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这篇小说,再看我的简历,想必大多数读者都会得出一个结论:这个故事是听来的。
的确,故事是听来的。那是几年前,我还在部队,为了一个创作任务,东奔西走,翻阅了大量书籍资料,走访了许多军史场馆,采访了诸多参战老兵,听到了许多鲜为人知的故事——本小说中的故事便是其中之一。
但小说又不止于故事,我与小说中的人物更不止于“听说”。在创作的整个过程,始终有两个熟悉的身影不时在眼前浮现。那是我的两位大爷:一位是当过国民党抗战老兵的二大爷朱圣森;另一位是当过志愿军的共产党员四大爷朱圣彬。而我们家族从鸦片战争到现在的100多年里,也就出了三个当兵的——除了上述兩位大爷,另一个就是我。
先说我二大爷朱圣森。他是我大爷爷(我爷爷兄弟四个)的二儿子,是个命苦之人。他从小便不受父亲(也就是我大爷爷)待见,两次充壮丁当兵。第一次是替他哥——他哥是长子,按规定是应该他去充丁当兵,但我大爷爷硬是通过保长换成了我二大爷。不想,当了几年他大难不死从部队逃了回来,很出我大爷爷的意料,所以没过几天又把他以三十石谷子的价钱卖了壮丁。从此再没逃回来,抗日结束接着内战,内战完了就去了台湾,直到六十多岁才回到大陆,光棍一条。小说中“解放兵”钱老幺便有他的影子。
再说我四大爷朱圣彬。他是我二爷爷的大儿子。也是苦命人。我二爷爷走得早,留下我二奶奶带着四个儿女艰难度日。我四大爷5岁起便开始放牛。放牛放到解放,村里来了部队,我四大爷就跟着部队走了。因为部队有饭吃,更因为听说部队是往南走,去解放台湾,他觉得到了台湾能把他二哥找回来。谁知一上车直接就拉到朝鲜去了。在朝鲜当工程兵,修路,保障后勤运输,修完路美国人的飞机就来了,狂轰滥炸,炸完接着再修,直到一双手全磨烂,握不住锹……回国后没多久他便复员了,安置到了矿山当工人,后来入了党,但几次提干都没成。他干活卖命,在煤矿里挖煤就跟在朝鲜修路似的,爆破煤层的炸药一响他就扛着锹上去了,一定要把手磨烂为止,否则觉得对不起黄继光、邱少云他们。
小说中炊事班长孙大嘴便有他的影子。
当然只是有他们的影子,或者只是原型,并不能完全对号入座。因为他们远比小说中的人物幸运——在战场上九死一生,竟都活着回来了。
至于小说的核心人物、男一号刘逢甲,我想就不必多说了。他是这支队伍里一个比较特殊的存在:最年轻,最有文化,最“南蛮”,最不服……还有,他长了一双全连最奇特的脚。因为这双脚,鞋子成了左右他命运的一个关键道具,而螃蟹则是他在绝境中对未来种种幻想的一个承载。从中国闽南海边到朝鲜长津湖畔,一路上,希望不断地破灭,又不断地产生,最后连死在阵地都成了奢望。这样的困境和遭遇,又何尝不是我们芸芸众生的人生常态?
责任编辑:王玉珏
当代小说 2021年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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