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二小
程相崧
蚊
夏天一来,东沟西渠,满目都是江湖,满地都是滋生孑孓的天堂。一旦夜影婆娑,硕黑嗡然的蚊子便粉墨登场了。蚊,它尖嘴修足,纤体细腰,身姿弱小,体态轻盈。嗡嗡似花间黄蜂,嘤嘤如彩蝶振翅。但一双羽翼,偏要袭人击畜;一张利口,偏要抹以丹朱。它或巨如蝇,或微如蚁。或昼伏夜行,聚以成雷,接翅如雾;或含情入室,潜于素帐,悄然无语。
它们时而空袭,时而狙击;既会倾巢而出,也敢单刀赴会。飞翔的姿势也算得上是潇洒、倜傥。不但速度极快,有些还可以随心所欲地做出俯冲、急转弯、前后滚翻、突然加速或减速等“高难动作”。
炎夏褥暑的傍晚,在院中洒上凉水,展开竹席,随便捧一本诗卷,或仰或卧,也着实惬意。但这时如果有蚊声从耳边骤起,则雅兴顿失,任什么孔孟文章、唐宋故事,也不能竟读了。
如果已经陶醉书中,或者想凭意志再做坚持,更多蚊子则会群集而来,洋洋似百万雄师。或伏墙、或环翔,嗡嗡不绝于耳。虽然旁边焚着香柱,它们也不以为意。大有飞天盖地之勇,吞尘噬砾之气。这时候再货真价实的“书虫”,恐怕也要抱头捂肩,仓皇而逃了。藏于室中,挠着裸脖赤脚,仍然会心有余悸。
《浮生六记》中曾说“夏蚊成雷,私拟作群鹤舞空”,但更多的人却并没有如此洒脱。就连通达豁然的庄子也在其《庄子·天运篇》中表达了对蚊的抱怨:“蚊虻噆肤,则通昔不寐矣。”丧妻之后且能鼓盆而歌的庄子,也要被小小的蚊子搅得彻夜难眠了。
清代诗人袁枚有诗“蚊忙疑贼化,日落胆尽壮”,把它比喻为贼,真是绝妙。常言道“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蚊子恰恰喜欢等待,喜欢惦记。它有时在你必入的门上一呆就是几个钟头,只要你将房门打开,它便悄然潜入。
晚上刚刚睡下,便会听到它嘤嘤在上、翼行潜伏。接着君开顶,或微如蚁,或伏墙,或环翔,嗡嗡不绝于耳。也有时候嬉笑于膀臂之间,嗡嗡于耳鬓之际;但朦胧中却拊掌不及。有时困倦袭来,人干脆摆出一副献身于蚊的大度;它却不知收敛,载歌载舞,更加聒噪,也更加恼人。直到惹得人忍无可忍,干脆起床开灯,睁一双睡眼,苦苦找寻它的踪影。
一阵寻觅之后,有时会看见它正伏在蚊帐一角,抚摸着便便之鼓腹,悠然地消化着食儿。但等你运掌欲掴,它却驾着东风,转眼遁形!有时“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它却正在你身上某处狂喝疯饮。再次敛气屏声,猛然运掌。隐隐感觉掌中有物,展开见一点残灰、一丝残血,于是顿觉快意!
当然也有些性躁之人,“杀蚊灭口”之后,仍不解气。还会龇牙咧嘴,暴跳如雷,一手搔痒,一手捏虫,恨恨地骂上一句:“焚汝尸,吾识得汝骨也!”
蚊子每夏必至,每至必频留香吻,对人用情可谓专矣。但也并不是所有的蚊子都嗜血成性。雄蚊便终生“吃素”,雌蚊虽然偶尔也尝尝素餐、换换口味,但终不能“放下针管、立地成佛”。尤其一旦“坐月子”之后,便专改吃荤了。因为它只有在吸血后,才能使卵巢发育。
儿时跟伙伴们睡在一床,醒来却往往有两种被蚊子“处理”的结果。后来才知道,其实蚊子也知道“挑肥拣瘦”。它们能够辨别人们的温度、湿度以及汗液的化学成分。它们专门寻找合乎“口味”的对象。另外,蚊子还偏爱女人。玉枕凉纱,一袭红帐,帐内佳人,香汗微沁——最是蚊子的一顿美餐。原来女人爱美,而大多数化妆品中都含有硬脂酸,它恰恰是蚊子们最喜欢的“宵夜”。
蚊,我与你每次相见都敬而远之、礼让三分。并且平生并未出一言、谋一事于你不利。而且在你碰到饥荒时,还常献一膊、一腿来饱你的饿腹,救你全家老小于水深火热之中!但你们却从不知领情。不但不领情,还要以怨报德,“血口喷人”。
无奈我也只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骂一声“汝这长嘴长腿花翅贼!”我击之、掴之、熏之、毒之,让你们毙命于兹。让你们腹裂翅折,身残首破,生于龌龊,死于非命!
