟,等等。这些现象与看法,在今天也还值得我们去思考。从40年代过来的老作家,又经过了“文革”的劫难,还能够像秦牧这样讲真话的人,实在不多。自然,也是因为他遇上了改革开放、思想解放的好年代,才口无遮拦地自由议论。但不管怎么说,秦牧谈吐的豪爽与正直,是一般老作家身上所难能的。
不知不觉已经过去了两个小时,我与小东准备告辞。秦牧站起来说:“我们一起吃饭吧。”我惊愕,我们造访,已经占用了他宝贵的写作时间。一般来说,上午是他惯例写作的黄金时间;而下午的时间才是他休闲的自由——用于看杂书、交友、逛书店或浏览街市。再说,我们是小辈,如何担得起如此的礼遇?可秦牧说“别生分了”,女主人也连拽带拖地让我们进入了餐厅。一看,原来紫风与她的姐姐和秦牧的姐姐,三个阿姨一台戏,已经忙乎了满满一桌菜。清蒸鱼、红烧鸡、盐水虾、广东烤鸭等等,已经不是家常菜了,分明是特意招待我的。我心里有数,秦牧夫妇是因为我写了两篇评论文章,留饭,从他俩的心里答谢于我。这一想,我越发感觉得很不是滋味。秦牧见我的窘态,说:“不要拘束啦,就像在家里一样呗。”我这才慢慢地放松心情,开始吃喝起来。
秦牧家的这顿午饭,很有些他家的特点。第一个特点,未开吃就上了两种羹,一种是莲子汤,另一种是枣儿汤。后来我才知道,这是南方人吃饭的习惯。可一开始就上两种羮,而不是一种,这是秦牧待客我的加码礼遇。第二个特点,是无酒。俗话说,无酒不成宴。一般家庭待客都备有酒水,可见秦牧夫妇忌酒,待客人也不备,别说白酒了,连红酒、啤酒也不给准备。第三个特点,每人面前备了两双筷子,一双私用,另一双公筷,以讲究公共卫生。而我很不习惯,老是用私筷去夹菜,乱了他家的规矩,自觉十分尴尬。第四个特点,我们四人用餐,不让两个老姐姐一起上桌;只口劝,但不给客人夹菜;这些显然是为了表示主人对客人的一种尊重。这些待客之道,从另一个方面彰显了主人的个性,尤其是彰显了秦牧那种我行我素特立独行的作风。他为人为文所诉求的是求异,就是不虚伪的自我真实,就是自我心性不受任何约制与压迫的自由彰显。
饭虽然拘谨而没有吃饱,但我心满意足地享受了男女主人给予的友情,认知了秦牧作为散文大师得以成功的一个密码,这就是他独有的“长角带刺”。否则,就没有文坛“打手”的称誉;否则,就没有《花城》等多部散文集的诞生;否则,就没有《鬣狗的风格》等新时期的作品。而且,通过与他聊天,留给我最深刻的印象,是他的闲适。那个说话与举止的状态,告诉你什么是传统士大夫的闲适。如果事先与先生有这么一次造访,我就会在《花城》发表的那篇评论中,去充分阐释他散文的闲适。
直到去年《文藝报》“经典作家”栏目约我写秦牧,我才有机会写了《“言志”:从另一视角看秦牧》的文章,算是对秦牧散文的闲适,作了一个现代文学史上的史识性的定位。我说了这样的观点:如果说五四现代散文建立了“言志”的传统,那么,上世纪30年代小品热的再度升温,是言志传统的再度发扬。如果说之后几十年以周作人、林语堂为首的“言志”派逐步式微,那么,秦牧则成为“言志”文脉承传的“中间物”。他是共和国17年间“言志”的另类,是承继五四散文“言志”传统少数作家中最有代表性的散文家。而广大读者都喜欢的汪曾祺小品,从史的传承上看,他遥接的是周作人,直承的则是秦牧。
