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小麦,你会对我说‘不’吗,‘不’啊!”孟雷大声对我嚷嚷。
“我……”我只是说你晚上可以晚点回来,因为你说这阵子会很忙。
孟雷摔门而出,而我却还呆呆地愣在那边,我不懂我们之间犯了什么错。
大学毕业后,不顾父母的反对,来到了他的城市,只因为他的一个承诺。女人是天生的幻想家,总爱把男人的话想得天花乱坠。他只是给了你一个拥抱,却想得到一个吻,只是哄你的一句甜言蜜语,就想和他长相厮守。
我不相信他就这样离开我。告诉自己,他会回来的,所以没掉一滴眼泪。那个早晨,我照旧去了报社,能有一份和文字打交道的工作是我的梦想。我知道他会回来的,公寓的灯亮着。去对面买了他最爱吃的厨香馄饨,匆匆上了楼。
“范小麦,我们分手吧!”孟雷预谋已久了,不然他不会说得这么溜。
我没有说什么,默默收拾属于他的东西。
“范小麦,你就是这个样子!”孟雷一把夺过我手中的箱子,抓了几件换洗的衣服,头也不回地走了。
他把我抛弃了,他怎能轻易地把我丢在这陌生的城市。因为我好打发吗,他把我看透了吗。
我依旧没有哭,我不是个爱哭鬼。一整个晚上,就那样坐在沙发上,望着只剩躯壳的公寓,我束手无策。我永远向他低头,就连分手也没有挣扎一下。
也想过离开这座伤城,但终究放不下手头的工作。爱情没了,不想可怜得让报社也把我放弃。总编说,小麦,最近的文章怎么变得伤感起来了。
公寓是孟雷的,走的那个人是我。在报社附近找了个合租公寓落脚。同租的是位年纪相仿,却有着万般风情的女子。即便如此,我还是不安全。一个人睡觉,做噩梦,半夜醒来,身边没有一个人。我开始拼命地想孟雷,却始终不敢按下他的号码。皮肤开始变差,涂再昂贵的护肤品,抹再厚的粉,也放不出曾经的光彩,只是白得如同死尸一般。
“小麦,星期天都没节目?”檀一边描画眼线,一边用怜悯的眼光打量我。
“难得的假期不想往外跑。”失去了孟雷,生活的色彩也随之黯淡。镜子中的范小麦和檀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差别,可是我们年纪相仿啊。
我见过檀的男友。高大,虽谈不上英俊,倒也让人看得舒心。白皙的皮肤,厚实的框架眼镜,加上干净利落的板寸头,是个精神时尚的青年。檀和哲的组合足以羡刹旁人。哲每个星期都会来给我们加菜,因为一到周末檀会留恋起咕噜肉的香味,而咕噜肉是哲的拿手好菜。
檀初中毕业就出来闯世界了,直到上个月,才在淮海路上有了自己的一家小店。哲响当当的名牌大学本科生,出入于本市最高档的写字楼。爱情就是这么奇妙,无论我们以何种身份来到这个世上,都有爱与被爱的权利。
我以为自己和孟雷配合得天衣无缝,可到头来却是我的一厢情愿。或许,我不懂爱。
雨淅沥沥地下个不停,又是个阴郁的周末。已将近一点了,我的肚子却还没开始叫嚣。望着桌上散乱的盘子,想,什么时候变成了檀的老妈子。默默收拾起碗筷。
沉睡了半个世纪的我的手机终于唱出了奶茶的《每一次当爱再靠近》。是他,孟雷让我晚上陪他参加公司的周年晚会。我说OK,他说我等你。
我的心微微一震,“我等你”是一个男人的誓言还是随口抛出的三个字而已。一整个下午,我悉心装扮,直到对镜子中的自己感到满意,才停止了疯狂的打扮。湖蓝色很衬我的皮肤。孟雷说今天你很漂亮,我笑笑。半年了,好象过了半个世纪,我竟不知道如何开口。
他升职了,很多人过来恭维他。原来没有了我的羁绊,他可以发挥得更好。我还是不习惯Party,不到半小时就败下阵来,找了个角落优雅地坐下。
那一次,我还瞥见了檀。她像片树叶般地飘进舞池。她实在太惊艳,令每个角落都刺眼。男士们像过街老鼠般上窜下跳,只为能和佳人共舞一曲。檀已经有了哲,为什么还能那般随便地与别的男子牵手,拥抱,接吻。我始终不明了。
孟雷送我到家门口时,忍不住问他为什么让我当舞伴。他说她出差了。他太诚实,我太可怜。十二点的钟声响起时,现实便会向我们露出狰狞的面孔。我说我懂了。
这一夜,我很累。
水仙只希望静静地盛开在太阳下,它的美,它的芬芳,只愿为一个人绽放。玫瑰热情奔放,它巧着华装,众星捧月般地被人拥戴,追捧。
我问檀,“对哲是真心的吗?”
“当然!以后我们会结婚,生两个小孩……”说这话时檀的表情是丰富的,憧憬的,“但不是现在。”
“哲呢,你们想法一样吗?”
檀露出难得的自信,“哲是像树一样的男人,他会永远在那里等我。”
我呢,我是孟雷的那棵树吗?我不要,爱情从来都不应该是卑微的。
在别人的生活里看自己的影子,太现实也太残忍,我不堪承受。一个月后,搬离了和檀的合租公寓。
赞(0)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