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宗天顺四年【1460年】,44岁的邢宥被提升为浙江台州知府。台州的民事案件多如牛毛,但邢宥都不厌其烦,细细地一一缘情据理,加以判处,使得民众信服。
邢宥居台州履职一共四年,回京时,有人诬告“台民争持金綿数百里外赆邢宥”,致使他蒙冤被贬为福建晋江县令。邢宥任晋江县令三个月后,宪宗继位而得以平反昭雪,恢复名誉,补任直隶苏州知府。
成化二年【1466年】,江南发生特大洪涝灾害,苏州水灾严重,粮断民饥,邢宥急灾民之所急,不待奏告朝廷,便发官库粮及集富民粮80万余斗,还从军饷中扣粮20斗赈灾,救活了40余万灾民性命。同僚对邢宥这种专断做法深感忧虑,但邢宥却不以为然,他说:“民命危在旦夕,如果等待呈报批准才开仓救济,那就来不及了。专断之罪,我一人担当。”朝廷获悉此举后,不但没有怪罪邢宥,反而得到宪宗对他“敕勒褒奖”,苏州民众对邢宥更是赞颂不已。
邢宥慈世后,內阁大学士丘浚在遵旨攥写的【湄邱邢公墓志銘】中,对邢宥治理苏州给予很高的评价:“一本情理,不出奇,不立岢,纬省役均赋,节浮费,以便民为主。不期月,政化民治,歌颂之声,播闻远近。”
宪宗成化十七年【1481年】五月二十日邢宥逝世。临终时对长子说:“吾居官无余藏,女母之服未除而有斯疾,必不起。我死丧礼从简,女能勤俭以保第,吾目冥也。”言乞而终,享年66岁,葬于故乡八门湾边铜斗山之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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