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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杯吧,朋友(短篇小说)(当代小说 2022年5期)

时间:2023/11/9 作者: 当代小说 热度: 16755
  伍会娟

  1

  那天逢集,天很暖和,一点不像冬天。出摊的商户一家挨着一家,卖啥的都有。这个集前些年在城里号称“京东第一集”,集市门口竖着很阔气的牌坊,上面写的就是这五个字。后来集市越来越大,周边的回迁房也越来越多,牌坊最终被挤得不知所踪,集市也彻底被挤了出来。

  起因是两家商户争抢地盘。穿红衣服的中年妇女说这地界儿自打有了这个集她就在这摆;穿黑衣服的妇女说谁先来谁先摆,她今天来得早就摆在这里了,咋地?两个人先是破口大骂,后来就动了手。

  有人报了警。警车还没开进来,整个集市就听到了呜啦呜啦的警报声。两个妇女停下动作,像两个蹩脚的演员一样,缓缓倒在地上。双方互有损伤。警察一高一矮、一老一小,老的四五十岁,小的估计二十出头,都戴着口罩。又老又矮的那个唱主角,年轻的打配合。都快中午了,我这个看热闹的本来该回家去了,可今天孩子去了奶奶家,他爸出门了,就剩我一个,吃饭早晚无所谓。

  矮警察问离得最近的我,你是哪头的?我白了他一眼,后退两步说,我哪头?劝架那头。

  再问起因,两个妇女捂着胸口,摸着脑袋,争先恐后。矮警察站在俩人中间,不紧不慢地说,一个一个来,问她你别插嘴;又扭过头说,问她你也别说话。两个妇女立马变成了两个小孩子,乖乖听话。红衣妇女中间接了个电话,电话那头给她出主意,让她做伤残鉴定,她头发被薅下了一绺。矮警察说,可以做。黑衣妇女不干了,说我这脖子也流血了,我也要做。矮警察头也没抬,吐了一口长气,还是不紧不慢地说,也可以做。边上看热闹的有懂的,说你俩去做也都是轻微伤,都差不多,别费那事了。

  事情本来就不是个事情,很快得以解决。矮警察就是在开车门的时候一头栽倒的,本来我都转身走出十几米了,看到大家一下聚到了警车边上,我又跟了过去看热闹,我本来不是爱看热闹的人,可是今天实在是没什么事做。

  高警察明显吓坏了,跪在地上一边拍打矮警察的脸,一边喊,林哥,林哥,醒醒啊!林哥,林西,林西!

  林西?我打了个激灵,他是林西?我同学?还没容得我挤上前,就有几个人出手把他抬上了车,让高警察开车拉走了,剩下了一集市的灰尘和议论纷纷。

  我又回想了几遍,把我记忆中的,以及高中毕业照上他的模样和刚才的迅速进行了比对。没错,就是林西。

  我的心一下堵到了嗓子眼,我动弹不了了。

  2

  林西是我的高中同学。高中三年他虽然成绩从来没拔尖过,可高考时超常发挥,考上了军校,穿上了军装,是全班同学尤其是女同学羡慕和崇拜的对象。我们语文老师的爱人就是一名军人,她宿舍挂着的结婚照上爱人穿的就是军装,又高又挺拔,帅惨了。林西穿上军装不知道帅不帅,因为他在男生里算是很矮的,矮不说,还黑,还瘦,我都不知道他是怎么考上的军校,军校怎么会要这样的男生?

  他上大一的那个中秋节我收到了他寄来的军装照。照片上的他被装在肥大的迷彩服里,眼睛被太阳晒得眯缝着,倒是背后的那个半身靶纸,歪歪的,挺有意思。除了照片,还有两本数学教辅,里面的题都做了解答,很详细。我的数学一直不好,哪怕稍微好一点,说不定我也能考上个大专。林西在寄给我的信中说,滴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靠人靠天靠祖上,不算是好汉。你一定要相信自己,复读一年,肯定能考上大学,我等着你。

  他当时肯定是把我当好汉了,可我不是,我看到数学公式就脑袋疼,我对数学很绝望,再怎么较劲也学不进去。复读了三个月,我就彻底放弃了,并且很快就去县城的一家名为“黑天鹅”的化妆品店打工了,每个月挣的钱刚好够我买化妆品和衣服。说实话,我多少有点不甘心。

  林西比我还不甘心,他不停地给我写信,劝我回去读书。读书,只有读书,才能走出来。他说。他后来又邮寄了全套卡耐基的书给我,那些书都没拆封,被我妈当废品卖了。一到节假日林西就给我打电话,那会儿手机还没有普及,他就打化妆品店的座机。老板娘刚开始觉得挺有意思,冲着整个店大声嚷嚷,哎哎哎,一个当兵的!后来次数多了,老板娘就不高兴了,一听是林西的声音,她就翻她的长睫毛,晃动着听筒的手像是断了脖子的鹅。我就让老板娘说我不在。林西仍然不甘心,我就讓老板娘说我不在这干了。