后来1989年秋天,秦牧夫妇悄悄地来过扬州。说悄悄,是他事先关照,不惊动官方。可还是被地方政府知道了。来了一位姓吴的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在宾馆小范围吃饭,请我作陪。在桌上,我与部长都发现先生特别喜欢吃淮扬菜中的炒蝴蝶片,即以黄鳝背脊切成蝶壮加调料生炒,很嫩、很鲜、独有的河鲜味。见状,其他人几乎就没有动筷子,由先生承包了。第二天,我在西园宾馆餐厅招待夫妇两人吃饭,特意加了一盘加倍量的蝴蝶片,我看着先生就像美食家钱谷融先生吃清炒虾仁那样,津津有味地将一盘蝴蝶片吃完。
我常常想,秦牧喜食蝴蝶片,一定有他自己的故事。自然,传统的闲适派文人都是美食家。但先生独钟蝴蝶片,恐怕与他少儿时代的“捞鱼摸虾”有关,恐怕他那时不知收获了多少黄鳝的“战利品”,与他的舅舅一起享用。他散文中闲适的灵感,也一定是来自他少儿时代的心理体验。如弗洛伊德的思想所言,童年的梦,会冥冥地藏在人的无意识深层,会伴随着人的精神生活的一生。
羽仪之舞
我不会音乐、舞蹈、戏剧、绘画这些艺术门类,也极少去实际操练。但我喜欢。我学的是文学,后来教学与研究的也是文学。从事文学的人,应该从音乐、舞蹈等艺术中触类旁通,一方面借鉴其艺术方法与手法,另一方面,从中获取灵感,有益于文学创作与研究。说到这里,我想起了那位热爱跳舞的朋友杨羽仪先生。
与羽仪的相识,并非刻意。我曾经有幸被推上中国散文学会副会长的位置,学会在全国各地举办的学术研讨会与笔会,我经常参加。就在这些活动中,认识了羽仪兄。几次会议上与他相遇,没有人给我俩着意的介绍,也就没有进行过深入的交流。我对他的了解,多是停留在读他的散文。他常常寄新出版的散文集给我,我会随便读上几篇。他的散文写得有品位,有个人的性情,老练清通;也曾经想给他的散文创作做一个总体的评论。他出于自重,没有对我提过给他写评论的要求;我出于自尊,也没有给他一个写评论的承诺。 在我,凡是给朋友承诺过的事,决不食言。故此,直到他去世,我也没有给他写过评论,成了一件憾事。说到底,也是我的惰性之故,尽管他对我十分尊重,而我对他却少了几分热情。为了弥补遗憾,便是我写此文的一个缘由。
零距离认识羽仪,是在1998年成都的学术讨论会与德阳笔会上。中国散文学会举办的德阳笔会,安排我与他及其他几位散文作家,去附近的一家工厂参观,我俩有了一个比较充分交流的机会。初看起来,羽仪文质彬彬,温文尔雅,不苟言笑,是个很低调的文人。中国的“官本位”思想成为国民的集体无意识,自然地也会带到学会这类民间社团组织中来。他真把我当成一个什么“副会长”,故而颇有隔阂之感。他总是恭恭敬敬地称我“吴会长”,我让他叫“老吴”,可他还是坚持改叫“吴教授”。接待我们的工厂办公室秘书请我们书法留墨的时候,羽仪才放松起来挥毫。我的书法比他差远了,更没有他的谦和与耐心;我写了一些条幅之后,便借故罢手。他写了一幅又一幅,总是写杜甫的两句诗:“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或将杜甫的这首《绝句》全写下来。每写一幅,他都叫我看看,倘有什么瑕疵,则撕了,重新来过。主人提供的是普通白纸而不是专供书画的宣纸,吸墨性极差,所以他一次又一次的重写。主人让他为自己、为妻子、为女儿写,他也不嫌厌烦,一一满足主人的要求。这让我认识到羽仪是个做事严谨认真的君子。而到晚上,他一改君子仪态了。
