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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眼中的女性和爱情:破碎的灵魂与虚无缥缈的爱慕(二:女性的形象)

时间:2020/4/5 作者: 白芃 热度: 222273
  女性的形象

  是伊甸园偷食禁果的夏娃,是原初社会的生命始祖,亦或千娇百媚、理应解放自由的被缚之躯?

  起源:神话史诗之中的女性形象

  在西方基督教文明中,上帝耶和华在创造完万物之后,便仿照自己的模样创造了第一个男人:亚当。又觉得天地之间仅存在亚当一个人类,担忧其感到寂寞,于是上帝从亚当身上取下一根肋骨创造了女人:夏娃。她的名字是生命的概念,意为生命之母。亚当与夏娃快乐地生活在上帝创造的地上的乐园——伊甸园(Garden of Eden)之中,但夏娃因受到撒旦化身的蛇的引诱,与亚当一起偷食了禁果,犯下了人类的原罪,被上帝所流放。两人被逐出后在空旷的地球大陆上,结合,生育。他们是基督教文明之中公认的人类始祖。

  而被视为西方文明起源的希腊神话之中,地母盖娅(Gaia)于宇宙初始的天地混沌中出现,孕育出众生。地母盖娅为“女性”的界定,象征着生命,孕育,生长及延续。与东方文明所推崇的“天尊地卑”不同,盖娅孕育了随后的天父乌拉诺斯(Uranus),及泰坦神族一族。我们可从中观之:在生产力落后贫乏的原始社会时期,理性之光尚未出现,人们认知能力低下、被感官支配的条件下,古希腊人便秉持着对母性的敬仰,认为万物始祖必然为具有母性的女性。

  在东方文明,以华夏文明为辐射源的东亚文明圈:万物浑浊之中为男性的盘古开天辟地。女娲则在万物虚无的天地开辟之初时,于正月初一创造出鸡,初二创造狗,初三创造猪,初四创造羊,初五创造牛,初六创造马,初七这一天,女娲用黄土和水,仿照自己的样子造出了一个个小泥人。她还创造了嫁娶之礼,自己充当媒人,构建了人类社会最原初的配偶概念。

  古印度神话史诗《罗摩衍那》中,护世神毗湿奴的分身罗摩,妻子吉祥天女拉克希米的分身悉多之间有一段极具代表性的故事:罗摩是阿逾陀国的王子,他的父亲一共有四个儿子。兄弟之间相处关系良好,老国王死后本来应该是作为祥瑞之子的大哥罗摩继位,然而罗摩的继母吉伽伊受到了当时宫女的怂恿,要求当时的老国王把王位让给自己的儿子,并下令将罗摩流放14年。然而罗摩是一个正直善良,但是有些迂腐的形象,流放期间他的妻子悉多一直伴随着他,当继母皇后的儿子到森林迎接罗摩回国坐上王位的时候,罗摩却是一根筋地一定要流放期满才回去。流放期间,罗摩的妻子悉多被当时的大反派罗巴那给掳走,悉多当俘虏之时,一位仙人为了防止罗巴那触碰悉多,便送给了悉多一套神奇的衣服以避免受到侵害。伤心欲绝的罗摩费了一番心思终于把悉多救了回来,但是生性多疑的罗摩竟怀疑自己妻子的贞洁,而将其投入火中。当罗摩重新回到王国当了国王后,关于悉多不贞的传言沸沸扬扬。耳根子软的罗摩竟就这样把怀孕期间的悉多流放到了恒河岸边,多亏仙人的帮助,悉多才得以顺产生下两个孩子。最后,罗摩和悉多再次见面之后,罗摩还是无法做到取信于民,失望的悉多最终选择逃离了自己的夫君,升入了天国。故事中身为丈夫的罗摩迂腐、不知变通、耳根子软。而一生忠诚于自己夫君的悉多并没有获得一个较好的结局。不过在印度神话之中,的确除了湿婆的妻子帕尔瓦蒂展现过些许强势以外,印度神话中的女性多置于悲惨的地位与处境。被丈夫怀疑贞洁竟被其投入火中,因为一些闲言碎语就将其流放想要置其于死地。悉多的悲剧影射了古印度女子卑贱地位的现实,根植于其中的卑女文化也深刻影响着现在的印度。

