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是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咋眼看来,这话说的很是有道理。因为在一般情况下,那千里马虽然难得,但是只要有伯乐,有伯乐这样独具慧眼的识马之人,终究会发现得了千里马的。倘若,如果没有那识马的伯乐之人,纵然是有成群结队的千里马摆在或者是路经在一群不懂马,不知道怎样识马之人的眼前,即便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汗血宝马,也会被不识好马,不知道有千里马的凡夫俗子,当做一般的代步工具看待而走了眼。亦或是作为拉车拖磨的劳作之物,为主人赚取一些生活费用。
我想,甚至还极有可能把可遇而不可求的千里马,视作为那可作“盘中餐”的肉马宰而杀之。
所以,从这样的角度来说,伯乐与千里马的关系,伯乐是最重要的。
因此,按照这样的思维逻辑去想,先有伯乐后有千里马的观点是正确的。
可是,我又认为,如果是把那寻得千里马和识别千里马发现千里马的责任,仅仅是交付给那伯乐和伯乐这样独具慧眼真才实学的一个人,我想,也不是一件好事。
因为,尽管伯乐与伯乐这样的人有“慧眼”,但是因为伯乐和伯乐这样的人也会有可能看走眼的时候,甚至有打盹的时候。这样一来,就必然会发生那本身是千里马,可因为伯乐和伯乐们的眼花与松懈和一不小心的打盹,千里马就极有可能或肯定会从伯乐和伯乐们的眼皮子下滑失溜走,而使那千里马沦落风尘,成为拉磨的工具,成为喜食马肉者的盘中餐!
因而,我觉得,从保险的角度来说,要千里马做到常有,伯乐也常有,最好的办法最关键的问题就是应该从机制入手,建立健全起培养培育发现千里马和慧眼识珠的一整套伯乐群体的机制。做到既常有千里马,又有一个伯乐和伯乐们十分完善和健全机制。通过健全和完善的智能甄别系统和制度,改变人工和人为去的识别千里马的办法。这样,就不可能发生千里马从一个伯乐的眼皮下溜滑与走眼的事情。
在浩浩汤汤的人类历史长河和发展过程中,不知道发生过多少因为伯乐不在岗,亦或是伯乐打盹与看走眼,而使得千里马成为拉磨的工具,成为盘中餐的肉马的事情。要防止和杜绝这样的现象和情况发生,让每一匹千里马都因人为的因素而埋汰,唯一的办法和最好的办法就是有一套完善和健全的机制。
如果仅仅是把识别和发现千里马的希望,依靠和寄托于一个两个伯乐的身上,我想,就一定会发生千里马沦落风尘或为拉磨与盘中餐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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