  我不傻,我知道林西喜欢我,可那又怎样?我反正念书念够了,我反正也不想出去看世界。最重要的是,我俩不在一个跑道。

  记得多年前的那个夜晚,下了一整夜的雪,那个冬天的第一场雪。早上,我使劲推开了化妆品店的门。离家太远,老板娘让我免费暂住在货品间的那张小床上,顺便看店。我觉得挺好,晚上没事的时候我就看看美妆杂志,那些长得稀奇古怪的模特穿着稀奇古怪的衣服,有意思极了。

  我推开门的时候,天也就刚刚亮,我不赖床,从来不赖,我知道昨晚下了雪,我想着早点起来把门口的雪扫了。虽然老板娘眼皮子有点浅,但对我还算可以,前两天还帮我张罗对象,男方在邮政局上班,长得挺好,就是没编制。

  用力推开门,然后我就看见了林西,像根木头一样戳在门口。

  我能说什么呢?我什么都不能说,虽然我发现我已经喜欢上了一种被人喜欢的感觉,为了维系这种感觉,我似乎真的喜欢上了林西。我说似乎,是因为自己真的不确定,因为这种感觉没有经验可借鉴和对比。我们那会儿,即便是真的早恋,也说不出“爱”这个字眼,这个字眼太过神圣,一般人说不出口,表达时通常会用“喜欢”来偷梁换柱。

  我每天晚上合上杂志,关上灯,就爱胡思乱想。有时候我会幻想和林西将来的生活,我带着一大包红薯干和炒花生去看他,他正在打靶,放下枪就奔向我,把我抱起来转了一圈又一圈。林西最爱吃炒花生,他说花生最有营养,读书辛苦,吃花生米最补了。这种幻想持续了很长时间,甚至上班守店的时候,看到有男的陪同女的来买化妆品,我都会移花接木似的,把林西和自己移接过去。

  我俩当时说了什么我都不记得了,我也曾半夜醒来搬着脑袋回忆过,可回忆总是被身边男人的呼噜声打断,他打呼噜就像是拉警报,要命。遥远的回忆都是一张又一张没头没脑的照片,顶多是几秒钟的短视频,最主要的是,这些回忆都经过了时间的加工和处理,可信度并不高。

  林西鞋底的雪融化了,店里的白色地板花了;林西攥紧了自己的手;林西从胸口处掏了一张自制的卡片,上面有枫叶,还有一首小诗;林西说读书吧,读书才能走出去,我等你。

  我这辈子都忘不了的是,林西居然哭了,哭的时候我的心的的确确疼了。他的眼睛那么水灵。林西应该还打算要抱我,这是我后来才意识到的,他刚站起来伸出手有那么点意思,老板娘就来了。

  邮局的那个小伙子是老板娘的叔伯兄弟,所以,老板娘见到林西就没给好脸子。肯定还说了什么,但是我忘了,我就记得林西是红着脸走的,他脸皮薄。

  那个寒假,林西来看过我好几次,等我下班带我去买草莓和小柿子糖葫芦,买五香瓜子。邮局的小伙子也约过我几次,在老板娘的建议下,他带我去吃了干锅鸭头,涮了老北京火锅。这些美食我都喜欢,真的,我心中没有对比,也没想过要对比,他俩对于我来说是不同方向的人,一个在左,一个在右。

  3

  我先跑到了中医院,那是距离大集最近的医院。打听了半天,没有。我正琢磨着再去县医院还是京东医院的时候,在车棚里遇到了我姐,是我对象的叔伯姐,也就是化妆品店的老板娘。化妆品店早就升级换代了,现在成了美容中心,开了两家店,城东一家,城西一家,老板娘看不过来,天天忙得脚不离地。

  她开着车在我身边停下,摇下玻璃窗红着嘴唇说,咋看着你跟丢了魂似的?

  我说没有没有,就是感觉有点不舒服,想查查来着,到了一想算了,应该没啥事。

  她说来了就查查呗,你哪里不舒服?

  我说我心脏有点难受。

  她半截身子往后一退,说那赶紧查查吧,要不我停车陪你一块儿?

  我赶紧说不用,这会儿好了,没事了,你快忙去吧。

  真没事?

  真没事。

  看她走远了,我又骑上电单车,去了县医院,我猜应该在县医院,县医院水平高点。

  电单车跑起来的时候,我脑袋里想了很多。真不希望那是林西,更不希望林西有什么意外。林西是个苦命的人。

  林西大四那年我领的证,在老家算是不上不下刚刚好的年龄。结婚这事有点稀里糊涂。一天晚上吃烧烤,邮局的小伙子喝了一瓶半啤酒,我喝了半瓶,吃到一半,他用根签子插了一颗鸡心递到了我嘴巴里,看我嚼着,突然说了句,要不咱俩结婚吧?我又嚼了两口,咽下去之后,说,嗯。

  婚礼是五一办的,那会儿林西正忙着毕业分配的事。我也没跟他说,我都已经拒绝他无数次了,他值得拥有更好的姑娘。我没能读书,也走不出去,我俩肩膀不一般高。

  婚礼办得挺热闹,双方家长很满意。老板娘,不,领了证我就改了口,叫姐姐了,姐姐也很满意,她说她早就替我俩批了八字,好着呢。

  肯定是其他同学告诉了林西。林西很长时间没和我联系,我也是从我要好的女同学莎莎的口中得知,他一毕业就申请去了西藏,学校很支持,还给他立了功。莎莎说,听到没?人家是穿军装的,还立了功,你个大傻子,要是跟了林西多好。

  莎莎并不喜欢林西,她只是崇拜军人,即便有机会她也不会选择林西,莎莎喜欢高富帅,她是替我喜欢罢了。

  结了婚,俩人整天腻在一起,生活很快就没意思了。原来我和邮局的小伙子经常在周末约着看看电影,现在成了夫妻,我倒更愿意一个人买包瓜子钻电影院了。他喜欢晚上和朋友约饭局,吃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有酒喝。

  我叹口气,对莎莎说,也不知道林西现在怎么样了。

  莎莎撇撇嘴说,吃着碗里瞧着锅里的,累不累你?