  纵观东西方神话可以得知,在原初社会之中男性倾向于被赋予力量的象征,而女性则与生育,生命紧密联系。除去希腊神话之中罕见的对于男神、女神相对平等地位的刻画——大量爱情故事与男神、女神之间较为平等的互动,占据了希腊神话的大量篇幅。而在以华夏文明为辐射源的东亚神话体系之中彰显、露骨阐述男女之间的故事几乎为一片空白。

  上帝耶和华担忧亚当感到寂寞,而取出亚当的肋骨制造出了夏娃,深刻地彰显了其文明之中女性于男性的附属性、依赖性。悉多对自己的夫君从一而终,一心将自己定位于依附与夫君的存在,而缺失自我,被猜测、被陷害、饱受蹂躏。并在其他文明:诸如北欧、伊斯兰、埃及、两河文明、东亚中华文明之中,这种依附性实则是普遍的。由于神话与传说的传颂绝大多数都于原始社会过渡之后——奴隶制社会之中广为流传。男权社会亦是东西方文明几千年来的共同特征,所以对女性的崇拜、平等地位的刻画几乎仅存在于上古母系社会之中。母系社会的根基便是其对于母性的崇拜、实则是生殖的崇拜。而生殖崇拜,实质即为男性与女性的性结合,这一概念将男性和女性紧密捆绑,也就意味着:离开男性便无法生殖、无法构成“母系社会”。因此母系社会本身便具有极大男权性质。

  希腊神话之中众多女神的形象姿态各异,不拘泥于刻板化女性形象(如东方文明推崇的:端庄贤淑)的同时彰显了一定的性别平等的要素,符合多元化审美美学。她们可以如爱与美之神阿芙洛狄忒般,是魅惑的、娇媚的。可以如婚姻与生育之天后赫拉般,是高贵的、端庄的。亦或如狩猎与月亮女神阿尔忒弥斯般,是纯洁的,自由的。希腊神话其中同样蕴含着早期的人性(及感性)之光:诸位神明如同普通人类一般的喜怒哀乐与日常互动,更使得人物形象生动鲜明。女性的肉体的是柔软的、洁净的、梦幻的、轻柔的、圆润的。女性的母性是伟大的、无私的。如下图中的美惠三女神欣喜、雀跃、歌唱着,薄纱之下包裹的婀娜肉体、活灵活现的人物形象使得我叹为观止,那是女性独特的血肉之躯,为极高的审美体验。
  

  波提切利《春》

  但既然是饱含激情、拥有着人性之光的希腊神话,其中必然不乏两面性:神性之光辉的背面是对女性阴暗面的刻画:善妒、多疑、阴沉、欲望、虚荣…(虽事实证明在性别的思维差异层面上,女性着实更容易拥有这些特质,但实则男性也拥有这些阴暗面,古往今来众多学者习惯全然推脱于女性)较为典型的例子即是()“三女神金苹果之争”。女神之间的利益冲突、使得诸位男神难以加以评判。而以上提到的“女性阴暗面”,在希腊哲学发展繁荣的古典时期,多次被著名先哲们引用强调“女性的罪恶性”,以此加强“民主政治”的政治正确的同时,给予女性更多的束缚。

  而在中华文明之中,具有神性并拥有神祗身份的女性被称作神女,此称谓在古籍之中可谓非常常见。如战国楚宋玉所作《神女赋》:“夫何神女之姣丽兮,含阴阳之渥饰。披华藻之可好兮,若翡翠之奋翼。”虽与西方“女神”仅有一字之差,但是内在含义却不尽相同。我认为其中的语法、意蕴之中虽着实拥有着中华文明独特的、含蓄审美需求的要素,但是神女的前提是神、其次才是女。在男尊女卑的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之中,“女”因“神”的修饰而变得高贵。先神后女,“神女”因其神性而被敬仰。

