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不断进步,法制的不断健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都给予未成年人极大的关注和保护,教师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豁然于法律条文上,传檄千年的教育惩戒文化,受到前所未有冲击,维护教师威严的有效手段受到来自法律的挑战,学生一旦受到教师的体罚,家长往往会拿起法律武器把教师权威的盾牌击碎。某校一个语文教师以严厉著称,多年来教学成绩突出,很多家长都会慕名而来,想方设法把孩子塞进他的班级,可是在一次惩罚违纪学生时,出手稍重给学生造成伤害,家长把他告上法庭,最后不得不赔礼道歉,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从此这个教师精神一蹶不振,对学生不管不顾,课堂纪律混乱,班级管理一塌糊涂,学校不得不帮他申请提前退休,一次对学生的体罚毁了一个好老师,耽误了一个班学生的学业。某校初三的五个女生集体围殴一个初一年级的女生,主管德育的老师义愤填膺扇了带头女生一个耳光,结果出手过重,把这名女生的耳膜震穿,家长不依不饶到处上访告状,最后在教育主管部门的协调下,赔偿了对方三万元钱,事后这位老师心灰意冷,对学生管理产生畏难情绪,一个敢做敢当、在师生中有较高威望的老师,就这样对自己热爱的教育事业偃旗息鼓了。
以上教师因为体罚学生而受到法律处罚的事例,不得不让学校、教师重新审视自己的办学理念、思维,教育的方式、方法。我们知道对学生管理光靠说服教育是不够的,得有一定的惩戒措施,使其敬畏学校的规章制度,可是严苛的惩戒管理制度,必然会和当前的法律法规发生冲突,教师在执行学校管理制度过程中稍不小心就会触犯法律的底线,使得教师在教育管理中投鼠忌器、畏手畏脚,不敢轻易体罚学生,以免惹祸上身。许多老师吸取前车之鉴,产生了“上好自己的课、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别管学生学好学坏的思想”,对学生的违纪行为不闻不问,长此以往就会惯坏一群熊孩子,教师的师道尊严更加会遭到践踏,学校也无法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教育质量就会不断下滑。一个没有斥责声、没有教鞭扬起、没有违纪学生惩戒措施的学校,那将会是一种怎样的景象。
我们认为只要努力一切都可以改变的。学校的管理者的智慧,就是要在学校的管理制度中充分融入法律条文的精髓,但又不能觊觎法律的漏洞,让管理制度约束下的众人,像敬畏法律一样敬畏制度。教师要放下师道尊严的包袱,绕开传统惩戒出威严的路子,不妨另辟蹊径,走一走博学、仁爱、宽容、悉心育人的人文关怀之路,让学生从心底油然而生敬意,这样才能真正找回失去的师道尊严。学法、懂法、用法也是教师必备的知识素养,触碰法律底线,不但不能树立师道尊严,反而会使自己名誉扫地、尊严尽失。在法律的框架下治学、执教是师道尊严重要保障。我们相信只要我们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善于用法制思维办教育,就会锻造出一批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培养出一批积极乐观、勤奋好学、尊敬老师、遵章守纪的好学生,打造出一所所管理科学、民主、法制,校风严明,师生关系和谐、民主、平等的好学校。在这样的学校里教师的师道尊严才能真正得到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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