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能让人印象深刻的经典影片,这部翻拍自美籍俄裔作家纳博科夫的小说《洛丽塔》绝对名列其中。《洛丽塔》原名《Lolita》,于1955年被欧洲巴黎奥林匹亚出版社出版。1958年美国版发行,作品一路蹿升到《纽约时报》畅销书第一位。
影片讲述了一个法国移民的中年男人亨伯特与未成年少女恋爱的故事。亨伯特先是被一个富有的寡妇抛弃,后来无可救药的爱上了女房东的12岁女儿,于是成为了她的继父。女主人公即是那位名叫桃乐兹的少女,西班牙发音的小名“洛丽塔”,亨伯特则称她为“小妖精。”
看到这里,大多数人可能都难以接受剧中这段不伦之恋,而这正是这部片子最令人无法忘怀的“点”。在洛丽塔的母亲车祸去世后,他们很快抛弃了悲伤,亨伯特载着她,开始了一场远程之旅。
也许是这样的日子久了,14岁的洛丽塔再也无法忍受精神的折磨与亨伯特对她的禁锢,她本能的意识到这是不对的,她想要逃离。终于,在一次意外中被一名怪异的剧作家奎迪拐走,告别了这段腐糜的生活。
三年后,在亨伯特的疯狂寻找未果中,他收到了洛丽塔的来信。信中洛丽塔告诉他自己已经结婚并且怀孕,希望能得到一些钱的援助。亨伯特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他请求洛丽塔离开她的丈夫,遭到了拒绝。在得知当初洛丽塔是被奎迪拐走后,他愤怒不已,于是追踪并枪杀了奎迪,以至于沦为死囚。而最终17岁的洛丽塔也死于难产。故事最后,以惨淡的结局收尾。
这是一个自始至终的悲剧,它的悲剧根源始终系着“人性的欲望”。纳博科夫在谈及《洛丽塔》一文时指出;“在古老的欧洲,一直到18世纪,蓄意淫秽与喜剧片断、辛辣讽刺与异想天开的杰出诗人的作品,神韵常常一致。”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原作在面世时曾因被认为情色小说而一度被禁,直到后来才逐渐为人们所重视。
其实仔细分辨就能知道, “淫秽” 只是存在于表面,下流小说和严肃创作之间定然存在着一些差异。“色情”这个词意味着陈腐以及营利主义,因为每一种审美快感,都不得不被一些简单的刺激所取代。而《洛丽塔》使用的是写作技巧,追求的是艺术的表达境界。在所有涉及色情的语言之下,是作者关于“人性”主题的严肃叙事。
值得一提的是,片名“洛丽塔”实际上有着纯真善良的美好意味,从而在表面上就与剧情有着巨大冲突。这部影片的绝妙之处在于,剧中许多看似不经意的小细节也是引人深思的,作者的手法可谓令人叹服。和纳博科夫笔下的许多人物一样,亨伯特是一个极端的个人主义者,他敏感多疑,且近于偏执。小说中作者用一位诗人的话表达:“人性中的道德感是一种义务,而我们则必须赋予灵魂以美感。”
因而《洛丽塔》中,在充满了欲望阴恶与堕落里,更透着一种极致的艺术华丽,这正是东方文学中所缺少的东西。
最新评论