  境遇:女性在社会结构中的作用及社会地位的发展演变

  在人类最为古老的传统母系氏族时期,由于该时期的人类尚且缺乏区别于其他生物的特殊思维、交流能力及生活习性。因此每当谈论到“母系社会”这个话题时,我总会联想到蜂。一直以来处于传统且稳定的母系氏族社会,拥有与人类传统母系社会类比的可比性。由于只有女王蜂拥有繁衍后代的能力,因此女王蜂得以将整个蜂群统帅,在王台上被侍奉、享用蜂王浆。蜂群之间阶级分明,分工明确。饲养后代、日常事务、采集花蜜多由不具生育能力的雌蜂及工蜂担任。而雄蜂除了与女王蜂交尾以外几乎毫无用处。但就在这种规则之下,蜜蜂种群得以几千万年地生存繁衍,得以繁荣。而蜂巢的精密建构、设计也是一千多年以来一直让众多数学家、建筑学家所着迷的杰作。但同样的,如同我上文所说,尽管在蜂群之中雄蜂的作用除了交尾以外几乎一无是处,但是母系社会这个概念就已经将“绝对的女权”与生殖牢牢绑定,女王蜂无法独立于雄性,正如母系社会中女权社会的外表下,也不得不依靠男性维系生存繁衍的本质特征。

  回归正题,我再次在此提出希腊神话之中颇为有趣的一则故事:智慧女神雅典娜和海洋之神波塞冬因都想要成为雅典城的守护之神而产生争执。当时雅典的地缘位置又相当于奥林匹斯山的直辖市,是一个发展潜力无穷的城邦。两人之间的争执激烈,连众神之王宙斯都因害怕得罪两神难以轻易作下评判。于是宙斯便把判决权交给了雅典城邦的所有居民,两位神明便立下赌约:雅典居民更愿意接受哪位神明的礼物,谁就获得雅典的守护权,并采取一人一票制来最终获取投票结果。(值得一提的是,古希腊的城邦制度小国寡民,女性并没有选举权,而此该故事发生的背景应在城邦制度确立之前。)雅典娜将长矛插在地上,地上便长出了一棵橄榄树。而波塞冬用三叉戟敲击海面,海面上便跃出了一匹骏马。但在雅典城的人口之中,女性比男性多一点,因此全体雅典妇女投票支持女神雅典娜,所以从最终票数上来说,雅典娜胜利了,也因此获得了雅典城的命名权。波塞冬失败之后非常愤怒,但是又无可奈何,便号召雅典所有男性居民将自己的妻女赶回家中。

  从历代各项社会学的人口性别统计数据,及生物学中“初生婴儿男女性别几率均等”的结论我们可以轻易得出:从远古到现代社会,女性所占社会人口的比例总是与男性趋于平衡。但有一个问题却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重视:男权社会是几千年来世界的共同趋势,而在这几千年之中占据世界近一半的人口的女性,却连基本的选举权、被选举权都无法拥有。乃至到今日,即便是女性解放运动如火如荼进行中的现代民主社会,男权社会这几千年以来形成的概念也深刻影响、渗透着我们生活的每一方面。

  话题引申到以希腊文明为辐射核心的西方古代社会,神话可以一定程度上的反映出现实状况。再加上上文所提到的古希腊的既定法律,女性是没有社会地位的。虽在古希腊民主政治繁荣时期经过几次社会改革之后女性的权益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是也并不足以真正实现女性的权利。同样在古罗马时期女性的地位也处于与古希腊女性相差不大的窘境中。如古罗马著名的《十二铜表法》,该法律条例内容以贵族为中心,主要规定了一些财产归属判定方法及一些民事纠纷的处理方法。其中指出:“除维斯塔(Vesta)贞女外,妇女终身受到监护。”该条例规定了妇女“终身受到监护”,加上该条例的“以财产归属及民事纠纷为主的性质”,实质上也是将妇女看作可转移“监护权”、没有自由的物品一般。而其中的维斯塔(Vesta)贞女即为从贵族家庭中选出的女性,是侍奉生活维斯塔女神的女祭司,在职期间必须保持30年的贞洁。由于社会分布中占比极少的贵族阶层不能代表整个社会,因此维斯塔贞女略微享有的特权也不足以形成女性地位进步的考证。在后来的《罗马法》中也提出:“如果丈夫现场抓奸,可以杀死妻子而不负法律责任,同样妻子出轨可以成为丈夫要求离婚的合法理由。”
  
