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晚上十点二十五分。
这只手表跟随他很长时间了,是他在上游文兰桥附近打捞上来的,当时锃亮如新,还在走字儿,给他感觉是刚落水不久,或者是防水功能好。老怪识货,说这是老款“西铁城”,想花一百块取走,他没应,后来也不戴了,天天揣在裤袋里,沉甸甸的,很少拿出来看。是啊,一百块不少了,尤其是对于他来说,可以解决不少日常问题。况且,他也不是戴手表的人啊,他需要看时间吗?或者说,他的生活需要时间吗?
当然,眼下似乎需要。
他手上玩弄的这个打火机,今晚火苗一直在跳动。之前他抽烟,一根接一根,开始是别人给他点,后来是自己给自己点,现在他不抽了,只觉得恶心反胃,但手上却一直没闲着,一次次撩拨它,制造着些许光亮。他知道这是Zippo,有一年过生日还收到过一个,好像是个姑娘送的。开始以为是仿的,用了挺长时间之后才发现是真的。那是什么时候的事了?那个Zippo早就没影了,还有那个姑娘,是他的大学同学,如今他怎么都想不起她的模样了。
一般这个时候他已进入梦乡,不需要任何光亮。桥下很黑,也很安静,身侧的河水如黏稠的墨汁,几乎感觉不到流淌。水面总是漂浮着一些窸窸窣窣的声响,像鱼在吐泡,又像是人在叹息,若有若无的。此时此地,他不停地拨弄火机,频繁地看时间,也一次次地定格自己,就像一个落难的人在向虚空发射求救信号,机械而麻木,已不指望会被谁发现了。
火机和香烟的主人瘫卧在一旁,软塌塌的,像一只装满废品的袋子。袋口没扎紧,几个空易拉罐散落了出来。之前,这人喝完一个便往河里丢一个,不会发出丁点声响,仿佛那些易拉罐都落入了漆黑无底的深渊。他有些心疼,不光是为几个空易拉罐,也为那单调机械的抛掷动作。他是喝光一个便往袋子里塞一个,同样没有什么声响,仿佛那不是袋口而是怪兽的嘴巴,总也填不满。
三天前他才知道对方的名字。好像猜到了他不会信,那人还亮了亮身份证,没错,是叫刘铁,也是辽宁的,家住营口,离鞍山足够近了。两人相认于千里之外这座小城,还是在他蛰居的桥洞里。那人一脸真诚,言之凿凿,咱是正儿八经的老乡啊!他在心底默默认可了,这还不是老乡是什么?他也知道,在老家会有很多叫刘铁的同龄人,只是没想到一个穿戴新潮的九〇后也会使用这个名字,就像一个簇新而壮硕的自己忽然穿越时空而来,还带来了一阵独属北方的冷风,让他打了个不合时宜的寒战。对方嘻嘻哈哈,说,我觉着叫叔不合适,还是叫你大哥吧。他张张嘴巴未置可否。
他是八二年生人,身份证上的照片有些模糊,不像本人,母亲说那就是他父亲的翻版。父亲是炼钢工人,没什么文化,给他起名也是就地取材。母亲曾讲过,他差点被唤作刘铁水,对,生男孩就叫刘铁水,生女孩就叫刘铁花。后来母亲觉得不吉利,给否了。八年后他尚还年轻的父亲到底还是被命里躲不过的铁水给掳走了,以致后来他怎么都想不起父亲的模样,眼前还会不时涌动起一片红光,刺目的、灼热的、吞噬一切的红光。他的身份证早就丢了,被小偷给偷走了,所以他回不了家。没人问他,他便这么回答自己。
这些年他没名字,名字对于他来说,几乎用不上,也没人较真这事儿。
老怪是山东人,喊他伙计,扫大街的老头和小卖部老板娘也跟着喊,就连那些口音各异的小屁孩也都跟着他们的父母喊。没什么恶意,他也只能不时点头微笑。他话很少,看上去文弱而干净,眼含羞涩,面带笑意。这里的人都说他不讨厌,对于一个拾荒者来说,这无疑是最大的褒奖。有热心的小贩将客人拣剩的青菜留给他,也有面善的女人把自家男人不穿的旧衣服送给他,他总会推辞两下再诚惶诚恐地收下,不忘点头鞠躬说谢谢。广济桥这边属于旧城区,还是比较偏僻的,很多外来打工者都租住在这里,瓦屋连带门窗都破败不堪,巷子狭窄而又油腻,白天却很安静,流浪狗们也懒得四处游逛了,趴在各自的荫凉里,连头都不想抬一下。
桥下还会更安静一些。
