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学水平男性中,婚姻性交的最初频率为每星期4.1次;同样三十岁时频率下降到每星期2.9次,六十岁时更低。
那些有着最多性发泄而其中大部分有着高频率婚姻性交的男性,在社会每一阶层中都是较早进入青春期的已婚男性,如果在十六岁至二十岁期间结婚,平均性发泄为每星期五次到六次;而十五岁以后才进入青春期的已婚男性平均性发泄为每星期3.3次。我们已经指出,妻子在决定婚姻性交频率方面的作用没有预期的那么大。男性进入青春期的年龄,或者更严格地说,决定进入青春期年龄和男性冲动强度的一般代谢作用水平似乎是确定婚姻性交频率的主要因素。
在同一年龄阶段中,年老一代与年轻一代之间在婚姻性交的频率方面没有什么差别。
同先前表明的迹象相反,如果在比较中将年龄和社会地位进行修正,农村男性中婚姻性交的频率比城市生长的男性一般要稍低一点。这与农村男性任何社会-性接触的机会都较少、即使在婚后与自己的妻子也不知道该如何接近的现象是一致的。或许还因为在农村人口中,性活动受到了更多的限制和约束。
婚姻性交在热中宗教活动的新教教徒中频率较低,而在不活动的新教教徒中较高,认识到这一点也是很有意义的。两者差别会达到20%或30%。我们还没有关于天主教的和犹太人婚姻的充分数据来证明对这些人的任何陈述是否有根据。然而,新教教徒的数据特别有意思,因为教会对婚前性关系、婚外性关系以及婚姻性交之外的任何形式的性活动的禁止,是以一种解释来证明其道理的,即认为:人的所有感情的和明显的性生活都是围绕婚姻中一辈子的性伴侣来发展的。不过,对于婚前性活动禁止的影响也延续到与已婚伴侣的性交。从心理学上说,这是完全可以预料的。
在影响婚姻性交的这几个因素之外,妻子经常的限制也降低了人口中各部分的频率,不过这主要发生在受过较好教育的人群中。许多丈夫希望性交更频繁,认为如果自己的妻子更感兴趣的话,情况也会如此。这一情况被许多妻子证实,她们说她们认为性交频率太高,希望她们的丈夫不要如此经常地想要性交。极少数妻子希望性交更频繁;也只有极少丈夫希望他们的妻子不要欲望太强烈。
兴趣的差别不可避免地引起了婚姻调节的困难;在较高社会地位的人中没有什么比这一性因素造成更大的困难。在整个哺乳动物中,这一情况取决于雄性与雌性动物间特性的基本差异,而且应该认识到,这种种差异并不是产生于偶然结合在那些特别婚姻的反常者之中。如果临床医生要对婚姻不调的个体事例提供最大的帮助,其基本前提是,我们必须尽可能地了解一般较高级动物中雄性和雌性、尤其是人类男性和女性中性反应的种种发端。关于这些问题的大量数据资料,将在本调查研究以后出版的书中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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