  我说我没惦记人家。莎莎呸了一声。我表里不一,说实话,我心里还真的有点惦记林西,但我的惦记和莎莎说的惦记不同,我这个惦记像姐姐惦记弟弟,像母亲惦记孩子,外面的世界那么大,他一个人出去闯不知道会遇上啥。

  莎莎一边嘲笑我,一边还是像特务一样从其他同学口中套来很多关于林西的消息。林西分到了一处海拔五千多米的哨所,哨所下面是一片静谧的、蓝绿色的湖,林西说他每天就是躺在床上,晚上数星星,白天数牦牛。远处有连成片的雪山,牦牛多得很,数都数不过来。

  我几乎不能想象这样的画面:雪山、湖泊、牦牛、草地,上面是蓝天白云,电脑桌面的图片也不过如此了吧。直到前些年和莎莎我们两家去西藏旅游了一趟,因为严重高反躺在床上,那时我才忽然想到,当年的林西肯定受了很多罪。

  4

  林西跟我说过,他想当一个好兵。我问他怎么才算好兵,他想了半天,说,干好自己的活就是好兵。我说我也要干好自己的活,不然老板娘不给开工资。他说你一点不想看看外面的世界吗?我冲自己的脚尖笑了笑。说这话的时候我俩坐在公园的长椅上,如同恋人,说话时我不看他,他也不看着我。

  我觉得林西绝对是个好兵,因为林西是个从来不给人添麻烦、很会为别人着想的人,完全符合军人那种指哪儿打哪儿又无私奉献的精神。高中三年,他为了省下中午的饭钱,每天中午都要骑十里地的自行车回家,来回可就是二十里。下午一放学,他总是第一个冲出教室,因为他要回去为家人做晚饭,做完饭收拾好了他才能抓紧时间做作业。

  林西的爸爸是个药罐子,不过除了哮喘好像也没什么要紧的大病,但是这一条也够要命的,干不了活,家里的农活重活就都被他妈妈包圆了。一个妇女,即便全身都是铁,又能打出幾根钉呢?林西明白这个道理。班主任家访回来就在全班同学面前表扬林西,说林西是个懂事的同学。林西脸皮薄,脸当时就红了。

  不光是家里,学校的事也一样。学校要打扫卫生,要剪操场上的草,他总是闷着声一直干,别的同学休息了他在干,别的同学借口去喝水上厕所了他还在干。我关注他好久了,他三年都是这样。

  林西不是许三多,也不是傻子,他就是做事情认真负责。他也喜欢运动,别看他个子矮,可弹跳力好,在同年级所有男生中绝对算是佼佼者。体育老师说,他是个练体育的好苗子,但林西不想练体育,不是怕吃苦,是因为练体育要买运动服和运动鞋,还要吃营养餐,他舍不得。他考上军校后,体育老师见到我们还在说,林西行,到部队肯定行,身体素质在那摆着呢。

  说实话,分到西藏之后,林西的脾气性格还是发生了不小的变化。首先就是他话多了,要是以前,林西的好多事如果他不愿意说别人是不会知道的。可莎莎总能时不时地带点关于他的消息过来。

  莎莎说,林西去的那个哨所就像是在云端,吃的喝的都是他们自己一点一点从山脚背上去的;他们的米饭馒头用普通的锅是蒸不熟的,得用特制的;他们吃的蔬菜都是脱了水的。

  他们在那里干吗,是防着敌人进来吗?我问莎莎,好像莎莎就是林西。

  莎莎说好像不是,好像是守着什么装备机器啥的。

  那这些机器是干啥的?

  干啥的?当兵的守的机器能干啥?肯定是用来打敌人的呀。

  我觉得莎莎说得有理。

  那之后不久,我发现我怀孕了。怀孕的事情我不想告诉邮局,邮局天天喝酒,肯定对宝宝不好,我不打算要这个孩子,害怕万一有什么问题。莎莎说能有什么问题,祖祖辈辈不都是这样过来的吗?你爸还天天喝酒呢,你不啥毛病也没有。

  我又觉得莎莎说得有理。于是转身乖乖告诉了邮局。邮局因为这个孩子即将到来兴奋不已,准备了很多吃穿用度,比我还细心,这一点我倒是没想到。

  林西休假回来从来不主动联系我,也不联系其他同学。他回家都是赶在春种或者秋收的时候,回来就下地干活。机械化是这些年的事,前些年,从耕到种,都是人力。我们这片土地是沙土地,又软又松,盛产花生。有人看见他在花生地里拔过草,也有人见过他抖落花生。跟他打招呼时他都很热情,同学说改天一起喝酒,他就说喝喝喝,但从来没有兑现过,也不知道那些关于他的消息是怎么传出来的。