四周被他拾掇得清清爽爽,看上去也更宜居。他还搭建了一个无比坚固的塑料棚屋,规规矩矩,宽绰敞亮,隔成了两间:一间为卧室,床榻被褥简易衣柜一应俱全,床头甚至还摆了个小书架,那是他从很远的地方扛回来的,上面挤挤挨挨放的全是书和杂志,每个午后,他都会抽出一本躺在床上翻看。这也是他规律生活的一部分;另一间是厨房,锅碗瓢盆油盐酱醋各就各位,小饭桌小板凳也都摆放得很整齐,颇有家的味道。他一般在棚外做饭,炉灶是只汽油桶改的,大小两口铁锅也完好无损,这些都是他从河里捞上来的。他还拾了些干草枯枝,垛在一边,另一边是一溜大桶的饮用水,是他在上面水房灌的。他自己生火做饭,一天两顿,上午一顿,傍晚一頓。白米饭,一两样青菜,或炖或炒。他喜欢做饭时烟火升腾的样子,喜欢听那噼里啪啦的声响,喜欢闻那烟熏火燎的味道。有次到底把老怪吸引过来了,那也是老怪第一次下来,老怪腿脚不利索,还摔了一跤。结果,老怪的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瞅瞅这儿,摸摸那儿,不停地咂嘴。所谓废品收购站其实就是个破烂儿堆,老怪扒拉个空儿睡进去,怎么看都是个狗窝,跟他这半透明的小屋没法比。实在不知该怎么表达,老怪竟文绉绉地整了句,真他娘的温馨呵。
这一切都得益于他超强的动手能力。从小到大,母亲一直拿话点戳他:咱家就你一个男人了,凡事别指望别人,苦总是要吃在前头的……直到考上了这边的大学,他才在心底松了口气。大学还是不错的,分数线很高,够让母亲欣慰一阵子了。难得的是,母亲很尊重他的选择,用她的话说,反正到哪儿你都是我的儿,不能把你妈撇了……这话既像是对他的肯定,也似一种告诫,时至今日仍在他耳边回响,只是已有些失真了,嗡嗡的,类似于耳鸣。
很难想象,当地人仍管这条河叫运河。
河道淤积,水流环城而过,腥臭的气味随之浮动、弥漫……
只是他早就习惯了,每天溯流而上或沿河而下,经过一些大同小异的桥。是的,这里就是桥多。他所寄身的广济桥几乎是一座废桥,严禁机动车通过,走的人也极少,不远处还有座新桥,也叫“广济桥”,像假模假式的赝品,但要比这边热闹得多。也好,图个安静,从上面下来不方便,所以没人打扰,也没人管。曾经有个穿制服的路过,问了他两句,被老怪撞见,赔着笑脸给糊弄过去了。老怪说,有我在没事儿,我跟他们都熟。说这话时老怪的眼睛一直瞄着他手腕。他当时手里没钱,也不想摘下那只手表,就嗫嚅着,说,要不,要不你把那边的自行车骑走吧!老怪有些生气,几乎是拂袖而去。那是辆共享单车,他费了好大劲儿才拖上来的,他搞不懂现在的人都怎么了,咋什么都往河里扔呢?现在想想,当时就该把这只手表送给老怪的,看得出他是真心喜欢。老怪这人不错,平时交易价给得很公道,有时他会过去淘点旧书和老杂志,老怪也从没算过钱。
他又开始拨动打火机,火苗跳跃,表盘闪动。现在是晚上十一点零八分,时间过得可真慢啊。一旁那人悄无声息,像另一个熟睡的自己。他也叫“刘铁”,有些不可思议,是啊,这怎么可能呢?他有些醒酒了,也许压根儿就没醉,他讨厌这种清醒,让他动弹不得,像被施了定身法。今晚他哪儿都不想去,蜷缩于黑暗的角落,像在守着什么,又像在等着什么,也许,也许就是在坐等天亮吧。
那个“刘铁”是半个月前出现的。当时他在另一座桥上,做他每天该做的事。
那人在另一边摸着桥栏踯躅,也不知是什么时候凑过来的,问他,这儿的水深不深?又问,你是在钓鱼吗?他有些恍惚,感觉此情此景早就发生过,是他亲历的。没错,当年他也是这么问一个老者的,老者须发皆白,袒胸跣足,扯根绳子溜来溜去,绳子的另一头没入浑浊的河水。他当时应该也是去意未决,于是有些明知故问,这儿的水深不深?又问,你是在钓鱼吗?老者也是半晌没说话,一度被他误认为是哑巴,直到那根线绳变得紧绷起来,就像有大鱼咬钩一样。老者费劲地把绳子拽上来,见是个破面盆,里面盛着淤泥,不由得吐了一句脏话……
他也吐了句脏话,为刚刚打捞上来的一只破水桶,外带半桶浑水。
那人两眼放光,问,这是磁铁吗?劲儿这么大!
