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学这个相对独立的环境之中,舍便成了最基本的群体单位之一。在这个每期活动只能赶上我起夜次数的年代,舍便成了大学校园最重要的文化传承地之一。顺便搭一句,要我起夜可只有一个办法,打牌输开水,但是天生我就是一副打牌的相,很少输。从一生下来我就没怎么尿过裤子,这也成为后来我妈妈在别人的妈妈面前唯一自豪的依据,因为这让她省了很多洗尿布的功夫,而把这点时间花在打牌上面。
其实说句实在的,我觉得咱们寝室跟隔壁那间没什么大的区别,仅厕所的朝向刚好相反而已。但是你别小看了这厕所的朝向,若是你想到哪天逃《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原理》而回来双Q的话,那么早晨起床上第一次厕所时方向是至关重要的,因为那直接关系到结局是仰天长笑还是因为衔铅笔的时间过长而合不拢口导致重温襁褓时哪个口水吧嗒吧嗒止不住地往下滴的年代。年年岁岁舍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看着已经离去的前数任陋舍主人留下的陋舍铭,感慨万千,这样代代相传,脉脉不息,其道一以贯之。这样优良的传统可不能断在我们这一任的手里,于是推举出了本寝室所有人中文采最好而且相貌过关的人出来担纲,没办法,我只好当仁不让了。
一号一直是足球场上最重要的一枚棋子,要是在三个换人名额都用完了的情况下那厮突然不干了的话就比较惨了。可没有多少人像张玉宁那样的多面手,也没有多少人像埃莫森那样拼命地客串守门员直到把手给弄出个骨折来。所以我们就把这个重要的一号床给了我们同样重要的老大。但这老大也不是人人都能叫的,比如说我们寝室里就只有我和渣渣两个人敢叫,因为就我们俩请他吃过饭。席间,一阵觥酬交错,杯光酒影之后,我们歃血为盟,有福同享,有难自己当。为了这个誓,我总是每次拿了奖学金之后都要倒贴。“老大”这名号可不是浪得虚名,首先从年龄上讲,按他的话说,他走过的桥比我们见过的太阳都还要多。当然我们都很赞同,毕竟太阳就再也找不出第二个了.再则,他高中时候在学校里做兼职小混混,大家的时候他总是冲在队伍的最前头,但是我有义务提醒大家,切勿盲目模仿,除非你有着他那样的天生的逃跑速度,所以自古以来只有老大砍人家,没听说被别人给砍了.贯穿他整个高中生涯的另一档子事就是谈恋爱了.这么酷的一愣头少年,少不了有几个怀春少女为之心动.老大从这些少女中挑出一位最出色的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与之双双堕如爱河.可是到了高中毕业的时候却不得不因为地理的原因而劳燕分飞.他拿出他们的合影给我我们看.身材还真的没话说,绝对是有营养不良的因素在里面的.要是楚王还尚在人世的话我相信他们一定会为之大战三百回合的.从整体到局部,当我们看到他那两片性感的朱唇之间夹杂着的两排参差不齐的洁白大牙时,着实吃了一惊.想不到老大叹了口气,一语惊人:虽然人家长得是不咋地,可是心地很善良,很温柔啊!我至今都忘不了她那撒娇时发嗲的情景!:我们竟不约而同地大叫了一声,随即把拳头死命地塞进嘴里.
二号床的那位就更牛逼了.此人头发天然地好,并富有一定的规律:发到颈时自然直.绝对是理工类院校独一无二的.他有一个嗜好就是特别爱和院长打交道.不时地跟院长发封邮件状告某某老师对他进行体罚了,或者是打个电话给院长抱怨这个那个不公平.你说一堂堂院长就用来处理你这毛头小子的鸡毛蒜皮的事了?我真是为他不值.要我是院长我早开除他了.除了这些,他还尝试了很多我们所未能尝试的东西,比如在寝室里头泡点泡菜,一来可以吃嘛,更重要的是他想研究一下那霉菌到底是怎么生长的,所以很长时间都没有换水,到头来就只能观察霉菌,而不能再吃了.他还研究<<易经>>,其实也不为啥,就是怕毕业后实在找不到工作的话还可以欺叟的同时顺便欺童替人算八字嘛.终于有一天他觉得自己学有所成了,于是拿我当实验品非要给我算一卦,不料算出来的结果却跟事实恰好相反,我们都很郁闷,经过几天的深思熟虑之后,终于知道了这其中的原由,原来他那本<<易经>>是在地摊上花五块钱买的.于是从此以后他就坚决支持正版图书.
