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话,一直在他耳边回响:回去自行处理,这个案子判下来也是你输。判决了也不好执行。你是给张老汉二十只大羊,还是二十只小羊?是二十只公羊,还是二十只母羊?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也许他真的借你的钱,但法律事实和实际事实不是一回事。法律事实是要靠证据支持的事实。你俩之间真实的借款纠纷,天知地知,你知他知。别人怎么知道?张老汉已经死了。你为何当初不让他给你打一个借条,或找个证人呢?你把人家二十只羊撵回去顶账,这是侵权。你替他放了三个多月的羊,也是白放,构不成无因管理,也要不上放养费用,还得返还二十只绵羊。他欠你的钱,你没证据。即使他真得欠你钱,也构不成反诉。欠钱是债权债务纠纷。撵羊是侵权纠纷。这不是一个法律关系。
李老汉和张老汉从小就是一个村,又是近邻,而且同年同月同日生。一起上学,一起辍学。好的就像一个人一样,平时吃喝不分你我,经济往来从不打条。他俩没念下书,只有回家受苦。平日里除了耕种承包地外,就是打几个零工。光景过得也紧紧巴巴。前几年赶上国家脱贫攻坚的好政策,免费上了养羊培训班,又用无息贷款购买回绵羊。几年下来,他俩成了远近闻名的养羊专业户。
今年六月份,张老汉要购买二十只新品种绵羊。一时手头紧缺,便借了李老汉三万元,言明秋后卖了羊还钱。谁知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七月份张老汉突发心梗死亡。张老汉妻子早亡,无儿,一女远嫁他乡。情急之下,李老汉就从张老汉羊群里撵回二十只绵羊抵债。这二十只绵羊和自己的绵羊混在一起放养。张老汉剩下的绵羊由村委会找人放养。
张老汉的女儿千里迢迢回来料理了父亲的后事。李老汉向她诉说了撵羊的理由。女儿称从来没听说过父亲借钱一事。我不能随便来个人说父亲欠他的钱,我就认可。只要有证据,我就认可。李老汉不愿归还二十只绵羊。张老汉的女儿把李老汉起诉到法院,要求李老汉返还被撵走的二十只绵羊。
法官细听了两人的陈述,又查看了证据,进行了耐心的调解,但双方都坚持自己的诉讼请求,调解第一次没有达成。
这二十只绵羊成了李老汉烫手的绵羊,不能卖,也不能不放,放,还是白放。最后还得物归原主。三万元闹不好就打了水漂。
赞(0)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