他一下就听出了对方的口音,还下意识地瞟了对方一眼。他想起自己当初也是这么问的,有点大惊小怪,并转瞬忘了上桥的目的。他没有撇掉那个锈蚀殆尽的水桶,就像老者最终还是带走了那个斑驳的面盆一样,他们都是仔细人,这些东西也都得之不易。按理说,他该管那个老者叫声“师父”的,就像一些影视剧里演的那样,在经受一番考验和磨炼之后徒弟最终继承了师父的衣钵,不过那不是什么武林秘籍,也不是什么独门兵器,而是一块硕大的磁铁,强力磁铁。他印象中所谓的磁铁还是那种小小的圆柱体,小时候他也曾拥有过一块,是父亲从一个坏掉的半导体上拆下来的,被他视为珍宝。他一度认为那神奇的魔力是父亲赋予的,一小块磁铁,既能吸起铁钉,也能附在铁柜上,父亲太了不起了。只是随着父亲的猝然离去,那块磁铁也不知所踪。在追随了一段时间后,老者终于撂下一句话,像言简意赅的台词,这个留给你吧,我快死了。说完头也不回地走掉了。从此他再也没见过这个老者,对其身份及生平也一无所知,回头想想竟如梦似幻的,仿佛那是他凭空捏造出来的一个人。
那人已放下了轻生的念头,也跟当年的他差不多,眼中只有那块非比寻常的磁铁。它沉甸甸的,表面镀着一层光,仿佛被赋予了某种意义,谁拿在手上都会油然而生一种使命感。当然,他是不会把它拱手送人的,这是他吃饭的家什,是他的生产工具和精神寄托。事实上,河底并不富裕,也不会有太多惊喜,那只手表绝对是个意外,尽管用不上,他也要随身把它带着,像是珍藏一份奇迹。好在这条河够长够脏,两岸也一直处在半推半就的改造中,仿佛是在故意迁就他,让他得以坚持了这么多年。所获之物多是角铁、螺丝、螺母、铁钉、钢筋头之类,当然也有管钳、扳手、螺丝刀等物,很多还能用,他没少送人,送给那些帮助过他的人。菜刀和匕首也时有出现,有的已崩刃,有的仍寒光闪闪,后者惹人生疑,通常是刚一出水就被他撇掉了。他还有一大罐钢镚,也是这些年捞上来的,攒起来,被他藏在桥下某个隐蔽处。总之每天都不会空手而归,或多或少,攒够一些重量就给老怪送过去,卖得的钱勉强够他吃用。
他不认为自己是个拾荒者,他从来不扒拉垃圾桶,也不跟老人们争抢纸壳子和饮料瓶。他也不当自己是流浪汉,他有固定的住所和一定的收入,虽然只是勉强过活。他觉得自己更像是沿河梭巡的捕鱼人,不,是寻宝猎人,干的活有一定技术含量,看上去也很职业。这么多年了,大家对他早就见怪不怪,很少会有人凑过来,好奇地问这问那,更不会天天候着他,跟着他。那人一看就是外来的,有些自来熟,其口音一下子让他想起了北方的家乡,感到亲切之余,也让他不由得警惕起来。
你别总跟着我呀!
