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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词与乐曲互相补充渗透的美(赏析《勇士骨》)

时间:2007/7/9 作者: 尘埃 热度: 97424

        勇士骨
 
    胡然、映芬 词  陆华柏  曲
 
    这原野曾流遍了英雄的血,
    多少战士为祖国作了光荣的牺牲,
    和敌人一同倒卧在战场上。
    炮火已经息了,现在是一片死的原野,
    只有西风,在那里哭泣,在哪里凭吊。
    红叶,轻轻地抚着白骨:
    “战士,你还躺在那里做什么?”
    “我吗?”他安静地回答,
    “我在等待最后胜利的消息。”
 
    [附]  故 乡
 
    张帆 词   陆华柏 曲
 
    故乡,我生长的地方,本来是一个天堂。
    那儿有清澈的河流,垂杨夹岸;
    那儿有茂密的松林,在那小小的山岗。
    春天啊,新绿的草原有牛羊来往,
    秋天的丛树灿烂辉煌。
    月夜,我们曾泛舟湖上,
    在那庄严的古庙,几次凭吊过斜阳。
 
    现在,一切都改变了,
    现在,已经是野兽的屠场。
    故乡,故乡,我的母亲,
    我的家呢?
    那一天才能回到你的怀里?
    那一切是否能依然无恙?
 
    [赏析]
歌词与乐曲互相补充渗透的美
 
    我国古代对于诗与歌就有这样的论述:“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我们试以《勇士骨》《故乡》这两首歌曲的美,谈诗与乐之间的关系。
 
    1、《勇士骨》的诗之美——在于“情动于中而形于言”
 
    歌曲中诗词的美,在于形象鲜明、生动,音乐有起有跌而又和谐,结构有对比,词句要简练,统一中求变化,这样读起来兴趣横生,才能为之激动。在声乐艺术中,诗或词是音乐的核心,是音乐的灵魂,好的歌词是那些有“诗味”的词,更进一步说是诗味隽永的词。当这样的歌词与音乐水乳交融时,才能起到乐心的作用。歌词是歌曲之体,是谱曲的依据,它对于歌曲的创作来说是第一性的,歌词的内容、情趣,决定了歌曲的曲调和风格,它的结构对曲调的结构也有决定作用。
 
    首先《勇士骨》形象鲜明。“西风,在那里哭泣,在哪里凭吊”,意象是“西风”;“红叶,轻轻地抚着白骨:‘战士,你还躺在那里做什么’”,意象是“红叶”。这两个意象,不仅描绘出战士牺牲之惨烈,而且借用拟人化的手法,使歌词的内涵得以加深和揭示,从而过度到战士的回答:“我吗?我在等待最后胜利的消息。”这是表现出战士为国捐躯、为抗日而牺牲的意义和革命必胜的坚定信念。
 
    其次是《勇士骨》的结构对比。“战士为祖国作了光荣的牺牲”和敌人的尸体,虽然同是躺在战场上,但死的意义却迥然不同,这是对比之一;“炮火”的停息,“原野”的死寂,与战斗的悲壮,形成强烈的反差,这是对比之二;“西风”、“红叶”的哀痛和不解,显示的是凄惨之情,而战士的回答则表现的是革命英雄主义精神,这是对比之三。如此细节的对比又构成了重点形象之对比,突出战士的英勇,使得战士这个勇士形象更高大!同时,让“勇士骨”来展示,更能突出战士的精神不朽!因此读者读了不能不为之激动,不能不为之高歌。它是一首含义深刻的隽永的词。
 
    再次是题目《勇士骨》为歌曲指明了抒情基调:悲壮,英勇,坚定,乐观。这样就使得歌曲具备了震撼人心的力量,更使得歌曲有了自己的风格和永久的艺术魅力。因此这首篇幅不长的歌曲,曾在抗战期间的大后方广为传唱,历经历史洗礼,永葆艺术的青春。
 
    2、《故乡》的乐之美——在于嗟叹的心灵飞跃
 
    音乐的特性与诗歌不大一样,它比较抽象,不像诗歌的文字语言那样能具体地表现事物,人们常说:“音乐长于描情,拙于理论,也难以状物”音乐的美是通过行音走腔,节奏的选择,音调的流畅,和声的丰富以及结构是否统一,刻画的情趣是否深刻而有个性等方面来体现的。
 
    系统的探索认识音乐的美,既是人类对音乐深层次的情感渴求,也是人类理性精神觉醒的必然。音乐的美是一种独特的只为音乐所特有的美,这是一种不依附,不需要外来内容的美,它存在于乐音以及乐音的艺术组合中优美悦耳的音响之间的巧妙关系。它们之间的协调和对抗,追逐和遇合,飞跃和消逝——这些东西以自由的形式呈现在我们直观的心灵面前,并且使我们感到美的愉快。《故乡》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故乡》是一首抒情性与戏剧性相结合的独唱歌曲。采用单二部曲式,是作者对两段歌词作了颇具特色的艺术处理。第一段歌词通过对故乡山水富于诗意的描绘,表达人们对家园故土的眷恋之情:
 
