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叔从小就是个苦命的孩子。他爹死于中国大饥荒的那几年,他娘抛下两岁的他嫁给了村里的二宝,并产下一子一女,自然无暇顾及嗷嗷待哺的他。东叔和九十多岁的瞎子奶奶也就是我的姥姥相依为命。
东叔大我十二岁,整一个轮回,但是我却和他亲。小时候总喜欢赖在他单薄的肩膀上不肯下来。我奶奶也就是东叔的姑姑,对这个可怜的侄儿很是照顾,平常要是家里见了荤的,总要给东叔留一碗。这时候的东叔是很腼腆的,虽然饿了几天的肚子,恨不得一口把碗都吞下去,但他总是红着脸,用筷子一小口一小口地吃,末了还要帮姥姥留点。家里揭不开锅的时候,姥姥就一手拄着拐杖,一手拉着东叔沿街去乞讨,虽然面黄肌瘦,但终究还是把东叔拉扯成人了。
成人后的东叔去当了兵,因为当兵不仅能管饭还脸上有光,那时人人都争着去当兵。东叔当了三年兵,回来时姥姥已经不在了。姥姥走的时候,我已经懂事了,第一次看到尸体但并不害怕,我知道那是疼我的姥姥。我看到姥姥的眼睛还是睁着的,奶奶说姥姥那是在等东叔。
当了兵的东叔比以前黑了,但看起来更健康了,不再是那个面有菜色的小伙子,而是一个健康的青年了。村里安排他到车站去当售票员。于是他就每天挎着个小腰包,风里雨里,早出晚归。村长是车站的老板,看东叔勤奋好学,有心要栽培他。让他学会了开车,还给他介绍了个漂亮的外地媳妇―――一个在酒店上班的服务员。她的脸像葱一样嫩白,乌黑的头发温顺地披在肩上,水汪汪的大眼睛人见人怜,一米六五的标准身材。她后来成了我的婶子。那段时间东叔很忙,我也到了学习的关健时刻,所以很久没看到他。直到他结婚那天,所有的亲朋好友都挤在那个不足三十平方米的老房子里祝福着这对新人。东叔那天应该特别高兴,酒一杯接一杯地往肚里灌。我爸他们还要闹新房,但我因为第二天要上课,急着回家,东叔就用车载我回家,路上开得飞一般快,我那时大概知道什么叫春宵一刻值千金吧,所以吓得一句话没敢说,眼一闭,心一横,一副视死如归的表情。
东叔结婚后不久,要盖新房了。爷爷就把以前我们盖房子剩下的木板全部给了东叔,以致我妈对此一直颇有微词。等我从学校放假回家时,东叔的一幢三层的楼房已经拔地而起。在我们村里那样的房子算屈指可数了。不到一年的时间,东叔跟人合伙买了台客运车跑长途;那个漂亮的婶子给东叔生了个可爱的儿子。等我再看到东叔的时候,是在他儿子的满月酒上,那时的东叔和五年前去当兵那个东叔已经大不同,他走路的时候尚需腆着肚子,更不用说当年那瘦削的肩膀了。满月酒是在县里的大酒店办的,来了好些我不认识的人。但他们似乎都很高兴,个个像自己多了个儿子一样,大笑,举杯,痛饮。东叔似乎借了村长的东风,发展的势头一年比一年好。他已经占有两台车一半的股份,还在县里开了个餐馆,漂亮的婶子当老板娘,把娘家的哥哥嫂子还有老娘一并接了过来在店里帮忙。我实在不喜欢那个讲着鸟语的恶婆婆,听不懂的话,我统称为鸟语),因为后来有一次我再去店里蹭饭吃时,她居然跟我要钱!当时我恨不得大声告诉她我是谁谁,但我不动声色地给了她钱,心想等东叔知道了有她好看的,小小年纪我已经学会了报复。可是后来,似乎没人记得这回事,我把这事告诉了我妈。她叫我以后不要再去那蹭饭吃时,我突然有点明白了,东叔已经和我不亲了,他现在有那么多的亲人,就连以前弃他而去的妈,现在也拖儿带女地住在他家里,一口一个哥,喊得那叫一响亮。我听妈妈的话,后来再没去过。至于东叔知不知道他的岳母问我要饭钱的事,我已经不想知道了。
时间像在赶着蝴蝶跑的追捕者,青春就是那只受了惊吓的蝴蝶。我渐渐懂得了许多事,当然不是书本上能学到的东西。对许多以前不理解的事都能处惊不变了。但还是有一件事成为我心上的一道坎。