你是在给我拍照吗?
录像?我有什么好录的,求求你,录录别人吧……
他没有手机,他也不需要手机。很早以前倒是有部诺基亚3310,就是只能打电话发短信的那种,没有那些乱七八糟的功能,他觉得这才是手机该有的样子。后来哪去了?应该也是让小偷给偷走了吧,他之前的东西好像都让小偷给偷走了。他还记得他最后一个电话是打给母亲的,母亲到底还是接了,母亲说,我没钱。母亲还说,这些年供你念书容易吗?得亏你许叔帮衬着。人家孩子大学毕业后早就赚钱养家了,你呢?母亲的声音已有些哽咽,他以为母亲还会说“咱家就你一个男人了”,结果母親没再说下去,只是幽幽地叹了口气。大学四年他只回去过两次,家里多出的那个男人让他觉着别扭,虽然打小就认识,也知道他是父亲的工友,也招呼他“许叔”,虽然对方总是笑嘻嘻的,对他嘘寒问暖,殷勤得甚至有些过分,可他心里就是疙疙瘩瘩的。不知怎的,一见这人他就会想起父亲,而父亲的样子又会随之变得模糊,仿佛是被这个不速之客给遮蔽了,冲淡了。他还发现母亲看那人时眼中有光,而那种光亮本应是独属于他的,的确是这样,母亲再看他时眼光里已黯淡了不少。
大学一毕业他就回了老家,他放心不下母亲,他想陪在她身边。结果他发现母亲并非孤苦无依,许叔对母亲很好,不是装的,是真的很好,像对待原配妻子的那种好。反倒是他立在那儿手足无措的,像是多余的人。母亲冲他挤出一点笑,是苦笑。同样令他没想到的是,家那边的工作很不好找,不光是没有专业对口的,连体面一点的都找不到。一晃一年过去了,母亲埋怨他高不成低不就,满眼里都是失望。其时母亲已下岗多年,在大众浴池里给女客搓澡,许叔也好不到哪儿去,天天在立交桥底下蹲活儿,脚前立块纸板,上面歪歪扭扭地写了很长的一串,仿佛什么活他都会干,都能干好。
后来他干脆不出门了,天天窝在自己的小床上看书。都是闲书,很多是他少年时代没来得及看的书,其中有《鲁滨孙漂流记》《船长与大尉》《三个火枪手》《少年维特之烦恼》之类的世界名著。他也不知道自己看进去了没有,耳朵里都是母亲的唠叨声及锅碗瓢盆的碰撞声。母亲到底还是恼了,从他手里劈手夺下一本丢了出去,他已不想争辩什么了,感觉自己说什么都是错的,他就是多余的,早知道这样就不该回来,他扯了件衣服头也不回地出了门。母亲从没找过他,倒是许叔去过他寄身的网吧,掏出几张皱巴巴的毛票,露出一脸讨好的笑,像是在交保护费。他心安理得地收下,好像都没正眼瞅对方一下,他在跟同学QQ聊天,或者是在联网打游戏,总之看上去很忙。其实他心里无比难受,也有点过意不去,但面孔上呈现出来的却是一副满不在乎的表情,就像是一个正值叛逆期的毛头小子,不明事理,不可理喻。
好在不久后大学同寝室的老六在网上召唤他,让他速回南方助其一臂之力,兄弟俩共闯天下。老六是同学加哥们儿,两人在学校时好得可以穿一条裤子,没想到毕业短短一年多,老六已在那边混得风生水起,并且居然还没忘了他这个一蹶不振的“二哥”。那还说什么,他巴不得长对翅膀立马就飛过去。他只背了个帆布挎包,里面装着毛巾、剃须刀和一套牙具,再就是《船长与大尉》的上部,这本书他已经看了很多遍了。不知怎的,他对这部前苏联小说特别痴迷,非常喜欢其间的浪漫色彩及冒险情节,尤其是前半部分,那如散文诗般的主人公的儿时苦难及少年恋情。虽是年代久远的异国故事,读起来却感同身受,仿佛他就是那个男主人公。母亲给了他八百块钱。许叔一直将他送到火车站,检票前又塞给他一千,他跟许叔推让了几下,但到底还是没拗过对方。许叔的眼睛浑浊而湿润,让他一下子想到了父亲。许叔嘱咐他,到了那边好好干,不顺心的话就回来,又说,别生你妈的气……
