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音乐关学与音乐表演是音乐的两大支撑体系。现代音乐美学研究,在构建新的音乐美学体系的同时,对音乐表演艺术也带来一定关学文化的影响。音乐表演不单单是再现的艺术,更是一种创造性、能够产生美学效应的艺术。音乐的美学研究对音乐作品本身以及音乐的艺术表演都具有深刻的历史意义与内涵。音乐美学对音乐表演艺术进行艺术定位和构建,使音乐表演艺术能够有机融合音乐美学,使音乐表演艺术更加生动、更加有魅力。本文着重对音乐美学与音乐表演艺术二者的关系、音乐表演艺术中应用现代美学研究的必要性以及现代音乐美学为音乐表演艺术带来的启示进行分析。
关键词:音乐美学;音乐表演艺术;启示
一、现代音乐美学相关概述
现象学美学是20世纪最重要的美学学派之一。1933年波兰哲学家、美学家罗曼·茵加尔顿的代表作《音乐作品及其同一性问题》,其本章中大篇幅对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的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音乐作品是纯意向性对象”的观点。他对音乐表演艺术的论述,特别是对于“纯意向性对象”理论的提出,为音乐表演在音乐实践中的定位提供了一套完善的理论前提。
音乐美学具有相应的审美作用,就是要用现代美学的观点对音乐本身就是诠释。在音乐表演过程中,以塑造完美为表现方式表现形成一种极为时代性、美术性都全方面的搭建。让人们通过音乐产生自由联想而不是全部联想。从较为深层次的含义来表述:美学为我们提供了让人类的思维想象力自由飞翔的可能性和路径。
现代音乐对于人们所起的有审美、认识、教育等等几种作用,但其中审美的作用是最关键的。人们能够在音乐中被熏陶,体味艺术美的境界。所谓“绕梁三日”就是形容这种美的影响力的。而音乐美感从何而来?音乐的美学就是谈这个问题的。音乐美学首先是审美观和审美的方向,其主要应该符合大众的音乐情况。其能够给人以美感、认识、教育的基础,也是音乐的主要魅力所在。
二、音乐美学与音乐表演的关系及作用
音乐的本质是艺术与实践的结合,需要同表演相互结合,相互补充。从音乐美学与音乐表演的内容可得出,音乐表演所涉及的主要体现在表演者自身的审美能力、思想水平以及对音乐美学的理解等方面,而音乐美学则综合许多学科如审美学或哲学等内容,所以音乐表演在本质上便为音乐美学中的重要内容。
通常在音乐的欣赏与创作过程中能够发挥媒介作用的主要为音乐表演,其也是现代音乐美学研究中的重要内容。例如我们的音乐作品中的艺术内容以声音形式向受众传达,音乐的传达便可理解为音乐的表演。进行音乐表演时往往需引用如乐器演奏等艺术形式,并将个人的情感、思想、生活体验融于其中完成再创作过程,这样可使音乐作品的内涵得以完整表达出来并得到升华。再之,现代音乐表演过程中,要求音乐作品的表演者,如演奏家或歌唱家应保证能够对艺术充分理解与领悟,以此表现出作品的艺术效果,给观众和听众带来更深刻的感受。
因此音乐美学与音乐表演二者在关系上主要表现为音乐表演是现代音乐美学中的分支,其不可脱离音乐美学的基本和整体规律。只有掌握艺术的本质才可使音乐表演更具艺术效果。音乐表演在本质上便为音乐美学中的重要内容应用。
现代美学研究的作用对音乐表演的起着重要的作用。现代音乐美学研究是影响音乐表演成功与否的关键要素。音乐表演者对音乐的理解更加深入,注重音乐表演本身,同时注重涵盖的音乐美学内容。掌握作品本身历史意义的同时还需利用现代审美观念对其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其次,现代音乐美学研究对音乐表演有引导作用。由于音乐美学本身是一项综合性知识,综合许多学科知识内容,对音乐表演能够起到一定的导向和引领作用,要求音乐表演者的表演需在领悟音乐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向观众表达更多的美学精神,实现审美方面的提高。
三、现代音乐美学对音乐表演艺术的一些启示
(一)音乐表演艺术
现代音乐美学研究对如何看待音乐表演的问题进行了说明,从现象学美学角度分析,音乐艺术本身就是一种意向性的对象,且音乐艺术又是一个不断生成不断发展的过程,需要不断地丰富与充填的。音乐作为意向性一种对象,需要通过音乐实践主体不断生成音乐的内涵,其中的主体旨在音乐表演者,而音乐实践内容则为意向性活动,使音乐的意义得到不断填充与完善。