一天早上,很早吧,路上还没几个行人,我急急忙忙地背着书包去上学。走到一条岔路口的时候,看到东叔头埋得低低地从一个巷子里面出来,里面就是人们常说的“红灯区”。虽然没有走很近地看,但我确定那就是东叔,他走路的姿势,他想遮掩的样子,我熟悉了十几年!我不想让他发现我看到了他,所以假装走得很急的样子横过了马路。不知为什么,心里有种东西破碎的感觉。那个漂亮的婶子可是村里年轻人梦寐以求的对象,要是放在十年前的东叔,打死他不也敢奢望的,可是现在的他却―――我没敢把这事告诉我妈,怕她说我爱管些不该管的闲事,但心里的阴影再也挥之不散,以至后来见到东叔,我都不敢看他的眼睛,仿佛是我做了坏事被他撞到一样。偶尔晚上还听到我爸妈他们说人们赌钱的事,好像也会听到东叔的名字。
再后来,我考上了大学,东叔给了我一千块钱红包,其它人一般都是一百至两百。一千已经很多了吧,我这样告诉自己。其实我多想他送我以前答应给我买的连衣裙啊!可是东叔早就忘记了当年那个骑在他背上撒娇的小丫头了。在他的眼里我不过是他表哥的女儿,他姑姑的孙女,仅此而已。
等我从大学里放假回家的时候,我妈说东叔离婚了,赌钱输掉了那个餐厅,车子只赔不赚所以卖了,那个漂亮的婶子带走了她的家人,也带走了东叔剩下的仅有的财产,房子当初买车的时候已经抵给了银行,现在他自己带着个四岁大的孩子住在以前姥姥留下的老房子里面。我没有问那个已经认了东叔的妈去哪了,也没有问那些在酒桌上力挺东叔的朋友去哪了,不用多问,一年前在我看到那一幕时早已料到这样的结局,只是没想到会来的这么快。
我买了点小孩子吃的零食去看望东叔和他的孩子,走到门口的时候,看到老房子心里一阵酸楚。我记得我曾在里面摔过一跤,也记得姥姥病死在那里,还记得那里举行过东叔的婚礼。已经是个大胖子的东叔正弯着腰给孩子洗澡,场面看点好笑,但我却笑不出来。东叔看到我,眼里闪过一丝羞赧的表情,但随即笑着对我说:“娟儿,你回来啦!快进来坐,东叔给你做好吃的。”我也咧着嘴(不知道有没有笑的表情)说:“嗯,回来了,东叔你也回来了。”
东叔大我十二岁,整一个轮回,但是我却和他亲。小时候总喜欢赖在他单薄的肩膀上不肯下来。我奶奶也就是东叔的姑姑,对这个可怜的侄儿很是照顾,平常要是家里见了荤的,总要给东叔留一碗。这时候的东叔是很腼腆的,虽然饿了几天的肚子,恨不得一口把碗都吞下去,但他总是红着脸,用筷子一小口一小口地吃,末了还要帮姥姥留点。家里揭不开锅的时候,姥姥就一手拄着拐杖,一手拉着东叔沿街去乞讨,虽然面黄肌瘦,但终究还是把东叔拉扯成人了。
成人后的东叔去当了兵,因为当兵不仅能管饭还脸上有光,那时人人都争着去当兵。东叔当了三年兵,回来时姥姥已经不在了。姥姥走的时候,我已经懂事了,第一次看到尸体但并不害怕,我知道那是疼我的姥姥。我看到姥姥的眼睛还是睁着的,奶奶说姥姥那是在等东叔。
当了兵的东叔比以前黑了,但看起来更健康了,不再是那个面有菜色的小伙子,而是一个健康的青年了。村里安排他到车站去当售票员。于是他就每天挎着个小腰包,风里雨里,早出晚归。村长是车站的老板,看东叔勤奋好学,有心要栽培他。让他学会了开车,还给他介绍了个漂亮的外地媳妇―――一个在酒店上班的服务员。她的脸像葱一样嫩白,乌黑的头发温顺地披在肩上,水汪汪的大眼睛人见人怜,一米六五的标准身材。她后来成了我的婶子。那段时间东叔很忙,我也到了学习的关健时刻,所以很久没看到他。直到他结婚那天,所有的亲朋好友都挤在那个不足三十平方米的老房子里祝福着这对新人。东叔那天应该特别高兴,酒一杯接一杯地往肚里灌。我爸他们还要闹新房,但我因为第二天要上课,急着回家,东叔就用车载我回家,路上开得飞一般快,我那时大概知道什么叫春宵一刻值千金吧,所以吓得一句话没敢说,眼一闭,心一横,一副视死如归的表情。