  我和林西什么事也没有,真没有,我俩连手都没有牵过。如果非要说有什么,那就是我曾在夜晚甚至白天无数次幻想过我们两个拥抱和接吻,动作和电视里的男女一样。也许初恋就是这样,越是没有的事才越要煞有介事。初恋本身就是件煞有介事的事。

  儿子出生后,我的生活一团糟糕,一个婴孩的降临可以毁掉你所有的人生幻想并斩断所有的关系网络,会把很多人从梦想的云端拽下来,回归平凡的生活。不知道是莎莎知趣,还是压根儿就没有他的消息,我的生活里再也没有林西的影子了。我甚至都想不起来林西这个人。

  5

  我在县医院查到了林西的信息。抢救室门口有好几个他的同事,还有一个衣着普通的女人,戴着口罩,胳膊上搭着白大褂,应该是他媳妇。我没有走过去,我像个外人一样站在那里,跟谁都没打招呼。

  这个女的一看就是个过日子的女人,朴素、沉稳。我为林西感到高兴,她肯定很孝顺他的父母,对林西肯定也全心全意。我从没见过这个女的,但是我对她了如指掌。

  儿子慢慢长大之后,莎莎再和我提到林西时,她说什么我就听什么,有时候也提问,但都是有一搭没一搭地问,就像问的是对面刚搬来的邻居,问的是楼下超市的老板,交集寥寥,交情浅浅。这些消息掀不起我生活中的一点浪花,我的浪花都是来自儿子,磕了碰了,冷了饿了。

  我躲在楼梯拐角,生怕林西的媳妇把我认出来,尽管她可能连我这个人都不知道,可我还是心虚、害怕。怕什么?我也不知道,我和林西本来就没有什么。

  他俩是经人介绍认识的。她是县医院的儿科医生,老家紧挨着渤海湾,她们家有一条渔船,靠吃海为生。禁渔期一到,她妈就忙着打麻将,她爸则忙着补网。她爸看起来很显老,满脸都是被海风吹起来的皱纹。开海的时候她妈就顾不上打麻将了,不分黑白忙着赚钱。莎莎娘家和她娘家住得很近,只要我想知道,什么事情都能知道,林西丈母娘是個大嘴巴。

  林西终于结婚了,当年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愣了好一会儿,说不上不高兴,也说不上高兴,感觉就像丢了点东西,又感觉像内心有个空缺被什么填满了。他们两个都有着稳定的收入,旱涝不愁,我相信他们一定能过上幸福的生活。林西结婚的那个夜晚,我有点失眠,邮局的呼噜声太大了,我踹了好几脚才把他踹醒,他迷迷糊糊地从后面抱住我,身上热乎乎的,我知道我的生活是温暖的。

  他们过了好多年牛郎织女的生活,不过有一点倒还好,林西的假期很长,媳妇也有寒暑假。这样的日子不算难熬,难熬的是,他们一直都没有孩子。

  为什么没有孩子?

  莎莎说日子没对准呗。我想了想,要孩子是个讲缘分的事情,可能缘分还没到吧。莎莎说他丈母娘想了很多办法,找了很多偏方,还去蚕沙口的妈祖庙祭拜过。我说,不对呀,妈祖怎么还管这事?

  莎莎笑了,说,病急乱投医呗,其实谁也管不了谁。莎莎嫁了个高富帅,生了个闺女,比我家儿子小两岁,算是过上了她想要的生活,可高富帅没两年就在外面找了一个小姑娘。莎莎整天哭哭啼啼,吵吵闹闹,那段日子莎莎干啥都没心思。本来是要离婚的,两个人都同意了,可到了民政局又都反悔了,婚也没离成,小姑娘也还在,生活就这么拖了下去。拖着拖着,莎莎就不哭不闹了,该吃吃该喝喝,该逛街逛街,该美容美容,生活依然对她笑脸相迎。

  就是在莎莎闹离婚的那一年的春节联欢晚会上,林西露脸了。这不是莎莎告诉我的,是我自己亲眼看到的。将近凌晨,各地当兵的给全国人民拜年,都拉着横幅,摆着各种造型,祝全国人民新春大吉阖家欢乐。我本来是要去煮饺子的,邮局不让,说让我等着,他去。儿子熬不住,在沙发上睡着了,我准备等饺子熟了喊他起来。

  我就一边嗑着瓜子一边守着电视机等着。忽然,主持人念到了那个哨所的名字,我像被马蜂蜇了一样,腾的一下站了起来,捏着瓜子的手和张开的嘴都顿住了。虽然只有几秒钟,可我还是认出来了,林西在第一排,靠中间位置,前面拉着一条给全国人民拜年的横幅,林西是个子最矮的那个。他们的背景是成片的雪山,红色的横幅格外鲜艳。那会儿,我还能认出林西来,不像现在。

  邮局端着饺子拿着蒜走过来,说,吃了饺子赶紧睡觉,你看你,眼睛都熬红了。

  6

  林西会不会当上将军?