  《戴花冠的维斯塔贞女》雅克.路易.大卫

  众多古希腊先哲也说出过一些放在今天绝对会被称作“直男癌男权”的理论。例如著名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曾在《论动物的生成》中说过:“雄性——提供精液,精液是后代形成的形式。雌性——提供某种构成月经的质料。雄性的精液使得雌性的质料固定成型,产生新的生命。”这一言论几乎把将女性作为“生育工具”和“男性精子的崇高”这种思想淋漓尽致地体现,仿佛在性交与生育过程之中,只有男性才是站在付出者、奉献者的地位,女性被压迫利用生育,被看作一个“行走的子宫”。另外一个值得一提的是被西方尊称为“医学之父”的希波克拉底——想必对医学有一定了解的朋友们都对这位医学界大人物不陌生,而他曾经说过:“女性的子宫是游荡的,会给女性带来麻烦和痛苦。只有性生活和怀孕才能使它安静下来。”“女性的身体就像海绵,不断喂食营养导致营养过剩,所以每月通过排血释放过剩的营养。”考虑到历史上生物与医学相关人士大多都对于女性持有不满态度,这些言论着实是让我们无语的、无奈的,更是让身为现代女性的我们不能接受的。

  中世纪的欧洲是黑暗的、漫长的,长期处于宗教的高压压迫之下的。女性在社会地位中卑微已经成为传统,基督教更是提倡全民禁欲、自律,并倾向于把女性当做罪恶的、引发男人性欲的、不节制的对象。如同源于东方的“祸女论”,被奉为教义的《圣经》中也阐述了女性对于男性的依附性(亚当与夏娃)、原罪、以及女性第二性的地位。《圣经?以弗所书》中提到“你们做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因为丈夫是妻子的头,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甚至提出了“女性不可语道。”要求女性沉寂顺从,仅仅因为“先有亚当,再有的夏娃”以及“是夏娃先受到蛇的引诱,而不是亚当”。而在宗教教义之中轻贱、放低女性地位的绝不仅仅只有基督教。在愚昧落后的封建父系社会之下,“女性生来就是卑贱的”“女性不配拥有完整的人权”已经成为常态。

  而直到20世纪初,澳大利亚才成为世界上第一个赋予女性“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国家。这同时也意味着,在此之前,世界范围内的女性,占据将近世界人口一半的女性,没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这一项法律上最为基础的身份保障。女性就应该在家里做家务,照顾孩子。这一观念几乎成了每个家庭的共识。直到工业革命开始,资本疯狂增长的另一面是污秽的黑暗,在众多中产及以下的工人阶级生活困难的社会背景下,逐渐出现了女工。并且在当时,女工不仅拿着微薄的工资,更是被社会舆论歧视的。“哪个正经女性会偷偷出来自己工作”“只有妓女才会出门在外揽客”,诸如此类的言论反映了当时社会范围内女性生活的窘境以及女性地位的卑微。而恩格斯也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中指出:“普遍存在的女工、童工、罢工、工资、工时、工会、工人运动、失业、教育、男女同工不同酬、就业与付酬上的种族歧视(对爱尔兰人)等问题都被纳入了视野”在工业革命后期,流水线生产已经普及的时代,资本家疯狂地招募童工及女工——同样地进行机械化的劳动,相比普通男性工人工资却可以只给一半,双倍的榨取。