晚上,德阳宾馆开放了舞厅,参加德阳散文节的作家们在舞厅里双双对对,翩翩起舞。我生性怯舞,有多少场合女学生或女同事邀我,我都婉拒。这次来开会,迫于无奈,只参加过一次苗寨集体舞蹈,众人手拉手围成圆圈左右跳动,十分的简单。虽说简单,可一边拉着原《朔方》主编冯剑华的手,还是觉得有些别扭。我喜欢看别人跳舞。进入舞厅时,就发现众人中有一个女生跳得特别的欢,而且特别的好。借朱自清的笔墨来描述她:“她舞得如飞一般,全身的曲线真是瞬息万变,转转不穷,如闪电吐舌,如星星眨眼,使人眩目心摇,不能自主。”后来换成探戈,我才发现她是羽仪的舞伴。我被他的舞姿所惊诧,这是羽仪吗?平素儒雅、含蓄、安静,有几分阴柔的他如何变成了舞池的精灵?只见他的四肢快捷而又遒劲,阳刚而又挺拔;原先的含蓄统统消失殆尽,变成此刻的生龙活虎,变成了力与美在韵律中交汇与喷发。
下午一起写字的是一个温文尔雅的“半老头”,而在我眼前完全是一个龙腾虎跃的少年。舞蹈让他变成艺术的精灵。一阵掌声响起,全场的舞者都停了,一起欣赏羽仪这对舞者的表演。
在《二泉映月》的乐声中,他俩演绎了阿炳的情思:这位民间艺术家一辈子都在他心里,恒久地等待着他年青时代的恋人,这对舞者,用《二泉映月》给予的灵感,即兴地用肢体语言演绎着如泣如诉的爱情故事。如同互相追逐的燕子,又如自由翻飞的一对蝴蝶,更像把冰池里男女自由滑搬到了现场……舞蹈与音乐在和谐与浑然中塑造着羽仪和他的舞伴。
羽仪在散文创作上的成功,自然是他学养和生活的积累,更是他对自我人文情怀的修炼。他说,二十多年来,他曾两次到广东的水乡挂职,这种生活方式对认识一“点”很有好处,但面不够宽,不利于散文创作。后来,他曾作过三次比较艰险的“漂泊”,一次是沿着丝路西出阳关,走完北线霍尔果斯城、阿拉山口,然后折回南线经博斯腾湖直达米兰、罗布泊;后又转向西南到达喀什、帕米尔高原。第二次行旅是从山东黄河入海处沿河西行,途经鲁、豫、晋、陕、蒙、宁、甘、青等八省,直溯青海黄河之源;第三次是直奔西藏的珠穆朗玛峰海拔6000米雪线。三次漂泊,吸天地之大气,聚人间之正气,使他的散文创作有较大的突破。惟其如此,他才自塑了自己的散文家的人格。于是,他认为,他站立的黄土地,流淌着中华民族的血泪,浇铸着民族不屈的精魂。因此,人是在光荣与耻辱的交织中,在功与罪的交织中走出来的,它将是一群有血性的头颅高昂的中国人。于是,他的散文才从直面人生进入人生的“悟道”,而具有了启蒙的批判精神。而在羽仪成功的诸多因素中,我觉得舞蹈给了这个看上去近乎木讷的人,以散文创作的源源灵感。这是我对他的发现。
每一种艺术都能让你忘情,让你改变人生,让你变得年轻,让你从中得到教益而影响你的事业,因为你从中会得到无形的滋养与提升。我想,羽仪的散文写得那么好,尤其内在的激情常常使读者感动不已,与他热爱舞蹈与音乐有着说不清的关系。或者说,舞蹈与音乐给予他源源不断的灵感。
羽仪的舞蹈爱好,不被很多人理解。有一次中国散问学会举办的学术会议上,我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对方是位女士。问:“杨羽仪带女伴了吗?”我不知道对方是谁,也不想问对方打电话的缘由,但我对这类莫名其妙的电话是很反感的。我只是回答她:我们开会有男有女,都有男伴与女伴,就挂断了电话。这使我思考作家中很多男女交往的故事,同时也从羽仪的跳舞,联想到文学与性的话题。
