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留着鲁迅式的发型和胡须,不知是否刻意而为。他像爱因斯坦一样邋遢,每天都把胳膊弯成直角,上面挂一个同样邋遢的蓝布包,里面装了什么,鬼才知道。他就是以这副模样跟我们一起上课下课,而且常常旁若无人,完全不在意同学们的眼光是惊诧,还是鄙夷。
最传奇的是,他曾把一只蚂蚱养得过了冬。他的室友是我们的眼线,说他晚上搂着蚂蚱睡觉,让他们觉得怪怪的。眼线还说,这只神奇的蚂蚱最终自然死亡,他在校园某个角落葬了它,虔诚而忧伤。之前我只听说黛玉葬花,没想到我的同学葬过蚂蚱。
那一刻,我才相信,原来这世界上的确是无奇不有的。他不仅用实际行动改变了我们的世界观,还再接再厉,一举改变了我们的爱情观。
当时我们中文系共有300名勇士,都在一个很大的阶梯教室里上课。课余时间,残留在座位上的人也不少。“神仙”兄弟经常在众目睽睽之下,大胆地向一个他心仪的女同学表白。女同学开始挺矜持,用各种暗语拒绝他。
他没有退缩,继续冲锋陷阵,一而再,再而三地穷追不舍。女同学的忍耐到了极点,开始作狮子吼。我就亲耳听到过那个女孩响亮的一声“滚”,但“神仙”兄弟回应对方的笑脸让我的印象更为深刻。
那一刻,我才明白,他才是真的猛士,不仅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而且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
我一直以为他是脑残的,却没想过有一天我竟会对他肃然起敬!有眼线爆料说:“这伙计几乎读完了维特根斯坦的所有著作。”
维特根斯坦,多数不脑残的同学听都没听过。我有所耳闻,那是西方一个大哲学家,著作里的理论很艰深,我们国家很多哲学讲师都看不明白,而这个脑残的“神仙”兄弟竟然读过了。别人说他脑残的时候,他知道维特根斯坦会怎么说:“凡是能够说的事情,都能够说清楚;而凡是不能说的事情,就应该沉默。”
大学时光,我们就这样一路“脑残”着度过了,看上去很美,但在美的空壳下,却填满了空虚和无聊。也许,只有那位“神仙”兄弟才是过得最充实、最不脑残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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