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水流年,韶华易逝,不知不觉自己已经走过人生36个春秋。在这段人生的旅途上,我听过很多很多好听的歌,也丢掉了很多很多过时的歌。就像黑熊掰棒子,掰一路,丢一路。好在不像黑熊那样最后两手空空,一无所获,自己现在依然有喜欢的歌,一如从前继续如痴如醉地听着,也无所顾忌地一路丢着。
作为一名普通歌曲爱好者,我当然没有少男少女“粉丝”们那样的天真和幼稚,也没有音乐发烧友那样的痴迷和狂热。自己拥有的只是对音乐一种执着的喜爱,一种平常心的欣赏。市面上流行的东西,我不一定就跟风似的吹捧追赶。让我喜欢的歌,首先要经得起自己耳朵的检验,打不动自己的歌,再流行,再时尚,我也会退避三舍,有意疏远。只要是优秀的歌曲,即使是名不见经传歌手的作品,也不管是否时代久远土得掉渣,我依然会奉若神明,爱如至宝。
从另一个角度上讲,流行、新潮没有错,只要是优秀的歌手与优秀的曲目,,我也照样举双手欢迎。所以,现在年轻人喜欢的歌手,如周杰伦、林俊杰、王力宏、SHE、蔡依林、TWINS,和很多一夜窜红的网络歌手,我也同样喜欢。有些同事对此很不理解,好像我就应该仅仅欣赏戏剧、战争歌曲和一些老掉牙的歌剧。为什么呢?因为我已经不再年轻。难道好听的流行歌曲,只是青少年的专利?我觉得这绝对是误解。音乐没有年龄限制,只要是质量过硬的作品,流行与不流行无所谓,每个人都有喜欢的资格,每个人都有喜欢的权利。
想想自己喜欢过的歌曲实在太多,被自己长时间忘怀的歌曲也不计其数。一些歌曲虽然能够随便哼上几句,但大多歌词已经没有太深印象。不过当时如何与这些歌曲近距离接触?进而喜欢它们,然后学唱它们,这些情形至今还历历在目,清晰异常。这些歌曲已经和岁月一起悄悄流逝,但留下的永远是甜蜜的回忆。
接触比较早,同时又特别喜欢的歌曲,恐怕要算千百惠的《走过咖啡屋》和《古老的棉被店》了。喜欢它们,不仅仅因为它们甜美纯净,惹人喜爱,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因为当时自己心仪已久的女同学特别爱唱这两首歌曲。燕语莺声,女同学唱得意蕴悠长,我听后顿时既喜欢上了歌曲,也更加痴迷了这位女生。好在在我催枯拉朽的进攻之下,女同学最终被我俘获,他就是我现在的妻。一次我有意问她对这两首歌还有印象吗?妻说不记得了。太让人失望了,真不知当时怎么就轻易上了鬼子的当。
上大学时,最喜欢的歌手是童安格,最喜欢他的《明天你是否依然爱我》这首歌。同宿舍一位铜山同学,从家里带来了一台录放机,我一有空,便放这首歌曲。听来听去,慢慢我竟会轻轻哼哼了,而且逐渐哼得还像那么一回事了。后来学校开元旦联欢会,我竟然不知天高地厚到处窜班献唱这首歌。一次,人家喊好不让下台,我不知好歹,竟将这首歌连唱了两遍。现在想想真是令人汗颜。
大学实习时,正是残疾歌手郑智化走红的时候,他那催人奋进的歌曲《水手》,不知放倒了多少歌迷,我也是其中一个。这首歌曲,让我忘记了初为人师的羞涩与胆怯,也驱除了那多年不遇的严寒。现在再听听这首歌,心里还会再次涌起一股暖流,久久不去。
工作后,发现同事郭方营有很多好听的磁带,我羡慕得要命。非常善于察言观色的这位同事,对我家以前开商店购置的一个有源音箱也心仪已久。后来我们达成默契,交换。这样,我有生第一次一下拥有了20多盒磁带,让我很是欣喜了一阵子,也让我得以更多次聆听了众多我喜爱歌手的优秀歌曲。
因为喜欢听歌,后来发现邻居添置了VGD和音响,惹得我心理直痒痒。想买,太贵,经济紧张不允许。我便省吃俭用地攒钱。终于攒得差不多了,顾不上晕车和转向,我只身一人第一次闯去了临沂,连VCD,带音响、音箱我一次一网打尽买个全。虽然都是大路便宜货,但借助它们,我可以欣赏碟片上精美的MTV,对于我来说,已经很满足了。雅兴上来的时候,我还会来上几嗓子,跟着电视唱一唱卡拉OK。通常我把音箱的音量开得很大,我的歌声传得很远很远,也不知道人家会不会骂我神经。因为喜欢听,喜欢唱,已经管不了那么多。
女儿渐渐长大了,她喜欢的流行歌曲越来越多,尤其买了电脑之后,好听的歌曲更是铺天盖地。如狂风暴雨般袭来。在女儿的影响下,我也经常听一听,并且时不时哼上几句最新流行歌,诸如《东风破》、《发如雪》、《老鼠爱大米》、《两只蝴蝶》之类,惹得学生和同事都惊诧不已。不少人说我政治觉悟高,连听歌也能与时俱进。听后让我哭笑不得,不置可否。
说与时俱进实不敢当,但在听歌方面,我绝对传统和新潮平等对待,不偏不倚,不排斥,不跟风。优秀的,不管是什么年代的,都可以为我所用,为我所有为我所倾倒。
其实,又何止仅仅听歌是这样,干什么不该海纳百川,兼容并包,承上启下,继往开来呢?走出极端、狭隘的思想框框,才可以将事情做得更大、更好、更强。世界有容乃大,不就是这个道理吗?比如歌曲,逝去的是过去的现在,现在的是将来一定要逝去的过去。歌可以随岁月一起飘逝,对美的喜爱,对美的追求,一定会代代相传,绵延不绝。不是什么人、什么事可以阻拦,可以改变的,阻拦也阻拦不,改变也是无法改变的。您说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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