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此节时,论者多从认识论角度分析。如有评论说:“《齐物论》中所说的‘是非’,都是指主观性的争论,如‘惹事生非’的‘是非’。”(陈鼓应:老庄新论,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p。135)类似的观点认为:“庄子肯定是人类思想史上最彻底的怀疑主义者。由于是非难定,引来世事纷扰。故齐是非, 就是要杜绝无谓的惹是生非。”(陈少明:“齐物”三义——《庄子·齐物论》主题分析,中国哲学史2001年第4期)还有论者指出: “既然是非、彼此只是语言上的问题,而事物本身并无所谓是非、彼此,因而人们围绕这些是非、彼此的问题争辩不休,也就是没有意义的。”(徐克谦,“道言悖论”及庄子对言说方式的怀疑、改造与创新,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1999年第4期) 同样的观点说:“《齐物论》认为客观事物是不分彼此,本质上是同一的,而人们关于是非彼此之争论,皆出于成见执着。”(方铭:《黄帝四经》《老子》《庄子》差别论,中共中央党校学报1998年第3期)
庄子此段文字前的一段话,最后几句是:“道隐于小成,言隐于荣华。故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欲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则莫若以明。”这里论及儒墨之是非,确实是在认识论意义上说的,也可以说是“主观性争论”,“无谓的惹是生非”。于是论者多以为接下来的这一段,“是非”也一定在认识论意义上说。实际上,庄子已经说明,要真正“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 “则莫若以明”。这意思就是,接下来的话,他会在一个完全不同于儒墨之是非的角度来谈是非问题。
细观庄子这一段话,我的看法是,他完全不是在认识论的意义上谈“彼此是非”,而是在本体论意义上谈的。从认识论意义上说,“是”就是正确的,“非”就是错误的;“彼、此”则指不同的认识主体,如人、我之间。庄子认为,认识论上的彼此是非,源于本体论上的彼此是非,要谈清楚这一问题,须追根溯源。从本体论意义说,“是”就是存在的,因为观点之正确,就在于它所说的东西确实存在;“非”就是不存在,因为观点之所以错误,就在于它所说的东西并不存在。如此说来,要判定观点是否正确,就太容易了:存在或不存在难道不好确定吗?庄子认为是不好判定的,因为存在或不存在至少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此”,一种是“彼”。“此”就是此在,当下的存在,现在的存在。“彼”则是当下不存在的东西,但它或者曾经存在过,或者将会存在。
写于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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