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你今天所受的所有磨难,只为成就未来最好的自己。
我问:那我之前所受的磨难又算什么?难道就没有一点意义吗?
彼时,我才大学毕业,觉得这世界天高地阔、四海无疆,定要干上一件轰轰烈烈的大事才不枉此生。
我要考司法考试。
我以为当律师可以伸张正义,用证据来证明事实的真相。直到自己成为了一名律师,才发现这个世界根本没有所谓的真相,连我们所说的“存在”都是不存在的。
时间像一台巨大的机器从万事万物上碾压过去,碾压过的地方立刻灰飞烟灭,留下的只是我们记忆拼凑出的过去。而记忆这东西,只拣它自己觉得重要的留下,并且还要把它加工成自认为最合理的存在。
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才是受害者,哪怕是抢劫别人钱财剥夺别人生命之后还在埋怨:都怪被害人当天出现在案发现场,如果他没有出现在那里,我就不会有机会犯罪。
我才23岁,我还不足以理解古人说的“人性本善”或“人性本恶”,直到在卷宗里看到被害人尸体,那一张张照片不会骗人,我的心猛地被刺痛,胃里一阵翻江倒海,泪流满面的我掩了卷宗。得有多残忍才能把一个人伤害成那个样子,而我还要为他辩护,还要为他作无罪辩护,还要请求法院在量刑时候从轻或是减轻处罚,我到底在做什么?此时此刻,我连法律最基本的原则都忘记了。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罪推定原则都去哪儿了?
我从新整理好自己的心情,按照一个法律人该有的素养,从客观角度去看卷宗里的材料,尽量站在我当事人角度写一份相对客观公正的辩护词。
庭审现场,我不是我,我只是他的辩护人,我比任何时候都偏激。我从程序上,证据上一直找茬,只为让我的当事人能免除死刑。庭审结束我准备离开,一法警人员说:现在的律师真了不得。整个庭审现场的人都清楚地听到了他的话,被害人家属突然异常激动大声哭起来,踉踉跄跄跑到我面前,准备动手打我~……
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敢吃肉,因为人的身体被切割后跟动物的身体切割开是一样的构造。
后来我离开了省城,离开了律师事务所,回到家乡的小县城结婚生子。后来的后来,我打消了做律师的念头~
人生,有许多条路径可以到达终点。我不后悔曾经与法律同行的岁月,也或那是我人生最灿烂的日子,如今改弦,有点不舍,但没有关系,选择我喜欢的,爱我选择的,不是吗?我会在另外一条路上遇见更美的自己。
今天清明,登高望远,满眼苍翠,望着大好河山,我没有理由沉湎于过去的辉煌。那些磨难与成就,应该长埋地下,只在某个特定的日子才可以缅怀,祭奠。人生的意义就在于不断的挑战自我,越过一座座山峰,行在山谷就韬光养晦,一边感受大自然的美,一边享受美妙的人生,立在山顶便放眼四方,寻找更高的山峰前往。
我前面的征程,不是横看成岭侧成峰,不是会当临绝顶一览众山小,也不是高千尺后手可摘星辰,而是一个小女子实实在在的心意——沉在山谷·潜心修行,只为不久的将来,将这些过往沉淀成美好的时光,再次成就另外一个最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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