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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我乡(135 公羊涧)

时间:2021/11/17 作者: 陆建初 热度: 131617
  我心我乡·下部(陆建初)

  135.公羊涧

  这块敞气通风的空地,大哥选得好地,少了飞蚊小咬什么。大昌听着大哥的龙门阵,顺势躺篝火边,看黑夜里火舌跳跃。阿昌记着火药葫芦不能近火,扯过一边去;困乏着的,竟睡着了。

  咶咶鸟叫,吵醒了他,只见树顶飞跃着一群锦鸡。打一对做早餐?没有,空山回荡枪声,要惊走野物,就看着这好景象吧,锦鸡飞舞。

  没人迹处有兽迹,猎手会寻着兽迹去跟踪,无路也须强行。人行兽路要弓腰,野物是四足而行,人一直身,便尽是枝杈挡路了。狗更能嗅见兽路,跑在前头;撵山狗的尾巴,都斩去的,否则它兴奋时一摇尾,易暴露给麂子、岩羊什么。暴露给豹子更不好,豹子爱吃狗,……。

  撵山,新奇激动的事,阿昌亲历其中,一趟下来,熟悉这狩猎生涯,就像日常的一般了。大昌与众不同的,天份高,即便以前在上海,他也一向出众,在江湖上走。

  往前数日子,知青是在荡淮海路;厨窗里吃穿用产品,都全国一流。其实品种已较前大减了,并且都凭票配给;看看,煞煞眼馋而已。

  外汇商店最是观者如堵,海外关系不光彩,惹嫌里通外国;但“外汇券”偏又吃香,啥物事侪可买。缘由是国家要输出革命,紧缺美金啦,大城市都设外汇商店。

  大昌对外汇商店鄙视,他工人阶级,没海外关系;瞧着那一堆顾客,又无非是软蛋公子哥、嗲妹妹什么,垃圾得很,瞧不上。

  他很少趤马路,偶尔陪朋友去,也不看厨窗,是在寻路有不平。眼角一瞟,就知人群里哪个“三只手”,哪个“咸猪手”;他眼光瞟过去,那边就知缩手。有不识相的,他就仗义出手。他的与众不同,首先是有义气,始终是游走江湖。

  待知青一下乡,就走田埂,走山路,比起淮海路,多大反差;好汉的大昌们,是马上适应了,日子照过。好汉还照样出手不凡,他随马帮去供销社,轻易便镇住了“狗日的”,兄弟们都很得意,佩服他的胆识,传他的江湖名头。

  “寒山远上石径斜,白云深处有人家”,山上人家哪有钱把斜径来修成石梯?不过是自古以来的草径、土路而已;而那也可入诗入画的,只是下雨便湿滑,不大好。

  大昌很少扮独行侠,大都结伴行山。这次既独行,紧着步子,又观景想事。——山路斜径,是一步步走的,心中的事,却如电闪火耀般的,一湧而至,又四散而去。

  他还是想去撵山打猎上了:空谷鸟叫,这是花翅鹊,比斑鸠小些。大哥摆龙门阵,说,就这花翅雀:以前马帮过狭谷,知道山头有土匪侯着,就放一响枪,惊起那鸟;再一响,飞鸟坠地,示意咱有神枪手。

  土匪看准了:谁放了一枪,又接过一杆装了弹药的枪,那他就是神手;有他在,你得算好该填几条命,才抢得一票货。

  匪人也便朝天鸣一枪,意思是好汉,放你过去。赶马人这时又或者唱一曲赶马调,悠长的,颤转的,哀怨悲悯的。匪人听歌感动,似乎道上的汉子们,都有手足之情了。

  况且,又估摸着歌手也一定神枪手,惹不起。放马队悠悠走过,静静听完这一曲。

  马帮识江湖礼数,既过险隘,系两吊铜钱在路旁,是给绿林汉子的酒钱。

  ——这故事,是大哥龙门阵里的一段,有何深义?那茶马道上江湖,既见义气干云,又童话一般;大不同十里洋场的,大昌又闪念起上海的传闻了。

  说是杜月笙刚出道,管赌桌上的抽头;见赌棍不理,他便翘起一条腿,搁椅子上,拔匕首猛插进自己大腿;白刃进红刃出,血溅四座,全场惊骇。自此扬名,黄金荣擢他为大徒。

  文革当中,上海的老狙讪、小狙讪,捉到青帮余孽,是要綑起来开斗争会;但讲起杜月笙来,又当传奇额。说他敢作敢当,又不轻易伤人,宁可用自伤来表白勇敢,够义气。这嚇人的一段又是感人的。阿昌学政治不够,受江湖熏陶却不少。

  ——大昌独行山径,是去追赶回山寨的、驮化肥的马帮。忆想了一段行猎往事,又回转心思,看山看云,他看眼前的:那东南角,山高林密,见有一座塔,矗立峰顶。是鸡足山嗒呀,印度人、西藏人,都有赶来鸡山寺拜佛的。寺院隐在森林里,宝塔映掩云彩中。

  从飞来寨绕山梁到鸡山,一百五十里;或者下大街,穿过坝子再登鸡山顶,也一百五十里。山上倮倮是宁可绕梁子,也不去上下坡。

  是啦,邻近鸡山那座峰,就是上次绕梁过去,打着了岩羊之处。由此阿昌又续着想,那次行猎。

  ——那兽道越走越险,走上悬崖了,听前面,有水流叮咚响。哦,原来这道,是野物走去涧旁饮水的。

  狗不怕路险,颠颠地向前,一跃过涧。大哥看看地势,带着大昌过涧后,找下风口巨石后,隐身了。他俩轮流抽烟,是为备着烟火,好燃点火绳呀。正默默地,歇得舒坦,而且觉着林间清气宜人。

  伏草丛中狗儿,却微微发动静了,是,听到兽蹄踩树叶声响了。大哥探头看清后,即拿烟头点着了火绳,瞅准时机,一起身枪响,只见涧对面,一只弯角大岩羊踉跄几步,接着便被狗扑倒。脑门上中弹,铅巴弹未穿透它额骨,所以没即刻倒地;狗扑过去,用牙锁死了它咽喉。

  岩羊的枪洞里,并没流太多血;血捂在肉里,肉会腥的,要趁着死羊还有体温,血还没凝,还剩着微弱心跳,赶紧放血。大哥拔出尖刀来,顺羊子的腮帮,割个口子。狗儿像早有预料,赶忙凑过去舔血。

  这匹狗叫“乌王”,大昌听着,理解成“乌黑的狗大王”;其实在大哥们的语言,就是摹仿狗叫的“呜汪”,也就是“狗”的称呼。乌王摇着尾巴根,它的尾巴,仅剩兔尾巴那么一节了;舔血太快活,它便不停地摇尾。舔吃够了,它抬头,用感激的眼光看着主人。

  岩羊都成群出没的,这只离群的头羊,大犄角盘了一整圈,该有七岁过;孤羊,迟早遭豹子老虎扑的。半老的公羊,肉多、体重、力大,当着羊群的首领;但不如四岁公羊,正当气血最足,来夺王位,老羊斗上一阵喘不过气,就败逃了,不再回羊群。

  这次运气太好,不然等着个豪猪过来,个头小小,打还是不打?大哥一边说着岩羊,一边砍树枝、藤条,说要扎个架子,好拖它回去,……。

  ——一向出众的大昌,有与众不同的经历,而有着不同寻常的念想;回味自己的历练,好在都不违侠义。打着岩羊,运回寨子去,公众平分,也不外乎侠义行径。所以阿昌愿意回味那段。

  (200-135·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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