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偏执的固执的女孩,想起步的火车,只遵循自己主观的轨道,无论对错,无论黑白。2012年9月,我拖着半散架的皮箱狼狈的一脚踏进这个憧憬又茫然的城市。只因为一个人,一个不记得多久没有正眼看过我的男人。可能在别人眼里,他是个插科打诨,不知天高地厚的愣头青,但我还是觉得他优秀的天上有地下无,甚至是我生命中的不可或缺。也许是老天怜悯我荒诞的痴心,也许是他寂寞的太久,总之我们在一起了。没有任何的反对,当然也得不到更多的祝福。摸着他厚实的手掌,我浑身的毛孔都舒服的张开了,脑中只有一个念头,我终于拥有了这个男人,终于。
情感的充实并不能弥补经济的虚脱,我们之间更多的是简短的通话和隔三差五的争吵。我开始自我麻痹,用发达的大脑虚构出自己都不相信的未来。只有这样,我才觉得他是属于我的,却只属于我。
世界上没有密不透风的墙,也没有永远醒不来的梦,他选择用最残忍,最决绝的方式头也不回的离开我的世界,只留下我和一个一丝不挂的女人,在淫靡的空气里窒息。我觉得真正裸露的无地自容的是我。
我又成了一个人,其实我一直都是一个人,所谓的失恋不过是在我比脸还干净的情史上画了一个x。
我讨厌这个城市,打心眼里讨厌,每次出行都是淡蓝色医用口罩,大大的墨镜,让别人觉得是流感患者避而远之。听见某句触动神经的歌词而眼眶湿润。看到某对情侣卿卿我我大翻白眼。
我承认这次失恋给我的打击是毁灭性的,颠覆了我从前十年对爱情的想象。十年磨一剑“人”,那个人就是我,我用十年把自己活埋进爱情的深坑中,潮湿的沙粒摩挲着我的脖子,疼痒难耐。十年,我崇拜的男人把我变成一个十足的怨妇。
2015年3月,我像一具被下了降头的行尸走肉,对外界的一切不知不理。我知道,我这辈子完了,这个男人注定在我心里最阴暗的角落控制我一辈子。
直到我遇见了笨笨,笨笨是个神经大条,反应有点迟钝的男孩,总是毫无保留的对我好,容忍我所有放肆的坏毛病,我内心知道,像我这样孤僻的女孩,也许他不久后就厌烦了。但事情并没有按我所想的方向发展,当他低头搅着手指,小声嘟囔着要带我回家时,我净觉得他害羞的可爱,我落满灰尘的新窝似乎有重新鲜活的迹象。久而久之,我们像生活了几十年的老夫妻一样默契,连长相也越来越像,上街被认成龙凤胎的几率越来越多。笨笨总是嗤之以鼻,嫌弃我的长相,其实我知道,不论我变成什么样,都是他心里的宝。我们也会有争执,坚守各自的阵地,分寸不让。我总是威胁他要回老家,他吓得到处藏身份证,其实我一次次收拾衣服,却从来没有走过。
今天我们恋爱一周年了,背着他偷偷发了这篇文章,一是对以前那段烂尾的感情来个彻底的了断,二是告诉笨笨,我是真的爱他,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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