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社会学中占主流地位的理论认为,大屠杀与现代性无关;如果说有什么关系,也只能说它是现代性中未曾完全剔除的前现代性残余,或是文明社会对付野蛮的一次失败,或是理性克制非理性时的软弱无力。随着人类社会现代性的不断增强,类似大屠杀的事件越来越不可能重现。因此,大屠杀对于现代社会来说,是一个不具有现实意义的东西,仅仅作为历史而存在。
鲍曼对这一观点从根本上提出质疑。他认为,大屠杀不仅仅作为历史而存在,从大屠杀历史中获得的社会学、心理学和政治学的教训对于现代社会仍然具有深刻的启示和现实意义。如果将历史学家全面研究过的大屠杀看作一个社会学的“实验室”,他希望从中揭示出在非实验室条件下难以看到的现代社会的某些特征和潜在可能性。
的确,集体屠杀并不是一个现代才有的现象,可以说自有人类历史以来就存在了。正统社会学据此得出结论:大屠杀只是现代性的一个失败,而不是现代性的产物;现代性对大屠杀事件没有责任。
鲍曼的结论是:大屠杀既是现代性的一个失败,也是现代性的一个产物;它具有跟过去的集体屠杀完全不同的特点。在整个大屠杀期间,与过去集体屠杀类似的民众自发酿成的大规模屠杀事件只有一起,就是发生在1938年11月9日的“碎玻璃之夜”,一群暴徒袭击和摧毁了犹太人的商店、礼拜堂和家园,大约有100名犹太人丧生。(实际上这一事件也是在官方的怂恿和秘密操纵下发生的。)后来,这类多少带有一些自发性质的屠杀活动并未像官方希望的那样大量开展起来,德国民众普遍缺乏热情。即使民众种族灭绝的热情能够调动起来,按照这种自发进行的集体屠杀效率(每天杀害100人)计算,纳粹要想杀害他们后来实际杀害的600万犹太人,大约需要160余年时间。
从史料上看,纳粹从肉体上消灭欧洲犹太人的计划决非凭一时冲动随意作出的,而是经过仔细考虑和精心设计逐渐形成的。其最初的设想只是将犹太人用迁移的方式清除出德国,曾先后选择波兰、马达加斯加、苏联的一些地区作为犹太人的排放地。后来随着纳粹统治地域的不断扩大,从肉体上消灭犹太人被选作最为可行和最有效的方式。
大屠杀与现代性的密切关系至少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从思想根源上看,这一种族灭绝计划跟两个现代性的世界观和实践活动紧密相关。一个是科学。种族主义在科学研究的名义下取得合法地位。如果没有生物学、遗传学、医学等提供根据,证明劣等民族具有不可医治和无法改变的根本缺陷,是很难或不可能形成灭绝整个种族的观念的。另一个是社会管理思想。现代社会的一大特征是对自然和自身的积极管理,这种管理就像园丁对待花园的花草,应该精心培养香花,同时也毫不容情地清除杂草;就像医生给病人治病,应该维护正常健康的身体组织,同时也毫不容情地消灭病态的癌变的细胞。而劣等民族是被当作杂草和癌细胞看待的。如果没有这种强烈的管理意识,也很难或不可能形成种族灭绝计划。
从社会体制上看,大屠杀是同现代官僚体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大屠杀实际上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社会工程。它需要大量的资金和资源,设计合适的设备,制定各种预算、计划和“生产”流程,不断协调许多部门的通力合作,等等。总而言之,需要一个现代官僚体系来运作实施这一计划。鲍曼认为,正是由于工具理性的精神以及将它制度化的现代官僚体系形式,才使得大屠杀之类的解决方案不仅有了可能,而且显得格外合理。纳粹党卫军总部负责屠杀欧洲犹太人的部门的正式名称是管理与经济厅,这一名称十分传神地表明,大屠杀是一个国家官僚体系长期运作的结果。
从实际操作上看,大屠杀是同现代工业技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纳粹很快就摈弃了使用特别行动队杀人的方式,觉得它太原始和低效,而且影响刽子手的士气。毒气室和焚尸炉可以说是运用现代技术杀人方面十分巧妙的发明。它不仅高效、经济、安全,还从视觉上将刽子手与被杀者分隔开来。杀人变成了一种专门的技术,而技术是不受情感影响的,是纯粹理性的。
这里我们涉及到鲍曼花了较多篇幅讨论的问题:大屠杀揭示的理性与道德的关系。