  自从莎莎重新把自己打扮成一朵花之后,林西又回来了。

  不知道,当上将军更好,当不上也没啥,当不当得上都不影响林西是个好兵。

  莎莎见我斩钉截铁,说,哎,你们是不是又有联系了?是不是?快说说。

  我说没有,真没有。

  莎莎不信,说你这人怎么这样,连我都瞒着?真没劲。不过要是林西能当上将军就好了,咱们也能沾沾光。对了,让他把你儿子弄到部队去,多好。

  莎莎又叹了口气,直着眼睛盯着天花板说,你命多好,低头有邮局,抬头有林西。

  我俩躺在莎莎富贵阔气的大床上,我眯着眼睛一动不动,任凭莎莎在那起劲。我就是相信林西能当个好兵,不像邮局,邮局是干啥啥不行,工作岗位调整了好几个了,这几天正在闹情绪,说不想上班了,自己单干。我问他干啥。他说干啥不行?汽车美容、干洗店,实在不行开个小超市,也比上班强。家庭生活之外,邮局总是眼高手低,这山望着那山高。我好说歹说,也没用。莎莎说得对,这个世界,谁管得了谁呢?

  林西转业了。

  就在莎莎憧憬着林西会当上将军没几天,这个消息就坐实了。说是为了转业还和领导吵了架,就差动手了。

  本来好像不是他,是别人,林西不干,就一个名额。

  林西为啥要回来?

  他妈生病了,心脏病,挺严重,要手术,家里实在转不动了。

  林西要回来了?说实话,我不愿意听到这个消息,他读了那么多年书,出去看了那么大的世界,他不应该留在外面吗?就算他当不上将军,可他是个好兵啊,部队应该需要好兵啊。家里的困难可以想办法解决,一切都会过去的。再说林西回得来吗?他一个那么坚持要走出去的人,他的心回得来吗?

  林西铁了心要回来。莎莎说,两口子一直还没要上孩子,这么千里万里的,也不是个事。

  你上次不是说他们做了试管吗?不是说肯定怀上了吗?

  不行,莎莎说,做了一次,没有优质的胚胎。林西丈母娘说是林西的毛病,莎莎说她不信,她们娘家那边的人都不信,他丈母娘那嘴,缺把门的。也是,要孩子这种事,谁愿意承认是自己的问题呢?

  林西回来后加了我的微信,验证申请就是他的大名,俩字,林西。我通过验证的同时修改了备注:同学林西。我的微信好友都被我分门别类了,比如,只要是同学,我都在名字前面备注同学;从怀孕到生养,认识的宝宝妈妈们都被我备注为宝妈;卖东西的则一律冠以微商。

  通过验证后,我等他回话,可他一直没开口,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我们之间的关系其实没什么,但永远都是一副煞有介事的样子。林西的头像是蓝天白云下的一座山,近处是草地,山顶有雪,我不知道他的部隊是不是就在那座山上。

  我从来不发朋友圈,也从来不点赞不评论,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林西会发,经常在三更半夜发些乱八七糟的,有时候是一碗泡面,有时候是一只死蚊子,前天还发了一个倒置的矿泉水瓶,也不知道啥意思。刚开始的时候,我看有好多高中同学点赞评论,后来就没几个了。

  我手里拿着书,躲在拐角处观察着抢救室门前的状况。林西的媳妇表情平静,没有像我想象中那样呼天抢地,可能是因为事情并没有那么糟糕。她直着眼睛,看对面墙上的宣传画,画上是安全防疫小贴士。她给人的感觉就是永远都那么安静,笃信某种东西似的。她肯定是个好媳妇,不像我。

  邮局总说我不是个好媳妇,原因是我这些年迷上了读书。儿子上了学以后,他的语文老师,一个不戴眼镜、长相还很甜美的姑娘一直强调说一定要注重孩子的阅读量,建议家长要经常陪着孩子阅读。邮局忙着他的发财梦,所以只有我上。儿子读了老舍的一篇关于猫的散文,他觉得很有意思,我就从网上又给他买了两本老舍的散文集,我也陪着他看完了;儿子喜欢读历史,我就买了几套历史书,也一起跟着读完了。高中的时候我对数学公式过敏,看到就脑袋疼,但我对文字却有发自内心的热爱。我家的书柜很快就被挤满了。关于林西,我能想起来的,就是他说要多读书,读书才能走出去。

  堂姐的美容店早就步入了正轨,我的工作也是轻车熟路,花不了多少时间精力,钱也不少挣。也因此,我有了大把的时间和精力干些其他事,比如,阅读。我的阅读量很快就超过了儿子,做完饭也不忙着收拾碗筷了,先读会儿书。睡觉前也要读,邮局有时候过来腻歪,都被我用胳膊肘怼跑了。

  我知道现在的我读再多的书,也走不到外面的世界了,我已经错过了看世界的年纪。可我还是要读,林西说得对,读书,只有读书,才能走出来。读了那么多书,我已经成功地让自己从油腻平庸的生活中走出来了。

  7

  很多同学都和林西见了面,大部分是因为家里或者亲戚有事,需要和派出所打交道。莎莎也跟林西见了。莎莎在步行街撞到了那个粉嫩的小姑娘,本来她可以视而不见,但是小姑娘走路时扭屁股的样子她实在受不了,一时没控制住,上去就打就撕。