    故乡,我生长的地方,本来是一个天堂。
    那儿有清澈的河流,垂扬夹岸;
    那儿有茂密的松林,在那小小的山岗。
    春天啊,新绿的草原有牛羊来往,
    秋天的丛树灿烂辉煌。
    月夜,我们曾泛舟湖上,
    在那庄严的古庙,几次凭吊过斜阳。
 
    这一部分的音乐建筑在以D为主音的五声大调式上,恬静、舒展,富于民族特色;伴奏采用以模仿为主的复调织体;和声强调色彩性。
 
    第二段歌词着重表现和平生活被摧毁,人们被迫离乡背井,日夜思念故乡的亲人,渴望回到自己生长的地方:
 
    现在,一切都改变了!
    现在,已经是野兽的屠场!
    故乡,故乡。我的母亲,我的家呢?
    哪一天再能回到你的怀里?
    那一切是否能依然无恙?
 
    作曲家紧紧抓住“一切都改变了”的“变”字做文章:旋律的调式变成以B为主音的七声小调式;旋律的风格变成西洋和声小调;旋律的性质变得急急促的朗诵调一样富于戏剧性和紧张度;情绪变得骚动、不安;伴奏变成以和弦为主的和声织体;和声也变得较复杂,并且强调它的功能性。这样的处理使歌曲前后两部分形成强烈对比,从而突出了日本侵略者给我们民族带来的深重灾难。
 
    正是乐之美,才使得这首独唱歌曲广为传唱,并流行于香港、东南亚一带,甚至在美国波士顿还录制了唱片,经受得了世界人民的检验。
 
    3、《勇士骨》《故乡》诗与乐之美——在于“相互补充渗透”
 
    (1)诗与音乐以表达情感为主要功能,虽然二者的传达方式不同,审美效果不同,但方向和目标是一致的,它们有互补的基础。
 
    《勇士骨》所表达的情感是革命英雄主义精神,《故乡》所表达的是对战争的控诉和对和平的热爱,这都是永恒的主题,它的歌词和乐曲都必须也是应该要展示的,因此说他们的方向和目标是一致的,它的美学作用是同根的。
 
    (2)诗与音乐都是时间艺术,音乐以时间上流动的音响为物质手段,音响按照符合数理规律的律动,使情绪之流倾泻出来,在运动中呈现美;诗通过语言将诗人情绪的搏击,生命的律动化为一种动势,在读者的头脑中显现为连续性的想象,二者在时间中的运动使它们的渗透成为可能。
 
    我们说诗的本质是抒情的,而音乐更是抒情的艺术。一个是以语言来塑造的形象艺术,一个是以听觉塑造的情感艺术,两者都是以情感引起人们的共鸣而给人以审美的愉悦,从而实现其艺术的价值。《勇士骨》的英雄气概,《故乡》的对家乡的挚爱,都是人类高尚情感的支柱,词和曲互相渗透着,补充着,从而合为一个艺术的载体,在听觉的时间上,在人们心灵的空间上,留下了不灭的永恒。
 
    (3)诗是语言艺术,语言是形、音、义的结合体,诗可以通过有声的朗读传达给欣赏者,诗的感知方式虽是想像,而语义的物质外壳——语音可以在节奏,语调上与音乐的形式达到某些同构,因此,音乐的因素可以渗透到诗歌中去。
 
    我们现在来看一下,诗的节奏,比如《勇士骨》的第一部分:
 
    这原野/曾流遍了/英雄的/血,
    多少战士/为祖国/作了光荣的/牺牲,
    和敌人/一同倒卧在/战场/上。
 
    都是四拍节奏型,朗读时重音应落在“英雄”、“祖国”、“光荣”、“牺牲”、“敌人”和“上”等字韵上,而歌曲的处理也正是采用高音来处理和显示的,这样歌词和乐曲就形成了和谐的统一,曲增加了歌词的表现力,歌词又使得曲的内涵得到极大的张力。
 
    (4)音乐虽是诉诸听觉的艺术,但音响可以触发联觉进行想像,使听觉艺术具有想象艺术的某些功能,因此,诗的因素可以渗透到音乐中。
 
    诗歌是通过联想和想像来取得艺术效果的,音响也是通过想像来实现自己的感染力的。两者的共同点,一旦完美的结合,就产生巨大的艺术感召力。《勇士骨》、《故乡》正是这样才使之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有潜心研究者谈到这两首艺术歌曲时说:这两首歌曲“反映了中华民族不屈于外敌的英勇精神。抗战时期居住在桂林或在桂林参加过音乐会的歌唱者,几乎女高音无不唱《故乡》,男高音无不唱《勇士骨》。”这是极具科学的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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