文学是人学。文学是表现人性的,而且通过表现人性而观照与曲映社会生活与哲理的真谛;尤其那些表现人性中至性的性爱是否真挚是否深刻是否另类,更是评判一部作品上下优劣的一个审美根据。如果我这样的认知是科学的话,那么,男女作家与异性的交往,甚至在合乎道德的前提下产生爱情,是应该提倡而不是反对。我还以为,异性之间的思想与情感的交流,往往会彼此获得创作的灵感与激情,甚至会因此产生优秀的或经典的作品。有例为证。
柴可夫斯基因为与一生都未谋面的梅克夫人相恋,两地书传递着彼此的情感,才有了第四、第五、第六(悲怆)交响曲等不朽的乐曲,他自己承认,他的很多作品是为梅克夫人所写。只有梅克夫人会给他的创作以灵动的艺术感觉。
风流倜傥的小仲马,爱上了出身孤苦的妓女阿尔劳斯·普莱斯,家庭的责难使他不得不和心爱的女人分手;当他再次去寻找普莱斯而得知她抑郁而死的时候,巨大的悲痛使他创作了《茶花女》。
陀思妥耶夫斯基半生经历了贫困、疾病、饥饿、甚至被判死刑而流放,46岁时,遇上了20岁的姑娘安娜。渴望爱情的陀君把自己的渴望写进了著名小说《赌徒》,并把它交给安娜的时候,安娜的回答是:“我爱您,并将终生爱您!”
沈从文终于如愿以偿追求到张兆和并与她结婚,就在新婚燕尔之时,他如痴如醉地创作《边城》。灵感却不是来自张兆和。而是来自17年前泸溪小镇成衣店名叫“小翠”的姑娘,那个他一见钟情的女神,他自己坦白,写作《边城》,是“坠入故事里乡下女孩子那种纷乱情感”。(参见拙作论《边城》创作的心理动因,《扬州大学学报》2003年第5期)。
张爱玲散文名篇《爱》,写作其时刚刚与花花公子胡兰成相识,明明知道他有家室,却禁不住坠入情网。她在情感纠结中写下奇文《爱》,是借假说的那个“女孩子”而自说自话,所表达的是内心的纠结,又最终向胡兰成表示,“爱”擦肩“不”过。(参见拙作《张爱玲的《爱》与胡兰成情结《语文月刊》2001年第10期》)
这类例子还可以罗列很多。我觉得“性”之于文学艺术的创作,是作家、艺术家审美心理构成的一个结构元素。所以,男女作家、艺术家互相交朋友,作家、艺术家跨界与各行各业的异性交朋友,并且在文艺门类中切切实实地交流,会给文学艺术创作的审美创造带来诸多的好处。老实说,羽仪散文创作中的灵感,与他跳舞密切相关。羽仪的跳舞,让我深一步联想到文学与性的问题。前几年我研究“性政治”,写了《“性政治”的诠释与“家庭”母题的演绎》(刊《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15年第6期)与《“性政治”批判的范式及其价值》(刊《上海文学》2016年第2期),也多多少少受到羽仪跳舞而得到的、有益的启迪。
羽仪在天国,一定想不到没有深交于他的我,现在做怀念他的文章;羽仪在天国,一定还想不到他在舞池里幽灵般的表演,会影响我去做性小说的思考和作“性政治”的研究;羽仪在天国,如果读到我这篇文章,一定还会因他木讷道一声“吴会长”,那浅黑色的脸上还会露出一丝笑容。羽仪出生于1939年,比我长两岁。如他健在,应该是81岁了。毫无疑问,如果他还健在,我肯定,他会给他的读者留下更多表面沉静、内里却让激情舞蹈起來的散文。
我怀念羽仪兄的时候,在心里总是荡漾着《二泉映月》的韵律,忘不了舞池里的那对精灵,忘不了那个美丽的德阳之夜。
小? ? 妹
