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这只船能够把大量犹太教重物抛入水中,从而让自己在异教的大海中轻快游弋,完全应该归功于保罗一个人,这个人十分痛苦、十分可怜,也十分令人厌恶,而且他自己也厌恶自己。让他感到痛苦的是一个确定的想法,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一个无法回避并时时困扰他的问题:犹太教道德律令的意义在哪里?怎样才能满足其要求?在年轻时,他努力满足道德律令的要求,一心想达到这个犹太民族所能想象的最高荣誉。这个民族比其它任何一个民族都沉迷于崇高道德的幻想;只有这个民族创造了神圣上帝的观念,并且创造了对上帝大不敬之罪的观念。保罗很快就成了上帝及其律令最狂热的追随者和守卫者,同一切上帝的怀疑者和冒犯者作战,时刻监视着他们,态度严厉,用心险恶,一定要让他们受到惩处心里才舒服。
直到有一天,他突然意识到,像他这样一个人,脾气极坏、耽于肉欲、心理阴冷、充满仇恨,是不可能满足道德律令的要求的。他难以置信地发现,自己有一种越来越强、无法遏制的权力欲,不断地违犯道德律令。是否由于肉欲而使得自己不断违犯道德律令?还是道德律令本身的要求是无法达到的,反而诱使人们去违犯它?他只是到后来才怀疑到这一点,而当时是不敢这么去想的。那时他的良心倍受折磨,他发现自己有许多恶念恶欲:仇恨、杀人的愿望、以巫术控制人、崇拜偶像、内心肮脏、酗酒、耽于口腹之欲等等;他越是试图减轻自己良心的痛苦,他的权力欲就越发强烈,并以狂热尊重和保卫道德律令的形式表现出来。后来他对自己说:“没用的,一切都没用!我没法克服自己违犯道德律令的欲望!”路德在修道院修行时,一心想成为理想的完美的人,其感受大概也是这样的。
突然有一天,路德开始打心眼里痛恨理想、教皇、圣徒以及整个教士阶层;这种痛苦越是强烈,他就越是不敢自我承认。保罗也是一样的。他感到道德律令就是他被钉死于其上的十字架,他是那样地痛恨它!那样地难以忍受!他想,要是能够不再遵守它,将其毁灭,那该多好!最后,一个偶然产生的想法让他获得拯救,一种光明的景象展现在这个带有癫狂症状的人眼前:带有神圣光环的基督孤独地向他走来,问:“你们为什么迫害我?”这位道德律令的狂热守卫者,其内心深处对道德律令痛恨得要死,这一下子突然获得启示;他对自己说:“迫害这位耶稣基督是无任何道理的!我的出路就在这里!我最好的报复方式就在这里!我作为道德律令的毁灭者之路就在这里!”
这位一直为自己的狂妄自大而苦恼的人,觉得一下子缓过劲来了,他不再感到绝望,因为道德自身已经消失在十字架上,不再存在,或者说,它已经获得满足。在此之前,对他来说,基督之死是可耻的,因为它表明得到上帝祝福之拯救的不可能。而现在,如果这一死亡对于道德律令的废除是必要的,那又会怎样呢?这一想法可能引发的重大影响,使得他觉得自己一下子成了这世上最幸福的人。在他看来,犹太人的命运,甚至全人类的命运,都取决于他的这一想法,取决于他一瞬间产生的灵感。他发现了思想中的思想、要害中的要害、光明中的光明,此后的人类历史将围绕他而展开。从现在起,由他来教导人们毁灭道德律令。消灭罪恶,也就是消灭道德律令;生活在肉欲之中,也就是生活在道德律令之中;与基督合为一体,也就是与道德律令的毁灭者合为一体;与基督一起去死,也就是像他那样死于道德律令。以后仍然会有罪恶产生,但不再会有违犯道德律令之罪:“我已经超越了道德律令。”
“如果现在我重新接受道德律令并遵从它,那就等于让基督成为罪恶的共犯。”这是因为,只有存在道德律令的地方,才会产生罪恶;道德律令不断地产生罪恶,这就好比催吐剂不断引发呕吐一样。如果不是因为,只有基督之死才能让道德律令的要求获得满足,上帝是不忍心让基督去死的。现在不仅所有的罪恶都得到赦免,而且罪恶本身也消失不见了。道德律令已被毁灭,因为它得以依托的肉身已经死去,或者正在死去,慢慢坏死。对于基督徒来说,生命不过是一段慢慢坏死的时光,直到他与基督合为一体,同基督一起复活,在天国分享荣耀,跟基督一样成为上帝的儿子。这些想法让保罗痴迷若狂,也让他的精神放荡不羁到极点:由于这种与基督融为一体的想法,在他那里,已经没有任何羞耻、谦虚和克制的东西,他那无法克制的权力欲通过充当上帝荣耀的先知先觉者而得到充分地满足。这就是第一个基督徒、基督教的创立者保罗的历史。而在他之前,只有几个小犹太教派存在。
——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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