东叔结婚后不久,要盖新房了。爷爷就把以前我们盖房子剩下的木板全部给了东叔,以致我妈对此一直颇有微词。等我从学校放假回家时,东叔的一幢三层的楼房已经拔地而起。在我们村里那样的房子算屈指可数了。不到一年的时间,东叔跟人合伙买了台客运车跑长途;那个漂亮的婶子给东叔生了个可爱的儿子。等我再看到东叔的时候,是在他儿子的满月酒上,那时的东叔和五年前去当兵那个东叔已经大不同,他走路的时候尚需腆着肚子,更不用说当年那瘦削的肩膀了。满月酒是在县里的大酒店办的,来了好些我不认识的人。但他们似乎都很高兴,个个像自己多了个儿子一样,大笑,举杯,痛饮。东叔似乎借了村长的东风,发展的势头一年比一年好。他已经占有两台车一半的股份,还在县里开了个餐馆,漂亮的婶子当老板娘,把娘家的哥哥嫂子还有老娘一并接了过来在店里帮忙。我实在不喜欢那个讲着鸟语的恶婆婆,听不懂的话,我统称为鸟语),因为后来有一次我再去店里蹭饭吃时,她居然跟我要钱!当时我恨不得大声告诉她我是谁谁,但我不动声色地给了她钱,心想等东叔知道了有她好看的,小小年纪我已经学会了报复。可是后来,似乎没人记得这回事,我把这事告诉了我妈。她叫我以后不要再去那蹭饭吃时,我突然有点明白了,东叔已经和我不亲了,他现在有那么多的亲人,就连以前弃他而去的妈,现在也拖儿带女地住在他家里,一口一个哥,喊得那叫一响亮。我听妈妈的话,后来再没去过。至于东叔知不知道他的岳母问我要饭钱的事,我已经不想知道了。
时间像在赶着蝴蝶跑的追捕者,青春就是那只受了惊吓的蝴蝶。我渐渐懂得了许多事,当然不是书本上能学到的东西。对许多以前不理解的事都能处惊不变了。但还是有一件事成为我心上的一道坎。
一天早上,很早吧,路上还没几个行人,我急急忙忙地背着书包去上学。走到一条岔路口的时候,看到东叔头埋得低低地从一个巷子里面出来,里面就是人们常说的“红灯区”。虽然没有走很近地看,但我确定那就是东叔,他走路的姿势,他想遮掩的样子,我熟悉了十几年!我不想让他发现我看到了他,所以假装走得很急的样子横过了马路。不知为什么,心里有种东西破碎的感觉。那个漂亮的婶子可是村里年轻人梦寐以求的对象,要是放在十年前的东叔,打死他不也敢奢望的,可是现在的他却―――我没敢把这事告诉我妈,怕她说我爱管些不该管的闲事,但心里的阴影再也挥之不散,以至后来见到东叔,我都不敢看他的眼睛,仿佛是我做了坏事被他撞到一样。偶尔晚上还听到我爸妈他们说人们赌钱的事,好像也会听到东叔的名字。
再后来,我考上了大学,东叔给了我一千块钱红包,其它人一般都是一百至两百。一千已经很多了吧,我这样告诉自己。其实我多想他送我以前答应给我买的连衣裙啊!可是东叔早就忘记了当年那个骑在他背上撒娇的小丫头了。在他的眼里我不过是他表哥的女儿,他姑姑的孙女,仅此而已。
等我从大学里放假回家的时候,我妈说东叔离婚了,赌钱输掉了那个餐厅,车子只赔不赚所以卖了,那个漂亮的婶子带走了她的家人,也带走了东叔剩下的仅有的财产,房子当初买车的时候已经抵给了银行,现在他自己带着个四岁大的孩子住在以前姥姥留下的老房子里面。我没有问那个已经认了东叔的妈去哪了,也没有问那些在酒桌上力挺东叔的朋友去哪了,不用多问,一年前在我看到那一幕时早已料到这样的结局,只是没想到会来的这么快。
我买了点小孩子吃的零食去看望东叔和他的孩子,走到门口的时候,看到老房子心里一阵酸楚。我记得我曾在里面摔过一跤,也记得姥姥病死在那里,还记得那里举行过东叔的婚礼。已经是个大胖子的东叔正弯着腰给孩子洗澡,场面看点好笑,但我却笑不出来。东叔看到我,眼里闪过一丝羞赧的表情,但随即笑着对我说:“娟儿,你回来啦!快进来坐,东叔给你做好吃的。”我也咧着嘴(不知道有没有笑的表情)说:“嗯,回来了,东叔你也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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