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朋友A给我打来电话,说他的叔叔已“判”了。
我问被“判”了多少年?
他答:“十五年!”
我说:“这么重呀!”
他答:“不重!”
我问:“为什么?”
他答:“按受贿每1万元1年的说法,应判3000年!”
“哦!”我被懵了 。
A的叔叔是一年前因受贿被“抓”的。
记得几年前,我由A带我去省城见他的叔叔,想请他叔叔帮忙为我的一位远亲受冤平反。A的叔叔在省城当了一个不小的官,对我严肃地说:“一切按政策办,走程序,我无能为力!”
我怀揣的热情顿时减半,又仰慕A的叔叔“为人正派”,给他添了麻烦而惭愧。
A给我讲述了他叔叔平时生活简朴,不嫖不赌,唯一的爱好是喜欢“人民币”,家里收藏了各个时期出版的币种,以致于为人有些吝啬。
A结婚办婚宴时,他的叔叔未送钱,为节约“成本”,自己“画”了一幅“甲骨文”样的“书法”相送,在婚庆台上展示,并侃侃而谈:为侄儿新婚大事送上“精神食粮”!
前年春节,A的叔叔回乡祭父,在路上捡到一“叠”阴币,每张面值100万元,十分高兴,不愿再花真钱买“假币”祭祀。在祭拜父亲时,他先三躹躬,然后说:“爸爸,儿今天为您送钱来啦!我家世世代代都受穷,记得小时候家里穷得一分钱都没有,看到别人有钱买好吃的,我的嘴角流口水,梦想长大后要发奋挣钱!可我现在虽然当了官,难圆发财梦,为您送上一“叠”阴币吧,让您先富起来,以后阴庇子孙后代哈!”
A讲完了他叔叔的“故事”。
我调侃地问他:“现在,你是为叔叔高兴吗?他以后的生活不需自己化钱了!”
他答:“yes!”
(原创作者杨顺民:长期关注和创作小小说。中国散文学会、报告文学学会、重庆作家协会会员;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书籍有散文集《初恋永远不老》、短篇小说集《倦鸟》、长篇小说《故土情深》);散文《天空飞过青春鸟》获《中国文艺》杂志评选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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