  不知道是因为莎莎力气大,还是因为那个女的心虚,莎莎最终占了上风,她跪在地上用膝盖顶住那个女人的腰,手中揪着她的波浪卷发,让对方丝毫不能动弹。

  有人报了警,是林西出的警。他俩就见面了。莎莎说,林西一眼就把她认出来了,想装不认识都不行。

  可今天,林西居然没认出我来,他都能认出莎莎,却没认出我来。我也没认出他来。是因为我们戴了口罩吗?如果他没戴口罩,我可能立马就能认出他来,因为莎莎说他脸上有高原红。想到这里,我非常委屈,眼泪忍不住就掉下来了。我一掉眼泪就流鼻涕,吸溜吸溜的,抢救室门口有个警察忍不住朝我这边看来。

  万一林西真的有什么意外,那可怎么办?他居然连我都没认出来就——我不敢想象,我真的很难受,加微信那会儿我应该主动和他打个招呼,本来自然而然的事,可是我选择了等。我想了太多以前和以后的事情,眼泪洒了一地。只有我知道他当年选择去西藏肯定是因为我结了婚的缘故。

  为什么坚持要回来?蓝天白云不要了,静谧的湖泊不要了,牦牛不要了,雪山也不要了,外面的世界统统不要了。林西读了那么多书,就像一位攀登者一样,奋力爬上了一级又一级的台阶,终于站在了高高的山顶上,我不相信他非要选择一头栽下来,退回到出发原点,这不符合他走出去看世界的初衷。如果不回来,林西是不是就不会有事?

  林西回来后,和同学们就经常见面了,主要是见男同学,三五个一起,喝喝酒吹吹牛。莎莎说,林西的心脏不好,肥大,在高原待久了的缘故。这不是听别人说的,是林西跟她说的,上次莎莎在街头丢人现眼的那件事过后,他俩的联系就多了起来。莎莎是男孩子脾气,虽然打扮成一朵花,可她喜欢和男的称兄道弟,要不然,她也不会有那么多的小道消息。

  莎莎说林西可能后悔了,他身体不适应老家的环境了,林西跟她说,真想搬回去生活,他们有的战友就是这么干的,离开西藏没两年,又回拉萨买了房,时不时地回去住段时间。到底是心里想回去还是身体受不了?莎莎说这我就不知道了,我哪能问这么仔细,我又不是你。

  莎莎说,林西变了,话多了,跟高中时完全不一样了。我没法想象话多了的林西是什么样子。莎莎说,哪天我把他约出来,你俩见见面,有啥呀,十几二十年了!有时候莎莎故意逗我,問我还想知道点啥,我说不想知道,莎莎说她不信。莎莎最近在忙着收集各种证据,又是联系朋友,又是联系营业厅,还安装了监控,她这次是铁了心要离。她说,就是离也不让他俩舒坦。

  8

  林西出院快一个月之后,我终于鼓起勇气给他发了信息。

  自打上次他进了抢救室,我就忍不住感叹人生无常,机会不是一直都有,陪伴不是一直都在,也因此更加珍惜目前所拥有的一切。

  信息内容很简单,就是像普通朋友一样问了问他恢复的情况。按发送键的时候,我还犹豫了一下,就像是在按火箭的发射键。没想到他立马回了,说还行。然后我就直接说哪天见见面吧。发这个信息的时候是上午,我期待林西说那就今天晚上吧,仿佛很迫不及待似的。事实却是,他说他这几天都很忙,下午还要出趟差,等忙完这几天再说吧。我不知道真假,但听说派出所确实都挺忙的,从早忙到晚,从周一忙到周日。不过,真假也无所谓了,能主动跨出这一步,对我来说已经很不容易。

  然后就是等待。他说的几天具体是几天?会不会是周末?周末我基本没什么个人时间。我把手机铃声开到最大,经常不由自主地翻看手机,生怕错过了消息。

  邮局有点纳闷,躺在沙发上看着球赛,用脚尖踢了踢我的腿,说你怎么不看书了,为什么老是摆弄手机?你是不是有啥事?我懒得搭理他。

  邮局是个好同志,虽然事业上没啥进步,但在家庭生活中绝对是个称职负责的儿子、父亲和爱人。他经常私下里骂莎莎的男人,狗东西,不要脸,一点责任感没有,还是个男人吗?说这话的时候他像个八卦的老娘们儿。

  约会这事我也没告诉莎莎,不告诉她是不想节外生枝,我不想让她知道是我主动约会的林西,我不知道莎莎知道了会怎样看我。

  时间和地点是林西选的,周四晚上,城东一家新疆餐厅。时间地点敲定的那一刻,我的脸红了。

  我到的时候林西已经到了。

  进了门,我还没来得及摘掉口罩,林西就迎了过来,他一眼就认出了我,这让我忍不住怀疑那天在集市上他是装的。直到他走到跟前我才真正认出了他。

  没有没有,我当时有点不舒服,就想着赶紧把事情处理完去医院做做检查。林西赶紧解释说,茫茫人海,谁敢相认?不像在这里,知道你要来,就留了心,一下就认出来了;再说,你这么年轻漂亮,哪里像我同学?说完他皱了皱眉,故意堆起满脸的沟壑。我这才发现他的脸上真的有高原红。

  林西问了邮局、孩子,也问了老人。他见过我爸,上高中的时候有一次我爸去学校给我送棉大衣,是林西从大门口给我带进来的。我爸那几年冬天忙着骑车赶集卖酸梨,起早贪黑的,穿得又破又厚实,他怕给我丢人,没送到教室来,随便拦了一个人,就拦住了林西。

  等我说完自己的情况后,林西说挺好挺好。

  我没问他这些,怕尴尬。

  边点菜边聊。餐厅的灯光设计得很好,每个餐桌上面垂下来的光,恰好把桌面照亮,如果你不愿意让对方看清楚你的表情,可以把背靠在座椅靠背上。我就是这样。我俩一明一暗。

  听说你为了回来还和领导吵了架,真的假的?

