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先生的写作可以看作是“铁屋中的呐喊”,他的小说如一匹独狼的声声号叫,唤醒了铁屋中沉睡而麻木的人们。许多年过去,鲁迅小说表达的时代也离我们远去,但他的声声呐喊犹在耳旁。如今,一个最好与最坏交汇、天使与魔鬼共舞的时代与我们不期而遇,如果阿Q先生还健在,我想,他面对的将不再是革命不革命的问题,而是是否进城打工的问题。如果农民阿Q先生进城打工了,那么发生在他身上的故事,就不是鲁迅小说“呐喊”的主题了,是什么呢?是阿Q先生在城里遭遇种种白眼和不公之后,而发出的对这个时代的盛怒。
阿Q先生活在鲁迅的小说里,不过,他的后代则活在我们这个时代里——李相华的中篇小说《东边的风》就是这样一篇将笔触伸展到打工仔内心世界的小说,写他们在一个富有社会里的贫困;写他们在一个欲望城市里的饥渴;写他们在一个灯红酒绿场所里的卑贱;写他们一夜富有后的放纵;写他们为了内心尊严的两难选择;写他们无论留下还是归去的寂寥和无所皈依。
写打工题材的小说很多,这个小说的故事不复杂也不离奇,甚至还有一丝通俗,但是我还是很喜欢它,被它感染,因为它让我看到了在其他同类小说中看不到的东西——有疼痛的写作,有盛怒的表达。
许多类似的小说里,我们看不到作者和小说主人公的情绪,也看不到他们的盛怒与疼痛,只有对离奇出格的故事的崇拜,只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叙述,小说中没有了情绪,没有了盛怒,又怎能有直面真实的勇气?有和时代较劲的胆量?有打动人和感染人的力量?有对现实的冒犯和否定?秘鲁小说家略萨说,“虚构小说的存在不是为了反映现实,而是为了否定现实,将现实变成非现实。”我赞同这种说法,小说是在现实变成非现实中找到存在价值的。
而《东边的风》写出了一个打工仔的盛怒与疼痛——这是难能可贵的一种写法,是让小说拥有自身体温的一种写法。作者李相华在“创作谈”中也说,“有情绪的写作,或许算得上一种有感觉的写作。”
小说主人公“我”——李相龙,是退伍特种兵,在乡里被裁员后到晋海打工,做过酒店洗手间清洁工,打过架,偶然被一老板看中成为保镖,后为老板讨债,后入监狱。这是一个打工仔普通而又有一些起伏的经历。“我”困顿过,饿过肚子,遭过歧视,也放纵过,苦苦挣扎过,不愿违背良心,又不得不为非作歹,心中藏有一份纯真的感情,又不得不逢场作戏……这一切,足以让一个人变得盛怒起来,至于因谁而怒?因为老板、因为女人,还是因为这座城市、因为这个时代?可以说,连主人公自己也无法判断。他只能一次又一次地愤怒——用他粗俗的语言、用他粗暴的行为、用他吊儿郎当的神态,来对付这看不见又无处不在的“无物之阵”。毫无疑问,这是一种令人悲哀的人格异化,是否有解决之道呢?尽管作者为“我”提供了离开城市回到乡村的选择,我们知道,但对任何一个打工仔来说,这并不是真正的出路。
小说所表达出来的盛怒与疼痛,除了来自“我”苦楚的生存经历外,还来自更深层次的原因,即流行于世间的尴尬而混乱的价值观和道德观。比如小说中写到的春兰,先打工后当了艳星傍上了大款,要为家乡建一所希望小学,受到乡人赞扬,一个不光彩职业赚来的钱去做光彩的事;再比如那个乡长,虽然满嘴“村长是个官,打工是个仔”的瞧不起打工仔的话,但为了他的政绩,他邀请“我”回来,目的是希望“我”多引几批乡里女孩子,到沿海去,多出几个春兰,如此种种,真让人不知道价值和道德的天平往哪边倾斜。
“我”——李相龙,除了盛怒以外,还能怎么样呢?对抗不了什么,也改变不了什么?这是我们面对的深深的现实。《东边的风》写到如此,已经写到一种痛了,已经是出色的了。
鲁迅先生对于自己呐喊的看法是:“至于我的喊声是勇猛或是悲哀,是可憎或是可笑,那倒是不暇顾及的。”既然如此,那么一篇小说所表现出来的盛怒和疼痛,能起到什么作用,那又何必在意呢?只是做为一个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人,没有充分体验这种盛怒和疼痛,又怎能成为一个真正的人呢?
福建文学 2013年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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