  让我们将视野重新投向中华文明,相信一谈论到“中国古代女性的地位演变史”,我们总是会不自觉地联想到束缚古代女性的“三从四德”。甚至在现代社会还有部分思想腐朽之人拿此进行说教。儒学作为中国正统文化流派,对中国几千年的社会、文明演变及塑造自然也造成了巨大的影响。除去封建男权社会对于女性歧视的普遍性特质,研究中国古代女性的地位、形象演变自然要从其主要文化流派入手。

  “四德”一词出于《周礼?天官?内宰》,内宰是教导后宫妇女的官职,负责逐级教导后宫妇女“阴礼”、“妇职”,其中较高职位的"九嫔""掌妇学之法,以教九御妇德、妇言、妇容、妇功"。本来只是属于周朝礼仪制度的一部分、宫廷妇女的教育范畴。汉代被誉为“儒学大师”的董仲舒在汉武帝治国安邦、适应父权制家庭稳定,维护父权家族礼仪的需求之下,整合儒学经典并与法家结合,其中关于女性最有名的概念便是出自儒家十三经经典之一的《仪礼?丧服?子夏专》“三从”:“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而董仲舒将二者整合,便形成了我们熟知的“三从四德”。

  其中一个较为有趣的概念(此处有引用部分四川大学陈梅芳教授演讲内容)即是董仲舒自诩儒学重视规范社会秩序,社会礼节、人及秩序得需周到完整。以孔子提出的“父父子子,君君臣臣”为依据,将阴阳两道分开而论并予以贵贱:其中“君、父、夫”处于阳面、主宰、尊贵的地位。“臣、子、妻”处于阴面,处于服从、卑贱的地位。这个理念与他提出的“三纲五常”息息相关,他本人也是一个“尊阳贱阴”的人物。

  “三从四德”如上文所提到古罗马《十二铜表法》中的内容相似,它将女性束缚于条条款款之中,“从与德”制约了一个女性一生的自由,规定了女性所谓的“义务及作用”。女子出嫁之前不能忤逆父令、出嫁之后必须事事听从夫君,更有“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一说。夫死之后还要侍奉儿子。中华文明中的“卑女”文化虽有轻微起伏及波折,但总体观之,虽于中国古代女性群体之间教育严重缺失,但对于女性书面上的、规范性的约束在不断加强。如东汉学者班昭、蔡邕的《女诫》、《女训》。

  谈到这里便想给大家插入讲述“卓文夜奔”的故事,出生于西汉的卓文君是四川巨商卓王孙之女,姿色貌美,精通音律,善弹琴,美誉人人津津乐道之,更拥有“才女”的美名。卓王孙得知“(县)令有贵客”,便设宴邀请司马相如并与之结交。卓文君因久仰司马相如文采,遂从屏风外窥视司马相如,司马相如假装不知道,被邀请弹琴的时候作了一曲《凤求凰》倾吐其爱慕之情。卓文君听出了司马相如琴声之中的意蕴,同时也被他的气度、才情所吸引、从而对司马相如产生了敬慕之情。宴会完毕,司马相如以重金赏赐文君的侍者,以此向她传递敬慕之情。于是卓文君乘夜逃出家门,私奔相如。二人便急忙赶回成都。

  由于司马相如家里一无所有,两人私奔以后干脆卖掉车马,回到临邛开了一间小酒家。卓文君当垆卖酒,掌管店务;司马相如系着围裙,夹在伙计们中间洗涤杯具,于是便有了“当垆卖酒”的美谈。

  卓文君与司马相如的爱情故事成为后世称道为“自由爱情的楷模”的同时也被备受争议,她破坏了封建伦理纲常,违背了“在家从父”的准则,是离经叛道的行为。卓文君与司马相如当垆卖酒之后,她的父亲也被气得不行,这个女儿不仅偷偷跑掉,还在门庭集市抛头露面,导致她的父亲后来拒绝给予她嫁妆,甚至不认这个女儿。但两人的爱情在细心经营之下,最终也拥有一个圆满的结局。

