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在操场集合的间隙,我正在偷瞄离我近距离的他站立的方向,他突然莫名其妙地回头对我说:看什么看啊?我当时一下就傻眼了,完蛋了,完蛋了,真是完蛋了,自己此生最大的秘密被发现了,人生第一次愿意用死来抵挡这样的难堪。在我还在想怎么回应他死得会比较好看的时候,后面传来一个女生的声音,用东北人的口音抢先回复了一句:瞅你咋地?我转身寻找声音来源,看向周围人群的时候,看到了无数张像我一样,如释重负的脸。
那一刻,才知道,原来偷偷看他的人,不止我一个人。那一刻,才知道,原来优秀的人,是闪光的,他像聚光灯一样,让所有人的目光,都不自觉地看向他。
后来,这样偶尔得到的真理一次次地得到验证。所以,年轻的时候,要很努力地去发光啊。
初中的时候,开始了人生最深刻、最旷日持久的一次暗恋。那是一个高高瘦瘦的男生,唱歌很好听,尤其是唱周杰伦的歌。那时候的我,就喜欢男生穿白衬衣、戴着眼镜、英气逼人的样子,那是我一生对帅的诠释。关键是那个长得好看的男生,学习成绩还好,英语念得溜,还有一副好脾气。
有一天,我百无聊赖地倚着桌子,拿着一杯水,把腿在过道里伸直展开,仰头靠着同桌,照着最舒服的姿势,准备喝水消磨时间。在腿伸进过道的瞬间,男生正好一路小跑过来,格外出其不意地,竟然被我绊了一个趔趄。我满嘴的水,看到绊倒了人,绊倒的人又是他,一紧张,嘴里的水,一下子控制不住地咳了起来。我看着他,想保持矜持地说一句“对不起”,可是咳嗽得眼泪都止不住了,只好边咳,边变着脸部表情,拿着水杯,对他做了个举杯的姿势。他却看着我突然笑了起来。那个笑容,就像是给孩子宠溺的赞美,夹带着心疼,太好看了,太让人心动了!关键是他不止笑,还边笑边走过来拍我的后背,说:没关系啊,你慢点儿。
你看,我用“举杯”表达“对不起”都能得到回应,这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啊。
我后来知道他父母在市医院上班,所以恨不得每次发烧都烧到头脑不清,这样就可以挂到他妈妈在的急诊。后来知道他家跟我姑姑家住一个小区,所以每个暑假都去姑姑家,领着姑姑家的弟弟,在三十几度的小区门口晒得灰不溜秋,也不想回家。
初中毕业,高中的我们没有分到一个学校,大学也在不同的城市。看到他相册里逐渐长胖的身材,和做了近视手术摘掉的眼镜,少年不再,相比喜欢他,好像更喜欢那时候喜欢他的自己。回忆起关于他的种种,依旧温柔。
我后来还是喜欢去我姑姑家看我弟弟,也还是生小病就想能不能住院,就连喜欢的人,也是高高瘦瘦的。也真是奇怪,时间改变了很多,可依旧有在成为大人之前,不想忘记的小事——有喜欢的人。
赞(0)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