  林西对着菜单哈哈一笑,说,没有没有,夸张了,我的脾气你还不知道?哪敢。我跟我们领导好得跟哥俩似的,前两天他还托人给我寄了两大箱青稞酒。说完他又很自然地补充了一句,说改天拎两瓶,让你老公也尝尝,高原酒,有劲。这话说得没毛病,可我心里有点不舒服。林西变了,但是我内心深处不想他有一点改变,这种想法显然自私透顶了。

  为啥非要回来?我也开玩笑说,我们还等着你当将军呢。

  林西说,咋可能!将军哪能随随便便就能当上。

  林西说,我先点几样咱们吃着,一会儿你再接着点。他把菜单递给了服务员,然后才开始透过吊灯打下来的白色亮光正式打量我,我也有机会真刀真枪地正式打量他了。变了,胖了,表情丰富了,我是在心里说的,没想到他却直截了当,说我胖了点,但是更有女人味了。我没想到他会说出这么俗气的话来,脸腾一下就红了。该脸红的是林西才对啊,林西脸皮多薄啊。

  林西斟了两杯果汁,我一杯他一杯。他主动举杯,我也很自然地举起杯来,两杯果汁清脆地碰在一起,像一对久别重逢的恋人。

  林西喝了一口果汁,说,时光匆匆太匆匆,老同学千里来相逢。

  我笑了,低了一下头,很快又把头抬了起来。

  莎莎说得没错,林西变了。

  这不符合你的性格,你不是一直说自己是个好兵吗?怎么成了逃兵?等菜的空当儿,我们你一句我一句聊起来,很和缓,不是暴风骤雨的那种,我们早已过了暴风骤雨的年纪。

  林西说是啊,我是个好兵,我坚持要回来也不能说明我不是个好兵啊。不仅能说会道,而且还很善于狡辩。

  餐桌上的氛围和我预测的相差万里。

  9

  纠正一下从莎莎那里传来的虚假情报吧。

  首先,林西坚持离开部队不是因为他母亲,他母亲身体这两年是差了一些,但总体还行,他爸爸身体还是老样子,不好不坏的,常年吃药,但也没什么大碍;其次,他媳妇做了试管,但不是做了一次试管,是四次。这些都不是我问的,是林西自己说的,他俩都没什么问题,在部队和地方的大医院检查过好多次了,但就是要不上。林西摇着头说,四次。不做了,不想让她再遭罪了。

  我对林西的话深信不疑,我说人和人之间讲究缘分,该来的都会来,该遇见的也一定不会错过。

  说话间菜上齐了,都是荤菜:大盘鸡、手抓羊肉、羊肉串、馕坑肉。我爱吃肉,从小就爱吃,无肉不欢。点太多了,有点浪费,可我享受这样的浪费,至少说明林西的心里对我还有所挂记。

  林西掰了一小块馕,放在嘴里,点点头说,是啊,顺其自然,反正都这个岁数了,早一天更好,晚一天也没什么关系。我点了点头,没说话。

  我一想到她和父母,就一秒都不想在山上待了,但离开其实也没那么容易,待了十多年,最青春最有活力的年纪都留在了那里,哪是说走就走得了的?林西说,没想到忠孝难两全、鱼和熊掌不能兼得这样的问题如此切实地摆在了我面前,确实难以抉择。

  我说我理解你。年轻的时候你一直铆着劲儿往前冲,离开那个哨所其实也是向年轻时的自己告别。

  林西说你说话真有水平,还真是那么回事。

  林西还给我讲了很多山上的趣事,包括怎么在大雪封山之前储备冬粮。山上缺乏绿色蔬菜,那会儿他经常烂嘴角,烂了嘴角就不想说话不想笑。他说有一次执勤,赶上了大雪,道路不通,他和一个战友靠着身上的一点干粮在简易棚里待了三天三夜,他说他俩命真大,居然没有被冻坏,连根手指头都没掉。他说他们配发的一种什么装备一到冬天就冬眠,老是出错,领导老是批评他们,一批评他们他们就踹那个装备,每次踹它两脚就能好两天。

  林西讲了很多故事,那些故事听起来新鲜又有趣,我能凭借自己有限的想象力去感受他的苦乐酸甜。我问他,那么高那么远那么苦,是不是你们战友离婚的特别多?林西哈哈笑了,说,错,我所知道的山上的战友还没有离婚的,反倒是转业退伍回去后,天天腻在一起,倒有好几对都离了。

