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没有读过大学。二十岁那年高中毕业以后,我从农村来到城市,开始了朝不保夕的打工生涯。那时候刚刚有了商品房,记得一套三居室的商品房的价格是四万多块钱,而我那时候的工资不足两百块钱。就是说,假如我不吃不喝,将赚到的工资全部攒下来,在城市里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大概需要二十年。
那时候尚无贷款一说,买房需要现款全款。借钱是肯定的,却不能借银行的钱,只能向亲戚朋友开口。这么做,有好处也有坏处,好处是还钱的日子比较宽松,坏处是亲戚朋友们挣钱不易,凑钱亦不易。
那时候,绝大多数买房的年轻人,都是这样的操作方式。
现在,在中国的绝大多数城市,年轻人的工资无非六七千元,但绝大多数城市的房价远超百万,算下来,只靠自己工资的话,在城市里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仍然需要大约二十年时间。
比起三十年前,好像什么都没有改变。
农村孩子想在城市里扎下根,除了一份糊口的工作,还需要一套房子。但是,对绝大多数农村孩子来说,拥有城市里的一套房子,绝非易事。房子当然不等于家,但很多时候,我认为,对现在的年轻人來说,房子就是家,甚至是爱情、婚姻、未来……房子是留在城市的胆量。
有房子,才配谈好日子;否则的话,与城市里的流浪狗,似乎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这样的话说出来很沮丧,然而很多时候,却是现实。
职业写作近二十年,这是我写的第二篇有关房子的小说。当然,是有关“城里的房子”。并非我没有关注到“房奴”这个群体,事实上,与大多数从农村来到城市的孩子一样,我就是房奴。我之所以不想写下这些故事,是因为我“写实”的小说很少——对于太过“写实”的东西,我总是怀着一种恐惧,认为它已经远离了小说,或者远离了那种肆意的为所欲为的表达。直到去年,我看到一则这样的新闻,说是在中国的某个城市,因为墓地太贵,不少人买房的目的仅仅为了存放骨灰。就是说,当你终于在城市里买了一套房子,岂不知,你的邻居仅仅是一盒骨灰!
这则不长的新闻给了我很大的冲击。我想,我应该再写下一篇有关房子的小说了。
于是就有了这篇小说。小说是虚构的,事实上,我不过用到了新闻里的故事背景,但当小说完成,我又相信这篇小说是真实的,是“写实”的——我相信在某一个城市里,这样的故事真实地发生过,或者正在发生。
——因为对几乎所有的年轻人来说,他们都需要一套房子;尽管这套房子,将会彻底榨干他们未来很多年的从容。
当代小说 2021年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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