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抓狂似地爱读郭敬明,我喜欢他啊可以用那么不经意的语气讲自己的故事,就像在讲述一件和饿他毫无关联的事。
读完〈崇明春天〉的最后一个字时,我似乎又忘了自己该做些什么,不知道下一站的方向。忘了,真的又忘了。
崇明,春天……又是一个两个人的世界。开始了,然后呢?最后呢?呵呵,又能怎么样呢?
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用冷漠的眼光去扫视大街上的情侣,哦,不对,是鄙视。我暗暗称那种两个人的甜蜜为“大白天的伤风败俗”。我也从来都不知道,仅仅是两个月的时间,自己竟然可以改变这么多。
直到读到那一段。崇明对春天说:“春天如果我不能留下来,你一定不要继续爱我,我们分隔南北,你不会快乐的,你要找个人去爱,然后幸福地生活,写你想写的文字,去你最想去的地方。不要再想我。”一丝丝的温暖过后,是锥心的疼痛。恍惚中我看到那双我最心爱的眼睛,就那么流着泪,痛斥我,骂得我体无完肤。
不过没有关系,这是我欠你的。可是,为什么,为什么你的眼泪,不管我怎么擦都擦不干了呢?
也许这世上还是有美好的爱情的,只是我除了躲在亲人身后,不愿再去张望别的东西。
两个人的世界好可怕。
我想我真的应该好好地流一场眼泪。因为我想我已经真的生病了。等到一阵泪如雨下之后,也许内心的灰暗才可以随着眼泪被蒸发。
不过,我还没有找到太阳呢!大风可以么?
崇明最终还是离开了,留下春天一个人。
我呢?
郭敬明说:我喜欢站在一片山崖上,看着匍匐在自己脚下的,一幅一幅,奢侈明亮的青春,泪流满面。
我想,一个人的青春,真的应该是很明亮的吧?我笑着一个人站在那里,张开双臂,像极了一只鸟。我长发轻拂在我的脸上。
不再是拂过你的手臂。
我只牵着我的哥哥们:77,昂,可,C。他们4个身后,有一地灿烂的桃花。
他们是我是生命中的温暖,我微笑着看着77和妮,还有3个要过11月11日的某个节日的哥哥。
我喜欢在绝望的想死的饿时候,听见77的声音。
他说:你还有我。
这让我想到真正纯洁的不离不弃。
可是时光总是轰隆隆地向前跑。于是我就很害怕。我一遍一遍地重复,我说:“很多年以后,你们可不能忘了我。”
还有,我还说:“更不能忘了你们作业本上我的每一个字。”
这句话好象很欠扁,他们随手拿出一个hammer就砸我的头。我就说你们如果把我砸傻了,以后就没有人再帮你们写那些龌龊的作业。于是他们就此罢手。还一脸大尾巴狼的样子说“妹妹乖啊,痛不痛?”切,真是的。
哥哥。好喜欢这个称呼。因为一旦成了家人,就可以一直一直在一起,永远都不用分开。
故事里,崇明走了,留下一个名叫春天的女孩子;现实中,我离开了,留下的是……
V和小P说,你这样迟早要遭天谴的。呵呵,随便吧,如果这样可以让他不那么难过的话。
崇明悄悄地说:春天我爱你。
春天静静地说:崇明我爱你。
结果呢?一个去了北京,一个去了上海,中间隔着大半个中国。两头是一个空洞的崇明,一个空洞的春天。
于是我就觉得用坚贞不渝来形容爱情好可惜哦。绝美的爱情始终就那么几场:罗密欧与朱丽叶,祝英台和梁山伯。就是因为太少了,所以我们才会说得这么顺口。感觉就像是用一滴眼泪比上整个宇宙的分数乘以100%来作机率。可能在比较的过程中眼泪的体积还会蒸发掉大半。
再也不想说“眼泪蒸发成了我的蓝天,而我,已经默然……”之类的话。
因为我要快乐,否则对不起自己嘛!
我蹲下身子,真的流了一地的眼泪。头顶上盘旋着一群寂寞的鸽子。
我给自己买了一只戒指。因为这样,我就可以不用再等待那个送我戒指的人。手指上环绕的冰凉也会提醒我究竟该做些什么。
我要做一个好学生,一个不流眼泪的乖孩子。
我还要成为一个听话的妹妹,一直一直地看着我的哥哥们,要看到他们在笑,因为他们会是我这辈子最爱的人。
因为他们的快乐,是我生命里全部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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