那人像甩不掉的尾巴,有天居然跟他下了桥。
他现在越想越后悔,当时应该甩掉他或者赶走他的。那人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端着手机拍来拍去,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看上去很没有礼貌。嘴上也不闲着,啧啧称奇,间或问点什么——他问,你一直都自己做饭吃?又问,你还有这么多书呢?继续问,这墙上都是你写的你画的?其实那根本不是墙,而是阔大的水泥桥墩,他曾从老怪那儿讨来过两盒粉笔,如今也用得差不多了。他从小就喜欢涂抹,也练过几年毛笔字,上大学时还是书画社的骨干成员。当时老怪看了也直夸他有才,但老怪不会问东问西,同样,他也不会打探老怪什么,两人心照不宣,很有默契。那人就不同了,举着手机一边拍一边在套他的话。有一次还煞有介事地朗诵了几句:大师在流浪,小丑在殿堂。他没太听懂,但感觉不像是在骂他,不过那人神神叨叨的样子瞅着让人很不舒服,索性对他不理不睬,他开始专心做饭。通常这是逐客的信号,懂点事的人都明白。那人终于懂了,连声招呼都没打就走了,也不知是什么时候走的。初夏天气,阳光煦暖,他将小饭桌搬出来,远离桥下的阴影,他想舒舒服服地吃顿饭。今天的菠菜很新鲜,不是别人送的,是他买的,还添了一把粉丝,满满一小锅汤,他尝了,汤很靓。都说喝菠菜汤补铁,他不知道自己缺不缺铁,能补点维生素也是好的。他甚至还想吃完饭晒会儿太阳,难得出这么大太阳,晒一晒,补补钙挺好。结果饭吃到一半就听见上面有人喊他。又是那人。
嘿,接我一下呀——快搭把手啊我的哥!
东西买得不少,足足两大袋子,有香蕉面包挂面凉拌菜,甚至还有一只烧鸡和几罐啤酒。那人嗔怪道,也不等等我,得,再陪我吃点喝点,随手扯下一个油腻腻的鸡腿朝他递过来。他害怕似的连连摆手,嗫嚅着,我都饱了,真的饱了……再说,我吃这个会坏肚子的。那罐打开的啤酒他犹疑着接了,有点盛情难却的意思。对方倒是没客气,仰脖一口气干掉一罐啤酒,还无比惬意地打了串酒嗝。离得如此之近,几乎是正对着面对面,他不由得多打量了对方几眼,那人脸上的汗还没消呢,皮肤黝黑而紧实,透着健康与活力。还别说,他看上去虎头虎脑的,一副没有城府的样子,不像是那种遇事想不开的人,瞅惯了也不那么令人讨厌了。那人嘴里塞满了东西,呜呜着说,别干瞅着,吃啊,吃啊哥!他哦了两声,下意识地呷了口啤酒,一种久违的苦味很快在他的口腔里弥散开来。他终于想起那人像谁了,老六,原先他们寝室老六就是这副样子,敦敦实实,大大咧咧,跟谁都热络,看上去人畜无害。而事实上老六却把他害惨了,可以穿一条裤子的哥们儿到头来害得他差点连裤衩都没保住……那应该就是最早的传销模式,为此,他前后管家里要了四笔钱,都快顶上那俩老的四年收入了。他现学现卖,没羞没臊地跟他们解释,说是创业需要,万事开头难,只要启动资金到位,很快就会有大把大把的回报了……等他幡然醒悟时,老六早就卷钱跑了。
顺着那人的目光他竟抬头看到了老怪,老怪手里攥着瓶白酒,也不知在桥栏上趴了多久,也不知他是路过还是闻味儿来的。那人问,你朋友?随后挥手喊道,下来啊大叔,一起喝点呗!老怪也是贪酒之人,立刻很听话地下来了,并且很快就和那人喝得兴起,俩人推杯换盏,眉飞色舞。只不过老怪的山东口音比较浓重,那人也渐渐喝大了舌头,俩人各自聒噪得起劲,瞅着热闹。也好,多个人不会冷场。
