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记得高中的生活,很纯,很淡,很甜。
爱和恨也许比较的好分辨,但是爱和喜欢,却是很难,或许爱是可以允许单方的付出,可以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就如同一坛美酒,在酒窖中,孤独的呆着,冒着没有人品尝的危险,独自的呆着。或许几十年后,酒窖倒塌了。一切都变成了废墟。没有人知道梁山伯和祝英台结婚后会不会离婚。爱是有期限的,并不是真爱永恒,只是没有给他们滋生裂痕的土壤。喜欢也是一样。今天可能喜欢这个,明天却有喜欢了另外一个。
我的本意并不是来讨论社会学范畴内的婚姻关系,或者是从辩证唯物注意的角度去探讨爱与喜欢的区别的。我更想写的是一篇祭奠一份感情的文章。
引子
记得那是99年的时候,那是我还是刚刚从乡下的一所中学刚刚考上一个国家重点的高中,用旧社会的标准来说的话那就是成为秀才了。下一步就是向着状元的方向去努力了。少年得志,意气风发,带着全村人期望和嫉妒的目光,我带着行李,向着县城出发了。县城对于那时候的我来所就象是月球给地球人的感觉一样的,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去的。那时候去一趟县城,就意味着扛着一口袋的麦子去卖的。对于我们来说是比较奢侈的。
我第一次看到了还有那么高的楼房,还有那么宽的马路。就象一个外星人一样,感觉周边的事物和人都是新鲜的。在学校的迎新会上,我见到了她。在班主任的口中,知道了她的名字,静。至于那时候为什么对她的印象比较的深刻,可能是因为她是班级第十名,而我以在我们那所中学第六名的成绩,却只能在班级中排到第二十名的位置,在年级排到一百多名。顿时,有种兴奋的感觉,我不会失落,因为有竞争我才会更加的兴奋。那时候我还不懂喜欢,更加不懂爱。其实现在我也不懂,现在或者性爱我会懂一点。
军训
和所有高中生的生活没有甚么大的区别,其实这个故事,最起码可以找到一千个相似的版本,无非就是军训的时候分到一组,或者因为女生摔倒,然后就开始眉来眼去。书信来往甚么的。但还是有那么一点区别的。因为军训的时候没有发生任何特别的事情,我甚至已经记不得教我们的教官是男的还是女的了。唯一记得的就是静的穿着,穿着一身白色的运动服,后来知道那个衣服的牌子叫做稻草人。穿了一双黑色的小皮鞋,一米六三左右的身材,在女生中还是比较突出的,我讨厌比我高的女生,我看着我的小短腿心中暗道。当然强调一下我也不是很矮,高一的时候我的身高已经是168了。在还处于高速发育期的高一新生中,还是中等的身材的。再加上做农活比较多。身材我还是比较满意的,甚至高峰的时候,我的腹肌是能找到六块的,不象现在已经和战神金刚一样六神合体了。这就是起初对静的印象,虽然自我描写的多了一点。
高一
已经记不得高一是怎么样子过的了,只记得高一的时候我的成绩还是处于稳定,也没有大的起伏,就是很稳定,她也是在她的世界中,只是对于她的了解更加多了一点,她和我比起来,有很多的区别,她是女生,我是男生。她家是城市的,我家是农村的,她有姐妹三个,我还有一个妹妹。她家有一辆大客车,后来知道那个车的牌子叫做金龙。而我家有一辆板车,动力是我们家的驴,当然有的时候也会用一些进口的发动机,比如我隔壁大爷家的小马,我哥哥家的那台全村唯一的拖拉机。她高一的时候已经是校花。而我是年级上面名不见经传的小朋友。写了那么多没有营养的话,想说的就是我和她那时候不是一个世界的。该发生的还是会发生,天意注定了两个人之间会发生一点什么。只知道她是影响我人生轨迹的一个人。如果没有那一段感情,我的人生会是什么样子的呢?现在有的时候还是在想。事情的发生还是比较的可笑的,记得那是我们高一七班从平房搬到新的教室中,中国人讲究的是礼尚往来,最初是我先表示了一下,因为班级的座位表是按照成绩排的,所以她正好是坐和我一排,也就是她正好在我的前排,所以这段感情的发生,当时的班主任,还是有一定的责任的,为什么要把一个校花安排在一个还没有觉醒的狼人前面呢,每天对着那么漂亮的一朵花儿,还是没有刺,散发诱人清香的花儿。能不出事情的话,要不我是头脑有问题,要不就是男性荷尔蒙还没有开始分泌的,或者压根就没有这样的功能的。转回正题,班主任呼吁男生要帮周边的女生把座椅搬到新的教室中去,事情就是这样发生了,在上楼的时候,隔壁班级有一个大驴脸,总是抢着上楼,要知道我们是从一楼搬到四楼,我作为一个有血性的男人,当然是看不下去的,因为几次都挤撞到了静。我忘记了他一米八的大个子了,我当时眼睛中只有那张驴脸。至于平时对于他的恶行还是有所耳闻的,仗着家里有点钱,比我低了将近三百分的成绩竟然也能进入重点,
(待续)