三号就是我前面提到的渣渣了.其实对于这个绰号,至今我都还有一定的自豪感.开始的时候觉得这个人每顿都吃得那么多,可是既不长身子也不长脑子.完全是个人渣,可后来觉得人渣这词也太俗了,于是灵光一现”渣渣”便应运而生了.他来自北方,跟我们南方人的文化背景有着较大的差别,所以开始的时候相处得并不顺便,我们会经常为了一件在我看来是小事而他觉得是大事或者在他看来是小事而我觉得是大事而大动干戈.但后来渐渐好了.所以好朋友之间就算有再大的鸿沟都可以逾越的.我们很交心,无人的时候我们会一边抽烟一边聊我们身边的人和事.他看待问题很有建树,分析问题很到位,所以很多时候我都听从他的建议.他的床头经常都可以看到诸如<<费马大定理>>,<<十大数学之秘>>,<<人一生所需要的智慧>>之类的很让我们以外的书籍.他每学期都会很努力地学习,但是几乎每学期他都会挂一两科.所以我们有好几次都想推翻勤能补拙这个成语.他很够义气,跟我一样.有一次,我们俩陪老大喝酒,因为老大失恋了.结果老大倒没醉,我和渣渣被撂翻了,那次我吐了好多次,整得我一点自尊都没有了.
四号的那位最有特色的是他的长跑,他在校运动会上拿过一万米的第二名,所以人称理工第二跑,有一天晚上他去操场看美女兼跑步,回来之后硬是说自己跑了五十多圈,我们都以后他在撒谎,于是伸出两个指头问他是几?没想到他想都没想就说是四,于是我们便很确定地认为他的确是跑了五十圈,看把人家整得多可怜啊,都晕成这样了.这厮属于典型的后来居上者,他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于是出去工作了一两年,觉得自己这样下去迟早会吃亏,于是下了很大的决心回到学校复读,结果不负众望,考上了我们这所名字响亮而实际垃得不能再垃的学校,虽然很失望,但是也没有办法了.
五号床的那位有俩爱好,一是魔兽,那可是相当地疯狂啊,最高记录是连续三天三夜没有合眼啊。让我们觉得这人是不是跟白求恩大夫有点血缘关系来着。二是他非常地爱他的老婆!他马子不在这儿,但是他们见面的频率并不比我们学校的调频电台的频率低,就连周末那两天也不放过。所以我们和他老婆的熟悉程度也绝不压于我们跟辅导员之间的熟悉程度..有一次我去邮局寄信,远远地发现他在路边一红色的筒旁坐看看右瞧瞧.而且那个筒的盖子是打开了的.我的第一反应是那人是不是最近钱花得太猛了,都沦落到这地步了,拣垃圾赚外快了,好手好脚的,就不能出去找个体面一点的活吗?这样一来我们也稍微有点颜面是不是?走近一看才知道原来那个不是垃圾筒,而是灭火器,他正在趁他老婆上厕所的趟仔细地研究这玩意呢.
六号床的那位仁兄是个超级的书呆子,成绩那是个顶刮刮啊!啥英语四级,全国计算机三级都尽收入囊中,让我们望尘莫及。不过我一直搞不懂的是我这么一小混混怎么会跟他有着不一般的交情,最后我想了很久,最终的答案是除了我们每天晚上头靠得太近以外,跟主要的是我很羡慕他在读书方面的才华,而他很羡慕我在外面厮混时的酷劲。你说两个互相倾慕的人在没有其它外界因素的困扰之下走到一起那是多么容易的事情啊!有人跟我说两个女生之间最容易走如对方的心灵,而异性之间次之,两个男性就是最难了。所以我一直以为这是上天赐与恩惠。
七号床的是个猛男级的人物,国家足球三级运动员,但是我却很有幸跟他同在一起足球队踢球——班队。给我的直接印象是除了比较擅长开大脚外,其他的几乎不会。曾经有过开球门球直接开到对方球门,对方守门员看这球意外地来势汹汹,于是赶紧闪开,幸运的是他躲过了这个球,却没有躲开对友的痛扁,很显然,在对方的人心涣散和猛男的带领之下,我们最后大比分获胜,而且在对友的巧妙助攻和本人的精湛球技的真实展现之下,我攻进了一个进球!
八号床的就是我了,其实对于我自己,要说的就很少了,虽然我话很是少,但是我一出马就必定挨打。我常说的话有三句:第一,“贝克汉姆跟我比起来,那是差得相当地远啊!。。。。。。”没等我说完就有拳头凑过来了,“你TMD又忘了加主语了!”二,“女人于我如手足,兄弟如衣服。”此话一出,我就被罚打开水十天。三,秋去春来,斗转星移,多少年以后我才终于明白,小娟,阿慧,霞才是我的唯一!”然后就有七双两年来都不曾洗过的球鞋不约而同地向我飞来,顺便带来的除了嗖嗖的风声外,还有阴阳怪气的叫声“傻逼!到底哪个才是你这的唯一?”
后记:在我们寝室即将搬离之时,记下这些点点滴滴,聊以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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