  卓文君大胆追求爱情,违背父令,甚至在后来发现丈夫移情别恋的时候也没有像“在家从夫”一样懦弱的逆来顺受。她也有才有德,拥有一副姣好的容貌。这个女性的所作所为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是叛逆的、不符合伦理的。但也是一次向封建伦理纲常的挑战,成为后世津津乐道的美谈。
  
  《凤求凰》 作者:陈清泉

  中华文明始于大河文明,相比海洋文明较为保守、含蓄。儒学中提出的“中庸之道”——即不偏不倚,折中调和的处事态度,以及对中国影响第二大的宗教流派:道教——推崇道法自然,几乎造就了中华文明的核心。而自然这个名词是与中华文明紧紧相连的,中国古典神话传说,如最为著名的大禹治水、精卫填海、愚公移山。几乎无一不围绕着“人与自然”“战胜自然”这个主题进行阐述。如此重视自然关系及属性的中华文明,自然也分别给予了男性及女性不同的自然属性。而围绕着中国自然主义性别理论这个话题,我们可以从被誉为“群经之首,大道之源”的《周易》讲起。

  《周易》之中阐述了事物的两种相反相成状态:乾与坤。而乾与坤的运动可以揭示万物运行的本质及发展。在《易传?系辞上》中提到过:“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乾,天也,故称呼父,坤,地也,故称呼母。”将乾比作男性,对应天,暗喻男性至高地位,即阳性。将坤比作女性,对于地,正好与生命,生育相关联,即阴性。而周易之中也出了一个重要的性别观点:“天尊地卑,乾坤定矣。”“乾,阳物也。坤,阴物也。”现实中我们经常听到一种说法:“男人是女人的天。”其实便出于此处,并确立了自然层面的一种特征:男尊女卑。而在周易中还有一种说法,便是将乾(男性)比作头部,凸显其重要、首要、智慧理性的同时将坤(女性)比作腹部。腹部这个概念我们可以理解为生育,也可以理解为欲望、阴柔。

  先秦时代虽然在自然属性、社会教条上尚且有歧视女性的内容。但由于社会长期分离崩析、社会总体文化水平并未发展过高,社会教条对于女性实则并无过多约束,儒学也尚且没有成为整个社会的显学。“贞洁”这一词汇实质上在周朝便已出现,但是其影响甚微,当时的女性再嫁也是很常见的事情。所以在《诗经?民风》之中,多数为大胆阐述男女之间的爱情故事,并对淳朴高洁的爱情进行讴歌。

  汉代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并与法家学说相融奠定了儒学在中华文明之中的正统地位,同时也意味着男尊女卑、对女性的约束的观念进一步加强。而在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正是因为儒学衰微,佛教、道教对中国产生巨大影响,加上魏晋南北朝极不稳定且分裂的政治格局,自由、自然观念蔚然成风。南北朝时期,外戚(皇后或太后)干政掌权屡见不鲜。这是历史上少有的普遍意义上女性拥有较为自由的权利、社会地位的时期。在社会高层之间对比体现更甚。在这两个时期出现了众多女性豪杰:女官,甚至女皇,在武则天当政之时达到的顶峰。《旧唐书?儒学上》所记载:“高宗嗣位,政教渐衰,薄于儒术,尤重文史。”盛唐观念开放自由,儒学的衰微甚至使得该时期内对于女性的约束逐渐缺失,女性甚至可以自由改嫁。陆贞、上官婉儿、武则天等一系列人名想必各位也以及耳熟能详。历史上大部分在主动意义上具有风流艳史的、社会地位较高的女性几乎都出生于这个时期。盛唐时装性感妩媚,女性还拥有结社、宗教信仰自由以及女道士授田地的权利。魏晋南北朝的甄后实质上是袁绍的儿媳,后来再嫁曹丕,最后还当上了皇后。在唐朝,武则天可以当女皇,上官婉儿可以当“宰相”,平阳公主可以当将军,太平公主可以纵横朝野,宋代以前多后宫干政的传统,宋代以后则鲜少矣。这不愧为中国历史之中女权发展的高光时期。

