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布斯童年的生活很不幸。他的父亲是一个教区牧师,性格粗野,头脑糊涂。霍布斯很小时,他父亲就失踪了。幸亏他的叔父没有孩子,就承担起抚养侄子的义务。霍布斯十四岁进入牛津大学学习古典文学。课程中有经院逻辑和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霍布斯对这两门课十分厌恶,乃至终生。1608年他任德芬郡伯爵的儿子威廉.卡文迪什的家庭教师,并在两年后随同这个学生去欧洲大陆旅行。这个年轻人继承了爵位,成了霍布斯的新主人。通过卡文迪什伯爵,霍布斯结识了许多社会上有影响的人物。1628年卡文迪什伯爵去世后,霍布斯去了巴黎一段时间,然后回国担任小卡文迪什的家庭教师。1634年他同年轻的伯爵一起出访法国和意大利。在巴黎,他同梅尔塞纳及其小团体接触,1636年在佛罗伦萨访问了伽利略。1637年回国后开始写作他的政治理论著作。这时保皇党和共和党之间的斗争一触即发,两方都十分憎恶他的君权观,于是霍布斯慎言谨行,离开了英国,从1640年到1651年一直在法国居住。
在巴黎期间,霍布斯再次同梅尔塞纳团体交往,同时还见到笛卡尔。刚开始的时候,他同英国来的保皇党流亡者(包括以后的查理二世)相处得还不错,但是,当他在1651年出版《利维坦》时,他把所有的人都得罪了。保皇党十分讨厌他对忠诚问题的讨论,因为他是以科学态度进行的,而且对事不对人;而法国教士们则因他反天主教的态度而心生恨意,他只有再次逃亡。这次是逃回英国,他表示愿意服从克伦威尔,并退出政治舞台。
保皇党复辟后,霍布斯受到国王的青睐,并被赐予100英镑的年金,但这笔钱并不总是可以到位。由于黑死病的爆发和大火灾的发生,下议院在公众迷信思想的压力下调查无神论造成的恶果,霍布斯的《利维坦》被当作一个批判的靶子。在这以后,他在国内无法发表任何有关社会、政治问题的意见;他在国外的名声要比在国内高得多。
在哲学方面,霍布斯在许多方面为以后的英国经验主义学派打下基础。他最重要的著作是《利维坦》。在这书中,他提出了一整套关于君权的理论,而在绪论部分,他对自己的一般哲学观点作了比较完整地介绍。在该书的第一部分,他使用机械性的语言来描述人及其心理,以及语言和认识论方面的内容。同伽利略和笛卡尔一样,他认为,我们体验到的任何东西,都是外部物体机械运动作用的结果,而视觉、听觉和嗅觉等等则为我们主体所有。这里他还顺便提到,现在大学讲授的发散理论以亚里士多德的东西为蓝本,是十分肤浅的。他又悄悄补充了一句:他并非对大学有什么意见,但以后他将要谈及大学在共和政体中的地位,因此就得指出它应该去掉的一些缺点,“其中有一条就是,那些毫无意义的演讲似乎太多了一点。”在心理学方面,他具有联想主义的观点。在语言问题上,他采取了唯名论的立场。他认为,到目前为止,几何学是唯一的科学。几何学的论证过程就体现了理性的作用。在论证时要从定义开始,而这些定义是不可以使用自相矛盾的概念的。从这个意义上说,理性是来自实践的,并非像笛卡尔所说的那样是天生的。接下来霍布斯通过运动对情感作了解说。他认为,从自然状态的角度看,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而且他们都想通过牺牲他人来保存自己,于是出现了人们互相为敌的战争状态。
为了避免这种可怕的情况,人们联合起来,将自己的权力给予一个权威机构。这就是该书第二部分主要论述的内容。人们既有理性,又有竞争性,他们不得不建立一种契约,同意服从一个他们选择的权威。这一协议一旦生效,就不能背叛,因为被契约所约束的是被统治者而不是统治者。只有在统治者不能保护这些被统治者时,人们才可以宣布契约无效,因为他当选的条件就是能够提供这种保护。以这种契约为基础的社会就是共和政体。它就像由许多人构成的一个巨兽,一个“利维坦”。它要比个人强大有力得多,就像上帝,尽管它跟普通人一样也会死亡。这一最高权威就是君权,它在社会生活各个方面都拥有绝对的权力。该书第三部分是要解释,教会为什么不应该是世界性的。霍布斯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伊拉斯图派,他认为教会应该是一个国家性的组织,归属于世俗当局。该书第四部分,霍布斯指责罗马教会对此毫无认识。
霍布斯的理论受到他那个时代政治动乱的影响很大。他对内部争斗深恶痛绝,因此希望不惜一切代价来保证国家和平安宁。以后洛克提出的“制约和平衡”的观念是跟霍布斯的看法相对立的。霍布斯对政治问题的看法,尽管没有神秘或迷信的色彩,却有一种简单化的倾向。他所提出的国家观念,显然还不足以解决当时的政治局势所产生的问题。
——西方的智慧
(黄忠晶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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