前现代比较原始的杀人方式有一个弱点:杀人者与被杀者必须面对面,或近距离接触,或至少有视觉联系。这就可能激发杀人者“动物般的同情”,从而审视自己行为的道德意义,质疑其合法性。纳粹改进杀人技术的目的在于,在大屠杀中形成一种机制,通过拉开杀人行为与其后果之间的身体距离和心理距离,克服上述弱点,使杀人者无视自己的道德责任,或以技术责任代替之。在这种机制下,任何通常意义上并非道德败坏的人都有可能转变为杀人犯或屠杀过程有意识的合作者。
对大屠杀的历史学研究和心理学调查表明,当时进行屠杀的刽子手大多数是正常人,没有任何事实可以将大屠杀解释为天生的罪犯、虐待狂、精神病人或其他道德有缺陷的个体所犯下的一次罪行。鲍曼认为,大屠杀中表现出的人的残酷性,与执行者的个性关系很小,与将权力和服从视为常态的社会结构的关系却非常密切。从本源上说,残酷的社会性因素要远远大于个人性格因素。在道德压力缺失而非人性合法化的社会情境中,有较多的个体会倾向于残酷。
正统社会学认为,不道德总的来说不可能是社会的产物,其真正的起源必须从别处寻找。鲍曼反驳了这种说法。他认为,道德原动力来自前社会,而现代社会组织的某些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这种道德约束力,使不道德的行为变得合理。它迫使人们考虑利害关系和自我保全,算计自己行动的成本和后果,并以这种工具理性取代人的道德、情感和价值观念。
大屠杀最震撼我们心灵的,或许不是被屠杀的命运也有可能落到我们身上,而是想到,我们也可能去进行屠杀;过去我们有可能这样做,如果有适当的条件,现在我们仍有可能这样做。
大屠杀既是独特的,又具有普遍因素。说它是独特的,是指造成大屠杀的那些因素能够遭遇在一起,这是罕见的;说它是普遍的,是指这些因素在现代社会相当普遍存在,而且表现得相当“正常”。
鲍曼得出结论:大屠杀是现代性的。当然,这并不是说现代性就是大屠杀,但在现代性中确实包含着发生大屠杀的可能。现代社会趋向于一个设计完美、可以完全控制的世界,一旦它失去控制,像野马脱缰一样,就会产生大屠杀这样的副产品。如果现代性的理性化和工程化趋势不被控制,社会力量的多元化被这种趋势所销蚀,政治民主的社会基础被削弱,那么随着现代性继续下去,我们离类似大屠杀的社会灾难就会越来越近。
因此鲍曼说,虽然大屠杀发生在几乎半个世纪以前,它所具有的那些特征并没有消失,仍然是我们生活中熟悉的一部分,所以大屠杀的可能性也没有消失。该书出版5年后,卢旺达发生震惊世界的种族大屠杀,为他的预言作了一个印证。
在书的结尾处,鲍曼总结了大屠杀的两个教训:其一,在一个理性与道德背道而驰的系统内,大多数人很容易置自己的道德责任于不顾,另行选择了合理利益和自我保全的准则。其二,将自我保全凌驾于道德责任之上,无论如何不是预先被注定的;总有人选择后者,哪怕人数很少。这表明,邪恶不是万能的;同时也表明,是屈服还是反抗,归根到底,是一个人选择的结果。
在纳粹暴政的高压下,许多人丧失了道德感和人性。在不堪重负这一绝对事实面前,没有一个人可以被宣布为有罪,但也没有一个人可以原谅自己的道德屈服,他应该为个人的软弱感到羞耻。只有不断地保持这种羞耻感,正视自己的软弱,才有可能打破大屠杀之类的暴政加给人们的牢笼,包括物质上的和精神上的。
本书获1989年欧洲社会学和社会理论阿马尔菲(Amalfi)奖。作者写此书的初衷是要将自己处于边缘状态的研究成果打入社会学主流理论之中,可以说他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目的。
鲍曼对大屠杀的研究并非只是采用专门的社会学方法,他同时充分吸收历史学、政治学、心理学、伦理学、哲学等学科相关的已有成果,将它们结合起来,使自己的研究具有一种综合性和立体化的特点。这一做法也许是他不满意正统社会学的局限性所至;更为重要的是,对于大屠杀这样涉及面极广、非常错综复杂的社会事件,这也许是最为合适的研究模式。
正像任何优点都会有相应的不足伴随一样,该书视野开阔、涉及面广、跨越学科众多,由此带来的另一面就是对一些重要问题未能作深入探讨。当然,我们不能苛求一部篇幅有限的专著对它涉及到的所有问题都有深入研究,但对有些关键问题,如理性是否只有工具理性一种,理性与道德的关系是否一定对立,道德原动力是否一定来自前现代,等等,如果能作更加深入透彻的阐释,相信会让该书的基本论点建立在一个更加扎实的基础之上。
写于2011年
(《现代性与大屠杀》,[英]鲍曼著,杨渝东、史建华译,译林出版社200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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