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论斤怎么卖?能这样卖吗?以前没听说有这样卖的,但现在有。最近媒体报道:诗人苏非舒5月19日,在北京以每斤100元的价格叫卖自己的诗作,竟异常火爆,在1个多小时的时间里,20多斤的诗歌先后被卖出。
这能是真的吗?看到这则新闻,我第一反应便是产生这样的疑问。现在的媒体,好做长舌妇,东家长,李家短,不问是否捕风捉影,总喜欢大吵特炒。只要能赚眼球,哪怕事情虚得像个“裤套子”,也在所不惜。当然,卖诗也可能确有其事,要这么说,苏非舒就难逃刻意炒作之嫌了!
首先,说卖了20斤的诗歌,这个数字是怎么得出来的?真得是用秤称的吗?要称,称的是什么?一首诗歌写在一块20斤的石板上,也算卖20斤诗歌吗?
另外,是什么人买了他的诗歌?媒体说,是二三十位圈内的朋友。还要问吗?那是“托儿”呀!买方与买方是一伙的,这个生意所谓的火爆,还值得信任吗?
不会忘记,不久以前,诗人赵丽华因为“马桶、手纸、冲厕所”的诗歌,招来骂声一片的时候,就是这位苏诗人,不惜献身诗歌艺术,在众目睽睽之下,脱个精光,结果因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被北京海淀区公安分局拘留10天。
吃一堑,长一智,苏诗人这回吸取上次教训,衣裳穿得很齐整,甚至会很体面,来了一次“论斤卖诗”,可谓构思巧妙,创意新颖,用心良苦。如果纯粹为了炒作自己,可谓效果不错,诗人或许会露出灿烂欣慰的微笑。但是如果为了拯救已经很长时间陷入尴尬境地的诗歌,恐怕苏诗人会伤心落泪的。我觉得这样不仅救不了诗歌,而且可能帮倒忙,让诗歌陷入更加难堪的境地。
“论斤卖诗”,很容易给人不好的印象。本应该格调高雅、品味上乘的诗歌,竟然沦落到与萝卜、青菜一样的地位。诗人是什么?是“菜农”? 是“小贩”?买家是什么?是挎着菜篮子,歪着头讨价还价的“家庭妇女”?
有一则评论说得好。苏非舒搞得是一次行为艺术,他的出发点或许是好的,是无可厚非的。但关键,行为本身是否恰当,却是值得好好商榷,也值得人们认真反思的。如果真能这样的话,苏诗人心里或许会有一丝小小的满足吧!
诗歌还有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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