小妹夫最近患肺癌去世。去世前,他对我小妹说,“你救救我。”医生竭尽全力延续他的生命;其实,小妹每天都在竭尽全力在“救他”。患顽疾的五年,小妹一直伺候其左右,无论在医院还是在家中,时时都在给他烧有营养的饭菜,服药、喝水、擦身、排便等,这一切都离不开她的护理;她巴望着他创造生命奇迹,巴望着他真的能够康复起来。这五年,她心力交瘁地守着他,头上平添了很多白发。我觉得小妹老了许多,心里直觉得生疼。尤其参加妹夫的葬礼之后,见小妹满面泪水,我就想起小妹的许多往事,它们写着她的酸甜苦辣的人生。
我母亲35时,生下了小妹。之前,她有大哥、二哥,还有一个抱养的姐姐;我母亲、父亲本来就想生个女儿,生下小妹,如愿以偿,全家充满了欢乐。那时我9岁,又添了一个白白胖胖的妹妹,似乎比父母更开心。然而,这种快乐维持了三年多,小妹便离开了我家,成了同村凌家的抱养女。
事情是这样的:小妹四岁时,作为共产党员的母亲遇到了“整党”运动。按当时地方党组织的规定,必须到乡政府集中住宿整党整风,且有个把月的时间。家里没人带孩子,父亲常年在外面做砖瓦运输,我与大哥都在上学,还有年迈生病的老祖父,谁也带不了妹妹。怎么办?母亲必须在家庭与党组织之间、在人性与党性之间作出选择,一个农村普通党员出于对党质朴的感情,她选择了牺牲自己的女儿。这是一个无奈的选择,当时她有多少泪水与痛苦,别人是无法理解的!这件事,小妹更无法理解,是她一生的痛。
好在按我们老家的风俗,被抱养孩子与娘家可以作为亲戚一样来往,这样,我家人可以随时见到小妹,小妹也可以随时回到娘家来。她从小懂事乖巧,心地善良,长大了,更是一个性情中人。有两件事,至今难以忘却。一件事,是我暑假期满回大学,她送我去石港乘船,走一路流一路泪。半路上我只好让她回去;我走远了,她还久久地站立在路边,依依不舍地挥着手,还不肯挪步转身。另一件事,是我去她家,想听听我们老家的非物质遗产——新店山歌,她就特地请她名叫桂芳的同学来,唱给我听。我自上初中起就离开老家,第一次认真听老家的山歌,那悠扬高亢、充满激情的劳动号子,至今还留在我的记忆里,让我理解台湾诗人余光中所说的“乡愁”。
我对小妹关心甚少。关心的事情也不太多。有两三件事算是认真的关心。
对小妹的婚事的关心,算是一件。也可以说,我在一个节点上做了决策者。谈婚论嫁时,她与后来成为我妹夫的德泉恋爱了。我那年与我妻子寒假回家,听说两人因一件事吵翻,男方决定正月初六相亲,我母亲也决定让妹妹重新选择。我与妻子商量过后,决定让他俩重归于好。我问:“你是不是还想跟他谈?”妹妹流泪说:“是两个人闹憋气。”于是我问她:“我去他家问问他的态度好不好?” 她没说话,只是轻轻地点了点头。娘家人亲自去说亲,未免伤自尊,但为了小妹的幸福,也顾不得面子。于是,大年夜我去了德泉的家。
德泉是烈士遗孤。父亲、大伯与另一位同村人,是著名的孙桥村“抗战三烈士”,被汉奸出卖被捕,最后被日本人杀害。他的母亲随后改嫁。他从小等于也没了妈,由老祖母辛辛苦苦带大,成了祖母朝夕相依的命根子。且大伯无后,是两房的遗孤。因为被奶奶宠惯了,也就养成了他一生任性、倔强的坏脾气。那个夜晚,我去的时候,他与奶奶早已睡下了。听到我叫门,他大感意外。他是我儿时的朋友,所以一见面,他就热了一壶米酒,端出冻的海鲳鳊等两三个凉菜,与我对饮。我开门见山地说明来意,他立即回答我:“我脾气倔,全是我的不好。”表示很愿意娶我妹妹。当时他还说:“我初六肯定不去相亲了,去报名当兵,这样给对方一个说法。”