蚁
初夏清和,芳草未歇。墙角树下,田畔沟旁,以湿润松软之处为甚,蚂蚁开始稀稀拉拉地出现。筑宫殿、修工事、觅粮草、练奇兵,纪律严明,忙而不乱。蚁,圆圆的脑袋,细长的肚子,一对渺如线芒的触角,三对纤若钢丝的长腿。皮肤黝黑,身材精瘦。乍一看倒像一个营养不良、细脚伶仃的非洲小男孩。也有个头儿大的,一般是蚁后。儿时曾经见过一次,趴在树干上有土蜂般大小。也有些活动在室内的工蚁,小若针尖。
《伊索寓言》里讲到蚂蚁和促织的故事:一到冬天,蚂蚁就把夏天储藏的粮食拿出来晒;促织饿得半死,向蚂蚁借粮,蚂蚁说:“在夏天唱歌作乐的是你,到现在挨饿,活该!”
勤劳是永远值得骄傲的理由,但勤劳归勤劳,蚂蚁却不会因此而得到孩子们的同情。童年的伙伴们最喜欢给蚂蚁们搞破坏。用铲子或石块扒开蚁穴,隧道、居所、储藏室应有尽有。扒蚁穴是一种不亚于捣马蜂窝的刺激行动。蚁的王国拉响了一级警报,成百上千的蚂蚁左奔右突,精神百倍的是兵蚁,惊慌失措的是工蚁,同时还有散兵游勇从四面八方赶来支援。蚁后不容易看到,她喜欢躲在幕后遥控指挥。有时候我会被它们那雄师百万的阵势吓得落荒而逃,有时候也会誓不罢休,非要对蚁后施行“斩首行动”而后快。
有一次看到两只蚂蚁身形相叠在空中飞舞,然后好奇地去问奶奶。奶奶却斥责一句“丑”,再不解释。后来看书才知道那是蚂蚁交尾。蚁后和雄蚁相识后一见钟情,便会在飞行中交尾。这才明白奶奶不愿相告的原因。蚂蚁的婚礼真算是世界上最浪漫的婚礼了。什么劳斯来斯、超长林肯、加长凯迪拉克,与这种“婚礼包机”相比恐怕都要黯然失色。
如此让人羡慕的婚姻,可惜的是“新郎”却寿命不长。它交尾不久便会死去,留下“遗孀”生育并抚养孩子长大。自此以后,饱受艰苦的蚁后便可以坐享清福并统帅整个家族了。
唐朝李公佐的《南柯太守传》讲到一个名叫淳于棼的人,被大槐树下的“蚁国”招为驸马,并委任为太守。小小蚁国毫不逊色于人间王国。蚁是群居的动物,儿时把蚂蚁捉了装在塑料瓶子里,可是它们不吃不喝,很快便死了。原来以为它们是饿死的,其实它们是因为孤独。
蚂蚁之间的交流靠的是腺体发出的气味儿和腹部刮器的振动,有了它们,或参加集会、或外出狩猎、或抵御外敌,或抗灾救险,都不会贻误时机了。
我国古代很早就有关于蚂蚁的文字记录,《尔雅》中有蚁、飞蚁的记载,《淮南子》有蚁生活史的记录。传说刘邦赢得楚汉战争,还得益于蚂蚁的帮助。高祖使用张良的计策,用饴糖作诱饵,使蚂蚁闻糖而聚,组成“霸王自刎乌江”六个大字,霸王见此以为天意,不由仰天长叹:“天之亡我,我何渡为。”遂拔剑自刎。这么说来,小小蚂蚁也应该被大汉天子加官晋爵,尊为“开国元勋”了?
虽然如此,其实自古以来人们对蚁并没有多少好印象。“蚁斗蜗争”、“蚂蚁缘槐”、“蚁附蜂屯”、“热锅上的蚂蚁”,说的都是它的好斗、贪婪、龌龊等劣根性。但仔细想想,也不尽然。《旧约全书》这样写道:“去察看蚂蚁的动作,可以得到智慧。”是啊,它夏则竭尽全力、未雨绸缪,冬则永不放弃、期待满怀。难怪美国学者、哲学家吉姆·罗恩醉心于蚂蚁,一生都在研究和宣传蚂蚁哲学。
花草下,土堆旁,甚至在城市的混凝土墙面上,我们经常看到一只只蚂蚁匆忙地爬动。它一如既往地爬着,从白垩纪一直爬到钢筋水泥的现代。从前它曾与恐龙为邻,蚁,可谓小矣,恐龙,可谓大者。可这渺如尘埃者却越过轰然倒地的庞然大物,走到现在,并走向未来。难道“小”又是它的一个生存哲学?
渺小如蚁,美丽若神。
责任编辑 林 芝
福建文学 2011年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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