微醺的感觉真好啊。
阳光热烈,暖风浮动,僵硬的身子也随之变得绵软,他这才发现自己已不知不觉喝了三罐啤酒。他开始分解并记取脱口和入耳的每一句话,以证明自己还是清醒的,并在内心不时告诫自己:打住,不能再喝了。这些年他滴酒不沾,不光是因为喝不起,也是怕喝酒坏事。一个心里藏着秘密的人是不能喝酒的,还是要命的秘密,一说出去就万劫不复的秘密。
这座小城隶属于旁边那座都市,他并没有走远,他觉得这个地方亲切,他不喜欢漂泊,尤其是亡命天涯的那种,而且,看似危险的地方往往更安全。他大学就是在旁边的那座都市里念的,还有创业——不,是被骗,也是在那里。当时老六也没跑远,还蛰伏在那片繁华里,却让他足足寻了两年。他也不知道那两年自己是怎么过来的,全部家当只剩下一个干瘪得辨不出本色的帆布挎包,里面只装了一本书,《船长与大尉》的上册,他已不记得自己看过多少遍了。这本书里有追忆有等候有寻找有冒险,有他对于自己前半生的全部念想。那段时间他昼出夜伏,像头皮包骨头的野兽,饿了就扒拉垃圾桶,困了就钻桥洞,只有眼睛一直保持血红。他知道,经过两年的累积和发酵,内心的仇恨已达到峰值,就要按捺不住了。苍天不负有心人,仇人终于出现了,西装革履的仇人,志得意满的仇人,把他当成了路边乞丐,若有所思地停下来,抽出一张纸币递给他。他伸出一只手颤抖着接了,还是张百元钞。与此同时,他的另一只手迅疾地送出一把匕首,干净利落,直插要害。这个动作已在他脑海里演练了无数遍,就像“小李飞刀”那样,例无虚发。老六眼睛瞪得大大的,空洞又迷茫,显然,直到最后他也没能认出他来……
那把匕首被他丢到了河里,当然不是这条河。
那天他又打捞上来一把匕首,虽不是寒光闪闪,但也没有太多锈迹,乌青而又阴沉,让他有片刻的恍惚。他怀疑这就是他当初丢掉的那把,经过这么多年,辗转沉浮,终于漂到了这里。它想干什么,是来向他讨个说法吗?正想扔掉,竟被那人劈手夺下,那人说这可是好东西,扔了多可惜啊,你不要我要!事实上,那人并没带走那柄匕首,而是把它随手插进了桥下的一个石缝,就是他们经常放小饭桌那块地儿的斜上方,抬眼可见。
一起吃过一次饭后,他改了作息时间,中午准点开饭。那人不总跟着他,但中午会按时过来吃饭,每次都不空手,除了酒,还有一些米面油什么的。奇怪的是,老怪再没露过面。那人说,你那朋友挺有意思啊。他没应声,一是他不认为老怪是他朋友,他没有朋友,再就是他从他的话中听出了一点戏谑的味道。再在一起吃饭时两人都自在了许多,那人把手机固定在一个支架上,然后該吃吃,该喝喝,该笑笑,该说说。他还是会接过对方递来的罐装啤酒,但已不再那么小心翼翼,也不会再去逐字逐句追检自己所说过的话。其实本来也没什么的,时间过去太久了,世人仿佛都已忘记了他的存在,还在记挂他的,也许只有远方的母亲了,再就是许叔。他还欠着许叔的情呢,那时他以为自己很快就会用钱把情还上,现在看,这辈子也还不上了。他接着又打开一罐啤酒,也道出了自己所读的大学,就在距离此地并不太远的一个地方。他看见对面那人嘴巴张得老大,老半天才啧啧称赞道,我就说嘛,我早就看出来了,你不是一般人。这似乎勾起了那人继续探究的欲望。有问必答,那人问的他说了,没问的他也说了,包括他的老家、他的父亲母亲,还有他的名字。说到自己的名字时,他有些不敢相信,感觉多么陌生多么生硬啊,像一件来历不明的铁器。当然,老六这人他一直没提,这是道红线。作为回报,那人也说起了自己。他同样也是出自单亲家庭,父母离异,他跟着酒鬼父亲过,小时候没少挨打受饿,后来早早就辍学了,什么都做过,扒手、工地小工、饭店打荷、小区保安、流水线工人,后来还干过一阵手机贴膜……也赚到了一些钱,去年处了个女朋友,人长得很漂亮,两人一起做网络直播,刚有点起色对方就跟榜一大哥跑了,还卷走了他所有积蓄。这段时间他一直在找她,满世界地找,听人说她曾在这座小城出现过……