爱和恨也许比较的好分辨,但是爱和喜欢,却是很难,或许爱是可以允许单方的付出,可以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就如同一坛美酒,在酒窖中,孤独的呆着,冒着没有人品尝的危险,独自的呆着。或许几十年后,酒窖倒塌了。一切都变成了废墟。没有人知道梁山伯和祝英台结婚后会不会离婚。爱是有期限的,并不是真爱永恒,只是没有给他们滋生裂痕的土壤。喜欢也是一样。今天可能喜欢这个,明天却有喜欢了另外一个。
我的本意并不是来讨论社会学范畴内的婚姻关系,或者是从辩证唯物注意的角度去探讨爱与喜欢的区别的。我更想写的是一篇祭奠一份感情的文章。
引子
记得那是99年的时候,那是我还是刚刚从乡下的一所中学刚刚考上一个国家重点的高中,用旧社会的标准来说的话那就是成为秀才了。下一步就是向着状元的方向去努力了。少年得志,意气风发,带着全村人期望和嫉妒的目光,我带着行李,向着县城出发了。县城对于那时候的我来所就象是月球给地球人的感觉一样的,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去的。那时候去一趟县城,就意味着扛着一口袋的麦子去卖的。对于我们来说是比较奢侈的。
我第一次看到了还有那么高的楼房,还有那么宽的马路。就象一个外星人一样,感觉周边的事物和人都是新鲜的。在学校的迎新会上,我见到了她。在班主任的口中,知道了她的名字,静。至于那时候为什么对她的印象比较的深刻,可能是因为她是班级第十名,而我以在我们那所中学第六名的成绩,却只能在班级中排到第二十名的位置,在年级排到一百多名。顿时,有种兴奋的感觉,我不会失落,因为有竞争我才会更加的兴奋。那时候我还不懂喜欢,更加不懂爱。其实现在我也不懂,现在或者性爱我会懂一点。
军训
和所有高中生的生活没有甚么大的区别,其实这个故事,最起码可以找到一千个相似的版本,无非就是军训的时候分到一组,或者因为女生摔倒,然后就开始眉来眼去。书信来往甚么的。但还是有那么一点区别的。因为军训的时候没有发生任何特别的事情,我甚至已经记不得教我们的教官是男的还是女的了。唯一记得的就是静的穿着,穿着一身白色的运动服,后来知道那个衣服的牌子叫做稻草人。穿了一双黑色的小皮鞋,一米六三左右的身材,在女生中还是比较突出的,我讨厌比我高的女生,我看着我的小短腿心中暗道。当然强调一下我也不是很矮,高一的时候我的身高已经是168了。在还处于高速发育期的高一新生中,还是中等的身材的。再加上做农活比较多。身材我还是比较满意的,甚至高峰的时候,我的腹肌是能找到六块的,不象现在已经和战神金刚一样六神合体了。这就是起初对静的印象,虽然自我描写的多了一点。
高一
已经记不得高一是怎么样子过的了,只记得高一的时候我的成绩还是处于稳定,也没有大的起伏,就是很稳定,她也是在她的世界中,只是对于她的了解更加多了一点,她和我比起来,有很多的区别,她是女生,我是男生。她家是城市的,我家是农村的,她有姐妹三个,我还有一个妹妹。她家有一辆大客车,后来知道那个车的牌子叫做金龙。而我家有一辆板车,动力是我们家的驴,当然有的时候也会用一些进口的发动机,比如我隔壁大爷家的小马,我哥哥家的那台全村唯一的拖拉机。她高一的时候已经是校花。而我是年级上面名不见经传的小朋友。写了那么多没有营养的话,想说的就是我和她那时候不是一个世界的。该发生的还是会发生,天意注定了两个人之间会发生一点什么。只知道她是影响我人生轨迹的一个人。如果没有那一段感情,我的人生会是什么样子的呢?现在有的时候还是在想。事情的发生还是比较的可笑的,记得那是我们高一七班从平房搬到新的教室中,中国人讲究的是礼尚往来,最初是我先表示了一下,因为班级的座位表是按照成绩排的,所以她正好是坐和我一排,也就是她正好在我的前排,所以这段感情的发生,当时的班主任,还是有一定的责任的,为什么要把一个校花安排在一个还没有觉醒的狼人前面呢,每天对着那么漂亮的一朵花儿,还是没有刺,散发诱人清香的花儿。能不出事情的话,要不我是头脑有问题,要不就是男性荷尔蒙还没有开始分泌的,或者压根就没有这样的功能的。转回正题,班主任呼吁男生要帮周边的女生把座椅搬到新的教室中去,事情就是这样发生了,在上楼的时候,隔壁班级有一个大驴脸,总是抢着上楼,要知道我们是从一楼搬到四楼,我作为一个有血性的男人,当然是看不下去的,因为几次都挤撞到了静。我忘记了他一米八的大个子了,我当时眼睛中只有那张驴脸。至于平时对于他的恶行还是有所耳闻的,仗着家里有点钱,比我低了将近三百分的成绩竟然也能进入重点,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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