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在追求自己幸福的过程中,一个人逐渐发现,他的幸福有赖于他人的幸福;他看到,所有的人,包括动物,都跟他一样看待生命,都只感受到自己的生命和幸福,认为自己才是真正的生命,而其它生物不过是实现其幸福的工具而已。他看到,所有的生物都像他一样,为了自己小小的幸福去剥夺其它生物,包括跟他一样的人的幸福甚至生命。想到这一点后,他就明白了: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生物,为了自己的目的,每时每刻都在准备消灭他这个认为自己才有真正生命的人,因此,他的幸福不但很难得到,而且随时会被剥夺。随着时间的推移,他越来越清楚地发现,在这个人吃人的世界里,他不但没有幸福,所遭遇的都是灾难。
即使一个人在有利条件下,在同他人的斗争中获胜,似乎过着幸福的生活,他很快就会发现,这种享乐并不是幸福,而是幸福的代用品,是让他在享受之余又感受到随之而来的痛苦。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从生活中获得的快乐越来越少,而烦闷、厌倦、辛劳、痛苦却越来越多。他越来越衰弱,越来越接近死亡。他的生命除了可能被其它生物以意外事件的方式剥夺外,还不可避免地走向自然死亡,而与之相随的个人幸福也就不复存在。他跟这个世界的对抗只能是无果而终:他的享乐并不是真正的幸福,只是其代用品,并且有痛苦相伴随,而且作为幸福之根本的生命也将消亡。这时他发现,那个他认为是唯一真正活着的生命,最后会变成尸骨、蛆虫,总之不再是他了;而他平素认为并非真正活着的那无数其它生物所组成的世界,倒是永远存在的。一旦明白了这一点,他就再也不能忘记了。
一个人的生命有两个方面:作为动物人他把生命指向自身的幸福,而作为理性人则指出这一幸福之不可能,并指示了另一种幸福。他看不到另一种幸福之可能,于是又回过来追求自身的幸福,然而理性的力量仍然让他知道这种幸福之不可能。在这种左右摇摆的折磨中,他感到自己无法继续这样生活下去,必须有一种新的生活态度来拯救自己。我们的生命就在于让自己的动物性服从于理性规律,从而获得幸福;不明白这一点,我们就会失去真正的幸福和生命。
我们从小就知道,除了动物人的幸福之外,还有一种更好的幸福,它不但跟动物人的幸福无关,而且离开它越远,这种幸福就越大。这种最大的幸福,可以解决生命的所有矛盾,它就是爱。理性是动物人为了自己的幸福应该服从的唯一规律,而爱是人唯一的理性活动。动物人希望幸福,理性表明人身幸福不可能,它指示的通往幸福之路就是爱。
动物人利用身体达到自己的目的,而爱却指引人为了他人的利益而牺牲自己的身体即生命。动物人感到痛苦,而爱的主要目的就是减轻这些痛苦。动物人在追求幸福时,时时刻刻感受到人生最大的不幸即死亡,对死亡的预知败坏了人身体的任何幸福;而爱不仅能够消除这一恐惧,还指引人们为了他人的幸福而牺牲自己的肉体。
——论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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