后来小妹有了他俩的孩子。实话实说,我喜欢这个聪明的孩子,但关心得还不够。只是从小引导他,去做一位学者。记得,他读中学时喜欢数理化,尤其喜欢数学。有一次,他做了几道数学难题,我把他做的步骤和答案带回到扬州师院来,给《数学函授》的马主编审看。马主编审后说:“你外甥是个天才,这几道难题一般高中数学老师都难解得出来啊。”他决定马上在他主编的刊物上发表。可我阻止了,我要暂时埋没一下他的天才。我这么做有我的理由。我读高中时,一位数学老师的儿子,在杂志上发表了一道数学解题,从此狂妄自大,因为骄傲,学习成绩一蹶不振,甚至都不能获得高中毕业文凭。我担心发表外甥的解题,他也会犯骄傲的错误而影响学习。马主编认为我说的在理,认同了我的决定。
我在外甥的成长中,还做出过影响他一生的决定。高考之后要填写志愿,妹夫来电话告诉我,准备填写南京大学,问哪个系为好?我将我的意见告诉他:天文系。我还请南大出版社的一位朋友,关心外甥录取这个专业。后来,他就读天文系,读完本科后又硕博连读,获得博士学位后到国内天文机构工作。现在,外甥的学问做得不错,担任博士生导师,他多次获得各种奖项和学人名号,是服务于祖国、影响走出国门的著名的天文学家。
小妹与妹夫以有这样有出息的儿子而骄傲。有一种关于天资遗传的说法:儿子主要是遗传母亲的基因,女儿则是遗传父母各半的基因。按这个说法,外甥主要是遗传了他妈妈的天分了。可惜,小妹因养父家的意愿只让她读完小学,但后来她担任生产队的会计,将一个生产队的账目管得滴溜溜的准确,可见她的聪明与才智是不一般的,只是她没有机遇得到智力的开发。儿子的成功,有妈妈的天分遗传之外,更有她的养育之功。尤其妹夫长期在部队服务,由她一个人在老家操劳,做妈妈她的辛苦可想而知。忙的时候,她就把儿子放在外婆家,他就与我的女儿为伴。常常一个鸡蛋两人分着吃,姐姐吃蛋黄,弟弟吃蛋白,这成为后来我母亲——外婆与祖母,最快乐、也是最难忘的一个回忆。
如今,妹妹过了70岁了,憔悴的脸上写满了辛劳。尤其这些年,她在南京与儿子儿媳一起过,忙家务,忙照顾孙辈的吃喝拉撒,还要忙照顾生病的妹夫。从妹妹身上,我看到我母亲、我父亲作为“受苦人”的品行节操,看到我老家新店人鲜活的真实:任劳任怨、宽厚仁慈以及对家庭的那份爱的责任。
从妹夫去世之后,我几乎天天在想:小妹在妹夫生病的五年中对他悉心照顾、不离不弃,这是愛情吗?我的答案是爱情。当然,晚年的爱情,不是年轻时花前月下的狂热与浪漫,不是中年时共筑爱窝的同心与幸福,而是更多的相互扶持与相互付出,表现为对夫妻亲情的不舍与坚守。惟其如此,小妹才有天天救妹夫的平静与宽忍。生老病死,本是人之常情。但在夫妻两人之间,如果一个人久病不愈,往往是对另一个人的考验,考验其是否坚持将爱情进行到底?遇到这种情况,很多人会厌倦,失去耐心,甚至会远离与放弃。而我小妹是全身心地去“救”她的丈夫;在她的影响下,儿子、儿媳也很孝顺,也与妈妈同心合力,一起怀着满满的希望,去“救”一个生命已经绝望了的亲人。
五年的不离,1800多个日日夜夜的不弃!小妹啊,你在我心中,是伟大的道德“英雄”。
责编:李京春
作品 2020年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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