  我说我不信,一个都没有?我想让林西多说点什么,关于感情。

  有倒是有一个,林西挠了挠头,说,就是我刚才说的那个领导,他是个好人,岁数其实比我还小,他就离了,但是他离不是他媳妇提出来的,是他自己坚持要离的,媳妇拖了好几年,才办的手续。他打算一辈子都待在山上,因为他家庭条件实在太差,除了爹妈,还有一堆弟弟妹妹要拉扯,他想在山上一直待下去,多挣点工资养家,另外他也不想让他媳妇守活寡。

  我眼圈当时就紅了。

  我俩又聊了高中的老师、同学,还有结结巴巴但心眼很好的学校门卫老爷爷……说的都是当年的事,快二十年了,时光确实是太匆匆。聊到莎莎时,林西说,过不下去就没必要勉强,哪座山上不长树,哪棵树苗不发芽呢?没必要那么委屈自己,都这个岁数了。

  我俩都有意回避了自己的当年,就好像我们是独立于群体之外的两个人,但我不甘心。不甘心并不代表我还想回到过去,或是改变现在。

  我的电话响了,儿子打来的,问我在哪里,什么时候回去。我提前和邮局打了招呼,说今晚和同学吃饭,他没问我是跟哪些同学,没问我就没说,邮局很少掺和我的圈子。晚饭我都提前安排妥了。临挂电话,儿子说,我爸说让你早点回来,我明天还要考试。明天他有语文测验,儿子的语文成绩一直不错,每次考试前他都很兴奋。当然这与我的陪读是分不开的。

  挂了电话,我问林西,你还在读书吗?

  林西挑了一下眉,作出一个带问号的表情。

  我立刻知道我问错了,赶紧转变话题,说没啥,我就是天天在孩子面前念叨,让他好好读书。我其实早就发现,林西对我的鼓励,让我好好读书,和我现在每天读书不是一个意思,他所说的走出去和我现在的走出去也不是一个概念,可我还是感谢林西,这么些年,他说的那两句话就像一盏灯,会偶尔亮起来,照一照我眼前的路。

  10

  林西也接了个电话,接电话的时候他的声音一下变得极为柔软,不用解释就知道肯定是他媳妇打来的,估计也是问他在哪里,什么时候回去。林西一一作答,并问她是不是有什么事,他说我方便啊,你说你说啊。最后林西也没问出来,放下电话时他对我说,你们女人个个都难以琢磨啊。

  你还琢磨过谁?

  林西哈哈大笑,问我,你说咱俩像不像是老朋友?

  我说咱俩难道不是吗?

  他说不完全是,我俩是很久之前认识的朋友,时间久远,但相处很短暂,高中三年而已。

  我说,对,我俩不是老朋友,是老同学。

  这顿饭吃到快要散场的时候,林西再次接到了媳妇的电话。对方开头还是在问些没用的问题,林西说,到底出什么事了,说吧,你肯定是有什么事。他看了我一眼,没有回避我。看得出来,两个人的感情不错。又等了一小会儿,媳妇似乎终于说出了什么,林西突然放下手中的筷子,说,真的吗?是真的吗?!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林西说你在家等着我,别动别动,千万别动。一边说一边起身拿衣服。我也跟着起了身。

  怎么了?

  林西一边叫服务员过来结账,一边说,老同学,还真是好消息,巧不巧你说?我媳妇说她怀上了,她下午在医院做过B超了。林西说完眼圈就红了。

  这个消息确实很突然,我也没想到,我的眼泪居然也控制不住地掉了下来,就好像怀孕的是我,我是他媳妇似的。林西苦了这么多年,终于尝到了生活的甜头,他爬了那么高的山,再回到原点一切早已不是从前,他已经不是我的初恋的对象,而是我的亲人,在我内心打磨过千遍万遍的亲人。我真的为他高兴。

  这顿饭没有任何结束语就结束了。穿好衣服后我俩又碰了碰杯,眼见着林西一饮而尽,我也干了自己杯中的饮料,干干净净。

  得知我是打车过来的,林西坚持要开车送我。我推脱了两句后就上了车。车里很暖和,音箱里放的是藏族歌曲,一股异域的风情让这辆跑在北方平原小城的车显得多少有些与众不同。

  我俩各揣心事,一路上话并不多,要说的话刚才在餐厅似乎已经说完了,我知道他会偶尔瞄我一眼,他肯定也知道我知道。快到小区的时候,林西说,啥都是命,躲不过。我说你得注意身体,现在上有老下有小的,千万要保重。我说的是心里话,我希望他过得好,活得好,千万不要再像上次那样突然晕倒了。

  下车后,他说改天咱们两家聚聚,都认识认识。我说没问题,然后朝他挥了挥手。

  车子掉头开走了,沿着马路很快走远,我深深吸了一口空气,留恋了一会儿空气的冰凉,一转身,看到邮局拿着围脖走了过来。

  我伫立在那,等他走到跟前。

  他把围脖套在我的脖子上,说,这么冷,怎么还把围脖忘了?别冻着。那条围脖是多少年前我和邮局逛商场时买的,与今天的衣服不是很搭,我是故意没戴的。

  我感觉很温暖,随便他怎么系。

  然后他又假装漫不经心地问,那男的是谁?

  林西,我回过了神,一把挽住邮局的胳膊,微笑着回答他说,我同学。

  当代小说 2022年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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