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娘病了,脑瘤,在浙一手术劈脑,摘瘤。
我去看她,已是两周之后,她看了看我,哥问:“你认得他哇?”
她回答:“当然认得,怎么会不认得。”
我笑了笑,站在病床旁,看了看她额头那道蜈蚣似的针线疤,问她:“力气有没?”
她眼神有些呆滞,怔怔地对着墙壁,好像听见了我说话,好像没有听见,就那么直直地躺着。
哥出门去了,他爸转身问我:“阿野,你空不空,要不晚上留下来照顾她?”
我想了想,早知道会这样,我对他的戒心已经是到骨子里的,客气地笑了笑,回答:“你有事要忙?我最近事情多,忙着去村里走访,局里脱不开身。”
他爸没有看我,眼睛斜斜的,看着地板,说:“二楼要吃的什么都有,很方便的,你要是没什么事,就留下来睡一晚,床是有的,你看,把椅子抽开来就是床了。”
话说完,他就慢慢转身出去了,留下了我和干娘。
我走到窗边,把窗帘拉开,笑:“干娘,你抬头看看,你这窗外望出去,那栋别致的大楼,就是我们局的,一共有十八楼呢!”
干娘只是怔怔地对着墙壁,手里转动着,画着圈圈,问我:“你那个,那个,买了?”
我不解,她又疙疙瘩瘩地说:“车,汽车,车,买了?”
“是啊,车买了。”其实我汽车都买了五年了,她哪里会不知道呢。
她忽而转头看我,伸手,握住了我的手掌,暖暖的,虚弱。
她说:“你买了房子在这,那好,好的。”
我笑:“没有,我就一直回家去住的。”
大概我怎么回答她都是不知道的,她忽而又看我,手指在空中比划着,问我:“你是谁,是木头,建国——”
心里有一种忧伤弥漫开去,好歹过去的三十年里,她待我还算不薄,至少打我记事的年纪开始,年年圣诞节、圣诞夜,都能够收到她的礼物,那时候她还年轻,我还年幼,桌子上就是摊开来的大堆的礼物,还有一个乡下孩子难得一见的奶油蛋糕。
从心里想,她还是对得起我的,我是该为她的病感到难过,事实是我确实动情了,有些忧伤。
回去的路上,我被这么一种情绪感染了,怎么也摆脱不了。
望着窗外的落日,我心想,假若有一天我也成了如此痴呆,是不是也就记不起小总是谁了,若有人在我面前提起小总,我也许也只当是空气一样,毫无反应,可是,我依然还能记得那么一个人的身影,记得他的脸,只不过已经忘记了名字。
手机听歌,忽而怎么也开不出声音,低头看,手机的音量键凹进了,手指按着,也毫无反应,再细看,手机的边缘裂开了缝,像是遭遇重大车祸,头部开裂,已经不能说话了。
又是添了好几分伤感,这是我的中兴手机U950,是两年前买的,当时是网购,小总有一款华为,我有一款中兴,分寄到了彼此那,当时小总说:“哥们,等下次手机坏了,我们再一起换手机,到时候我们一起买华为吧?”
“擦!华为,哪里能跟我的中兴小旋风相比,砸不烂、泡不坏,铁一般的质量。”
“是是是,你的中兴好,还八百万象素是不?拍出来的照片也不知道有没有两百万象素。”
“你这是赤裸裸地讽刺啊!到时候别你的华为坏了,我的中兴依然坚挺!”
“要不要比比?谁输了,到时候给赢的那个送一款手机?”
擦,我暗地里计算,那不行,至少之前咱俩买手机,一起买的两款,我的是步步高,他的是诺基亚,毫无疑问,我是被他完胜的,从象素、功能、质量等各方面而言,他都比我出色,我哪里还敢和他真得比啊!何况代价是要我送他一款手机,这家伙,居心叵测,指不定到时候就让我送一款苹果八苹果九了。
如此想,我没有答应他的挑战,只说是:“走着瞧,时间会证明一切!”
其实,这一切我都已经忘了,只不过是六月份时,小总突然打我电话,说:“你以前说过的,还记得吗?以后我们要一起换手机。我打算最近要换手机了,你的中兴要不要也退役?”
我想了想,握着手里的三星,这是干娘两天前送我的,说是恭喜我官运亨通。
真是没办法,假若没有这款三星,假若小总又恰好真得提醒我了,我一定答应他,一定去更换一款手机,要和他的一模一样,我只能回答说:“有这回事吗?我怎么不记得。”
“你忘了啊,当时你说的。”他的声音柔柔,低沉些,像是一朵温柔的棉花。
“好吧,可是我的中兴确实还非常坚挺呀,就不换了吧。”
“那好吧,我有事先忙去了。”
就是这么偶然的,干娘突然晕倒,突然脑瘤手术,突然间也忘记了我,忘记了许多她牵挂的人事,我知道,那个乡下农村出来、才小学文化毕业的她,那个聪明果敢、善良坚毅白手起家的她,那个曾经智慧的女人,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岁月是最残酷的刀,十年间,两场恶病,也终于消耗尽了她的精神,让她变得白痴似的,随便一个人都能把她骗去卖了。
她走南闯北,商场风雨数十年,从此谢下了帷幕。
就是这么突然的,我的中兴突然爆裂,突然按键失灵,再也不能够正常使用,用我的话说:“到底,过去的两年里是他不舍不弃地陪着我,从黄昏到凌晨,从北京到上海,都是他在我的身旁,我到底是个念旧的人,我放不下他。”
想到了小总,我笑了笑,自言自语:“再放不下又能怎么样,还不是得放下,无可奈何。”
将中兴手机重启时,响起了音乐,还有纯黑色里一派深海似的蔚蓝,就好像纯黑色是他曾经的网名,蓝野是我曾经的网名,我们好像如此相遇在尘世的画面。
想起了最后个和他租房的日子,小城,旅馆租客。
寒冬的黎明,手机开机,清澈的手机旋律,在黑夜里绽放,像是一派蔚蓝的海。
小总摸索着,按住我的手臂,嘟囔着:“才几点啊,怎么手机响了?”
我揉揉眼睛,拿手机去照他的侧脸,他还闭着眼睛,趴着睡,或许是感受到了我的手机光,眼睛微微隙开了缝儿,他翻了个身,就躲开了我,继续他安稳的美梦。
我凑过头去,暖暖的气息,打开手机的拍摄功能,偷偷地,偷偷地,给他一个照片。
“别呀,别拍,丑死了。”他糊里糊涂地说着话。
我贼笑:“没事儿,反正我不觉得丑就好了,乖乖,就拍一张照片吧,就一张。”
“不要,我还要再睡睡,你也睡会儿吧,待会儿再去吃早饭。”
没有等他说完,照片拍照键已经按下,留下了幽暗里,他隐约模糊的脸影,覆额的发,安安的面容,其他都是幽幽的,看不清晰,整张照片就像是梦,像是一缕魂。
而今手机看来是不得不更新换代了,干娘送的三星终于得代替了中兴,用同事的话来说就是:“从来只见新人笑,哪里闻得旧人哭。”
智慧就此蒙尘,生命就此衰落;恩情也得换了,缘分只能割裂。
二零一四年夏末秋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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