  宋元明清,中华文明的后半段,沿着时间轴封建主义专制集权逐步走向巅峰的同时也是儒学复兴顶端、社会教条、规范性原则最为严格的时代。当今社会中众人皆知的缠足,也在封建文明末期愈发流行。元代则是蒙古族建国的时代,不料这个马背上的民族也逐渐被汉族的先进文明吸引,而缠足也是所谓汉族文明的一部分,一时间江南地区妇女缠足成风。“三寸金莲”这一畸形审美之说,最早出现于宋代,受众多文人称赞。苏东坡《菩萨蛮》咏足词云:“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古代妇女传统习俗的极端发展。人们把裹过的脚称作“莲”,而不同大小的脚也是不同尺寸的“莲”,大于四寸的为“铁莲”,四寸的为“银莲”,而三寸的便为“金莲”。三寸金莲放在今天也只有约10厘米的长度。直到明清“缠脚”这一习俗发展更甚,竟到了结婚嫁娶之时通过脚的大小评判待嫁女性的能力,以脚大为耻、以脚小为荣的程度。这一切很大程度上要归罪于宋明时期将儒学教条发挥至高的理学。大理学家朱熹提倡:“存天理,灭人欲。加强对女子的礼法约束,认为女性“淫欲”是众多欲望的源泉。在妇女贞操方面,《程氏遗书》之中记载,程颐认为:“凡取以配身也,若去失节者以配身,是以失节矣”意思便是结婚必须以身相许,若娶失去贞洁的女子作为妻子,也是自己没有高尚的节操。有人问程颐:“寡妇贫苦无依靠,能不能再嫁?”,程颐则提出:“绝对不可,有些人怕冻死饿死,才以饥寒为借口,要知道,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理学将社会的苛刻的伦理准则、圣人般高尚的道德要求看作至高无上的荣誉。而后来朱熹也同意这样的看法,主张妇女“从一而终”、压抑“人欲”,于是便有了众多妇女为了“守护自己的贞洁”,顺从社会教条约束,争当“光宗耀祖”的“贞洁烈女”。便有了众多“贞节牌坊”的出现。贞节牌坊的数量也从元明时期的两三位数,在明清之时达到峰值。

  东西方发展文明之中均有“祸女”一说,将女性归结为欲望、罪恶、社会不安定的源泉。历史上为女性倾倒、美色误事的大人物多之又多。周幽王烽火戏诸侯只为夺褒姒一笑,而使得周朝式微衰亡。商纣王听信苏妲己之言、受其蛊惑而实行暴政,花费大量人力物力修筑鹿台。希腊历史中不可磨灭的特洛伊战争的起因竟是为争夺“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海伦”。法国末代皇后玛丽?安托瓦内特被法国社会贫苦人民抱怨指责以抒发对奢靡无用的贵族的愤怒,被冠以“赤字夫人”“为什么不吃蛋糕”的百年黑锅。

  在人类历史千年以来的男权社会趋势之下,女性是伟大的,又是卑微的。她们体态柔软,被赋予人类文明衍生的基本职责,哺育生命,理应被冠以一切至高无上的荣耀——母亲,是母亲。万物之起源,又带有终焉一般的悲剧色彩:无止境的付出、灌输着热忱及至高无上的感性。千年以来严苛的社会教条、又带有历史发展必然般的悲剧性降临,无情给予她们束缚,扣上沉重的枷锁。被束缚与看不见的框格之中,但她们理应获得自由、宣告解放、不被任何无理教条侵害、拥有真正意义上身为人类的权利,女性拥有力量,同男性相若。她们是拥有力量的,内化与心中柔和但耀眼的感性光辉,怒放之刻千娇百媚、独立自爱、足以击垮一切理性,众生能够为之倾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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