那人说到动情处,鼻涕一把眼泪一把,拉住他的手不松开,这让他有些不知所措。他说的那些他也不是很懂,什么网络直播,什么榜一大哥……他也理解不了,一个历经磨难的男人为何会变得如此脆弱,甚至想为一个不值当的女人去死。自己也有过轻生的念头,想从某座桥上跳下去,那是因为他已没有回头路了,他回不到遥远的北方,回不到母亲身边,回不到过往那些云淡风轻的日子里。不过他还是挺羡慕那人的,那么年轻,还有个漂亮的女朋友,就算跑了也是曾经拥有。反观自己,半生将过,连次像样的恋爱都没谈过。总以为来日方长,却不知很多美好正在眼皮底下匆匆流过,还没来得及触碰,人生剧本便被命运之神匆匆改写了,仿佛一下就翻到了最后一页,这一过程本身就是出悲剧。
他想起很早以前,曾有女生送过他一个Zippo打火机。他以为那是个无足轻重的小礼物,过了很久才发觉它的珍贵。但是后来莫名其妙地丢了,应该是让小偷给偷走了,他所有的东西好像都被小偷偷走了,只剩下一本书,另一个自己活在其中,化名萨尼亚,他的初恋是船长的女儿卡佳,那也是他一生的挚爱。后来船长找到了吗?两个有情人幸福圆满了吗?他真的不清楚,他只是一直在读上册,下册被他留在了家里。作为信物的打火机并非手上的这个,手上的这个就快没油了,他试了很多下,才有火苗胆怯地蹿出。他下意识地看了看表,马上就凌晨一点了,已经是第二天了。
那人已经三天没露面了,不知怎么,他心里竟空落落的,甚至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怕是出事了。三天前,那人神神秘秘地掏出一张身份证,上面是一个九八年出生的“刘铁”,相貌堂堂,面带微笑。怎么可能?时隔多年,这个锈迹斑斑的名字竟再度浮出水面,他撞见了一个真假难辨的自己。那天他喝多了,想起了很多事,也说了很多话,好像都是关于刘铁的,那个八二年出生的“刘铁”。九八年出生的“刘铁”则一直在拍着胸脯,做掏心窝子状,还不时甩两把热泪,信誓旦旦地在向他保证着什么,哥,从今往后我就是你的亲弟弟,你的事就是我的事,我们以后都会好的……
今天下午,不,按当下时间算应该是昨天下午,那人蹦蹦跳跳地走过来,像个孩子般大呼小叫,哥,你要火了,我们就要翻身了!以后我们就是宇宙无敌最佳拍档!他看到了对方手机上自己的影像,都是这段时间的生活日常,打捞废铁、生火做饭,还有那晚他的哭诉,他都说了些什么呀!视频被剪辑过,还配了字幕及解说,甚至还有感伤的音乐贯穿始终。那人拍醒他,你看看现在都多少浏览量了,还有点赞数,我们马上就火了,不,是已经火了……
他看不懂那些,也不知道那意味着什么,不过这两天他倒真感觉到了些许异样,开始有人围观他,尾随他,用手机拍他并问这问那,这都是以前从没有过的事。他不知道对方是何用意,也不明白对方在说什么:今晚咱搞个直播,这也是你的首秀,这几天我一直在忙活这事……我还联系到几个人,你保准想不到,现在还不能告诉你,今晚八点准时开播连麦,给你一个意外惊喜……