现代释义学角度认为音乐表演者不仅要用自己的视角对音乐进行解释,而且要需要对音乐历史意义进行解释。只有站在现代音乐的基础上对音乐作品进行诊释,并通过合理有效的音乐表演过程,将音乐作品的现代意义阐释出来,才能实现历史视觉与现代视觉的相互融合,并为音乐表演艺术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觉与地位。在音乐表演中,它不仅是一种艺术形式,更重要的是音乐表演被赋予了新的生命。它能促使音乐的生成、完善音乐的内涵,为音乐提供创造性的支持。
因此这就要求音乐表演者要要充分认识音乐的历史背景还要对音乐有一个全新的认识,要求他们具备更加专业的表演技能,完美的再现音乐作品本身的含义。现代音乐表演者在利用音乐表演技能进行音乐坐标表演与再现的同时,也要运用现代审美观念,赋予音乐作品更多时代特点。
(二)如何解释音乐作品的原作
现代美学研究要求音乐表演艺术对音乐原作正确认识。在现象美学的观点看来,首先根据现象美学理论可将音乐作品原作概括为两方面,即创作过程中作曲家的意向性活动以及作曲家创作思路的乐谱记录和基本轨迹。对于作曲家创作思路,它存在于作曲家的脑海中,虽然并没有成为客体的存在的对象,但是确实构成了音乐作品的创作要素,如果没有这一要素就没有对应的音乐作品。对于音乐作品的作曲家对于构思的记录和轨迹,即乐谱。在人们探索音乐的过程中,作曲家将他们脑海中的构思利用乐谱的形式记录的下来,并成为可供表演者运用的一种实际存在物,而音乐的演奏者正是通过乐谱来感受音乐作品的,一旦没有实际地乐谱,除了创作者自身,任何人都无法感受到音乐作品原作的。演奏者与表演者作为音乐的诊释者,要清楚掌握对音乐作品的认知与了解,从自身角度出发解释音乐作品是非常重要的,也可以说是最基本的。音乐表演者与演奏者在对音乐理解过程中要深人掌握创作者的思想与传记等,从中找寻出对音乐的理解,并体会到音乐作品的内涵。
其次,在正确认识音乐原作后便需考虑到如何看待作曲家在作品中所体现的创作构思。现代美学研究要求音乐表演艺术对音乐原作正确理解。在正确认识音乐原作后便需考虑到如何看待作曲家在作品中所体现的创作构思。作曲家通过其乐谱形式完成音乐作品创作后,该作品便为一个实体,一般情况下不会随人的意志而发生转移。这就要求音乐表演者能够正确理解音乐作品,正确把握作曲者的创作构思的过程,才能真正掌握音乐原作本身的含义。我们在表达对文艺复兴时期或欧洲中世纪的音乐作品时候,在现代音乐表演过程中应以作品原有历史面貌为基础,将历史文化风情展现出来。尽管我国现代音乐表演艺术中对作品的解释仍以历史释义学为主,只进行概念化或简单的作品内涵诠释,从表面看较为简答,但这种以历史角度看待音乐原作并对作曲家创作思路进行探索的做法,仍是值得推广的。对于音乐表演者来讲,应在表演过程中从历史角度出发,从作品本身的时代特点去诠释作品的内在含义。
(三)如何看待音乐作品的表演与创造
现象学美学中提出了明确的观点,对音乐作品进行意向性分析,并要求在表演过程中通过意向性活动使作品意义得以丰富,注重音乐表演创造性意向性对象的理论基础是音乐作品,这也为音乐作品的表演提供了有利方向。
音乐表演艺术的意向性活动主要是不断填充与丰富的过程,并由此表现出音乐表演艺术的创造性。正如前面所概述的,音乐表演艺术的创造性重点之一是对音乐作品的重新构建。这要求演奏者与表演者要深刻理解作品本身所处的历史场景,让表演者自己感受回到音乐作品的创作时代。从而从音乐作品的创作背景中体验创作者的创作意图,自然而然也就能体现出表演者与创作者的创造性。
然而在实际中这种创造性只是对音乐作品背景与含义的再现,却忽视表演者对现代审美观念与时代精神的探索,不利于音乐作品的进一步丰富,因此要以现代释义学的角度出发,音乐的表演者与演奏者要站在时代的背景下,结合审美与艺术观念,让音乐作品在表演者与演奏者的诊释中进发新的生命力,使现代表演为音乐作品增添新的特点,这样才可真正体现音乐表演的创造性和发展活力。
四、结语
现代音乐美学对于构建新的音乐美学体系起着重要的作用,同时对音乐表演艺术也给予了深层次的影响。我们对音乐审美必须要建立在人们审美意识基础上,以音乐审美为发展的前提条件,结合作品本身的历史背景与作曲家的创作思路分析,融合现代艺术风格,通过音乐表演本身构建音乐体系的基本框架。我们在日常表演过程中,应从全新的视角出发,认真诠释音乐的表演艺术的美学内涵,在音乐美学研究的引导下,不断地创新与提高音乐表演艺术深度。综合来说,现代音乐美学研究是促进音乐表演艺术不断完善不断提升的一项重要途径。
北极光 2016年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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