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振华劳动纠纷案 20120412日这天拿到了裁决书,一切都在我的预计之内就知道他们会沆瀣一气不会支持我的维权请求更不会依法办案因此,他们互相勾结违法认定证据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就基本是,仲裁委猥琐起来委身去给企业奸商当看门 α但我很自信为我这次行动鼓掌。一是我申请双倍工资的真实目的就是逼用人单位拿出有效考勤表来证明我的实际工作时间,离职时间就达到了目的很成功虽然他们没有把这份证据存入档案却鬼使神差到了我的手中,这真是天助我也,神助我也。本来各项法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有责任和义务提交原始真实考勤表等只有用人单位掌握的证据,而不积极提交或配合就必须承担不利后果但他们执法犯法。一是仲裁委没有通知用人单位必须当庭提交考勤表但,也没要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二是,他们幕后提交了考勤表却只采用了对用人单位有利的部分来证明我工作满一年的数据和日期,却目瞪口呆眼睁睁看着我每日工作十一点五小时不予确认。这就是选择性办案,这就是故意选择性取用证据。要知道我是不可能提供考勤表来证明我每天加班的事实,再说用人单位还当庭承认了我的工作时间每天十一点五小时但,仲裁委依然没有就此作出合法裁决也没有记录在案(这点我深有同感上次,在潍城与老大的仲裁一审二审就你所有的证据都在法庭上摆开,他也不给你记录在案更不采纳你就没有任何办法就真是叫天不应的心如死灰)而且,仲裁委还违法采信用人单位的简单说法都没有任何证据比如他她胡说,工作期间安排我们夜班保安有休息时间就被仲裁委轻信采纳我就更加相信他们就是团伙作案而且,这事足以证明“国法”根本不在执法者心里也就免谈国法的尊严。这些乌龟王八蛋们早就有了默契又各怀鬼胎会狼狈为奸,就对打工仔都是狗老鼠心眼就干些下三路又拿不出手又猪狗不如的勾当而且,他们似乎故意把打工仔的切身利益跟国家利益对立起来制造矛盾就都是小团体见识的鼠目寸光,就哪里把法治看在眼里来主动维护法治的尊严 ··· 我当场看一遍裁决书后大发雷霆,并高声斥责而给我裁决书的小孩子小屁孩小鬼子像傻逼一样低头不语,或假装傻逼就说自己不懂法,还为裁决书的制定者开脱责任,这个场面真像一群官场强盗更像后来发生在医院医生贪污我的药品,却要个小比崽子护士给我打发还故意不给我药就被我当场戏耍的老鼠自杀 ··· 他们真的无言以对就死猪不怕开水烫出上这一堆,硬着头皮系着我数落却把振华提交的“考勤表”给我拿着看。我是当场真的看重了这份证据,就想据为己有非法占据搞到我的手里来但怎么办?我一边叫骂撒气一边现场策划就所谓指桑骂槐的目的不纯,用破口大骂的气氛把这份证据转移到我手里该叫移花接木还是暗度陈仓?其实当时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却没有停止讲道理还故意找茬,就是想骂他们个狗血喷头就是要达到骂他们赶快要我“滚”的程度就是想把他们骂的头昏脑涨 ··· 我就继续叫骂:我知道你们如此办案的目的,最终实在不行你们还有句屁话说不服你就去起诉,这是你的权利。但我就是行使这个权利,你们也脱不了执法犯法的责任。你们就是合起来欺负打工仔,还说自己不懂法。在你们心里,或许打工仔就不应该来维权,打工仔就是被欺负被剥削的材料而且,不应该得到任何权力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更不能得到合法赔偿。本来是请你们给打工仔维权,国家和人民都相信你们会主持公道,要你们为打工仔做主,但你们却故意站在违法者一边,去维护违法者的利益,你们不当庭认定证据而背后却要用人单位给你们送来,仅仅是为了证明我的请求不合法?你们到底在幕后有什么交易?他们给钱了还是给东西?你们就差这点东西吗?就这点小钱就把国法给低价贱卖了吗?你们还有没有良心?你们到底是哪家的执法人员?我当然要起诉,我一定会起诉,我就是要起诉给你们看看,我起诉都不用请律师 ··· 我几乎是大闹奎文区仲裁委就直接把小记录员给骂的不敢抬头因为,他们做的什么他们心里清楚就被我骂的昏天黑地都忘记了我手里还有他给我的考勤表证据,就想我赶快离开 ··· 我最后说,你也不用生气,我就是先前只听说有司法腐败,想不到今天被我赶上还真是腐败到家,今天我真是领教了并偷偷把考勤表跟我的裁决书叠在一起握在手里说完,我就假装没事似的转身离去并加快步伐下楼我想就算他想起来跟我要,但他绝对不会想起来早被我骂死几次的心都有了我把考勤表快速装进袋子,继续加快步伐开锁骑车穿过一栋栋楼群忽视掉一群群保安武装混出区委大院,我要在他想起来之前冲到大街并置身于公共场所因此我一路狂蹬像得手后逃跑的小贼。安全了,腿酸了,出汗了,起诉用的证据来了(其实后来发现没我想的作用那么大),我成功了 ··· 裁决书支持支付我1694元,比我自己的理想差太多因为临来之前我的满意是,如果有两万块我就不再起诉但我想的太过天真但,好事想想也不无妨因为我又不当真虽然我总把这个社会往好处想虽然,我也清楚在他们心里的真实想法,你一个破烂打工仔还想维权?做梦呢?谁给你的权利?有也是白瞎因为那是宣传。你们这部分有工作,还发钱,饿不死就算不错,就该心满意足。没要你们一年下来分文不得倒找钱就不错,还想维权还想赔偿,工资一分不少还想再要五万块,想得美啊,做梦娶媳妇呢 ··· 但我还是感觉这次很成功,也无论起诉后法院再如何判决。··· 想起来也不轻松因为,这个证据取得是否合法?但我就想试试这里的水多么深多么黑 ··· 我想那傻逼小孟(该是记录员姓孟),因此丢了证据或许不会声张因为,又不是什么好事值的宣扬。也或许他根本记不起来还有这档事,也没心情继续想我的事都是噩梦而且还有其他噩梦在等着他去做而且,或许在他手里根本无用,或许他会给我打个电话? ··· 不管怎样,我不知道。这份证据是我的了,我要用他起诉振华到区法院。20120413日(后来这份证据没有我想的那么重要,或根本没起作用而且振华给仲裁委送去的意思就单向证明我的不利因素而且,后来记录员小孟没有任何反应因为不是什么重要证据都没进入卷宗就在桌子上,虽然我当时有特工间谍的感觉在明目张胆地窃取机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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