现在是凌晨两点二十。时间是最经不起推敲的东西,当你凝视它时它几乎静止不动,而当你不理会它时它又会飞快流逝,像个伺机作案的小偷。想想那不过是几个小时前的事,却像是过去了很多年,让他有种隔世之感。那人是有备而来的,支起灯光,架上手机,亮出那块磁铁,并把他按在一把折叠椅上,开始倒计时。之前两人都没怎么说话,只是在黑暗中喝酒,那人喝光一罐便往河里一丢,他则将空易拉罐小心翼翼地收进袋子里,同样不会发出什么声响。也抽烟,那人递一根他接一根,打火机是Zippo的,很像他多年前用过的那个。灯光终于亮起,仿佛新世纪的黎明,他发现自己显映在手机屏幕上,就像在照镜子,镜子中的自己苍老而懵懂。那人也像变了一个人,或许是恢复了本来面目,喋喋不休,忽远忽近,忽左忽右,像一只大鸟。他的大脑一片空白,直到手机屏幕一角又跳出其他面孔。那人嘿嘿笑着道,你还认识不,看看那是谁?他怎么会不认得自己的母亲,还有许叔,尽管都化了拙劣的老年妆。可他一直在摇头,不停地摇头,他一向不喜欢戏剧,也不喜欢声泪俱下的表演,包括那些毫无新意的台词:这些年你都去哪儿了?为什么不联系家里?我们找你找得好苦!我们明天就过去接你……
他的摇头苦笑一度让母亲崩溃失声,屏幕上的字幕也在不停翻滚,他想,他们一定是误会他了,他没失忆,也没疯掉,他只是不认同这样的剧情。他想起身离开,肩膀却被那人按住了,那人好像不死心,又连了个直播间。一个肥头大耳的男人,即便一脸悲戚看上去也颇具喜感,正声声唤他“铁子”,嗔怪他道,铁子,你怎么不来找我呢?我们离得那么近,我的公司就在咱大学附近,打你以前电话总打不通……一声轰鸣,始自他的脑壳,仿佛有什么坍塌掉了。这人不是已经死掉了吗?当时就倒在他面前,一柄匕首没入其胸膛,面目扭曲,双目圆睁,到死都没能认出他。
都是假的。太假了!
他挣扎着想离开,撕扯中碰倒了手机架,聒噪的直播间随之湮灭于河水中。他又胡乱地四处踢了几脚,灯光应声而灭。时间仿佛冻住了,重启时已是另一纪元,黑暗中只有两头野兽,各自嚎叫,相互撕咬。那块磁铁又从道具变成了武器,让他重重挨了两下,到底还是脱手了,发出“咚”的一声。与此同时,他看都没看就摸到了那把匕首,像从石缝中抽出一道闪电,用它直插对方要害,这个动作已在他脑海里演练了无数遍……
现在已是凌晨四点多了。
天空微微放亮,似有嘈杂的人声由远及近,也许里面就有老怪,说不定下一秒就会从桥上探出头来,喊他伙计,他会站起来挥挥手上的西铁城,老怪不会看不见的,他喜欢,这是留给他的。不知怎么,想到这里他竟鼻子一酸,像个瞬间进入特定情境的演员,他不喜欢这样,他讨厌动情的自己。周遭的幽暗如潮汐般退去,原本黏糊在一起的事物正凸显出各自的细部,灯架和手机架还都立在原处,那块磁铁也跳了出来,那人也不知什么时候从地上爬了起来,还伸了个大大的懒腰,嘴上一直在嘟囔着什么。晨光中的一切看上去都那么柔和、庸常、真切、自然,他甚至还嗅到了一种久违的味道,在湿爽的空气中,淡淡的、若即若离的……
是异乡的味道。
哥,你可别告诉我你一宿没睡呵!
我也是服了,说撂挑子就撂挑子,本来都说好的……你不会真生我气吧?
也没什么,你那哥们儿说他今天就开车过来,伯母他们明天也能到,多好,大团圆,我可得看住你了,别尥蹶子再跑喽……
喝假酒了,断片了,脑袋到现在都疼,我看昨晚你也没少喝,你没事吧?
对了哥,我好像还做了个不好的梦……想不起来了,算了,不想了。
当代小说 2023年3期
赞(0)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